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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带头大哥的风险值(2)

我们再来看一看,官员眼中的抗粮“刁民”提出的削减赋税是不是无理要求。在正常情况下,没有乡民敢拿自己的身家性命与皇纲国法相抗衡,这不符合他们的利益诉求。对于那些该缴纳的皇粮国赋,包括那些不合常理,已经成为陋规惯例的火耗平余,他们并没有拒绝。他们提出抗议的,要求减免的,是那些滥加进去的不合理收费。他们没有奢望官府能够免税,而是要求减去另外增加的部分。清朝中后期,全国各地的抗粮风潮也是此起彼伏。

当时的河南学政张之万在他的奏疏里就陈述了这一点,他说:“奸民之纠众,皆谓减价完纳,非敢谓抗不完纳也。皆谓求减差徭,非敢谓不应差徭也。”被称为“奸民”的农民们不是不愿承担赋税,也不是不能忍耐不公平的滥派和浮收,但是请不要把他们往死路上逼。并不是所有人的忍耐都可以没有底线。当他们退无可退的时候,兔子被逼了还咬人呢?更何况是人。

联庄会的几位带头大哥刘化镇、岳三教等人本来就是以民权代言人的身份成功上位的,他们之所以能够将乡绅大户取而代之,就是因为他们是站在“民”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而联庄会首领的身份让他们在这件事上要有所担当,最起码不应该退缩。退,就意味着放弃自己已经到手的民间地位,同时背上一个勾结官员、与民争利的骂名。

正因为如此,当知县朱光宇严词拒绝了刘化镇等人要求减免浮收的请愿后,联庄会首领们的胸中怒火被彻底点燃。这些人在与知县争执无果后,骂骂咧咧就离开了衙门。可是就在他们跨出县衙大门的那一瞬间,被衙门口的看门人喊住质问。也许是为了向自己的主子邀宠卖乖,这个衙门里的小吏与刘化镇等人就在衙门口碰撞出激烈的火花。

这些乡民代表本就对官府雇佣的这帮胥吏恨得牙痒痒,这帮人无品无级,就因为披上了权力马甲才为所欲为。官家制度下的权力运作的每个环节几乎都离不开这帮人的参与,所谓“地方公事,如凡捕匪、解犯、催征、护饷之类,皆须其力”。按照有的人的说法,胥吏是“为官之爪牙,一日不可无,一事不能少。”因此,他们手上都掌握着官府赋予的或大或小的权力。于是,他们就利用这种权力,敲诈勒索,滥肆搜刮。作为公权力的帮凶,由于他们身份低贱,所以很多时候既不受封建道德的约束,也不受官家体例的束缚。

这个张姓小吏如今见这帮乡民代表还没走出衙门口,就开始骂自己的主子。也许是护主心切,就与乡民对骂起来。其实小吏还真不是多管闲事,毕竟乡民要求减免的浮收里也有自己的那一点点分成。他仗着自己是衙门里的人,与刘化镇等人争执不下。乡民代表在朱光宇那里憋了一肚子的火,正愁找不到地方发泄,于是一股脑全部宣泄到这个张姓小吏的身上。

在刘化镇、岳三教等人的带领下,他们捣毁了张姓小吏的住宅,还顺带着将一个叫田子昌的胥吏家的房子也给捣毁了。

俗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的面。知县朱光宇听闻后,极为震怒。他立即会同营讯长官带兵去捉拿当事人方在颍河北校场展开对峙。刘化镇等人以为经过这么一折腾,朱光宇应该见识到他们这些地方乡民的手段,态度能够有所缓和。于是乡民代表再次要求官府能够减免税赋,不然后来很严重。刘化镇等人的如意算盘再次落空,在这件事上,知县朱光宇没有丝毫的商量余地。这一次,朱光宇决定让乡民们领教领教“健吏”的手段。

刘化镇等人的怒火又一次燃烧起来,他们再次谩骂着,咆哮着。朱光宇命令兵勇上前捉拿肇事者,如果遇到反抗,就地正法。双方撕扯一处,联庄会里有个叫赵仁的乡民代表在冲突中被杀死。不管是失手误杀,还是被故意击毙,总之在闹哄哄的现场,有人死了。

我们可以还原下事发现场,赵仁命丧当场,当事双方都感到万分震惊,喧闹的现场立即安静了下来。

按照常理来推断,作为一县之长的朱光宇肯定会就击毙赵仁一事给出交代。要知道在任何时代的专制政府眼里,“聚众”都不是闹着玩的,都是破坏社会秩序的重罪。按照《大清律例》规定:“抗粮聚众,或罢考、罢市至四五十人,为首者斩立决。”斩立决就是立即斩首。“如哄堂塞署,逞凶殴官,为首者斩枭示。”斩枭示就是将头砍下悬在杆子上示众。就连那些没闹明白怎么回事就跟在后面瞎起哄的群众,按照刑律规定,也要杖责一百,以儆效尤。

官民双方见闹出人命,不再缠斗一处,很快各自散去。按理说,乡民被杀应该是整个事件的爆点。可是事件被推向爆点后,却自行平息,双方不战而退。应该说刘化镇等联庄会会员在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杀之后,内心的愤怒是难以想象的。可是愤怒并没有让刘化镇等人昏头,理智最终战胜了冲动。刘化镇知道,此时若要杀官复仇,自己这个带头大哥就会背上诛灭九族的重罪。当然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正因为如此,他才以联庄会会首的身份,极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作为一县之长的朱光宇,他抓人杀人,表现得极其野蛮粗暴。当闹出人命时,面对着人多势众的联庄会会众,他在权衡利害之后选择了暂时忍耐,任由对方怀恨而去。事后,为了推卸责任,朱光宇上书河南巡抚兼提督英桂,说禹州老百姓抗粮造反,闹出人命。他在上书中只强调“抗粮造反”,却只字未提地方县衙滥加浮收之事。当时,太平军在河南境内正闹得沸腾,“造反”二字是最为敏感的字眼。河南巡抚英桂在接到朱光宇的呈报后,于第一时间派出军队前往禹州平乱。

