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杨凌志说出这话,他还真就不知道,若干年后,自己还着实后悔,现在为什么没学到更多的丛林生活经验,不过,那也是后话了。
杰克一想,也是,确实,这生活在城市的人,学到这些东西有什么用?不过,也不止如此,杰克也确实教了其他不少高超的本事给聚义社的小弟们,例如那些一击致命的招式,既然不能取人性命,也能让对方受到重创。
其次,还有一些枪支弹药的基本知识,现在的聚义社正在发展当中,以后少不了可能会拿出火器打拼,要是连枪都不会用,那直接找块豆腐撞死算了,不过,杨凌志又怎么会知道?今天晚上过后,聚义社就会在广海市消失呢?而且,他也会被陷害,如不是杀神魄飞全,杨凌志永远都翻不了身。
“好了,也别说那么多废话了,赶紧回湖边,咱们等下一起大吃大喝一顿,然后我们就该闪人了,妈的,我的衣服都被刮破了,要是在不回去,还真得变成野人了,我跟你们可比不了,一个月都不换件衣服,臭死了!”杨凌志说完,也不管正在往自己身上嗅来嗅去的杰克等人了,直接带着聚义社的小弟往西南方向的小山头而去了。
“来,干了,妈的,我今天就不信,喝不死你!”杨凌志说完,右手举着酒杯和杰克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杰克也不怠慢,一口把酒喝完后道:“死神,你的酒量不行,你是灌不倒我的,别怕自己给喝趴下咯!”
杰克这话到也不是没有依据,此时的杨凌志,脸都已经红了一大片,而杰克,依旧满脸精神,仿佛越喝越有劲,见此,旁边的棕熊和孙平等人,齐齐向杰克敬着酒。
杰克到也不拒绝,一个一个的跟他们干,直看得众多聚义社小弟目瞪口呆,而杰克的弟弟罗克等人,则是得意的反看着聚义社众人,开玩笑,杰克在亚马逊的时候,那可不是盖的,有一次,他们劫了一个巴西边境的一个酒窖,那可整整喝了十来斤,最后,也只是走路稍微有点打飘而已。
所以,杨凌志这些个人的轮番上阵,并没有给杰克带来什么威胁,不过,时间一长,那可就说不定了,毕竟,杨凌志的酒量也不算差了,两三斤白酒还是没问题的,其他的人,例如棕熊、孙平那也能喝个近把近,所以,罗克挡住杰克,说道:“靠,你们这样搞可不行,我替我哥哥喝了!”
“哎,我的酒量你还担心么?没事,Z国不是有句话嘛,那话怎么说来着?哦,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啊!死神,我喜欢你,咱俩在干一杯!”杰克将弟弟罗克推开,大着嘴巴说着。
“靠,你小子懂得到挺多,佩服,既然如此,我还能说什么?干了!”杨凌志也非常喜欢杰克的豪爽,也更佩服他的酒量,于是,没有拖泥带水,一口喝尽,然后将酒杯倒立,表示自己一滴不剩。
杰克哈哈一声,把酒喝完后,冲身后的手下大声道:“肉烤好了没有?”
“大哥,已经烤好了!”一个黑人小弟说了一声,便把一只不知名的动物给拿了过来。
杨凌志见这动物的形状就知道,这是一只野兔,还能肥大呢,望着泛着油光的野兔,杨凌志也不由吞了一口唾沫,急忙抢过野兔,拔了一只腿,然后将其余的递给了棕熊他们。
“我靠,死神,你不打算留给我一点啊?”杰克不满道。
杨凌志嘿嘿一声,望着棕熊点了点头,然后,只见棕熊一笑,冲杰克说道:“杰克哥,我们尝尝你们的手艺,你也尝尝我们的嘛!”
说完,棕熊一拍手,冲不远处的火堆旁的小弟喊道:“野猫,你他妈烤好没有?你很冷么?”
那小弟此时满脸汗水,点头道:“这玩意啊,就是得烤久一点,这不是熊哥您教我的么?”
说完,那小弟笑着把那已经烤好的东西拿了过来,看样子,得有十来斤呢,不过,这动物已经被清理掉内脏,洗得也是白白净净,再加上从一家烧烤店买来的作料,那香味早就传进了众人的鼻子了。
闻着香味,杰克惊讶道:“这是什么动物?我怎么好像从来没见过?而且,好香啊,怎么我们烤的就没你那么香?”
杨凌志笑了笑,并没有作答,开玩笑,杰克他们的烧烤技术,那乃是无盐无油之时才算顶尖,如果比起杨凌志他们烤的,可就差多了,所有烧烤作料,一应俱全,那能不香?那能不好吃?
“那个,杰克哥,这是狗灌,这可是咱Z国的国家保护动物啊,刚才我去撒尿看见的,直接给抓回来了,怎么样?香吧?”棕熊得意的笑着,可是笑到一半,他就笑不出来了。
杨凌志瞪了他一眼,一巴掌拍了过去,大骂道:“靠,你小子,连我都骗了,你不是说是只野狗么?怎么现在变成保护动物了?”
