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595100000047

第47章 法律文本及条文释义(45)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本法中“道路”、“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交通事故”用语的基本含义的具体解释的规定。共有五项。

【本条释义】

具体明确法律中有关用语的含义,在对于准确理解法律规定,明确和界定法律规定的内容以及在实践中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等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条对什么是道路、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交通事故这些用语的含义都作了具体和明确的解释。第一项是关于道路含义的解释。所谓“道路”,本条第一项解释为:“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明确道路的具体含义非常有必要。本法是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规范,一切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规定,如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等道路交通的参与者在道路上应当如何参与道路交通的活动;应当遵守什么规则;哪些是禁止性行为等,都是基于道路交通开展的。因此,明确道路的具体含义和范围,对于执法机关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对于明确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从而更好地遵守法律,都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其中,“公路”包括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城市道路”是指修建在城镇中的道路。包括直辖市、市、镇的主干道、辅路、支线、立交桥等。它是一个城市的重要道路交通系统。所谓“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是指有些单位或者社区的场院内的道路,虽然隶属于某部门管辖,但由于允许社会的机动车通行,这些道路的交通也属于本项所解释的道路的范畴之内。这里不包括那些封闭式的部门场院内的道路。如某些国家机关所在地、军事单位、国家重点保密单位等。由于这些单位的场院内的道路不允许社会的机动车任意驶入,因此自然不包含在本项所指的道路之内。另外,本项在解释道路时,还将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也包括在道路的含义中。这是因为,本法调整的范围是道路的交通安全,是规范所有道路交通参与者行为的法律规范。而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也是行人、车辆通行的场所,这些场所的通行规则、各自的责任等也需要用法律规范来加以明确。因此,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调整范围延伸到这些场所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项是关于车辆含义的解释。本项所指的车辆主要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是道路交通的重要参与者。如果说行人在道路交通的参与者中处于弱势的话,那么,车辆就应当算是强者。因此可以说,车辆是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调整对象。由于关于车辆的具体解释,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本条的第三项和第四项中都作了规定,在这里就不赘述。第三项是关于机动车含义的解释。所谓“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这里所说的动力装置是指以机械动力为车辆驱动或牵引的主要动力来源,而区别于以人力或畜力为驱动力的非机械动力。“上道路行驶”是指能够驱车上路的,有实际交通运行意义的车辆,而区别于那些不能上道路行驶或者作为观赏、收藏、实验等车辆。不能上道路就不参与道路交通的运行,也就自然排除在本法调整的对象之外。另外,本项在车辆的功能上作了三个方面的解释。主要是根据目前我国车辆的主要功能列举的。这些功能主要包括:供人员乘用、用于运输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供人员乘用的车辆,是指各种类型的客车,包括各式的大小客车,也是人们生活中经常乘坐的交通工具。用于运输物品的车辆,是指各种类型的专门运输货物的大小货车。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车辆是指各种在道路上从事专项工作的特种车辆。如各种类型的工程车,包括电力部门进行电路查修工程的车辆、消防部门使用的各种用于救火的车辆、道路管理部门为保护道路进行清洁或洒水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进行划线作业的车辆、建筑施工使用的各种车辆等。另外,所谓“轮式车辆”,主要是指以车轮作为运行形式的车辆,以区别那些以履带或汽垫运行形式的车辆。这种区分的实际意义就是那些以履带或汽垫作为运行形式的车辆或载体不属于本法所称的机动车范围,也就不具有上道路行驶的主体资格,不属于本法调整的对象。

