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闲看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不难猜到公孙老头与红袖日久生情,恐怕早已暗结情愫,两人之间产生了某种难以割舍的奇怪关系,如今红袖中剑即将香销玉泯,刚刚还在温存之人马上就要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公孙老头的心情可想而知地沉痛。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留恋至今!
想来,公孙老头之所以留在鱼龙镇十年之久,必定有红袖老板娘的关系。
公孙老头再也忍不住,扭头抹泪,他不想让红袖老板娘看到他悲痛的模样。
就在这个时候,异变突生。
只见公孙老头闷哼一声,整个人顿时往后跌倒,本已经快断气的红袖老板娘却整个人弹了起来,身形微微晃动,已经落到飞血剑冷无情身旁,脸上满是得意的神色,看上去哪里像一个将死之人。
非但如此,可以看出红袖老板娘还是一个武道高手。
公孙老头往后跌倒,叶闲一步上前将其扶住,他的双手感觉到公孙老头整个身子都在颤抖。
也许是因为他小腹上插着一柄匕首,直没入柄,疼痛难当。
也许是因为怀抱中的情人突然变成了夺命的杀手,愤怒难当。
红袖老板娘娇笑一声,道:“公孙这样的人,只能用计,不然十个飞血剑也是白搭。”
显然,这话是对着飞血剑所说。
飞血剑没有吭声。
红袖老板娘果然与红袖杀手组织有关。
公孙老头忍住小腹传来的剧烈疼痛,咬牙颤声问道:“为什么?”
红袖老板娘摸了摸耳鬓的发丝,道:“为什么?本姑娘为了对付你,在鱼龙镇整整熬了七年,若非本姑娘有大抱负,怎会忍气吞声被你们这群脏东西折腾这么多年!不过今日总算拨开云雾见青天,本姑娘的苦日子算是到头了。”
好深沉的心机,好深远的计划。
为了对付公孙老头,红袖受命于七年前入鱼龙镇,甘愿堕入红尘,以身引公孙老头中计,七年的床上情感加上红袖有意为之,二人情感渐深,当然彼此不再会有丝毫防备。
所以,偷袭起来那简直是轻而易举,不过红袖组织做事,向来谨慎,故还辛辛苦苦演一场苦肉计。
“杀了他吧,难道还要本姑娘亲自动手!”
红袖朝着飞血剑冷无情道。
冷无情踏前一步,眼里再次露出嗜血的光芒。
叶闲扶着公孙老头坐住,然后起身,站在了公孙老头身前。
公孙老头的救命之恩、教导之情,叶闲绝不会忘记,他绝非忘恩负义之人。
相反,叶闲骨子里重情义,所以,今天即便是拼死,也得护公孙老头一二。
冷无情的杀人理念是:一人挡着杀一人,十人挡着杀十人。
有人用来祭剑,冷无情只会兴奋而丝毫不会嫌麻烦,飞血剑稳定无比地刺出,刺向叶闲胸口,速度极快。
直接、简单,所以强大。
杀手出身、杀人如麻、以杀人为乐趣的冷无情深知该如何杀人,更精通如何杀不同的人。
所以一剑出,叶闲避无可避。
叶闲并未打算避让,瞪脚揉身一拳击出,这一拳比之方才对阵夜叉付三那一拳更稳更有力,真正挟带着一股一往无前的气势。
叶闲不会傻到以拳击剑,而且手臂始终没有手臂加一柄剑那么长。
所以,他唯一能做的是将身子微微一侧,希望避开心脏的位置,然后能让一拳击中对手。
他有信心,这一拳能够让对方丧失战力。
以命搏命,以伤换对手失去战力,这绝对是这种情况下最极致最有利的算计。
但这所有的一切,因为一根指头地突然探出而全部改变。
一根修长的指头从叶闲肋下探出,屈指轻轻一弹,已经快要触及叶闲身体的飞血剑剑锋顿时一偏,划破衣服贴着他的肌肤刺了过去,叶闲可以很清楚地感觉到飞血剑剑锋上的冰冷寒意。
冷无情不由色变,这一指无论时间力道均拿捏得恰到好处,这是个真正的高手。
飞血剑去势甚凶,冷无情双脚狠狠一跺,便要暴退。
虽然很快,但却慢了,因为那根修长的手指更快。
只见那修长的手指突然暴涨,往前一点,正中冷无情胸口心脏位置,看上去平平无奇的一指,却将冷无情整个人点飞出去,吐血不止。
叶闲甚至隐隐听到冷无情胸腔碎裂的声音,扭过头望去,正好看到公孙老头怀抱双手,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笑盈盈地看着自己,嘴上骂道:“蠢小子,你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公孙老头声音有力、脸色红润,哪里有刚才受伤的模样。
叶闲道:“还不是为了护你,一时心急!”
公孙老头眼里闪过一丝欣慰之色,随即扭头望向红袖老板娘。
红袖脸上此刻青白之色翻腾,一只手扶着冷无情,冷无情脸色惨白,呼吸越来越弱。
“你,你,你……你何时识破的?”
