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公民如何履行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
公共财产是指一切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财产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任何人必须珍惜和保护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二是当公共财产受到破坏、威胁和出现危险的时候,任何公民有责任保护、捍卫和维护公共财产的安全。
60.公民如何履行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
劳动纪律是指在社会共同劳动中,劳动者必须共同遵守的劳动规章和制度,是用人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要求全体员工在集体劳动、工作、生活过程中,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劳动纪律的目的是保证生产、工作的正常运行;劳动纪律的本质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规则;劳动纪律的作用是实施于集体生产、工作、生活的过程之中。劳动纪律的范畴大致包括以下内容: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履约纪律);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考勤纪律);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生产、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安全卫生纪律);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日常工作生活纪律);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纪律);遵纪奖励与违纪惩罚规则(奖惩制度);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则(其他纪律)。在社会主义国家,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光荣义务。因此,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积极行使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在实践中,劳动纪律一般由用人单位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纪律生效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一是内容合法,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用人单位有用工自主权,制定劳动纪律是用工自主权的集中体现,因此法律承认合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具有法律效力。二是程序合法,劳动纪律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制订,将制度草案交实际操作部门审核,起草过程中应当征求工会、员工代表意见,起草完成后应当采取合适的方式公布。
61.公民如何履行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
公共秩序也称“社会秩序”,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秩序,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规章制度等所确定。内容包括公共场所的活动秩序、交通秩序、工作秩序、社会管理秩序和群众生活秩序等。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各类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定了处罚方式。遵守公共秩序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公共秩序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文明程度。
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对于一个社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它是维系社会生活正常化的基本保证。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和多样化,公共场所已成为人们共同生活、娱乐必不可少的地方,如居民小区、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商店等。这些场所秩序良好,会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的愉快;反之,不仅影响正常生活,甚至会危及人们的生命安全。第二,它是社会文明的标志。有无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是衡量一个地方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显著标志。第三,它是衡量一个人精神道德风貌和文明素养的重要尺度。在公共场所自觉约束自己、方便他人、维护秩序,是做人的起码原则;反之,则表明缺乏道德修养。所以,作为公民,每个人都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的义务。
62.宪法为什么要求公民必须尊重社会公德?
社会公德是要求一般人共同遵守的公共道德准则,包括遵守纪律、讲究礼貌、讲究卫生等。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一贯强调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引导公民道德素质的提升,促进社会和谐和国家进步。需要注意的是,社会公德属于道德范畴,其发挥作用的方式不同于法律,并不是通过强制力来推行的,而是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倡导和公民自觉来实现的。因此,宪法强调,公民必须“尊重”社会公德,而非“遵守”社会公德。
社会公德也是一个历史演进的产物,在不同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要求。2006年3月4日,胡****同志在第十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的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牢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社会主义荣辱观即“八荣八耻”,十分精辟地概括了当今社会应当倡导的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有利于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真正做到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党的******报告进一步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3.公民如何履行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维护国家的政权稳定和公民依法行使各项自由和权利的根本保障。因此,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根据本条的规定,公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侵犯、损害和危及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祖国的安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它主要包括:
(1)国家的领土、主权不受侵犯;
(2)国家的政权不受威胁;
(3)国家的社会秩序不被破坏;
(4)国家的秘密不被泄露。
“祖国的荣誉”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荣誉和尊严。它主要包括:
(1)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
(2)国家的信誉不受破坏;
(3)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
(4)国家的名誉不受侮辱。
“祖国的利益”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国家利益的范围十分广泛,对外主要是指国家政治、经济、文化、荣誉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对内主要是指相对于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国家利益。对于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刑法、**********等法律都已经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