在我的学生时代,一年当中有两个念想:秋天的时候盼冬天,因为能戴栽绒帽子,戴大白口罩,穿灯芯绒面塑料底的五眼棉鞋;春天的时候盼夏天,因为能敞开了吃西红柿。
我最喜欢吃的是西红柿,洋名叫番茄。记得小的时候,一到夏天,母亲每天都会挑几个没有疤瘌的西红柿放在脸盆里用自来水拔凉,通红的柿子圆圆的,屁股朝上漂在水里,放学回家,挑一个大个的,带着丝丝的凉意,咬一口,然后将酸甜的果汁喝进嘴里,那种感觉别提有多爽了。在我的少年时代,西红柿对我的诱惑力,绝不亚于现在的任何一位超级名模(含苏菲?玛索、舒淇和张曼玉)。在这里我想说一句,比喻时,我先想到了张曼玉,接着又想到了舒淇,她们两个人都能和西红柿的诱人相媲美,我费尽了思量,权衡再三,难以割爱,所以毅然做出并列比喻的决定。
西红柿的吃法很多,可以生吃,也可以用它炒鸡蛋。下午游完泳回家,用中午吃剩下的西红柿炒鸡蛋搅和着带锅巴的剩米饭,囫囵吞下去,那种满足感、那种成就感,比现在把我评为“十大杰出青年”还称心。每到秋天临近,我就会变得惆怅,原因很简单,西红柿的季节过去了。为了留住西红柿离去的身影,母亲和姐姐费尽了心机。她们会在夏末西红柿还很便宜的时候,把西红柿煮了制成酱,用筷子一点点地塞进啤酒瓶里封起来,到冬天的时候吃。我在上中学的时候有一个梦想,如果有一天让我当国家主席,我会提出三个条件:第一是,不分春夏秋冬,一年四季都能让我吃上西红柿,每天最少吃五个;第二是,巧克力随便吃;第三是,白薯干管够,而且必须是红薯晒成的干。三个条件都答应我,我就干,有一条不答应,我还就不受那个累。
西红柿的美好印象不仅留在了我的少年时代,在我初长成人的青年时代,它也给我留下了甜蜜的回忆。记得在1985年前后的一段时间,我刚结婚,那时我还没有冰箱,也没有空调,夏天的时候,吃过晚饭后,我都会把两个西红柿切成片放在冰桶里,然后提上冰桶,带上妻子,于傍晚时分下楼散步,一是为了消食纳凉,二是顺便到马路对面的冷饮店买上两个冰激凌,放在冰桶里,把西红柿冰凉以后再搅在一起吃,几乎每天如此。后来冰激凌吃腻了,白薯干和巧克力也渐渐失去了我的宠爱,只有西红柿爱不释口,久经考验,痴情不改。
我就是这么一个在吃饭这件生活最基本的事儿上非常拧巴的人。
身为肉食动物,别人见了鸡鸭鱼肉都垂涎欲滴,而我却避之不及,长着伶牙俐齿,一日三餐却只吃蔬菜。
我不吃肉,海鲜也不吃,沾腥带荤的食物一概拒绝,并不是因为我是一个狂热的环保主义者。虽然我也举双手赞成植树造林,绿水青山。但我始终认为,对人类构成威胁的动物,在这个世界上的数量越少越好。看见坐在电视里侃侃而谈,对狮子和鳄鱼充满同情的人,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觉得他们是在助纣为虐,一点起码的是非观念都没有。我不吃肉,是因为我的味觉异常敏锐。如果蒙起我的眼睛,端上两盘牛羊肉,嗅一下,我就能告诉你,此是牛肉,彼是羊肉,羊肉比牛肉膻;鸡鸭也是如此,煮熟了,酱了,再风干了,各取一片放在嘴里,嚼一口,我就能把它们区分出来,因为鸭子比鸡少许有点腥。如此敏锐的味觉造成了我对食物非常的挑剔,从小养成了偏食的习惯。不吃肉,几乎所有的肉都不吃,瘦猪肉馅和菜包的饺子还行。不吃蟹,不吃虾,海里的动物只吃带鱼和黄花鱼,还得是狂搁葱姜蒜,再加料酒,料酒我都怕去不了鱼腥味,得搁白酒“二锅头”。所以要是不胜酒力的人吃了我们家做的鱼,走路有可能打晃儿。如果我是生活在丛林里的豺狼虎豹,赶上饭点,羚羊斑马就是跪地下求我吃了它们,我也不会看它们一眼。并不是因为我善良,不忍心伤害它们,而是因为我不吃肉。退一步说,我可以参加捕猎,但也是重在参与,我宁可用爪子拍死猎物,也绝不会咬它们一口。这一点,国宝熊猫和我有点类似,身为食肉类动物,可胃里全是竹子。
每个家庭都有一处最聚人气儿的空间,往往是最初规划时始料未及的,我们家是厨房。做饭、吃饭、喝茶、聊天,走的、来的、找人的都到厨房抻个脑袋点个卯。小女儿自幼出落于此,跟在姐姐们屁股后面切葱、剥蒜、磕鸡蛋、擀饺子皮,炊烟袅袅中一天天长大。从外景地回来,进门先到厨房见齐家人,弥漫中又见朵儿垫着板凳在帮厨。其实会做饭真是一挺美的事,招人待见。菜上得差不多了,大家就开始催做饭的人:行了,差不多了,够了,别忙活了,就等你上桌端杯子了。这时你就可以挓挲着油手接过杯子说:走一杯、走一杯,你们先喝着就差一汤了。心里那叫美。我们这代人不会做饭的少,尤其北方人,会包饺子是必须的,不会和面也会调馅,不会调馅也会擀皮儿,不会擀皮儿也会包饺子,不会包饺子最起码也会剥蒜剁肉馅。我们那年代除了孩子没人惯着你只会吃,孩子都得拎网兜打醋去。我的小女儿别的才能我不敢说,长大了一准会做饭。现在七岁,饺子包得已经站住了。
每年的除夕夜,我先陪家人吃年饭,然后张罗饭局,一圈电话下来应邀的朋友不下十余位,五行八作各路神人都是老不正经。陆续来的朋友聚在厨房海聊,拌上几道凉菜,包上一盖帘饺子。我包饺子不喜欢用手挤,喜欢捏着褶包。面也不能软,煮出来不筋道。三分之一的肉三分之二的菜,白菜里翘点韭菜,用花椒油香油料酒鸡蛋葱姜喂馅,关键是咸淡的把控,淡了不香。大家吃着饺子,喝着小酒抱团取暖。那种热闹和亲切会弥漫在每人的心头。兴奋、期待,像小时候盼着过年就能穿新棉鞋一样?
