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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一曲 行路

东风随燕到,一霎生绿草。庭院笙歌满,却闲花间鸟。

这里不是淮水之南,应该仍属于朗国境内,风光却与西北边的大雪原完全不同。三月末的天气干爽宜人,亮堂堂的日头四处抛洒着淡金色的光粉,给万物染上了少许柔暖的质感。乍瞧过去,抽芽的枝条还是光秃秃的,点点预示着生机的绿色尚不成气候。料峭的春寒仍然保留着残迹,躲在迎面吹过的风中。就看眼前的景而,谁能想到半月前还下了雪。不过那场雪对于靠天吃饭的农夫来说,却是难得的好兆头。

一辆轻快的马车悠闲前行。雇主都不急呢,又给得起价钱,车夫自然更不会出言相催。车老板姓张,走南闯北也有二十年的经验,手头的把式不含糊,眼光也老道。车内的两个少年人非富即贵,绝对错不了,——只看那言谈举止便是不俗,出手也不含酸,八成儿是那位达官的公子出游。单一句“慢点走,免得错过了满眼*”,就绝非乡下土财主的子嗣说得出的。“啪——”,马鞭儿轻甩,脆快的响声响彻四野,抒发着属于自己的惬意。

车厢宽敞,两人填满了一半空间,另一半堆放随身行囊。坐于车尾方向的少年约莫十八九岁的年纪,乌黑的长发以一根白色丝带束起,丝带末端系着一颗圆润亮泽的明珠,眉目清秀如画,一身素色麻布长衣更增添尘清雅之气。若不是深邃双眸中时常闪过精锐的冷芒,应该是个让人生出亲近之意的人物。

对面的少年则是黑色劲装,一头短发好似黑宝石融成,清爽而充满活力,修眉明眸、丹唇贝齿配上线条完美的脸颊,相当悦目,——硬要挑出不满之处,也许是太过秀丽,缺乏刚毅的气度,——少年本身也有类似的想法,才将这个年代惯常保留的长发剪去。额头上那点水滴形的纯白色印记被额前垂下的碎发挡住,并不显眼。

这二人正是清辉和卿琅。

卿琅抬手掀开棉布窗帘眺望四野,那只“墨玉封”手环在腕间晃动,一道白线渗入玉质,就像夜空中流星划出的轨迹。

“大哥,你很多年没离开过朗西,如此说来也许久不见这绿野春guang了吧?”

清辉苦笑道:“小琅,你虽不姓言,可令堂怎么说也是家父的亲妹子。言家上上下下百十口人,当年被刑部的人逼得走投无路,逃脱的也只我一人。那时的惨况你大概也不无所知,要不是你们母子在原府避过了风头,能否躲过也大成问题。我自逃进冰天雪地里,侥幸活了过来,就整天待在那边,唯恐被潜伏于雪原边缘的秘谍发现踪迹。后来得知襄国覆灭,却已经住得惯了,平素除了去临余采买杂物,难得出来。”

“舅父果真遭难了吗?我曾听闻,禁军千人追赶舅父至章庭山,忽然天昏地暗,飞沙走石,目不能见物。葛庆余虽然下令乱箭齐发,事后却并未见到尸身,只上报说舅父被迫落千仞绝壁。”

卿琅以食指轻轻叩打着车厢壁,回忆着当时的传闻。毕竟,言家世代相传的“通天之术”威名赫赫,卿琅虽从未与舅父谋面,也知“言仲微”三字意味着什么,——百官敬服,民间称颂,身怀奇术,有转乾坤、夺造化之能。旁人自是无法在那种状况下生还,但言仲微是否也是如此,没人敢下定论。

清辉摇了摇头,从行囊中取出一块淡黄色玉牌递了过去,见卿琅一脸诧异,便幽然释道:“这是老头子在事发前日交给我的‘昭命玉牒’,上头的本命环早已破损,人定然无幸。”

见手中玉牒的正中圆环处果真布满了蛛网状的裂纹,卿琅心知不假,却疑道:“舅父既有防备,为何不早一日离开襄都,难道会是因为什么天命不可违的念头吗?”

