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万事开头难,自然做生意也不会例外。启动资金不够怎么办?风险太大有点害怕怎么办?好办,找人合作就能分散风险,也能完成资金的积累。可是找谁合作呢?当然是志同道合的朋友。所谓兄弟如手足,和朋友一起做生意就像是和另外一个自己在做生意,必然会顺风顺水。但是事与愿违,很多情况下和朋友做生意并不能产生1+1>2的这种结果,反而同朋友合伙会成为你发展的掣肘之患。
往前推三百年往后推三百年的罗玉凤,即便想要成为网络红人,身单力薄也恐怕难以如愿,所以她想当然地找到了“朋友”——网络推手。网络推手也不负凤姐重托,将罗玉凤打造成为货真价实的网络红人。利用推手的传统套路:先引眼球,再引争论,再雇枪手,在各个论坛反复炒作,骂与支持都要有。炒到人人皆知,网站、电视台、平面媒体引起重视。这个时候名气大了,新闻多了,自然有媒体跟风、采访、出场,然后推手和主角分享收益。
遗憾的是凤姐同其推手因为利益分配不均而分道扬镳,这是一个双输的结果。凤姐没有了一个团队的包装与策划,风头显然已经大不如前,而推手也丧失了本来唾手可得的利益。我们普通人同朋友做生意,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恐怕损失得会更多。那么我们同朋友做生意之前需要做些什么防患于未然呢?
品德不好的朋友让你陷入泥淖
和朋友做生意的关键是必须对你的朋友了如指掌。如果你同你的朋友是酒肉朋友,那么当你们出现纠纷的时候,就不要指望他能做出君子之交应该做出的事情来。
杨逍提出要跟范遥一起做生意的时候,范大嫂心中就有点犯嘀咕,杨逍虽然跟范遥表面上交情不错,但是也只限于两个人吃吃喝喝玩玩闹闹。但是范遥觉得杨逍关系广,人缘好,便同意一起合作。开始的时候两个人都忙于打开局面,真的没有出现任何状况,以至于范大嫂都觉得自己小心眼了。可是这次跟峨眉集团竞争中,杨逍和范遥的公司风雨飘摇,还没有等范遥想出对策,会计推门而入,告诉他,杨逍将公司所有的资产打包带走了。
如果范遥在同杨逍合作前,能明确地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我想这种情况就不会出现。范遥是丢了钱,丢了朋友,心中伤心自然是难免。
利益分配不均容易起冲突
两个人因为有相同的抱负,对未来有着无限的憧憬,还是好朋友,所以一同做生意。但是做生意的时候就会出现很多的矛盾和摩擦,比如理念不合,比如生意盈利后分配不均匀,比如亏损是谁的过错等等,这些问题因为牵扯到自身利益,所以会将平日的矛盾和摩擦集中地爆发出来。
曾经获得过奥斯卡最佳制片的“好莱坞怪才”伍迪·艾伦日前出现在曼哈顿的一家法庭,不过这次他可不是拍电影,而是为了起诉他的制作人兼多年好友让·多米尼亚,理由是多米尼亚从他的电影里非法赚取了1200万美元。
没有了友情,那么有钱还是好的。朋友之间做生意,往往没有一些比较正式的东西来规范和描述他们的合作性质,很难做到在商言商,亲兄弟明算账,这样很容易在合作过程中起冲突。
意见不同容易散伙
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更何况我们人。就算对方是我们的至交好友,我们也总有意见相左的时候。这种情况出现在我们一起做的生意中,就更加的令人挠头。
我和小艾是大学同学又是好朋友,两个人毕业后开了这家DIY礼品店。我发现我和小艾意见相左的时候越来越多了,比如说他进的这批白色帆布鞋,要让人在上面进行个性涂鸦,我觉得这个举动很傻,因为这招不新鲜了,但是我害怕说出来会破坏我跟小艾的友谊,一直隐忍不发。这批布鞋真的滞销了,里外里我们亏损了一万多元。一万多元也许不算多,但对于两个大学刚毕业的人来说,也是不小的一笔款项。于是我不禁抱怨道:“我就知道情况会是这样。”小艾也很委屈:“你既然知道情况会是这样,为什么不早点说出来呢?”
后来我和小艾散伙了,平摊的是一万多元钱的债务。
朋友做生意容易反目成仇
如果你同你的朋友做生意,发现无法同他共事的情况你会怎样?当你跟他散伙的时候他会不会心怀怨怼,同你反目成仇?
2007年的时候,贺兰和殷商打算一起开矿,贺兰出技术,殷商出资金,两人商量好四六开,随后殷商出资800万元办起了相关的探矿手续。可惜贺兰的技术并不是多过关,殷商便给了贺兰二十万元的散伙费,并想将金矿转手卖出。
这件事情的最终后果是,贺兰将殷商骗到了家中,残忍地杀害了他。
尽管和朋友一起做生意有坏处,但是也有好处。有人单刀独干闯出了一片天地,有人却因独木难支败下阵来;有人合伙创业却因为“一山难容二虎”,结果令本已形势大好的事业半途而废,甚至合伙人对簿公堂,反目成仇,有人则因合伙人能“同仇敌忾”,结果“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干出了一番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