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那儿底下有很多生物,寿命悠长,但每天只是不动,像会呼吸的石头一样。我可不想变得跟它们一样。我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当我吸血恢复青春,我就要把过去的一切都抛开,重新过一生。而知道了我的秘密的人,就有责任在这段时间内陪我。”
这是在说我吧?我抬头看她,却发现她一双明亮的眸子,正等待着我的视线,因为她实在很美,无能的我感到脸红心跳,只好扭过头去,装作欣赏窗外的夜景。
“大多数时候,我都是靠写小说谋生。说是小说,其实都是我见过的很多怪异的真人真事。我的记忆力很好,这是锻炼的结果,因为我没法找到一个跟我一样长寿的记事本。但是每当人类社会进展到工业文明,我就会改行做科学家混日子。这一行可比小说家轻松多了,只要拿一次奖,就可以靠专利收入一直收钱,年纪大了还可以进科学院,只凭挂名学术论文,拿各种科研基金就能过得很好。”
“十八世纪中叶,呶,也就是这一代人类工业革命,我参与了蒸汽机的发明。那次可真的赚翻了!参照现在的币值,大概有几百亿艾拉利亚元。二十世纪初,我靠着核科学的研究获得了诺贝尔奖,那也是我唯一一次拿那个奖,影响太大,一辈子都过得不平静。所以三十年前我参加磁力场研究时,再也不肯把我的名字写在前面啦。”
爱丽丝兴奋起来,巴拉巴拉地说个没完,毕竟是她荣耀的过去,又都是取巧得来,也难怪她说起来就高兴。
“如何,现在你对我这个人、或者是我这个种族个体,可了解?还有什么是想要知道的吗?”爱丽丝坐在窗框上,晃荡着一双雪白的小脚,我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她把一双鞋子都踢掉了,没砸到什么人吧?!
“现在来说,知道的够多了。”我悄悄叹了口气,和女人交谈总让人觉得心累,“但,我们的任务怎么办?”
“你们不是都决定了吗?明天去第十三区。巴倍将军这个人很可疑,我也不信任他。这也是为什么我会主动请缨,跟你一同来执行这次任务。”
“好。不过,丑话说在前头,我们时间太少了,只有一天,如果明天没有结果,我要即刻逃离恩特利亚。炸弹要爆炸就随它,我可不是詹姆斯邦德,能够奋斗到最后一刻。”说出心里话,我感到轻松多啦。
“那当然。我也不是那种人。”爱丽丝像是早就知道我会这样讲。“不止我们俩,还要带上拉杰、可可和沃朗先生夫妇。我们不是救世主,世界真要毁灭,我们也救不了太多。”
我忽然感觉到和她的默契,有一种温馨,像暖暖的晨雾一样笼罩下来,湿气里包裹着阳光。夜雨即将降下,城市却也不再阴冷。
爱丽丝伸出右手,指着脚下的街道说:“你看这个城市,像不像一口孤独的大钟,指针只是机械的走着,也没人看到?”
我愕然:“这是什么意思?”
“我也不懂!”她咯咯地大笑起来,突然一翻身,跳下了窗框。我大叫着伸手去抓她,但她已经掉下去了,像一朵白色的花,坠向漆黑的湖面。
在她快要坠到地面前,突然张开了一对黑色的翅膀,在夜色中划出一道凌厉的弧线,掠过路面、楼房,又直冲到阴霾的夜空。这时我才想起,她不是人类,她简直像山川河流一样古老,不需要我这样一个普通人救他。
她张开双翼,在夜空中飞舞,像一只黑暗的萤火虫,那两只翅膀有着比夜幕更深百倍的黑,或许并不是实体,只是把周围的可见光不断吞噬进去。
我一点也不觉得她有什么可怕的,只感到造物的奇妙,虽然她的确是以人血为食。
危险地带
我们租用的“大岚山”七座越野车在清晨时到达,没有半分耽搁,包括流氓导游图朗宁在内,我们一行六人即刻赶往恩特利亚第十三区。
第十三区并没有任何明显的界线,只是越靠近那一区,街上的人就越少,而仅剩的那些流里流气、四处游荡的家伙,看待你的目光越来越缺乏善意。越往里走,道路也越窄,我注意观察了一番,知道这并不是我们的导游图朗宁刻意把我们带到这条路上,而是这一区原本如此。到了后来,简直像在小胡同迷宫里穿行,我们的车子太宽,一不小心就会左右擦挂。
等我们的导游图朗宁提醒我们已经深入到第十三区时,眼前终于有了一块开阔的空场。这是一个十字路口,我们左右两侧各有一幢二十层以上的高楼,看外观,早年可能是做写字楼之用,但现在却已经荒废,楼外侧的墙壁装饰瓷砖掉了一小半,窗子也没有几扇完整的了,给人一种强烈的破败与荒凉感。
这儿简直是一块死地,我心里不由得升起这样的感想。看看车里的同伴,好斗的拉杰兴奋得想跳舞,用他的黑手在车门上敲打着节拍,显然是爱死了这儿的气氛。可可却有些不安,嘟哝道: “可可不该来这种地方。这儿都是坏人,妈妈知道了一定会骂可可。”
沃朗先生说:“可可,这地方可是城市暴走族的老巢,你要是害怕,就在车里呆着。”
可可听了暴走族三个字,顿时不抖了,紧咬着厚厚的嘴唇,眼神中透出一股坚毅,我简直听得到他胸中复仇的战鼓咚咚作响。
图朗宁指着十字路口对面的一家破落店面说:“那个就是隆梅的店。你们也到了,这儿没我什么事了吧?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我想去看看我爸爸。”
“少来这套。我看你根本不知道你爸爸是谁。”沃朗先生冷冷的说,“下车。”
图朗宁灰溜溜的下了车子,回头偷眼看了沃朗先生几眼,那无辜的眼神分明在说,“你怎么知道我没爸爸?”