“老头子怎么可能在乎那种理由?那几天家母病重,已在旦夕,根本无法挪动。想来祁元度那混账皇帝算准时候,借机发难。”

十年时间足够冲淡微末琐事,但家破人亡的惨剧根本没可能忘掉。若是祁元度还活着,清辉恐怕早就孤身南下,刺杀这个不共戴天的仇人去了。

车厢在此时一颠,身旁座位上的行囊跳起老高,掉向地面。清辉抄手接下,抬眼却发觉卿琅眉头一蹙,忙问:“胸口还有不适之感吗?伤得就快没命了,才养两个月,怎么就不肯安安静静地老实几天?记得你小时候没这么不安分。”说到最后,不觉露出一丝浅笑,车内顿时暖了一季。

刚才还满脸病容的家伙却嬉皮笑脸:“有大哥施展妙手,我早就好利索了,只是刚才见你心事太重,让你还还魂罢了。不是说修习《明境》最忌少‘明心’吗?你如果陷入杀戮仇恨,恐怕就做不成的白眉老神仙了。”

清辉一掌拍去,卿琅像模像样地随手化解,不但伤势无碍,身手也颇具章法,还真是习武修道的好坯子。又想起临行之前早就百般确认无碍,方准他出行,刚才竟是忘了。此刻听他“谆谆教诲”,暗自好笑。

“你小子才学了几天功夫,就好为人师起来。以后还是叫我师父算了,省得没上没下。”

年幼者连连摆手道:“大哥才比我年长七个月,从没见过这样的师父,还是算了。再说大哥也没什么为人师长的威严,还不如以前账房的孙老头气派。”

“今日正要立些威严出来。”

如今的卿琅与安平酒家时大不相同,不但身离险境,更找到了世上唯一的亲人——从小就对他照顾有加的兄长,淡然冷漠的性情中也平添了几分本该属于这个年岁的精灵跳脱。尽管追随清辉修习《明境》时间不长,却颇有悟性,尤其是“通识境”、“通心境”、“通灵境”的进步之快简直令人目瞪口呆。年长者甚至怀疑这十年间自己对“五通境”的领悟是不是哪里不对头,直至向进境神速的新手追问,才不甘心地承认,天赋这东西实在不是人力控制的范围。

※※※

清辉与卿琅当然不会是突发奇想,就成了谈笑无拘的兄弟。这得回到两月前的风雪之夜。

当日卿琅中了鬼魉一掌,虽有“墨玉封”护持,对方又收了部分掌力,情况还是相当糟糕。无奈之下,清辉施展启命济元术将镇星化入卿琅体内,试图以其中至纯的灵气修复破损经脉。

启命济元术只开了个头,安平酒家早就乱作一团,非是疗伤静养施术之所。清辉背负卿琅,一路靠着迅疾的身法,匆匆回归所居木屋,将这位落难皇子扶好,一掌击在百会穴上。精纯的真元一经输入,立刻激发镇星中的灵气,乳白色的光纹在卿琅体内层层泛起,向四下散去,眉心处同时飘出一团雾状漩涡,盘旋飞腾,凝而不散。木屋之内香风弥漫,白光如潮。不过镇星中的灵气何等庞大,起初还缓缓流动,顺着经脉修补破损之处。运行一周天后竟然躁动不已,要从七窍溢出。

清辉不敢大意,身形飘动,十指或曲或直,或弹或点,变化无端,一口气打出三十六道法诀。嗤嗤破空之声不绝,千百道由灵力凝成的淡青细丝穿梭飞舞,顷刻织就一张大网罩住卿琅,将镇星中散出的灵气尽数封在网中。

再过半炷香的光景,被封住的灵气形成一个纯白光茧,卿琅的身体隐在里面。那至纯的仙灵之气宛如云雾翻腾激荡,为他伐毛洗髓,锻骨易筋。

消耗甚剧的清辉端坐调息。这“天罗地网”要将道力聚成实体,放在半年前,他也无能为力。自从玄元境心法小成后,已经很少现在这样真元几近枯竭。幸亏没有冒失地在安平酒家内使用,否则他连出手反击的力量也没有。说起来,清辉还是头一次将此诀用全,布完八成时,才觉耗了三分力,但打出最后两诀后,体内真元狂涌而出,竟有些力不从心了。

整整三日之后,光茧渐渐淡去。初看卿琅并没什么不同,细细察看方觉原本就跟白瓷似的肌肤如今已如极品玉石般温润无瑕,隐隐现出异乎晶莹的光泽。

“传说中的脱胎换骨,居然在我手中完成了?!”