官民双方就好像是商量好了似的,就在镇压官兵整装待发之际,联庄会已经集结好自己的武装开始攻打州城。这是让人想不明白的地方,为什么刘化镇等人在退回乡里后,会再次组织大规模的武装卷土重来,这等于正式向官方宣战,将“造反”的罪名坐实?唯一的解释就是,联庄会内部氛围这时候已经完全被岳三教等好勇斗狠之人所掌控。

民间武装力量毕竟不是正规部队,根本没有实战经验。而禹州历来都是中原重镇,城高墙厚,不要说是联庄会,就是那些训练有素的正规军来了,一时半会想要攻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就在联庄会的乡军久攻不下时,省府派遣的平乱部队距离禹州已经不到十里的路程。围城的乡民得到情报后,不敢在此恋战,只好再次散去。朱光宇不亏是个“健吏”,他率众一路追杀至联庄会的总部,放火烧毁了联庄会设在高庙的总部所在地。虽然刘化镇带领部下逃到了密县超化镇,可仍旧遭到了地方官兵的围追堵截。

朱光宇传檄密县县令胡燕清,希望能够与之共同围剿刘化镇。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别无选择的刘化镇只好选择了自杀。

可以说,刘化镇的自杀来得过于突然,让所有人都大为不解。这时候的联庄会虽然处于被动局面,可还没有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从刘化镇自杀,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做为联庄会会首的刘化镇虽然有为民请愿的热情,可是他从来就没有想过,有一天为乡民利益而造反。他虽然是个有侠义心肠的乡民首领,但却不是有天下蓝图的军事革命家。他希望能够当上带头大哥,不过是为了替乡民主持公道,或者壮大宗族的势力。在艰难的世道里求生存,刘化镇虽然只是个杂货铺或铁匠铺,难以实现人生的大富贵,但是对于一个底层民众来说,他的日子要比一般老百姓富足。

刘化镇在自己的人身没有遇到更大的伤害时,内心受到民间侠义精神的召唤,才会义不容辞地挺身而出为民争利,替那些受到伤害的底层民众谋求公义与公理。可是随着事态的发展,尤其是官府将联庄会的行动定位为“造反”时,这要人命的罪责足以压垮任何一个循规蹈矩的乡民。

在这种如火烹油的局面下,作为“带头大哥”的他不得不重新考虑进退得失,对自己所做的事做出新的判断与取舍。

当初,刘化镇出面为乡民伸张正义,并由此成为联庄会会首的时候,估计连他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正在走上一条江湖不归路。当他在沸腾的民意裹胁之下,一跃升级为对抗官府的带头大哥时,他在被迫承担道义责任的同时,内心的惶恐要远远大于“带头大哥”给自己带来的使命感和荣誉感。“造反”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罪责,不光会让自己陪了前世今生,还会让自己的整个家族受到牵连。刘化镇知道,事已至此,如果仅仅依靠那些目光短浅,且遇事冲动的乡民,事态的发展将会远远超出想象。

刘化镇曾经想过聘用一个有些文化素养的人,作为自己的师爷或者军师。他也曾经邀请过同城举人王成业来担当这个角色,可是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聘请举人来担当自己的师爷,他是出于两方面考虑。既可以借用文人的理性来调和联庄会组织内部的非理性因素,同时王举人的特殊身份又能够在关键时刻为自己规避风险。

王成业在道光年间曾经中过举人,并没有进入官场,一直在家乡做私塾先生。乡间的文化人本来就没有几个,又加上王成业中过举人,在当地很有威望。他曾经依照保甲法制订了《民约》,成为维系地方秩序的民间约法。

如果能够将王成业聘请到联庄会,那么将会在联庄会和官府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在民间社会的权力序列里,举人往往具有特殊的地位。一个举人犯了罪,地方官府是没有权力将其直接问罪的。只有先上奏朝廷,取消他的举人身份,然后才能进入法律程序。

应该说刘化镇的想法没有任何问题,可毕竟是他的一厢情愿。在王成业这样的乡间文人看来,联庄会聚集的都是一些乡间的好斗分子。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王成业拒绝了刘化镇地好意,他可不想和这些没文化的人搅合在一起。

刘化镇最终在岳三教等好勇斗狠者的裹胁下,一脚踏进了被迫造反的死亡泥潭。刘化镇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要和朝廷对抗。当朝廷镇压的消息传来时,他的精神完全崩溃了。在官兵还没有杀到眼前时,他就选择了自杀了断。

刘化镇的悲剧在于,他只是个有着侠义心肠的江湖之士,而不是可以做大事的领袖人物,他没有领袖的韬略和驾驭局势的能力,却不幸被推上了领袖的位置。而他的侠义意识,又使他明知事态日益恶化,却又做不到激流而退明哲保身,在岳三教等人以民怨和义气为感召,提出莽撞的攻城报仇的计划时,他也同样无法后退。而当攻城失利,巡抚派出的镇压大军开到之后,已经陷入万劫不复境地的他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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