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报告中指出:“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这给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的深入发展指明了方向。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亿万农民的伟大创举,是中国现代史上第一次农村基层社会真正的、全面的直接民主实践,有力地推进了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
村民自治,作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的一种新形式,从早期萌芽到现在的规范化、制度化,是一个逐步发展、不断推进的过程。这一过程经历了萌芽,试点、建立,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完善化这四个阶段。1998年11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认真总结1988年6月开始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10年以来村民自治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正式审议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它对村民委员会的性质、职能,选举的原则、程序、方法,村民委员会的基本工作制度、工作方式、法律实施的保障等,作了重要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将“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用法律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标志着我国村民自治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即进入法制化、完善化阶段。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宣讲丛书》的组成部分,密切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最新精神与《民法通则》、《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乡镇企业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发展结合起来,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和解决问题,力求在有限的篇幅中尽可能展示最丰富的司法运作规律和机理,以期使广大读者能够借此更多的掌握和更好的运用相关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民主权益。
考虑到本书特殊的读者群,在编写过程中,我们力求让它成为一本通俗易懂、简明实用的普法读物。全本书语言通俗易懂,风格流畅。所举案例也是发生经常在农民朋友身边的实例,极具代表性,典型性。在体例上坚持问题导向,将每一个案例安排为四个部分——“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法条指引”,以设问方式提出问题,以简洁、质朴的语言阐明要点,用时效性、现实性强的典型案例讲述故事,从专家视角作出深入浅出、细致入微的法律和学理分析,选精准权威的法条呈供读者参考,使读者能够多角度地理解有关的法律问题。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已有的资料和研究成果,在此向相关的作者和出版单位表示衷心感谢。由于时间仓促,编者水平有限,书中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望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