“哎哟,死神哥,我不是怕你不同意嘛,这家伙的肉老嫩了,我已经在老家的山上经常抓的,现在已经很少能见到了,今天遇到我,也算是它的不幸吧!”
见棕熊那猥琐的样子,杨凌志再次瞪了他一眼,不过,并没有说什么,此时的杨凌志,哪里还管他什么保护动物,有吃就行,这一个月以来,每天除了野兔就是野鸡,根本没其他的新鲜口味,早就腻死了,杨凌志只不过是在怪棕熊不早说而已,这可便宜杰克了。
果然,杰克哈哈一声大笑,道:“那我得尝尝!”说完,自己分了一份,其余的给了身后的罗克等一些人。
刚咬了一口,杰克就瞪大眼睛道:“我靠,这是什么神奇的动物?太好吃了,比烧烤店的还要好吃!”
罗克等人也点着头,也是赞不绝耳。其他的小弟们可就惨咯,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不过,杨凌志和杰克也没亏待他们,毕竟,他们每人手中不也有一只小小的(野鸡)么?哈哈!
当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杨凌志和杰克可谓是酒也喝够了,肉也吃腻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于是,分开的时间要来临了。
聚义社的小弟们正收拾着东西,杨凌志和杰克则偷着懒,谁让他们是大哥呢?俩人站在一处山崖边上,杨凌志望着那布满星光的天空,心中不由感叹,时间过得实在太快,没想到,一眨眼的功夫,已经过去一个月了。
待在山上训练,已经和外界失去联系那么久,猪婆还好吗?林柏雪好吗?随即,杨凌志又想起了自己最好的三个兄弟,阿正和清哥他们应该也已经毕业了吧,哎,外婆?外公?妈妈?父亲………
这一时之间,杨凌志忽然把能思念的人都思念了一遍,这是为何,他也说不出,思念是很奇怪的东西,有时候,当你站在寂静处,它会喷涌而出,无法停止。
“想什么呢?”杰克这时候问了一句,他没什么表情,是啊,杰克本就是无恼之人,无忧无虑,豪情奔放,在亚马逊,他已经经历了现实残酷的磨练,于是,他早已经看透生死,活得倒也潇洒。
“哎,没什么,想女人了呗!”杨凌志苦笑一声说着。
杰克一拍杨凌志的肩膀,调侃道:“想女人?哇,死神,你不是吧?我以为你和我一样,是一个无忧无虑,潇潇洒洒的人呢,没想到,你还整这一套啊!”
杨凌志自嘲了一声,随即,他的心情变得有些混乱,他忽然想起了刚到广海的时候,被人欺凌、无法翻身,见识了社会的冷漠,社会的不公。当选择走上这条路之后,他的手上又沾上了无数人的鲜血,于是,杨凌志此刻迷茫着,自己现在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不过,沉思了一会,杨凌志的眼神和表情忽然变了,眼神是不羁的,脸色是淡漠的!仿佛,从此刻起,他已经藐视一切。见此,杰克奇怪问道:“咦,死神,你怎么了?”
“呵呵,没事,只是想到了一些不开心的事!”
“哦?说来听听!”
杨凌志拿出香烟给了杰克一根,自己点燃了一根,抽了一口,缓缓道:“其实,我一直都很迷茫,我不知道我的这条路我能走多远,但是,我不知道该选择些什么,不过,我感觉,只要男人先拥有了江山,才能拥有一切!”
“哈哈,没想到啊,你死神还有这些屁想法,不过,也确实,毕竟你比我年轻好几岁,想法可能会单纯一些!”杰克笑着道。
杨凌志抬头望了杰克一眼,说道:“从今天起,那些单纯的想法,不会出现了,我只想拥有一切,我想把阻挡我的人,全部踩在脚底,让所有人知道,我是,死神!从今天起,无论别人怎么看我,我只做我喜欢做的事,谁要是看不惯,就放马过来,我必定让他知道我的厉害!”
虽然杨凌志的话,很平淡,但是,杰克却听得有些震惊,他丝毫不怀疑,自己面前的这个男人,有着让人惧怕的本领,特别是那双不羁的眼神,谁要是小看这个男人,那么,下场是非常凄惨的!
笑了笑,杰克道:“下山之后,准备大干一场吗?我可要告诉你,这几天,广海马上就要进入混乱的场面了!”
杨凌志回笑一声,道:“当然要大干一场,没有付出,怎能有回报?不过,你怎么知道广海要进入混乱的场面了?你的大哥到底是谁?”
“我大哥嘛,其实你也认识,他只有右手!”
“什么?”杨凌志震惊了,只有右手?那个可怕的身影忽然出现在杨凌志的脑海,不过,震惊了一阵,杨凌志笑道:“虽然,我和左手的仇恨不深不浅,但是,广海市有他没我,有我没他,这就是江湖法则,一山容不得二虎,还有,不止是左手,还有很多人是我的敌人,不死我死,便是他们亡!”
“照你的意思,你认为,我们俩会成为敌人?”杰克看着杨凌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