清辉瞧了瞧卿琅的袍服,简直像是从污泥潭里捞出来的,对自己的判断又多了几分信心。

※※※

卿琅一直以为自己身处迷离幻境,周遭都是虚假的存在。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舍身救人?一时赌气昏了头,还是正义感过剩?他知道那个白衣少年不是奸邪之徒,尽管他喜欢故作凶腔恶态却不怎么高明,身怀“天极昭辰”的人,大概不会去太在乎秘库宝藏。

阴冷彻骨的掌风袭来时,他只觉得是一种解脱。从出生的一刻起,就与疏远、冷淡甚至是鄙夷为伴。独门小户,深宅大院,又或是宫阙亭台,变化的只是生存的布景。母亲注视自己的目光复杂得很难分辨里面到低有没有温情和关爱,似乎这并非她的骨肉。

所以,当鬼魉那双枯瘦的手掌击向胸口时,卿琅几乎是以旁观者般的冷漠注视着一切。是很难受,有些气闷,却没有想象中的痛苦。巨大的冲击力夺取了身体的平衡性,在倒下的瞬间有人扶住了他。

那一瞬间,卿琅的脑际浮现出多年前的一幕:只有五岁的小孩拖着鼻涕,新奇地打量着舅父家的大院,却在跨进高高的门槛时向前扑倒,当时也有一只不怎么强壮的手臂扶住了即将栽倒的瘦弱身体……

知觉越来越淡,也许是终于走到尽头了吧。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也没什么可以叹息的,唯一一段缀着暖意的时光早在十年前便注定不会重现了。

不知过了多久,眼前开始出现光怪陆离的景象,白色、青色、墨色的光带纷乱狂舞,交错成奇特的图案后化为细碎的光尘消失不见,尚未散尽,又有新的变化粉墨登场,延续不绝。

死前的一幕看上去很有趣,莫非是暗淡地活了十几年后老天赏赐的补偿?——这就是卿琅沉沉睡去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

丝丝凉意伴着清爽的气息沁入心肺,卿琅缓缓睁开眼睛。淡黄色的烛光下,一张清俊的笑脸就在眼前,唯一显得古怪的是双眸里闪烁不定的神采。

“醒了吗?是不是有种神清气爽的感觉。千万两银子的珠宝,又赔上了名震天下的仙器,总算没有彻底赔光。”

卿琅仔细地打量着眼前的情景,四下是简单实用的木质器物,墙角青石砌成的壁炉中金黄色的火苗兴奋地跳跃,墙壁上挂满了狩猎的工具和大大小小十几张兽皮。唯一奢华的器皿是一盏水晶雕成的精美酒杯,此刻正端在白衣少年的手中,里面是琥珀色的透明液体,散发出阵阵草药的味道。原来是被救了,卿琅略一思忖便明白了,这里大概是白衣少年住的地方。

“穿着白麻长衫很有气度吗?故作姿态!”

卿琅也不明白原本要说的感激之辞怎么到了嘴边变了滋味。清辉浑不在意,笑道:“小孩子懂得什么?在雪原狩猎,要是身着黑袍,只能被饿死。至于麻布嘛,倒不瞒你说,因为很便宜呗。狩猎可是赚不了多少钱的,去一次临余卖几张兽皮不过三五两银子,怎么穿得起绫罗绸缎,——比一国皇族自然是差得远了。”

“用得起这种杯子,又能一掷万金的人,还是不要装寒酸了。”这倒并非纯粹的斗气,老实说,卿琅觉得眼前人是难以捉摸的谜团,漆黑的瞳孔里也许藏着不为人知的经历。

“起来喝药,小小年纪不要装得洞察世事的样子。”说话者完全将自身剔出在外,只顾考虑旁人的立场,一本正经地说教。

卿琅并未察觉自己的嘴角展露出的浅笑,正要起身接杯,猛又一头钻回被中,怒道:“你又何必如此羞辱我?反正落在你们这群人手中,大不了一死而已。直接动刀子干脆得多。”

清辉不觉一愣,随即恍然大悟,笑不可抑地指着满面怒容的落难皇子,一句话也说不出。良久才苦笑道:“你的那身衣服,实在是……等会儿你自己看吧,若是想穿,没人拦着你。没想到鼻涕虫多年不见,脾气这么大了。”说完,笑吟吟地望着目瞪口呆的年幼者。

