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黑沉闷的夜晚从此消失不见,
让光荣归于这一天,
它送走寒冬,迎来艳阳天。
为何凛冽的冬天拂晓,
像玉米地一样在微笑?
突然清香扑鼻有如初刈的草?
快快来瞧,
为何万物散发出芬芳的味道?
——赫里克
第二天清晨一觉醒来,昨夜的情景宛如梦寐,惟有古老的房间使我相信斯情斯景确实存在过。还在倚枕遐思,我就听到门外小脚丫走路的啪哒啪哒的声音和商议事情的窃窃私语。顷刻之间,童声合唱唱出了一首古老的圣诞颂歌。重复的唱段是——欢乐啊!我们的救主已经诞生,在这圣诞日的清晨。
我蹑着脚起了身,急忙穿上衣服,突然把门打开,一眼瞥见了一伙漂亮至极的小仙人,那样子只有画家才能想象出来。这伙人是一位男孩和两位女孩,最大的不到六岁,都像天使般可爱。他们在屋内各处走动,在每个房间的门外唱歌。我的突然出现使他们吃了一晾,他们羞答答地站在那儿默不作声,一时间只管用手指拨弄自己的嘴唇,不时抬起羞涩的双眸偷偷瞥我一下。随后,仿佛一阵冲动,他们撒开两腿一溜烟跑掉了。及至在走廊一角拐了弯,我就听到了他们逃跑成功的笑声。
在这个热情好客的老式城堡里,每事每物都会唤起慈爱快乐的感情。我的卧室窗前,到了夏天定然是一派秀丽景色。
一片草坪形成一个斜坡,一泓清溪绕在草坡之下。溪流对面是苑囿的一角,里面有参天古木和群群麋鹿。远处是个房舍整洁的小村庄。从茅舍烟囱升起的炊烟缭绕在村庄上空。在清寒的天幕的映衬下,有着深色尖塔的教堂显现出鲜明的轮廓。邸宅四周按英国风俗种上冬青,俨然一派夏天景象,不过清晨却寒冷刺骨。头天晚上的薄雾在严寒中凝结起来了,棵棵树木,片片草叶,都蒙上了美丽的冰晶。灿烂的朝阳在闪烁的叶簇间放射着炫目的光辉。一棵挂着串串红果的山棒树紧靠在我窗前,树颠栖息着一只知更鸟,它在那儿晒太阳,暴躁地尖叫了三两声。而在下力梯地的小径上,一只孔雀正尽情炫示它灿烂的拖裙,像名公巨卿一样做然端庄地倘佯。
我还没穿好衣服,一位仆人就来邀请我去参加家庭晨祷了。他把我带到大楼古老侧屋的一个小礼拜堂。只见府上主要人员已齐集在一个布置着坐垫、跪垫和巨型祈祷书的廊台上,仆人则坐在下方的长凳上。老人诵读着廊台前面桌上的祈祷文,西蒙少爷则充当执事,在教义问答中回答老人的发问。平心而论,他履行职责时倒也极为庄重得体。
早祷既罢,接下来唱圣歌。这首圣歌由布雷斯布里奇先生根据他所喜爱的作家赫里克的一首诗亲自谱写而成,西蒙少爷又把它改编成古老的教堂乐曲。家中有几个嗓音颇好,因而歌唱的效果很令人满意。我特别感到满意的是,唱到一节歌词时,老先生得意洋洋,突然倾泻出感恩之情。他目光炯炯,唱得既不合节拍,又走了调:
是你给我家辉煌的炉火
增添了纯洁的欢乐,
是你赐我以金螬,
香酒斟满了酒杯;
主啊!是你双手的功劳,
赐我大地以丰饶:
我今播下一斗种子,
你将赐我廿斗粮食。
我后来得知,一年到头的每个礼拜天和圣徒节都要做这种晨祷,或者由布雷斯布里奇先生主持,或者由家中别人恭代。这种早祷仪式在英国贵族士绅的邸宅曾一度蔚为风气,而旧俗日渐式微,殊堪惋惜。因为参加早祷的人,哪怕极迟钝,对家中随处可见的井然有序、静谧安详的气氛也会心领神会。举家上下偶尔在清晨穿上最华丽的礼拜衣装,就仿佛使人人整天都有个主旨可以遵循,使个个都归于精神和谐。