红袖一脸不信的神色,很显然,红袖布局实计,公孙老头未中计,反而将计就计。
“红袖妹妹,这七年来真辛苦你了,哈哈哈!”
公孙老头有理由大笑,鱼龙镇百姓皆是良家,他又不会娶妻生子,红袖送上门来免了他七年的孤单寂寞。
“红袖,红袖杀手组织,错就错在你取个名字太傻,不引人起疑都难。”
人谋虎,虎亦谋人。
人与人之间互相算计,太平常不过,但做到红袖与公孙老头这样七年同床算计,隐忍,还着实让人佩服。
叶闲再也忍不住了,骂道:“尼玛,全都是演技派!”
红袖很愤怒、很恼火!
任务没有完成,那么自己根本得到那物事,而且反而被白白干了这么多年。
她眼里全是杀意,随即冷声道:“张放,杀了他!”
叶闲和公孙老头不为所动,但一道黑影压了过来。
飞血剑冷无情的尸体就这样被红袖老板娘砸了过来,而她自己破窗而出,转眼消失在夜幕里。
“不好,被她逃了!”
叶闲脚步未动,想了片刻才缓缓道。
“人都没影了才说!不过我是有意放她走的,不然谁也不可能从我眼皮子底溜走的!”
公孙老头淡淡道,一副自信模样看起来有些讨人嫌,反正叶闲看着很别扭,很想照脸就给他一拳。
叶闲冷笑一声,道:“哦,我懂了,一日夫妻百日恩。”
公孙老头嗤之以鼻道:“你懂个屁!”
却说张放与鬼刀莫愁二人握刀相持,刚才发生的一切完全没有引起二人丝毫注意,一则因为二人所有的心神都放在了彼此身上,二则从红袖走向飞血剑冷无情到冷无情出剑杀人,再到红袖装伤偷袭公孙老头,再到公孙老头一指点死冷无情最后到红袖破窗逃跑也不过片刻时间。
“你还是回去吧,等锦衣卫大爷张放哪一天不小心死了,我便会走出鱼龙镇!”
公孙老头骂完叶闲,扭头看了看二人道。
鬼刀莫愁闻言,缓缓垂下鬼刀,有些不情愿。
公孙老头怒道:“你又杀不死他,还不快滚!惹火了老子亲自出手把你留住这里,永远别想离开鱼龙镇。”
鬼刀莫愁闻言立即归刀入鞘,转身便走,他深知公孙老头可是说得出做得到的主。
张放吹了个口哨,道:“公孙兄,小弟告辞,明日再见。”
说罢也转身离开了红袖客栈。
叶闲试探道:“公孙老头,看来你很怕锦衣卫张放!”
公孙老头冷笑一声,道:“臭小子,你不懂的,老子不过是遵守着某个誓言,去,和你说这么多干嘛。如今公孙铁匠铺被那个兔崽子一把火烧了,烧了也好,老子以后就住这红袖客栈,反正无人。至于你,滚出鱼龙镇吧,老子不想再见到你。”
现在事情已经很清楚了,公孙老头为了某个誓言而隐居在鱼龙镇,而锦衣卫张放乃是专门为了监视他而在鱼龙镇苦守十年。也难怪张放有意无意地纵容自己接近他,现在回想起来,这锦衣卫总是有意无意地探听公孙老头的消息,算是通过叶闲做的一种另类监视。
然后又引来了红袖,再后来今日又引来了夜叉付三、飞血剑冷无情以及鬼刀莫愁等人,其中各有恩怨纠葛,真是复杂之极。
直到今日,拨开云雾见青天,一切都明白了。
叶闲感叹,随机愣住了。
果然,自己终究还是要离开鱼龙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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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真是个出行的好天气。
叶闲回到公孙铁匠铺,只看到一堆灰烬中的废墟,心中不由一阵唏嘘,这里毕竟是他生活了整整十年的地方,而这一切如今飞灰湮灭,注定是一个新的开始。
从灰烬中挖出鱼龙刀和刀鞘,扭头狠狠看了废墟一眼,坚决地踏出脚步,朝着锦衣卫所走去。
也许是知晓叶闲即将离开,张放准备了碎银子塞到叶闲手中,交代了些事情,然后转身闭门。
叶闲明白张放的心思,稳稳朝着大门一拜,然后转身朝着鱼龙镇通向外界的山道走去。
叶闲并没有去与公孙老头道别,叶闲深知公孙老头性情,知道他肯定不会喜欢这一套,只能心里念叨道:“老头子保重,希望后会有期!”
锦衣卫大门之内,张放喃喃道:“小子,希望你别把天下搅得太乱。”
与此同时,红袖客栈,公孙老头躺在屋顶之上,晒着太阳,嘴里喃喃道:“游鱼入海可化龙,小子,别把天下英才踩踏得太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