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诺顿后悔一生,见了诺顿后悔出生。我叫白一辰,自从我觉醒异能后,我的世界就变样了。
诺顿真的很强,他一出手,整个空间就扭曲了起来,他达到了“言出法随”的境界,瞬间扭转因果,改变法则,我的身体承受不住这么多能量的聚集,昏迷了过去,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来到了一处海拔很高的山上,从这里可以看到底下星罗棋布的人类城镇。天空上的白云那么接近人类,有一种伸手就能摸到蓝天的错觉。
“这里是荣耀圣山。”诺顿说着,手一指,地上生起一堆篝火,他翻动着山鸡,不再说话。由此可见他平时多么生冷。
“你为什么要抓我?”我对这问题耿耿于怀。
“收徒。”诺顿一脸的理所当然。
“为什么找的是我?”我感到好奇,莫非是因为哥太帅,连诺顿都被掰弯?或者说,我遇到了个随便走在路上,就被绝世强人哭着喊着要收为徒弟,打包甩卖绝顶神功的剧情?
“其他人,没资格。”诺顿说着,不再理我,低头对付着眼前的山鸡。我多看了一眼,不由得脸色大变!他么的诺顿你逗我!眼前的山鸡,不但没有拔毛,里面更没有清理,就这么一整只放在火上烤!原来诺顿你是这么吃山鸡的!我连忙发动异能,将山鸡从火堆上抢救下来,用死神镰刀上的寒芒将鸡毛分离出来,然后开膛破肚,放了一升的鸡血。
“你家是这么烤山鸡的?”我不由得质问,此时也没意识到自己的语气有多么失态。
诺顿理所当然:“一向如此。”
好吧,我服了!我一连施展了几个清洁术和水球术,将山鸡清理得干干净净,撒上盐巴和胡椒,再度放在火上烤了起来。
“能量乱七八糟,不会驾驭。”诺顿冷哼,“你是个拿着核武器到处乱走的孩子。”
核武器!这世界哪里来的核武器!我不由得问:“你怎么知道核武器?”
“朗顿*吉尔伽美什告诉我的,”诺顿说,“他说这种武器可以摧毁一座城市。”
正说话间,一个恶魔撕裂了空间,走了过来,说曹操曹操到,那恶魔穿着华丽的斗篷,一双眸子妖异邪魅,有着可怕的破坏力。他不由分说向我抓来,诺顿抓起地上一枚石子,轻轻一弹,石子划过一道亮丽的弧线,打退了他的袭击。
“老师,你是什么意思?”恶魔厉声质问,“我们事先说好了,抓到白一辰就给我送过来!”
“不行。”诺顿摇摇头,“朗顿,我可以用其他人补偿你,这人绝对不行。”
朗顿*吉尔伽美什,杨紫薇的熔岩恶魔体,此生的仇人!
我不由得多看了几眼,没错,这恶魔确实是男性。这不就是太子妃的另一种版本么?心里想笑又笑不出来,朗顿一脸怨毒,连说了几个好好好,恶魔蹄往地上一顿,就离开了。我感觉就像被毒蛇狠狠盯了几眼,浑身不舒服。
“你是来抓我的,要送给朗顿?”我警惕起来,却见诺顿一脸云淡风轻。
“对。”诺顿似笑非笑,“原本我以为朗顿是我找到的资质最好的人选,可是我错了。你才是那个人选。喏,山鸡烤熟了。”
诺顿手一抓,烤山鸡脱离了烤架,稳稳当当落在了他的手上,他伸出乌黑的手指,撕下一块塞进嘴里。尝了尝,赞叹一声:“还不错。以后,你做饭;我吃饭。”
我悲愤无比:“我还没吃饭!”
诺顿手一拍,一匹大狗慢悠悠走了过来。之所以要用匹,是有原因的。你说我们平常所见的家狗吧,宠物级别的,比如狮子狗,矮矮小小的,捧在手里都不觉得重,这种是“一只”;而比较大型的,比如中华田园犬,华夏大地最常见的物种,只到人类膝盖这里,站立起来有半个人高;更大只还有藏獒,整只有小汽车那么大,生吞牛肉,爪子可以撕裂活人,凶猛无比,这类可以说是“一头”。而这只大狗,不需要站立起来,就已经有成年人那么高了,两只眼睛和铜铃一样大,亮闪闪,嘴巴一张,满口剑齿,咬合力很强,绝对能咬断一块钢板!
“大狗,上!”
喂,就不能好好起名么?
大狗咆哮一声,嘴巴一张,喷出了一道气流,那气流穿透性极强,一下子击穿了我的异能被动防御,打在手臂上,钻心般的疼痛。
“蠢货!大狗用我的炼金药剂洗澡过,你轻敌会死的!”诺顿看不下去了,大喝一声。
我连忙打起精神,取出命运扑克牌,变出死神镰刀,眼睛盯着大狗,下盘稳稳定住,开始与它认真对敌。
大狗发出了一声类似叹息的嘟囔,爪子一抬,就这么向我拍来。我惊恐地发现,以往自己很有依仗的异能竟然如此脆弱,扛不住它这么拍打。我身上的防御体系瞬间激活了,死神镰刀架在大狗的爪子上,镰刀上面擦出了闪闪的火花,变得灼热无比!
当初面对孙大圣的时候,我也没有感受过这么大的压迫力!
大狗似乎也有点吃不消,连忙收回攻击。随后尾巴一扫,一根根钢针一样的毛发向我攻来,我身体内的异能全盘激活,首先感受到的是细胞撕扯的痛楚,随后是脱胎换骨的重生感,说实在的,这感觉很不好受,就像有成千上万的蚂蚁在血管里面爬行一样;就这样我还要全力对付大狗。
以前我使用死神镰刀的招式,更多的是被动技能,这回潜力激活,我的身上打开了一个类似天眼的东西,对镰刀的招式一目了然,攻击的时候,加入了自己的体会。如果说以前是婴儿爬行的阶段,现在勉强可以说是会走路了。
打退大狗的尾巴攻击,大狗的脚在地上刨动着,揉身一扑,向我攻来。我们对打了百来回合,依然分不出胜负,此时我已经累得出了一身臭汗。
“大狗,停下。”
大狗缓缓退下,嘴里嘟囔着,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我在风中凌乱了。
竟然被一匹大狗鄙视了!鄙视了!鄙视了!
“大狗为啥会这么厉害?”我气喘吁吁,接过诺顿抛过来的山鸡,拔毛放血,顺便在身上加持了个清洁术。
“厉害?”诺顿嗤笑了起来,“你还是直接承认自己是废物吧!”
见我一脸不服,诺顿露出了一丝沉痛的神情:“朗顿第一次和大狗对战的时候,二十个回合就打败了它!”
“朗顿当时是什么修为?”
“公爵。”诺顿轻描淡写。
我心里合计着,当时朗顿的实力是公爵,二十个回合就打败了大狗,那大狗的势力估计是恶魔领主的层次,而我拼尽全力还打不过一个恶魔领主。想到这里不由得脸绿了。
“没想到一只大狗就这么厉害。”我心里感叹着,不知不觉山鸡烤好,撒上盐巴和山椒,分离成好几大块,大狗在我裤脚边上蹭啊蹭,一脸馋相。我掰开它的大嘴,塞进一块腿肉,只见它的剑齿颗颗锋利,血红的舌头上布满倒钩,怎么看都不想狗。大狗舌头一卷,扯过肉块吞咽起来。
“不用看了,它是一只豹尾吞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