我们的早餐里有老太爷所谓的真正占老的英国饮食。他对时下早餐的茶和烤面包表示痛心不已,指责这种早餐是造成今人体质孱弱、神经衰弱,以及古代英国人体质强健的局面已遭沦丧的原因之一,尽管现代早餐他也允予上桌以适合客人们不同口味,然而餐具架上冻肉、葡萄酒、啤酒等等亦一一陈设,毫不避忌。
早饭后,我和弗兰克·布雷斯布里奇,以及西蒙少爷,或称西蒙先生——除老太爷之外人人都这么称呼他——一起到庭院散步。一群仿佛在邸宅周围闲荡的有绅士气派的狗护送着我们:从蹦蹦跳跳的长毛垂耳狗,到举步稳重的鹿猩。而鹿提是府上自古以来就有的一个品种。这些狗全都听命于西蒙少爷挂在钮洞的一只唤狗哨子,就在游戏的当儿,也会时而向他手中的小树鞭瞥上一眼。
这座古老大厦在金光灿灿的阳光下比在皎洁的月色中更令人肃然起敬。我不知不觉地感受到了老先生的思想力量。标准的梯地,浇铸成的沉甸甸的栏杆,修剪得整整齐齐的水杉树,都有一种傲然的贵族气派。四周的孔雀仿佛不计其数,有几只正在向阳的墙下晒太阳。我言谈之中称之为“一群”孔雀,西蒙少爷委婉地纠正了我的措辞。他告诉我,按照最古老可靠的狩猎专著,应该称“一班”孔雀。他神情略显迂腐地往下说,“同样,鸽子或燕子称‘一队’,鹌鹑称‘一窝’,鹿、鹪鹩或鹤称‘一栏’,狐狸称‘一群’,白嘴鸦称‘一窠’。”接着他告诉我,按照安东尼·菲茨赫伯特爵士的说法,应该认为孔雀既通晓人意,又喜欢炫耀。因为一听到赞赏声,它会立刻竖起尾巴,多半还对着阳光,想让人们把它的美姿看得更清楚;每到叶落之时,它的尾翎蜕落,就会伤心悲悼,匿影藏形,直到重长新毛,恢复旧貌为止。
看到他在这种三教九流的雕虫小技上炫耀博雅,我不禁微微一笑。不过我发现,孔雀在这府上并非无足轻重之鸟。因为弗兰克告诉我,他父亲对孔雀极喜爱,饲养繁殖孔雀煞费苦心,一部分原因是它们属于骑士时代,是古昔豪宴上必不可少之物;另一部分原因则是它们的富丽堂皇与古老邸宅极相称。他常说,没有什么比栖息在古色古香的石栏上的孔雀更威武华贵的了。
西蒙少爷不得不匆匆离去,因为在教区教堂,他和村上的合唱队有个约会,该合唱队要演出他选定的音乐。这位个子小小的男人到处流露出快活的心情,处处显出蓬勃的朝气,很令人喜悦。他又常爱引用并不习见的作者的话,确实使我感到有点吃惊。先前有一次我向弗兰克提到这点,他微微一笑,告诉我,两蒙的全部学问不超过老先生给他的六七本古代作家的著作。在下雨天或漫长的冬夜,有时他心血来潮,读书兴致勃发,就翻来覆去地读这几本书。安东尼.菲茨赫伯特的《农书》,马克汉姆的《乡村之乐》,托马斯.科克爵士的《狩猎论》,依萨克·沃尔顿的《垂钓者》,再加上两三本诸如此类的古代文人之作,那就是他的经典权威了。就像所有只读过儿本书的人一样,他把这几个作家奉为偶像,随处引用。
至于那些歌曲,歌词也多半是从老先生收藏的旧书里摘引出来,再配上上—世纪流行的曲调。不过他寻章摘句、活学活用的本事,倒使附近一带的马夫、猎人和小运动员们把他尊为览群书的饱学之士哩。
