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中央财政,在抛去皇帝的个人开销由内务府提供外,其余部分全部由户部来统一管理。在封建“家天下”的财政体系中,国家财政与宫廷财政或合而为一,或有分有合,真正能够从制度上规范二者界限的时候几乎没有。对于那些不负责任的皇帝来说,国也是家的,家也是国的,自己爱怎么折腾是自己的事。为了负责管理从全国各地征收上来的银钱、实物等税收,户部还专门设立了三个大库,也就是“户部三库”。
这三大库分别是:银库、缎匹库和颜料库。这三大库分别用来存储地方每年解往京城的税银,绸缎布匹,以及矿产、颜料、药材等项物品。户部作为帝国的财政中枢,户部银库就成了皇帝用来保管国家财富的专门机构。
清朝的财政状况,在乾隆时期以前算是一个鼎盛时期。乾隆以后,由于国内国外形势纠结,财政状况日趋衰微。尤其是进入嘉、道年间,政府财政因为多年来的收支失衡,导致亏空严重。随着1840年鸦片战争的爆发,军费支出浩大;战败后,英国侵略者又借机敲榨了巨额赔款,更是让政府财政雪上加霜。1851年,国内又爆发了太平军起义,十四年间,内战蔓延18个省区,大半个中国早已无法征收各种赋税,而内战战费、军饷等支出,频年浩增。正当内战进入激烈阶段之时,户部已经无力筹集军饷,政府财政陷入严重危机。
户部肩负着总揽帝国财政的职责,很多时候需要面对皇帝传办内廷事务的上谕和国家各项急需支出的请拨,皇帝的事与国家的支出常常让户部官员处于左右为难的夹缝之中。尤其是清朝晚期,随着战争的频繁和赔款、外债的激增,户部在这种内忧外患的焦虑状态中渐渐丧失了兼顾国家与皇室的能力。
作为户部三大库之一的银库汇集了全国历年来的税收银两,如果我们把户部视为国家财政的水源,那么银库就是其中最大的蓄水池,水源的丰盈与枯竭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座蓄水池。
清朝京师银库共有三座:户部银库、内务府广储司银库和紫禁城银库,这几个都属于银库的内库。就清代的财政体制而言,三库衙门应该是户部中一个相对独立的机构。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户部与银库却存在着差异。按照定制,户部满汉左侍郎应该监管三库事务,但是实际上是由皇帝另派的 “管理户部三库大臣”。由此可见,皇帝在“钱”的问题上不敢有丝毫的马虎。
作为银库的主管官员,无论是三库大臣还是户部左侍郎,他们的主业都不是银库管理工作,也就是说,银库工作只是兼职。真正在银库负责具体日常事务的,通常是由那些中下层官员负责打理。那些负责银库的郎中通常是三年一任,一任期满,即使再清廉的人也能染上铜臭,私囊中饱。按照中国人的思维逻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银库当然就要吃银库。
当然最让人羡慕的还不是那些占位不管事的官员,最让人艳羡的“肥缺”是那些具体办事人员,也就是一天到晚进出银库的司库、书吏、兵役人等,其中尤以库兵为甚。库兵基本上都是满族人,同样也是三年一换。如果汉人想要干这活就要通过一些非正常手段冒用满名,顶替上来。
一个库兵在三年任期内,捞取三、四万两银子不在话下。作为一个下层小吏能够有如此含金量,怎不让他的那些同行们羡慕。当然这个库兵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通常要找到满族尚书以上的高官,花上六、七千两银两打通关节才能当上。
其实库兵并不是稳定的工作,它带有一种服役性质,类似于我们今天的服兵役。政府征召他们并不要求他们去动刀动枪,而是让他们去国库里搬运官银。按理说,这是一项苦役,可是苦一点,却能够捞到大实惠,苦差也就成了肥缺,因此这种毫无地位可言的苦工每年轮换都能吸引成千上万的人去争夺。有幸中选的人,犹如我们今天买彩票中了大奖。
在民初流行的一本笔记小说《清代野记》里就记载了库丁的工作经历,每逢朝廷选拔库丁的时候,那些符合条件的满族人都会花大价钱去争相行贿。一旦当上库丁,他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花钱聘请拳师当自己的保镖。之所以请保镖,是因为那些没钱去行贿的人会聚集在一起,等在大堂下,守候着入选的人,乘其不备就把他绑架了去。绑架的目的并不是想加害于他,而是让他们无法上班。那些被绑架的库丁就没办法按时报到,朝廷就会将其除名。这样一来,不光可以空出名额。而被劫的库丁,也会花费数千银两来为自己赎身。
道光二十年(1840年)十月,监察御史骆秉章领了个重要的差事,道光皇帝令他去稽查户部的银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道光皇帝是一个守财奴一般的皇帝,他把财政部清产核资这么重要的工作交给骆秉章,自然也是对其格外信任。骆秉章受宠若惊,非常积极地投入工作,领旨后十天就到了银库。对于银库腐化之事,他早有耳闻。他到任后先是找来四名库官谈话。那四个人的姓名,他还记得清清楚楚:荣鹿、荣禄、公占和苏隆额,清一色的满人官员。
第一次接触,骆秉章对这几个人的印象并不好,觉得这几人都是苟且之辈,毫无责任感意识。骆秉章后来又接连去了几趟银库,工作态度极为认真。
骆秉章的认真,让那些库官们再也坐不住了。他们就找了个机会,把骆秉章请到库内汇报工作。在汇报的时候,库官们毫不隐瞒地道出了银库的运行情况。库官的汇报内容大致如下:银库在接收地方捐款入库的时候要遵守一个陋规(常例),那就是捐赠人每交一百两银子,我们这些库官就要加收四两银子,作为收银入库的辛苦费。有一次成亲王稽查银库,请求皇上将多收的四两划归公款。我们也不愿意白干活,于是每收一百两捐款,就给交款人加码四两。所以捐款入库,每百两加收四两,那是为公家收的正款。作为我们这些库管在完成正款的时候,还要另外再加四两,其中二两归银库办事员,二两归银库主管。同时奉旨查库的御史,也能够利益均沾。此事已成惯例,捐款人也愿意多出这些银子。作为库官辛苦一年,总算有了一点酬劳。
这在库官们看来,是理所当然的陋规。既然骆秉章是奉旨查库的御史,就不是外人,也应该利益均沾,有应得的份额。库官们道出的这番话,并没有获得骆秉章的认同。骆秉章却认为这是银库官员的腐化表现,一个官员除了朝廷给的俸禄以外,还要多收交款人的银子,私自分掉,这明明是灰色收入,在这里却被这帮人理直气壮地说成了合法收入。
骆秉章并不是官场上的生瓜蛋子,他也明白官场上的这些那些猫腻。他还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就问他们一年能挣多少?库官给出了一个保守数字,那就是一年能够到手大约两万两银子。
这个数字让骆秉章很是吃惊,他在心里盘算了一下:像自己这样一个正七品的监察官员年俸禄不过就是四十五两银子,如果不加上灰色收入,像他这样的七品官员一辈子都攒不起来两万两银子。要知道他所生活的这个时期是清朝的道光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