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2月下旬召开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建立**********,胡耀邦为总书记,******为政治局常委,万里等人为书记处书记。
万里离开安徽到中央工作,分管农业。当时,从整个农村工作来看,农民要求改革,有些地区行动比较快,但是,上层领导机关基本上还是推行“农业学大寨”,对农村改革,特别是对包产到户,抵触情绪很大。
万里找到总书记胡耀邦。他对胡耀邦说:“中央决定中规定不要包产到户,我们支持农民的正当要求,会始终被看作违纪违法,这样不行啊!是不是先开一次********会,大家通通思想?”
胡耀邦同意万里的提议,表示要从各个方面同他一起解决农业生产责任制“违纪违法”的问题。
万里请当时的国家农委副主任杜润生来主持起草会议文件,并对文件作解释和说明。万里对杜润生说:“一定要把原来中央决定中的‘不要包产到户’改为‘可以包产到户’,最好是‘支持包产到户’。”
1980年5月31日,******在同中央负责人谈话时说:“‘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结果一年翻身,改变面貌。有的同志担心这样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发展集体经济关键是要发展生产力,我们要为发展生产力进一步创造条件。”
1980年1月9日,万里在接见农业经济学者杨勋时说:“凤阳搞包干到户,将来要传播到全中国、统一全中国。”
有资料说,1980年6月中旬,******写信给万里并转胡耀邦,介绍陕北米脂县孟家坪“包产到劳”的经验,建议国家农委根据小平同志讲话精神,组织干部就农村改革问题下乡调查研究。他提出,包产到户,可以多色多样,目前全国不论什么地方,群众选择什么就算什么,不搞包产到户也可以,但搞了的就不要再反对。他在信中写道:“为了不失时机地把今年农业生产抓好,我认为当前对生产责任制的各种形式,应当稳定下来为好,使大家把精力集中到生产上去,不要变来变去,错过时机。”
当时的农委副主任杜润生向当时的党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建议将此信转发全党,胡耀邦采纳了这个建议。
8月底,经全国人大批准,******领导层进行了调整,******、纪登奎、王任重、陈永贵不再担任总理和副总理;******出任总理,万里任副总理兼农委主任。
9月14日至22日,刚刚调整的中央领导班子召集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对包产到户问题进行专题座谈,争论仍然很大。
杜润生为会议起草的文件草稿中写道:“要尽快建立农业生产的责任制,不论任何地方都要有责任制,责任制形式则要因地制宜,要遵从群众意愿,不禁止自愿选择家庭承包。”
草稿在农委会议上讨论,绝大多数与会者不同意他的观点,不同意“只要群众要求就允许包产到户”这条原则,提出“划一个界限,贫困区可以,其他地区明确不准包产到户”。
会议记录交万里审阅,万里慨叹:除了杜润生,整个国家农委都反对包产到户。
第一书记座谈会由胡耀邦主持,******到会。
杜润生修改了文件讨论稿,表述为:各地可以因地制宜,尊重群众的选择。
在座谈会上,杜润生对此作解释说明:“现在群众乐于接受公有土地、家庭承包。有的是联产计酬,有的是大包干,有的实行专业承包或小组承包。这么多的形式,今后应听任群众自由选择。”
一位农委副主任发表意见说:“文件经过农委讨论,但润生同志的讲话农委没有讨论。”
在会上发言反对包产到户的有几个省的********,支持的有贵州********池必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周惠、辽宁********任仲夷。
黑龙江********发言说,黑龙江是全国机械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一搞包产到户,机械化发展就受影响,生产就成了大问题,是倒退。集体经济是阳光大道,不能退出。
池必卿插话说:“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我们贫困区就是独木桥也得过!”
杜润生在会下征求北京、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吉林、辽宁、山西、河北等省区领导人的意见,他们都认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集体化取得了伟大胜利,错误已经纠正了。“所以一定要在贫困地区设个‘闸门’,以免包产到户自由蔓延”。
杜润生回忆说:“参加会议的很多人都是跟毛主席共同战斗过的老同志,其中有一位在会议休息时间特别拉住我说,包产到户,关系晚节,我们有意见不能不提,留个记录也好。”
出现这种现象并不奇怪。********们对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认识和理解有先有后,思考这个问题的角度有所不同。
为了解决分歧,会议闭幕前,胡耀邦、万里、杜润生商量处理办法,最终形成的文件还是一个妥协的文件,文件里增加了几段话:
集体经济是我国农民向现代化前进的不可动摇的基础;但过去人民公社脱离人民群众的一些做法必须改革。
在一般地区,集体经济稳定、生产有所发展,现行的生产责任制群众满意或经过改进可以使群众满意的,就不要搞包产到户,愿意选择家庭承包的也不要硬纠。
对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
******对这一改动表示满意。他说:“这样写,好!”
北京********段君毅在会下说:“这个写法是各得其所,各省按照自己的情况说怎么试就怎么试,不然,原稿有那么多人反对,恐怕没办法收场。”
会议纪要定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后来作为中央1980年75号文件在党内下发。这个文件毕竟对包产到户的性质作出了新的解释,认为它“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这是一个承前启后的文件,把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向前推进了一步。75号文件使包产到户这种责任制由半不合法转为合法。这就为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普遍推行开了绿灯,当然也打着折扣,那毕竟是乍暖还寒时节。
1981年的10月5日至21日,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中央书记处于10月12日接见与会代表。胡耀邦总书记非常明确地说:现在有一个问题,文件需要讲清楚。这就是,农村改革,包产到户,并未动摇农村集体经济。责任制用了“包”字本身,就说明了不是“单干”。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坚持土地公有,只是“包”给农民,就不是“分田”。我国农业坚持土地公有制是长期不变的,建立生产责任制也是长期不变的。
上述两个长期不变,最终写入了会议纪要。
文件呈送******,******看后说:“完全同意。”
****看后表示:“这个文件我已看了,这是个好文件,可以得到干部和群众的拥护。”
1981年12月2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
这个会议纪要在1982年1月1日以中央“1号文件”的名义下发到全党。
为此,胡耀邦欣喜不已,他说,农村工作方面每年搞一个战略性文件,下次还要排“1号”。
1982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1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1982年9月召开的****十二大,提出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力争到本世纪末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目标,并确定发展农业是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战略重点之一。这一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成为具有广泛适应性和强大生命力的根本性改革。年末****中央召开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形成《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的决定,作为1983年中央1号文件发出。这个文件对家庭联产承包制作了高度评价,把这个“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称作“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这一年全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入高潮,参与的农户占95%。
1984年****中央发出第三个“1号文件”,提出要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决定土地承包由原来的3年延长为15年。这一年,中国的粮食产量历史性地突破了8000亿斤,比1978年高出2000亿斤;农民纯收入达到355.30元,比1978年增长1.7倍,年均增长16.5%。这一年,中国政府向世界粮农组织宣布,中国已经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
1985年1月,****中央、******发出第四个“1号文件”,取消了三十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
1986年1月1日,****中央、******下发了第五个“1号文件”,进一步摆正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肯定原有的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的同时,强调增加投入,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文件明确提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允许其存在和发展。
****中央连续五个“1号文件”为中国农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通过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肯定,初步构筑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新经济体制框架,并为中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可借鉴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