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面极其概括地讲了从先秦一直到韩愈儒家关于仁义道德的看法。现在,我忽然想到,我必须做一点必要的补充。我既然认为,处理好天人关系在道德范畴内居首要地位,就必须探讨一下,中国古代对于这个问题是怎样看的。换句话说,我必须探讨一下先秦时代一些有代表性的哲学家对天、地、自然等概念是怎样界定的。
首先谈“天”,一些中国哲学史家认为,在春秋末期哲学家们争论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天”是否是有人格有意志的神?这些哲学家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阵营:一个阵营主张不是,他们认为天是物质性的东西,就是我们头顶的天。这可以老子为代表。汉代《说文解字》的:“天,颠也,至高无上”,可以归入此类。一个阵营的主张是,他们认为天就是上帝,能决定人类的命运,决定个人的命运。这可以孔子为代表。有一些中国哲学史袭用从前苏联贩卖过来的办法,先给每一个哲学家贴上一张标签,不是唯心主义,就是唯物主义,把极端复杂的思想问题简单化了。这种做法为我所不取。
老子《道德经》中在几个地方都提到天、地、自然等等。他说: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
在这一段话里老子哲学的几个重要概念都出现了。他首先提出“道”这个概念,在他以后的中国哲学史上起着重要的作用。这里的“天”显然不是有意志的上帝,而是与“地”相对的物质性的东西。这里的“自然”是最高原则。老子主张“无为”,“自然”不就是“无为”吗?他又说: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五章)
明确说天地是没有意志的。
他又说: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五十一章)
道德不发号施令,而是让万物自由自在地成长。总而言之,老子认为天不是神,而是物质的东西。
几乎可以说是,与老子形成对立面的是孔子。在《论语》中有许多讲到“天”的地方。孔子虽然说“子不语怪力乱神”;但是,在他的心目中是有神的,只不过是“敬鬼神而远之”而已。“天”在孔子看来也是有人格有意志的神。孔子关于“天”的话我引几条:
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
等等。
孔子还提倡“天命”,也就是天的意志,天的命令。自命为孔子继承人的孟子,对“天”的看法同孔子差不多。他有一段常被征引的话: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增)益其所不能。
在这里,“天”也是一个有意志的主宰者。
也被认为是儒家的荀子,对“天”的看法却与老子接近,而与孔孟迥异其趣。他不承认天是有人格有意志的最高主宰者。有的哲学史家说,荀子直接把“天”解释为自然界。我个人认为,这是非常重要也非常正确的解释。荀子主要是在《天论》中对“天”做了许多唯物的解释,我不去抄录。我想特别提出“天养”说:“财非其类以养其类,夫是之谓天养。”意思是说人类利用大自然养活自己。这也是很重要的思想。多少年前我曾写过一篇论文《“天人合一”新解》,我当时没有注意到荀子对“天”的解释,所以自命为“新解”,其实并不新了。荀子已先我两千多年言之矣。我的贡献在于结合当前世界的情况,把“天人合一”归入道德最高标准而已。这一点我在上面讲天人关系一节中已经讲到,请读者参阅。
我在上面只讲了老子、孔子、孟子和荀子。其他诸子对“天”的看法也是五花八门的。因为同我要谈的问题无关,我不一一论列。我只讲一下墨子,他认为“天”是有意志的,这同儒家的孔孟差不多。
我的补充解释就到此为止。
尽管荀子对“天”的认识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但是支配中国思想界的儒家仍然是保守的。我想再回头分析一下上面已经提到过的格、致等八个层次。前五项都与修身有关,后三项则讲的是社会关系,没有一项是天人关系的。这是什么原因呢?根据我个人肤浅的看法,先秦儒家,大概同一般老百姓一样,觉得天离开人们远,也有点恍兮惚兮,不容易捉摸,而人际关系则是摆在眼前的,时时处处都会碰上,不注意解决是不行的。我们汉族是一个偏重实际的民族。所以就把注意力大部分用在解决社会关系和个人修身上面了。
几千年来,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有很多形成系列的道德教条,什么仁、义、礼、智、信,什么孝、悌、忠、信、廉、耻,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每一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也排列得井井有条,比如五伦之类。亲属间的称呼也有条不紊,什么姑夫、舅父、表姑、表舅等等,世界上哪一种语言也翻译不出来,甚至在当前的中国,除了年纪大的一些人以外,年轻人自己也说不明白了。《白虎通》的三纲六纪,陈寅恪先生认为是中国文化的精义之所寄,可见中国这一些处理社会关系的准则在他心目中的重要地位了。
上面讲的是社会关系和个人修身问题。至于天人关系,除了先秦诸子所讲的以外,中国历代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所谓“天子”,说皇帝是上天的儿子。这种说法对皇帝和臣民都有好处。皇帝以此来吓唬老百姓,巩固自己的地位。臣下也可以适当地利用它来给皇帝一点制约,比如利用日食、月食、彗星出现等等“天变”来向皇帝进谏,要他注意修德,要他注意自己的行动,这对人民多少有点好处。
把以上所讲的归纳起来看,本文中所讲的三个关系,第二个关系社会关系和第三个个人修身问题,人们早已注意到了,而且一贯加以重视了。至于天人关系,虽也已注意到,但只是片面讲,其间的关系则多所忽略,特别是对大自然能够报复则认识比较晚,这情况中西皆然。只是到了西方产业革命以后,西方科技发展迅猛,人们忘乎所以,过分相信“人定胜天”的力量,以致受到了自然的报复,才出现了恩格斯所说的那种情况。到了今天,世界上一些有识之士,其中包括一些国家领导人,如梦初醒,惊呼“环保”不止。然而,从世界范围来看,并不是每个人都清醒够了。污染大气,破坏生态平衡的举动仍然到处可见。我个人的看法是不容乐观。因此我才把处理好天人关系提高到伦理道德的高标准来加以评断。
从一部人类发展前进的历史来看,三个关系的各自的对立面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变动不居的。因此制约这些关系的伦理道德教条也不可能一成不变。各个时代,各个民族,各个国家,情况不一,要求不一,道德标准也不可能统一。因此,我们必须提出,对过去的道德标准一定要批判继承。过去适用的,今天未必适用。今天适用的,将来未必适用。在道德教条中有的寿命长,有的寿命短。有的可能适用于全人类,有的只能适用于某一些地区。适用于一切时代,一切地区,万古长青的道德教条恐怕是绝无仅有的。
文章已经写得很长,必须结束了。我再着重说明一下,我不是伦理学家,没有研究过伦理学史。我只是习惯于胡思乱想。我常感觉到,中国以及世界上道德教条多如牛毛,如粒粒珍珠,熠熠闪光。可是都有点各自为政,不相贯联。我现在不揣冒昧提出了一条贯串众珠的线,把这些珠子穿了起来。是否恰当?自己不敢说。请方家不吝教正。
2001年5月25日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