在祖国的各大菜系中,我最怵的就是粤菜。出了名以后,经常被奉若上宾,饭局不断,且多是粤菜的局。在北方,粤菜被公认是最铺张的,稍不留神就能中了埋伏,光是一人喝一盅汤就比叫满一桌子的川菜贵,刀刀见血,做东的人不带上万儿八千的,看菜牌的时候就得把第一页翻过去,直接从第二页点菜。正因为如此,也就凸现出宴客的体面。
北京吃粤菜最负盛名的酒楼叫“顺峰”,10年前兴起,贵客一直如云,有头有脸的天一擦黑全在那里聚齐儿。据说头一拨腋下夹着包,一手拿“大哥大”,一手拿车钥匙的座上客,现在已经大部分折进了大狱,每天以白菜汤咸菜窝头度日了,但“顺峰”的粤菜,却依然是新贵们宴客的首选,潮起潮落高朋满座。吃粤菜的特点是,开饭前先请来宾围着鱼缸笼子一通端详,分别指出自己心仪的活物,接着就有一批生猛海鲜英勇就义。处决的方式也是十分残忍,龙虾通常是被活着凌迟,肉都吃完了,头上的须子还疼得直打哆嗦。蛇一般会当众剪掉脑袋,挤出血和胆献给主宾。虾的下场有几种:赶上喜欢白灼的算它们上辈子积了德;但大多数会被扔到烧红了的石头上煎熬,美其名曰“桑拿虾”;更有惨无人道的是活着用酒麻翻,生吞活咽,席间常能听到“咝咝”的叫声,那是活虾发出的呻吟。
原来我一直认为汉族善良儒雅,粤菜的风靡,令我发现,这个民族也很残忍,对弱小动物犯下的罪行也是惨绝人寰,令人发指。菩萨若是为此惩罚汉族,我申请对我网开一面,因为我不吃肉,也不怎么吃海鲜,尤其是不吃活物。
凡属这类饭局,我能推则推,能不去就不去。实在是盛情难却的,就先在家吃饱了再去赴宴。席间我也是能躲就躲,能闪就闪,躲闪不过,又不想给别人扫兴,就象征性地夹两筷子放到自己面前的盘子里跟着瞎比画,别人一让我吃菜,我就端酒杯,掩护自己蒙混过关。近来因为心脏不好,酒也不能喝了,赶上粤菜的局,就只能拿话搪塞,让我吃菜,我就讲笑话飞段子,分散别人的注意力。弄得我,每次赴宴之前必得搜肠刮肚冥思苦想,段子不够用了,就说报纸上的新闻,说广州的夜总会发放安全套,是不是鼓励性解放?说姚明现在值多少钱?说好莱坞的各种逸事。连传谣带造谣,凡是能引开别人注意力的手段全都施展出来。
这种时候最怕有心人,一眼识破我的伎俩,出于好心一再追问:鲍鱼不吃吃鱼翅吗?鱼翅不吃吃蟹吗?蟹不吃吃虾吗?虾不吃吃乳猪吗?乳猪不吃吃蛇吗?蛇不吃吃扇贝吗?贝不吃吃白鳝吗?鳝不吃吃牛柳吗?你他妈到底能吃什么?你怎么那么事妈呀?
这种情况时有发生,逢此情景,我只能实话实说:你们要是真疼我,就给我点一道西红柿炒鸡蛋,口重点别放太多的糖就行。要是你们心里还过意不去,觉得亏了我的嘴,就干脆把那些奇珍异馔折成现钱直接给我也行。我太太徐帆如果在座,她会挑几个蒜瓣、葱段,舀两勺酱油汤,放在米饭里拌吧拌吧递给我,同时对大家说:你们吃你们的,别理他,他这人特别拧巴。
长期熬夜养成吃宵夜的习惯。宵夜很简单,开水泡饭就剩菜。尤其喜欢吃剩菜里的葱段蒜瓣,入味,香。餐后喝一怀柠檬水漱口,点一支烟回味,美。自幼家境不富裕,菜咸下饭,因此养成口重的习惯,最怕友人款待粤菜,穷人家的孩子发了财也学不会享福。拍的电影也重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