“鼻涕虫”——三字可能是许多人孩童时不光彩的雅号,算不上什么惊世骇俗。可听在卿琅耳中却有如晴天霹雳。他自幼便很少哭闹,甚至连话都很少说,还曾被人当成呆子。有一次,数九寒天只穿了件单衣,差点得了伤风重症送掉性命,幸好被表兄。“鼻涕虫”便由此成了表兄对他的独特称呼,而他则称表兄为“大哥”,心中已将这个大半岁、却是真心关照自己的人当作父兄一般的亲人。十年前言家陡遭大难,一门老幼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闻知此讯的卿琅曾呆坐整月,从此越发沉默寡言,对一切有若无睹,被人当成失魂的呆子。怎知今日竟——

卿琅死死地盯着面前的脸孔,渐渐找到了熟悉的轮廓,与记忆中的人重叠在一起。他动了动干裂的嘴唇,却发不出半点声响。

清辉见此情景,哪里还不明白。原本还存了试探之意,此刻也荡然无存了,不由轻叹道:“如不是你肩头那道伤痕,我又怎能想到呢。还真该感激刘管家的那条恶狗……”一语未尽,眼中已是泪光闪动。十年光阴,孤身一人,无亲无故,藏身于朗西苦寒之地,有时夜晚独对星空,难免会怨天尤人。这一刻却有些感激老天,坏得未臻极致……

几历生死,被人当作货物搬来运去也从未掉过半滴眼泪的卿琅早已痛哭不止,一下子扑到清辉身上,说不出半句完整的话。

清辉不知该如何劝慰,只得轻抚其背,柔声道:“总算还都有命相见。其实父亲在最后半年已经后悔对小姑太过严厉,失了分寸和情谊。原汝达是原汝达,兄妹间却是血脉至亲。我屡次央求父亲将你再接来,想来小姑在原府不受见待,他们又怎会给你好脸色。现在想来,当时父亲应该对日后大难有所察觉,怕你们受了连累,只说闲下来再办。后来就……”忆及灭门惨况,言府上下百口人头落地,血流成河,双亲一日内先后撒手人寰,清辉也自无言垂泪。

之后的两个月间,清辉费尽心思为卿琅调理身体,唯恐落下病根。万幸的是镇星内蕴灵气当真非同小可,如此棘手的伤势复原神速。能够下地走动后,卿琅便央求清辉传授道法武艺,免得成为累赘。闲暇时兄弟二人谈起分别后十年里的往事,倒也其乐融融。

数日前,卿琅问起当日为何会去安平酒家。清辉便将入世悟道的打算和盘托出。卿琅大感兴趣。清辉见他的伤势已近大好,就答应下来。

※※※

一路上让车慢走,其实是图新鲜多过附风雅。对清辉和卿琅而言,大好春guang可是稀罕景象。坐在车厢里的兄弟俩一边饱览沿途的山水花木,一边谈笑逗趣,极为惬意。可惜,一声炸雷似的嘶吼击碎了完美的画卷。

“车内的人听好:大爷在此等候多时了。识相的快快交出买路钱,若有半个不字……那个,这个……老赵头儿说的这词儿也太长了,俺怎么能一下子记牢呢……也不废话了,快点拿钱出来。”

兄弟二人对视一笑,看来拦路抢劫的不但是个新手,还是个浑人。

赶车的老张已经在此路上走过十几年了,还从未听说过有山贼草寇,不觉慌了神,哆哆嗦嗦地下车撩开车厢的门帘,脸色苍白地问道:“二……二位少爷,您……您老……”

“不必慌张,我二人自会应付,管不叫他伤你半分。”

清辉冷漠的语调大约给老张壮了胆,说起话来也利索了不少。

“那人徒步而来,要是驾车硬闯,张某人也有五成把握,您看?”

清辉摆手道:“如此不妥,你一人坐在前面,恐有凶险。我二人只是雇车,不能害你平白担上性命之险。莫说一个草寇,就算多上百倍也不过尔耳。你站在一旁就是。”

老张瞧了瞧二人毫无紧张之色,只得将信将疑地让开车门,退在一边。

兄弟二人起身缓步走下车厢,径自来到前面,且要看看是什么角色在此横行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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