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会有软肋,如同龙之逆鳞,触之则死。
对于王富贵而言,幼年丧母加之又无兄弟姐妹,小姑姑王芙蕖的存在便是如母如姐的身份,是他珍视之人。但要说到软肋或者逆鳞,却还是他的妻子王韦氏。
王富贵的妻子王韦氏,本姓韦,是地道的渔家女,未出嫁前连个名字都没有,父母兄长都唤她韦儿。平日里也不过是靠着父亲和兄长出海捕鱼而自己和母亲下海捞珠才能勉强度日,就像许多渔民一样,靠海吃海。
直到有一年,青年的公子出外经商回来途中,正赶上大暴雨,沉了船,连人也落入了海里,生死不明。
再睁眼时,人在飘摇的破船上,就着油灯就看见在照顾自己的年轻姑娘。
那姑娘二八光景,正是最好的年华,明明未施粉黛却是十分鲜活灵动,身上不过是最普通的浅蓝色粗布衣裳竟也是清纯美好的。
那姑娘眨动着漂亮的大眼睛,欲说还修的模样笨拙的可爱。
终于,姑娘同公子说了第一句话,“你醒了,喝点水吧!”
她将水碗递过来,人却站在离他不远不近的地方望着他,有点不知该进还是该退的无措。
那一刻,那公子就知道,自己这辈子算是完了,他喜欢上了这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救命小丫头。
于是,本该回家去报个平安的公子,破天荒地跟着这艘又破又小的旧船,回了那姑娘的家里。
这一住,就是四个月。
住的两人相熟了,住的旁人已经颇有些微辞,住的父亲派了管家来押他。
那个傻姑娘还以为他出了什么事,一心一意地站出来保护他。那么小的身影挡在面前,明明弱不经风,还死活不肯退缩,把他感动得恨不得立刻娶了她,想要保护她一辈子。
年轻的公子,在家里受了太多的优待,在外面经商也是顺风顺水,虽知道自己长的算不上多么俊美,但也觉得他打心底里喜欢那姑娘,那姑娘那般维护的动作也是极欢喜他的。
于是,公子回家不到五日,便备齐了六礼上门提亲。
穷人家,哪里见过那铺了数里的聘礼,自然是十分欢喜。
媒人两家来回跑了几日,便将结亲的日子敲定了下来。
等到来年初春,公子家的轿子便抬了那姑娘风风光光地入了门。
等到那姑娘正式过了门,公子给她取名韦薇,取自《诗经·采薇》。
婚后,夫妻二人相敬如宾,养儿育女,倒也相约白头。
这,便是王富贵和她的妻子王韦氏之间的故事。不倾国,不倾城,谈不上多么轰轰烈烈,也不能说是惊艳了时光,只不过是温柔了漫漫岁月,让人平静心安。
“我不知道你到底是什么怪物,也不知道你对王家怀着怎样的目的,但是,只要有我在一天,便绝对不会允许你伤害薇儿哪怕分毫!”王富贵猛地抬头,目光凌厉。
以往,他总是心平气和的样子,这一生气众人才发现他原来也有脾气。
王富贵年轻时便接手家中生意,处处都处理的极好,从不曾真正和谁计较过。他总以为,来者是客,伸手不打笑脸人,他厚待旁人,旁人自然不会薄待了他。
虽说这般处理事务没什么,但若是生意人能做到这份上,倒也算是个奇迹了。
真正了不起的,不是你惹得平日里冲动的人来杀你,而是你能让和和气气的人这般动怒。
泥菩萨还有三分土性,兔子急了也还会咬人。
若是一味觉得王富贵单纯和善,才是傻子吧?众人不傻,只是都不点破。
热闹看到这里,再看下去不免会引起一桩又一桩秘辛,到时候指不定也会被捎带惦记上。
然而,正是如此,不傻的众人纷纷表示家中有事,改日再来拜访。
看个热闹看成这样,白若梨不免觉得有些索然无味,难得主动勾了宸月的手,就向外走去,“我们还是回吧。”
“你不担心那饕餮继续祸害王家?”他问。
她答,“有什么可担心的?左右王家还有那个王芙蕖呢!”
“可是,依我看,那王芙蕖也只能压制饕餮罢了,根本不能消除。”
“再不济,王家还有一位元尘子呢!”
“那元尘子亦正亦邪,终究是个变数。”
“宸月,你今天是怎么回事?怎么好像怪怪的呢?”
“只是觉得,若是搁在以往,依着若若你的性子,只怕早就冲上去了。”
“是吗?原来,宸月是觉得是我变了啊!是啊,我的确变了呢,人终归要慢慢学会长大。我不想,下次再因着我的原因,让宸月躺在病床上。”
“我的若若是真的长大了。”他满心欣慰,胸口涨涨的,微微泛酸。
她回以甜甜一笑,“这世间那么多不公不正不平不易的事,我若都管了,岂不是要累死?”
“你不管,元尘子也会管;他不管,旁人也会管。”
“你倒了解!反正,莫九天前辈曾说过,死道友不死贫道。终归那元尘子求的不过是钱财,而我求的却是平安,也算是见仁见智罢了。”
说完这话,两人都愣了一下。
莫九天此人,是白丹一的知己好友,生性洒脱散漫,就连好吃懒做也说的十分冠冕堂皇。
打定了这样的主意,两个人倒也乐的自在逍遥,一路慢慢逛回了客栈。
其实,他们彼此都明白,白若梨会如此淡定,不过是因为她吃定元尘子能解决王家的一切。
若是元尘子失手了,白若梨会去而后返,依旧会去帮忙收服饕餮。
虽说,王家人自己养尸实属不对,但那毕竟是人家的家事,她也不便多问。
至于那饕餮,却是万万不能留的。饕餮贪吃,虽说有王家泼天的富贵,但若有一日吃光了,难保它不会找上安庆府旁的什么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