正当闲谈之际,远处村上传来了钟声。弗兰克告诉我,老太爷有点特别,他极力主张全家上下要在圣诞节早晨上教堂,认为这一天是倾吐谢忱和纵情欢乐的日子。正如老塔西所说:
圣诞节要纵情欢乐,并怀感恩之心。
宴请你寒徽的邻里,贵贱一律平等。
“如果你愿意上教堂,”弗兰克说,“就保证能听到两蒙表兄的音乐杰作。因为教堂缺少一架风琴,于是他就把乡村业余爱好者组成了一个乐队,还成立了一个音乐俱乐部来提高他们。他把唱诗班的歌手编了组,就像他按照杰维斯.马克汉姆《乡村之乐》…书的指导而把我父亲那群猎狗也编了组一样。他从乡下佬中把那些嗓子‘深沉庄重’的人全部挑选出来唱男低音,嗓音嘹亮的选作男高音。而音色‘甜美’的歌手则是从附近一带最漂亮的少女中严格选拔出来的,尽管他声称这些女郎最难唱合调,因为这些漂亮的女歌手很任性,变幻无常,而且易出差错。”
这天清晨尽管寒气袭人,但却异常晴朗,空气清新,因此家人多半都步行上教堂。教堂是一座极古老的灰砖建筑,矗立在一个村庄旁,离邸园大门约半英里之遥。毗连教堂是一座低矮舒适的牧师住宅,似乎与教堂是同时代的建筑。住宅正面全然被特意修剪得贴墙而生的乱蓬蓬的水杉树遮住。繁茂的枝叶间又留下一些孔隙,让古色古香的小格子窗能够采光。我们走过这个安乐窝时,牧师迎上前来为我们带路。
我原以为能见到一位头发梳得光光的,保养得好好的牧师,就像在附近富有的赞助人餐桌上见到的那种舒舒服服地过日子的牧师一样,但结果却令我失望。这位牧师个子矮小,面目清癯,皮肤黧黑。他戴的一顶灰色假发太宽大,在耳边分得开开的,脑袋仿佛在假发里缩小了,就像硬壳里的一颗风干了的榛子—样。他穿一件破旧的上衣,下摆又宽,口袋又大,仿佛装得下教堂的大本头《圣经》和祈祷书。他的两腿本来就小,套在一双缀着大扣子的大鞋里,就益发显得瘦小了。
弗兰克告诉我,这位牧师是他父亲在牛津大学时的挚友。父亲来接管产业后不久,他就来就任牧师之职了。他考索探讨黑体字的古书入了迷,几乎不读用罗马字印刷的著作。
他最喜爱卡克斯顿和温金·德·沃德的版本。别人认为没有价值而摈弃遗忘的古代作家,他却孜孜探求,乐此不疲。也许是为了迎合老人家的意愿,他对昔时的节日礼仪风俗曾勤奋钻研过,并像良友一般热心地向老先生加以询问,不过那也只是一种孜孜以求的精神,就像那种性情沉静的人,之所以要探求某门学问仅仅因为它叫做学问,至于这学问的内在性质如何,它解释的是古代的聪明睿智还是粗鄙猥亵的古事,那倒无关紧要。他专心致志地一头钻进故纸堆里,于是脸上也仿佛有所反映。假如丽容确实是内心的显现的话,那么他的相貌就可以和黑体字的扉页媲美了。
一走到教堂门廊,就看见牧师在指责一位头发花白的教堂司事在装饰教堂的冬青树中夹杂了槲寄生小枝。他说,这种树被督伊德教僧侣在秘密仪式中使用过,受到玷污,变得不圣洁了。虽然在大厅、厨房里用作节目装饰似亦无妨,但教堂神甫认为它亵渎神明,完全不适用于神圣的场合。他固执己见,毫不退让,可怜的司事只好把符合自己口味的微不足道的装饰品撤走了大部分,然后牧师才同意开始当天的礼拜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