因为下了一整夜的雨,这儿地上又有一层厚厚的灰土,地上早已泥泞不堪,在车上时还不觉得,一脚下去,我的鞋底顿时沾上了厚厚的泥巴。
我们一行六人大摇大摆的走向那酒吧,在第十三区,这简直是一种罪过,这儿的人都是潜行高手,也极少集体行动。我感到许多不友善的目光向我们投过来,却不能确切看到那些人的所在,这种感觉真让人不安。
不过,我们也没有时间来做任何伪装。我们要做的事情很简单,进屋,抓人。
沃朗先生只是一抬下巴,可可便大步上前,一脚踹碎了酒吧大门,我们走进去,本以为会迎接满屋子的敌人,结果里面空空如也,别说客人,连服务员也见不到一个。正当我们以为这地方已经废弃时,一个老头走了出来,一边咳嗽,一边扶正了他的老花镜。
“要什么酒?”那人问道。在这里,似乎破门而入和敲门没有差别?
我仔细看了看,这个人其实并不老,大概不到五十岁,但他却故意装出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
“我们要找坎贝。他在吗?”
“没有这种酒。”他用一种有气无力的语气答道。碰到这种家伙,真让人有力无处使啊。
拉杰跳上了桌子,一脚掀翻好几个酒瓶,大声吼道:“别打马虎眼,老头!我们要找你的老板坎贝,我再问你一遍,坎贝在哪里?”
哦……虽然我们是同伴,拉杰也是个强大的超能力者,但我还是得说,拉杰他那黑瘦的身体,即使站在桌子上也没有威慑力,反而有点像马戏团的猴子。
“我明白了。你们要找坎贝。好吧,我这就联系他。”老头慢悠悠的拿出了手机,开始拨号。
沃朗先生却仿佛一下子明白了什么,大叫一声:“可可,别让他打电话!”
可可还没冲上去,那老头却自动自觉的把手机扔在了地下,举起双手,表示投降。
“好吧,我什么都不做。我是隆梅,只是个看店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们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沃朗先生冷笑了几声,拿出了便携式电脑,放在桌子上,飞快地调出了一张照片给我们看。照片上是一个白人中年胖子,留着褐色的髭须,不知为何,相貌却好像在哪见过,有点眼熟。
沃朗先生指着眼前人对我们说:“他就是坎贝。化妆术不错。简直像整容了。”
原来这个自称隆梅的,就是坎贝老板本人,难怪我看到他的照片觉得很眼熟!
我们的运气不错,坎贝的运气可不怎么好!可可大步走上前去,像提小鸡一样把坎贝抓了过来,那家伙满脸谄媚的笑容,一点也不想反抗。他笑眯眯的对着沃朗先生说话,似乎已看出沃朗先生才是我们几个人的主心骨:“好吧、好吧,别生气,几位。和气生财吗。我就是坎贝,你们有什么要我做的,尽管说。我好像不记得我有仇家吧……”
沃朗先生操作着电脑,很快登入了不归之森论坛,找到了那条悬赏我的告示,指给坎贝看。
“这消息是你发的?”
坎贝这才注意到我,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情。这可真让我受伤!在我们六人之中,只有我才是地道的国际特工,其他人只是保洁工人、流氓、失业少女罢了,我怎么总是被人忽略?!
“是谁让你发的?到哪儿能找到那家伙?”
