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官穷得口袋里叮当响,这好像成了古代官场上达成的统一共识。但事实情况也不尽然,其实这种京官的穷是相对而言,那些占据权力要塞的京官就是他们哭穷,也没有人会相信他们的眼泪。有人习惯用收入来衡量权力的大小,在人们的潜意识里权力能够为官员带来收入。
一个官员的收入越高,表明他的权力也就越大。其实这只能是个推理,绝对不是真理,因为决定官员收入多少的要素不是静止的,而是一个永恒的变量。
我们就拿主政一方的地方官员来说,知县甲和知县乙,虽然同为知县,可他们权力所辖的区域之间存在着贫富差距,那么由此可以得出知县甲和知县乙动用权力所能够获取的灰色收入也就存在差距。更为重要的是知县甲和知县乙的个人修为也决定着他们的贪廉程度。如果知县甲立志要做一个海瑞那样的清官,就是把他放在应天巡抚(省长)的位置上,他的灰色收入也远远不如一个知县(区长)。综合以上因素,官员的收入并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其权力的大小。
但是对于京官来说,情况与地方官员又有所区别。首先在决定其收入的各种要素中,存在的变量有所减少。这样一来,京官的收入多少与权力大小就有着更为直接的联系,权力值就约等于个人收入。
官员所拥有的公权力所圈出的区域越大,那么他所获取的利益就越多。真正穷的,只是那些清水衙门里的小京官。这帮小京官是一群被称为“京曹”的人,他们仅仅是中央政府各个衙门里的属员,权力不大,工作也很清闲,他们的收入甚至还赶不上一个在底层刮油水的胥吏。
对于一名低级别的官员,既没有来自下级的孝敬,又没有实实在在的公务经手,想要过上富足的生活是非常难的。胥吏的收入与所在的岗位有很密切的关系,如果能够盘踞权力要塞,他们就可以揩点油水出来。这种状况,在官吏分途而官员的俸禄又出奇低的明清两代,更为明显。
清朝官员实行的是低俸制,根据《大清会典事例》记载:“文武京官俸禄,正从一品俸禄一百八十两,米一百八十斛;正从二品俸银一百五十五两,米一百五十五斛;正从三品俸银一百三十两,米一百三十斛;正从四品俸银一百有五两,米一百有五斛;正从五品俸银八十两,米八十斛;正从六品俸银六十两,米六十斛;正从七品俸银四十五两,米四十五斛;正从八品俸银四十两,米四十斛;正九品俸银三十三两一钱一分四厘,米三十三斛一斗一升四合;从九品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米三十一斛五斗二升;未入流俸银禄米与从九品同。”
按照上面的规定,我们就拿“正从一品俸禄一百八十两,米一百八十斛”来说,换算成今天的钱粮,相当于一年两万多块钱。要知道,当时可没有一夫一妻制和计划生育,京官一家老小加上仆人,至少有十几口人吧。如果仅靠着台面上的两万多块钱,京官的日子几乎没法过下去。
其实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京官的“穷”与京城老百姓的“穷”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老百姓的“穷”是穷在温饱问题上面,而京官的“穷”则是消费结构性的穷。京官的比较对象,应该是他的那些同僚们和各级官员。作为官员,他们所要求的生活标准绝不仅仅是达到温饱线。他们既要追求酒足饭饱的物质生活,还要追求声色光电的精神追求。而满足精神与物质的双丰收,需要的是真金白银。
京官之所以穷,是因为他们不能直接刮地皮。比如说,一个在六部供职的主事(文吏),级别属于七品官。地方上的七品官担任的是知县,一个知县不贪不抢,一年正常的收入也有几万两银子。可七品官放到京城里,就是权力系统内的最底层,他们的合法收入(工资)是45两银子,顶多再加上一点禄米。京师的物价比地方要高出几倍,想要在京城过日子,仅靠政府给的这点薪水,是很难养家糊口的。由此可见,京官与地方官的收入不可同日而语。
既然不能将手直接伸向地方上刮地皮,但是刮一刮地方官员还是有办法的。这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地方官员刮地方,京官刮地方官员,刮来刮去刮的还是老百姓。
京官有京官的权力资源,他们的权力资源就是位居权力系统的中枢部位。这个部位拥有合法伤害地方官员的能力,所以为了避免权力伤害,地方官就要向京官馈赠别敬、冰敬、炭敬等各种名目的灰色收入,其实这是官家权力收益的二次分配。
地方官员从民众那里捞来的钱需要一次分肥,官员既是受贿者又是行贿者,由此引发了官员权力资源的二次分配。
道光二十七年(1857年),朝廷任命张集馨为四川按察使(省高院院长)。在赴任之前,他晋见了当时的咸丰皇帝。皇帝无非是交代些勤政廉洁的话,类似于今天的组织谈话。见完皇帝,张集馨并没有拍拍屁股就走人,他还要履行官场应该遵守的灰色章程。
按照当时的官场规则,他需要向各部门的官员道个别,打个招呼。招呼并不是空口说白话,而是有讲究的。一个官员去向昔日的同僚打招呼,是需要带礼物的,称为别敬。不要小看了这临别一敬(别敬),京城各大小部门里的各大小官员,落下一家,将来都可能给自己的工作带来麻烦。
当时新官赴任前用于别敬有个标准,张集馨在他自叙性质的传记《道咸宦海见闻录》里开列出了标准。军机大臣,每人四百金,军机章京,每位十六金,其中有交情,或者有较大实权的,则八十到一百金不等,六部尚书、总宪一百金,侍郎、都御使五十金,同乡、同年及年家世好,一个都不能少。张集馨在赴任之前,等于是把京城里但凡有些权力的官员都敬了个遍。仅此一项,就花去银子一万五千余两。
张集馨就任的按察使是正三品,在他送礼的京官中,军机大臣虽然没有品级,但作为皇帝的机要秘书,其地位也不可小觑。六部尚书、总宪、侍郎都是三品或者三品以上的大员。而军机章京只是正四品。这说明地方高官在赴任前,送礼并不仅仅局限于级别比自己高的官员。
别敬虽然中间有一个“敬”字,但从官员内心来说,这与“敬”没有半点关系。与人品,与感情,与级别统统没有关系,它只是官场的“灰色地带”,是一种权力寻租。如果非要和“敬”字拉上关系,那么张集馨所“敬”的只是官场中人遵守的游戏规则。这种“敬”是圈子里的约定俗成,你不玩也可以,那就只好请你到圈外面靠边站,候补队员多的是。
作为一个官员,在得到自己将要到地方上赴任的消息后不是一家人喝庆功酒,而是一家人想办法先四处凑钱来度过这临别一“敬”。当然这凑来的钱并不指望张集馨日后用自己微薄的薪水去偿还,那样的话,全家人就是把嘴巴都缝起来,也难以偿还。
我们来看一看张集馨上任后,他的工资标准应该是多少。按照清朝道咸年间的工资标准,一个正三品官员,张集馨的合法收入为:岁俸银一百三十两,米一百三十斛。清廷从雍正年开始发放大约为岁俸十倍的养廉银,张集馨一年的合法收入在两千多两银子左右。就这两千两银子既要负担全家人的生活,又要为雇佣的幕友支付薪水。也就是官家支付给张集馨的年薪只有一千多两银子。他临别一“敬”花去的一万五千余两银子,单靠自己合法收入,不知道要还到猴年马月。由此可见,张集馨“别敬”花去的费用是薪水之外的灰色收入,也就是他在地方上捞到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