第四项是关于非机动车含义的解释。所谓“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本项关于非机动车的范围的划定与本条第三项机动车的范围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车辆的驱动来源是人力或畜力。人力驱动主要是指以人自身赋予车辆的力来驱动车辆的运行。这些车辆包括自行车、自行三轮车、手推车等。畜力驱动是指靠牲畜的牵引所赋予车辆的力来驱动车辆的运行。这些车辆包括马车、牛车、骡车、驴车等。另外,本条还规定了那些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也划入非机动车的范围。我们前面说过,从严格意义上讲,区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标准,是以是否以机械动力作为车辆的驱动力来划分的。那么本项中为什么还将那些以动力装置驱动的车辆定为非机动车。这里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我国的道路交通的设计一般遵循人车分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流的原则。理由是尽量做到各行其道。这也是确保交通安全的重要前提。机动车道是专供那些设计时速高的车辆行驶的。特别是随着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车辆性能良好、设计时速高的车辆不断大量涌现,对道路的通行状况,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如何实现道路的高效能利用,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而那些虽以动力装置驱动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由于其设计时速低,质量小,不能够在机动车道上实现相对较高速度的行驶。并且如果允许它们驶入机动车道行驶,还将会影响其他机动车辆的相对高速度的行驶。那样将会大大降低道路的高效能利用,同时也就会造成道路资源的浪费。二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还体现在以人为本原则的各个方面。追求高效率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特别是那些方便人们出行的各种轻便的交通工具,如双轮站式电瓶车、电动自行车等,越来越多地被人们采用。非机动车的机动化,也是一种更好地提高效率的趋势。而这种趋势是不能忽视的,也是不能在道路交通的设置方面加以阻拦的,但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加以限制。所以,必须要对车辆作出硬性的划分标准。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都较小的,但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一些交通工具划定为非机动车也是考虑到这类车虽然也是以动力装置驱动,但由于其时速低、质量小,不具有一般机动车的危险性,所以纳入非机动车进行管理也符合安全畅通的原则。所以说,这是一个法律意义的划分和定义,而非物理学方面的区分。这样规定同时也为车辆的生产部门提供了一个技术性的参照指数。这类车辆属于非机动车,只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第五项是关于交通事故含义的解释。所谓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的主体,一方必须是车辆。即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或者是两车之间,或者是人车之间发生的碰撞等事故。这里的车辆包括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因过错或者意外”是指交通事故的一方或双方在主观上有过错或者发生了意外的情况。其中有过错的情况主要包括违反交通规则、驾驶有误等;发生意外的情况主要是指发生了当事人意想不到的情况。如由于客观原因使道路状况变化、刹车失灵等。区分当事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因素,对于明确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有着很重要的意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是指由于发生了交通事故,给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综上所述,构成交通事故主要有三个因素,即:主体的一方必须是车辆;当事人在主观上有过错或者发生了意外的情况;必须是造成了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一定的后果。反之,缺乏其中一个要件都不能构成交通事故。

第一百二十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机动车牌证、在编机动车检验以及机动车驾驶人考核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部门负责。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机动车牌证、在编机动车检验以及机动车驾驶人考核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部门负责的规定。

【本条释义】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国家的武装力量,由于他们执行任务的特殊性和管理上的独立性,因此,规定对车辆的牌证、在编机动车检验以及机动车驾驶人考核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部门根据部队的具体情况以及工作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进行负责管理。其中“在编机动车牌证、在编机动车”是指按照军队的规定编制的机动车牌证和车辆。国家对军队的装备是按照一定的编制进行的,其中包括车辆的配备。从严格意义上讲,只有按照规定的编制所配备的车辆,才是属于部队的机动车车辆。因为挂有军车牌证的车辆的主要意义是与地方车辆加以区别,为的是使部队便于执行军事任务和进行特殊管理。实践中,有些车辆虽属于军队使用,但不在编制范围内。对于这些车辆的牌证就应当按照规定由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上证管理并负责车辆的检验。这里的“机动车驾驶人”是指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军籍的干部、战士中驾驶机动车的人。对这些人交通法规和驾驶技术的考核及颁发驾驶证的工作由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有关部门负责。

同类推荐
  • 民间借贷与风险防范

    民间借贷与风险防范

    本书以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真实案例、问题为出发点,有机结合民法、物权法、担保法等与相关条例和司法解释,采取了“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和“法条指引”的结构编写而成。既可以让读者了解一般的案件审判知识,又可以了解有一定深度的相关法理,内容层次循序渐进,易于理解和掌握。
  • 新闻出版管理法律法规

    新闻出版管理法律法规

    在众多法律法规中,我们通过甄别,淘汰了废止的,精选了最新的、权威的和全面的。但有部分法律法规有些条款不适应当下情况了,却没有颁布新的,我们又不能擅自改动,只得保留原有条款,但附录却有相应的补充修改意见或通知等。众多法律法规根据不同内容和受众特点,经过归类组合,优化配套。整套普法读本非常全面系统,具有很强的学习性、实用性和指导性,非常适合用于广大农村和城乡普法学习教育与实践指导。总之,是全社会“七五”普法的良好读本。
  • 新民说·法学实践(增订版)

    新民说·法学实践(增订版)

    法学到底如何实践?本书即讨论这个问题,且更多地侧重于中国的背景,同时,还包含了更广阔的理论期待,即怎样看待广义的法学职业者的学术努力、怎样认识他们的职业产出,以及他们的知识究竟是以什么方式存在于社会。对法学而言,随着全球化尤其是语言交流的便捷,中国背景和世界背景之间的界线越来越不清晰,故而更广阔的理论期待也更具有合法性。
  • 2019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类法规随身查: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社保法

    2019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类法规随身查: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社保法

    本书全面收录了根据多年经验预测的目前复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法学科所需的法律规定。
  • 涉税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防范对策

    涉税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防范对策

    在本书中,我们广泛收集、整理了近年来曝光的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精心挑选出其中的160多个典型案例,对其一一进行分析解剖,研究其作案手段,总结其作案特点,深挖其发案规律,及时发现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存在的漏洞,并随之提出打击、防范和堵塞漏洞的措施。相信通过对本书的阅读,广大纳税人能够更好地认清法律的禁地,从而明智地避免踏入“雷区”。
热门推荐
  • 邪令天下

