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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谁是病人家属?”急诊室外,医生摘下口罩问。

凌欢嗖地站起身来:“我是!”

他的鼻尖沁了一层水珠,像是盛夏倾盆大雨后湖里的荷叶上的剔透雨珠子。

葛薇盯着那只漂亮的大手,此刻,那苍白的大手正紧紧握着小男孩的小手,手上的血管正泛着青色,从皮肤上根根凸起。

“我妈怎么样!”男孩一副小大人的早熟地握着凌欢的手说:“叔叔,我爸爸有钱,一定要治好我妈妈!”

葛薇坐在冰冷的塑料凳上,呆呆地望着着凌欢毫不犹豫地在手术单的家属栏飞书自己的名字。

眼睁睁目睹凌欢第二次吸烟,她的身上脚上冰凉成一个冰窖,心里却是烫的,烫得她胸腔腹腔烧成一个大火炉,凉的烫的透过皮肤交汇,她全身抖得厉害。

凌欢虽是面无表情,另一只手却紧捂着胸口,葛薇知道,他的胃又开始兴风作浪了。起身,大步跑出走廊,离开医院,跑到附近的饮品店买了凌欢喜欢的蓝莓味道热饮,购回一大堆蛋挞蛋糕之类提在手上,大汗淋漓地跑回医院,急诊室门外已人影不见。问了护士,好不容易找到病房时,隔着门,葛薇看到了一副温馨的画面:父子俩拥在病床边,凌欢在仔细而专注地帮昏昏沉沉的温梅擦汗,男孩子用小手细心地帮他年轻的母亲梳理长发。

葛薇站在门口,进也不是,离开也不是,猛吸一口尚且滚烫的竹蔗水,上颌的痛迅速蔓延开来,烫破了大片的皮。

可是,他的胃真的可以吗?

葛薇将手上的塑料袋把手处搓了又搓,终于,深呼吸一口,心虚地慢慢走进病房,将东西放在床头柜上,至此,凌欢的视线没有离开温梅苍白的脸,哪怕是一秒钟。

“凌欢,买了热饮料和吃的,你和孩子吃点吧,我明天还要上班,先走了。”葛薇瑟瑟地说。

“嗯。”凌欢轻轻帮温梅掖着被角,头也不抬。

。,,,

葛薇就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偷了东西的小偷似的,即便将东西还给人家,也得不到一句感谢,反而要缉拿归案。

她忍不住端详了一下凌欢的侧脸,转身,将门轻轻合上。冰冷的金属合在一起的时候,凌欢就觉得自己的心上被捅了一刀似的。

凌欢嗖地从凳子上站起身,怔怔地站在原地,胃里就山崩海啸起来。

“爸爸,你要去找那个阿姨吗?”男孩子问。

凌欢站在原地足足两分钟,一言不发,俊美的丹凤眼死死盯着那夜宵,两分钟之后,神色如常。

“饿了吗?”凌欢将一杯热饮递给男孩子,将蛋挞盒子打开,男孩子两口就吞下一只蛋挞,看得凌欢满身漾过一阵岩浆似滚烫的热流。

“喝水,别噎着。”凌欢的极力保持着平和的语调,胸口一起一伏。

温梅的阑尾炎手术之后,凌欢三天三夜衣不解带在她的病床边守着,喂水喂饭,洗脸擦身,像要将这八年所有的感情都倾倒出来似的。葛薇白天照顾着公司里的事,不忘给温梅煮粥,给孩子做饭,晚上带可口的饭菜和热气腾腾的粥来带医院病房时,碰上凌欢抱温梅进洗手间,羡慕妒忌得胃都在痉挛,却恨不起来。

葛薇回到凌欢的屋子,将自己都没来得及拿出一样物品的箱子从他的卧室拖出来,将这座不属于自己的房子沉甸甸的钥匙搁在茶几上。客厅很大,水晶茶几白晃晃的刺痛这葛薇的眼睛,玛丽莲梦露的瓶起子笑得一脸悲悯。

葛薇冲瓶子器微笑,脑海中,小提琴乐就排山倒海地再耳畔响起。那是她曾经的他为她而奏的提琴曲,她曾和着梁祝舞,跳到一半忘记了动作。

想起那晚,葛薇失声一笑。

葛薇放下箱子,仔细打量了一下这宽敞的大房子:窗外,灯火霓虹闪耀成一片,地处静安区的好地段足以看到东方明珠,外滩的任何一个高层建筑,与她租的房子遥遥相望,窗内,客厅比她的卧室大得多,希腊式拱门,干净的白色调将屋内的所有事物衬得优雅而苍白。她努力瞪大双目,想记住这里的每一样景和物,却什么也纳不入眼里,她只记得水晶茶几下的旋转。

忍不住回到凌欢的卧室,看一眼床对面的名画,《带珍珠耳环的姑娘》满眼幽怨,似是在诉说她和画家被拆散时她有多凄惶。葛薇只喜欢这张画和那部同名小说,却一直不喜欢那部同名电影,电影的女主角太风尘,配不上这纯净的爱情。

忍不住打开凌欢苍白的储物柜,葛薇又发现了新大陆:身跨战马,全副铠甲、批矛持盾的北欧骑士;日本的和服娃娃;印度的佛像;摩洛哥的巫师服……还有许多她不认识的奇奇怪怪的东西,葛薇这才知道,原来,他去过许多国家,可惜,他甚至没来得及告诉她,他喜欢旅游……

葛薇轻吻了那北欧的骑士一脸坚毅的脸,铁质的骑士脸是冰凉的,比那座冰山的皮肤冰凉的唇更寒意如冰,冰得她血液都是凉的……

一周后,温梅拆线出院,凌欢送她回两人多年前住过的房子时,一直将那虚弱的身体横抱在怀里,直到小心翼翼地将多年失散的宝贝放回床上,孩子说:“爸爸,我去买妈妈最爱吃的。”

凌欢一把拦住:“黑椒牛排伤胃,又不熟,不准她吃。”说完,补充道:“今天爸爸下厨。”那个称呼头一次从他的口中说出。他深呼吸一口,依旧觉得喘不过气来。

温梅撑着胳膊坐起来:“那个女孩子怎么办?”