坎贝沉思了一会,表情显得很犹豫,最后还是说:“好吧,我带你们去找他,反正不关我的事。我只是个牵线人罢了。”
沃朗先生点点头。可可扭着坎贝的胳膊,带头走出了酒吧。可可实力超群,即使门口就有埋伏,也奈何不了他。事情进展很顺利,反倒让我有些不安起来。
目的地在一幢十几层的高楼内,高楼前连接着一座六米高的平层大堂,玻璃顶,足有几千平米大小,看样子,当年曾是某个风云大公司的展厅,可悲的是,在如今的第十三区,玻璃顶无法存活,大堂也成了彻头彻尾的残垣断壁围绕的空场,从外面看进去,有隐约的水光,由于整夜下雨,大堂里不少地方成了水洼。我们从一大堆破旧的杂物中间跳了过去,从一个大窟窿走入大堂。抬眼一望,很出乎我的意料,大堂里竟然有不少人在,比我们半日来在第十三区见过的人总数还多呢。
我大略数数,大堂里原本有三十个人左右,分成两拨,围着中央的一张大桌子站好。桌子上有两只敞开的大皮箱,从我所在的位置望过去,其中一只空着,或者是装着什么小物件,另一只——老天,那是满满一箱子钱,以我可怜的见闻,实在不知道那是多少。
惊讶过了,我才突然意识到,我们恐怕闯入了一场黑组织的交易,大事不妙了!
看到我们这一伙人,那些家伙都吃了一惊,数十道阴狠的视线扫射过来。
“是你们的人?”一个脸上有刀疤,穿着紧绷的黑色西装的华裔男子问道。看情形,这人是一边的老大。
“不是。”另一边的老大回答。
图朗宁急着大声叫起来:“两位老大,我是红发会的图朗宁,我们是路过的,路过!”
那个华裔男子向我们伸出右手,仿佛在叫图朗宁闭嘴,然后伸手一抓,我背后便传来隆隆的巨响,整个地面都轻微的颤动。回头一看,我们刚刚进来的窟窿已经消失,几块大水泥块堵在那儿。
原来这个黑组织老大竟然是一个进化型超能力者!
自从猎人联盟创立以来,超能力者已经越来越广发的被社会接受。然而,普通人对超能力者的恐惧和不信任却从未减少,在很多地方,超能力者甚至被认为是危险的异端,会受到大众的排挤。
可以用于战斗的超能力本就很多,再加上普通人对超能力者的不理解,更把很多人逼入了战斗员的职位上,赏金猎人,特别警察,以及——犯罪者。
我这时才更加深刻的体会到第十三区的危险。这里是法外之地,人命在这里如同草芥。那个华裔男子冷冷的瞥了我们几眼,便转过了身,说道:“杀掉他们。”
两个匪徒举起手枪,二话不说,就扣动了扳机。那两个家伙开枪要打的目标竟然都是我,怎么说呢,能得到他们的重视,小小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我想要伏倒在地,但人类神经反射存在零点二秒的延时,我又没经过正规训练,动作比普通人只有更慢!一切都太快了,我傻站在那里,大脑一片空白。
我听到身边有凌乱琐碎的声音,好像被扩音器放大了十倍,有人狠狠推了我一把,却没把我推开。这么小的劲,大概是拉杰吧?!
然后我就听到拉杰大叫道:“该死的!这是个陷阱!坎贝呢?!”
我突然意识到,原来我没死,那么,子弹呢,定睛一看,子弹就在我眼前,滴溜溜的旋转着,只能以每秒钟不到一毫米的速度前进,仿佛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束缚住了。做出这种奇迹的人,竟然是图朗宁,他们开枪时,图朗宁就站在我身边。
“距墙!”我脑海里浮现出这个字眼。
所谓距墙,是操控空间的超能力中最常见的一种,作用是把指定范围内的空间任意折叠,使距离凭空变化,起到阻力墙的作用。和变异型的超能力者不同,进化型的超能力几乎无法用已有的科学知识理解,因而也称为“魔法”。原来图朗宁竟然会空间魔法,难怪他能混到一个帮派的老大。
那两个枪手也惊讶了一下,随即不管不顾地继续开火,一眨眼功夫,我们眼前就有十几颗旋转的子弹了。我也不客气,整个人都躲在图朗宁背后,还抓住他的肩膀,省得他跑掉。
可怜的图朗宁,其他人都飞快的散开,四处寻找掩体躲了起来,他却被我抓着,做了活靶子。
“坎贝呢?那混蛋跑了?”拉杰还在大叫。
“我抓着他!他没跑!”可可在另一个角落里回答。“我抓着他,但是我看不到他!”
“别急!那家伙是变色龙!他只是变色了。你别松手,可可!”沃朗先生也叫喊道。子弹的尖啸声打断了他们的对话,一时间烟尘大起,他们藏身的水泥块上多了一排排的弹孔。又有好几个枪手开火了,这次他们学乖了,没在图朗宁和我身上浪费。
“哎呀!该死的!”图朗宁突然大声惨叫,整个身体都颤抖起来,他回过头,悲愤地看着我,因为疼痛,整张脸都扭曲了,“你快放开我,我们也躲起来。”
“怎么你受伤了?”我惊讶的问他,“你不是有距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