    邪令天下

    世态炎凉,世人冷眼,我自冷笑!问心无愧!由心由意!大四天才学生、黑界大哥、终极杀手三重牛13身份的邹少邪网购一瓶价值九九九九元的香香神屁,无意穿越到异界,掀起一场波澜壮阔的帝国大战。一股邪风!横扫异界!邪领风骚!以邪令天下!!!
  • 丘比特的水晶坊

    丘比特的水晶坊

    对于十五岁的女生春盈来说,这一天注定是她的“灾难日”!首先是她最讨厌最害怕的体育课,接着辛苦珍藏的海报也被人拿走了,而且是被用来垫屁股!是可忍,孰不可忍!没想到这一个不忍给她带来了这“受难日”最大的灾难——惹上了全校闻名的邪恶王子韩尚。那个狂傲、霸道、不可一世、连校长都不放孝眼里的纨绔子弟!明明对她无意,邪恶王子却每每出现在她的周围。让她无辜成为邪恶王子无数拥趸的“大众公敌”!幸亏她还有个“天使”弟弟帮她解围,无论什么情况,都坚定地站在她这~边。让她感觉到了温暖……
  • 文明太空之异星歧途

    文明太空之异星歧途

    最强外星人:求助!人类觉醒,已经开始爆满神装超无畏舰了!怎么办?!神秘之音:你的船是怎么配的?最强外星人:哦,铁皮包木甲+滑膛炮。神秘之音:...上吊吧...—这其实是一部人类点歪了科技树,或者说,整个宇宙除人类以外都点歪了科技树的悲催(搞笑)故事。盖亚历119927年,由诸神束缚在深蓝地狱中的无毛恶魔,被愚蠢的罗克索兰人释放了出来,战火燃烧了整个银河。不过,这些都不关任武的事,他现在只想带领着自己的9527船团,在新发现的异星上安家而已。但对于生活在彼方星上的外星难民而言,恶魔虫群最终还是发现并登陆了最后的净土。PS:已有118万字作品“零队的异世界之旅”完结,请放心收藏。
  • 时间给予的答案

    时间给予的答案

    如果你是管理人员,如果你在职场上打拼,那么,看看吧,也许——你就是其中那个人,或者,那种人。如果,你正在被职场那复杂的关系所困扰,如果,你想通过别人的职场生活感悟一点什么,那么恭喜你----------开卷有益
  • 痘疹门

    痘疹门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校草之威廉古堡

    校草之威廉古堡

    骑着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不一定是唐僧,哇哇哇,还有可能是恶魔!当然啦,骑着白马的,也许还是纯洁的天使。聆听风中——小提琴的绝唱!本小说简体版2009年上市,编辑改名<不良笑草>《不良笑草》越南海外版2011年末上市谢谢大家的支持。购书群号:64940479
  • 我爱你,我的花样弟弟

    我爱你,我的花样弟弟

    弟弟,我回来了!一个聪明可爱的留学女孩,与聪明可爱的弟弟的生活故事。七年后,谁又会知道!“姐,什么时候给我找一个姐夫啊!”“走开,你姐美若天仙,国色天香,才不要现在就找男友呢!”“呵呵,我知道,你一直暗恋......,啊!姐姐谋杀亲弟弟了!““你给我站住,你不站住,我就不是你亲姐!”
  • 玲珑孤月

    玲珑孤月

    蓬莱山上有为蓬莱仙人,手里有三件法器,它们因吸收了蓬莱的灵气而幻化成人。他们的任务就是一个,就是除妖。某妖,”我是妖,你为什么不杀我?“某男只是淡淡的看了她一眼,直接离开。某男,”不要跟着我。“某妖,”只要你让我杀了你,我就离开。“时间荏苒,当初的一切早已变样。某男,“你到底是谁?为什么我觉得你很熟悉?”某妖,“你不必知道我是谁,因为,你不是他。”脑洞很大,希望大家支持。谢谢,谢谢,谢谢。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 快穿黑化主神别傲娇

    快穿黑化主神别傲娇

    唐可心是一个平凡的女高中生,却因为舍友的一只臭袜子,离奇死亡,然后,叮!什么鬼?恭喜宿主成功匹配男神别跑系统!从此,唐可心可悲的在一次次的穿缩中,收集主神碎片……
  • 几乎错过的爱恋

    几乎错过的爱恋

    什么?跟网友见面,居然找我代打?要是遇上恐龙,岂不小命休矣?那……面前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美少女,又是谁啊?“学长不就是我男朋友吗?”怎么这会突然半路杀出个学妹呀!到底哪一个才是我今生几乎错过的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