凌欢面无表情,全身每一个细胞先是麻,再是痛,痛过之后,比痛更深刻的感觉张牙舞爪而来。

温梅说,当年孩子没有打掉,体检时是她表妹代她上阵。孩子七个半月就呱呱落地,所以看上去小一两岁,长得又像她,所以,她那张全家福足发过去,足以让凌欢相信她已与别人枝繁叶茂。好让他死心、

温梅说,她的美国丈夫待她很好,也爱乐乐,当她准备将所有的心思转移到他身上的时候,他却车祸而亡。她伤心过度,连他的遗腹子都没有留下。

温梅说,她的母亲已在去年过世。丈夫死后,她举目无亲,回到国内,想来投奔乐乐的亲爸,却发现他已有了新的爱人,本不想打扰你了,对不起。

凌欢轻轻用手背抹去温梅眼角溢出的泪滴,将她拥在怀中,沉沉地道:“孩子我也有份,说什么对不起。”说完,捋顺了她及腰的长发,转身,去厨房。

打开冰箱门,本打算估摸一下冰箱容量,然后大采购一番,里面的内容却丰富到让他惊讶:保鲜部分的各色青菜、鲜蛋,冷藏部分的速冻水饺、馄饨、冷冻牛肉、猪肉、虾仁、带鱼、鸡翅……他知道是谁做的。那个人昨天曾问他现在的伴侣要来钥匙,将家中大扫除了一遍,刚刚将温梅抱到床上时,洗衣粉的百合清香味犹存。

凌欢冲到洗衣机旁,洗衣机上还残存着几滴剔透的水珠,凌欢蘸在手指上,轻轻放入口中轻吮,苦的,凌欢再拈起一滴,依旧是苦的。

葛薇心照不宣地向凌欢照常回报工作,开会,再开会,加班,发工单,做PPT,已俨然成长为新一代广告人。凌欢请了保姆,却依旧不放心温梅,每每下班接了乐乐一道回家,俨然成为新好男人。事情一直持续了两周,温梅的刀口他完全放心之后。

这天,温梅精心准备了一顿烛光晚餐。下午两点多时,她就涂了睫毛,施了腮红。她将空调开至夏天的温度,着一身低胸露背水蓝色小礼服,他最爱的颜色。这是两人的交往纪念日。从十七岁开始庆周年,这个节日一直延续到二十二岁时候她飞到大洋彼岸。

十五年了。张爱玲说,对于年轻人来说,十年就有可能是一生一世,十五年来,他们用了一半的时间相爱,一半的时间伤害,她眼角的丝丝如刀刻般的痕就是最好的证明。

打开梳妆台一角的抽屉,九年前他送她的水蓝宝石白金项链依旧在盒子里静静躺着,那是他知道她怀孕之后作为求婚礼物的。她撩开长发,将那串本该九年前就戴在自己脖子上的链子戴周正了,小巧的蓝宝石依旧垂在当初的位置——乳沟的始端。这些年来,生育和年龄的增长让她的罩杯顺利由C升至D,他送给她的胸罩曾经捆得她透不过气来,小产和一次阑尾炎手术之后,C号的罩杯却正好熨帖着她已十分成熟的身体。

温梅盯着镜中的自己,看一眼身后两人的合照,忽然就觉得自己老了。

终于等到晚上,乐乐放学回家时,见妈妈打扮成这样,十分八卦地打电话给凌欢,温梅得到的结果却是:“晚上和客户一起吃。”

如同所有男人一样,所谓的客户,有时候是真客户,有时候是恶意的谎言,有时候是善意的谎言。凌欢带着那谎言,驱车慢慢蜗行在那条熟悉的路上,想起自己曾架双拐来这里找她,曾搬走她的行李说“一起住吧”,把着方向盘的手一直在抖,怎么也止不住。

车子在咖啡屋处拐弯,忽然跑出一个阿婆,凌欢一个急刹车,身子唰地奔向前去,泪也顺着眼角滴下。

凌欢开始耳鸣,吱吱啦啦的声音像是电视台信号不好似的吵耳。可是,信号不好只是有杂音,电视台的节目却是清晰的。

“试探面试者就一定要践踏她的自尊吗!”

——第一次见面,她强有力的大巴掌扇在他脸上。

“喝了三杯咖啡。”

——她第二次面试时,她红扑扑的笑脸动人得像熟透的大颗樱桃。

“你……你们两个大男人准备让我在哪换衣服?”

——第三次见面时,她走光了,白晃晃的大腿陈列在众人面前,那时,他只想将她提进车里。

“你这是追女孩子,还是施舍感情?你以为我没有存款、没有事业工作,没有房子,也没有青春了,我就没有尊严了么!你不要本以为你是大公司的BOSS就可以把女人当狗使唤了么!你就是要追条母狗,也要尊重她!”

——这是第六次见面?送她江诗丹顿钻表不要就罢了,这个臭丫头,摆出就义的样子做什么。想起母狗一字,凌欢情不自禁地勾起唇角。

“凌欢你给我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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