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路上一边学习,一边感悟,说起来,武技还是蛮简单的吗,不过腰间这把唐刀,让我看起来帅气几分,沿途我越过许多高山,走过许多河流,终于看到有烟的地方。
我朝着有烟的地方走去,不远处就听见打斗的声音,我凑了上去一看,居然是一群白种人,都是欧洲血统的人,他们一共五人,一个战士,一个弓箭手,一个盗贼,一个魔法师,还有一个神官,彼此默契的配合,居然和一头成年哥布林战斗,哥布林以以挡五,可见力量与速度不是盖的,五人非常吃力。
几个来回下来,盗贼准备偷袭,结果被哥布林一个转身强袭的手,盗贼小伙吐血趴在地上,而少了一个人顿时队伍弱点暴露出来,接着哥布林一个闪影将弓箭手偷袭,此刻就剩下三人有战斗力。
“莱米!雷肯!”
神官连忙给弓箭手莱米治疗,希望她能好起来。
“布鲁克!你给我扛起来。”
身高一米八多的壮汉,吃力的独自对抗着,这个队伍完了,我们侠士就是助人为乐吗,拔刀相助么,只要分清楚正义的一方便可以出手相救。
布鲁克瘫倒在地上,现在就剩下魔法师皮特一人,这个棕色头发的男孩,操控着火系魔法与之对抗,然而他的火球术似乎根本打不中哥布林。
就在整个对位陷入危机的时刻,本大侠出现,我拿起唐刀,疯狂的砍去,刀刀见血,威力自己无双,我打出刚学武技,生生不息,顿时一道绿光以我为中心,打开一个半径两米的圆形光圈。
在我的光圈内的人,似乎感受到一个体内的热流,细胞加速分裂,体力在迅速恢复,我抡出刚学的戮神刀决,效果还不错听唬住人的哥布林咬着牙,盯着我。
神官迪亚斯,看着我这位帅气而神秘的东方男子,感激道:“谢谢阁下。”
可是我武技刚刚磨炼,抡完三板刀,我不会了,好在我灵机一动没有丢人,一个翻滚,滚到弓箭手的位置。
“借你弓箭一用。”好家伙大约30斤的轻弓,对我来说小kiss,拉满弓,嗖嗖连射两箭,在没有控制的情况,我射的可是移动靶,这哥布林速度极快,是小型哥布林,速度非常占优势,三箭命中一箭这命中率相当不错了。
正好射在它腿上,我喊道:“魔法师,用火绳术困住他,战士拦截,神官给我上加个轻身术。”
没一会儿,我身轻如燕,速度翻倍,战士拦在前面,让哥布林逃不走,一后退正好落在预先设计好的火绳术,刺啦,一股烧皮毛的味道出来。
我提起唐刀,以刺客盗贼最为标准的背刺武技,刺杀哥布林,背刺是刺客和盗贼专属武技,这个武技杀伤力很强,只要命中几乎很难存活。
咔嗤,一道黑色射出,我正好刺在哥布林的背部的要害,擦了擦手中的刀,起身离开。
这时迪亚斯她拦住我,这个女子金黄色的头发,看起来非常迷人,肥大****果然是白种美女的特点,她一身素雅的神装服饰,胸前挂着十字架,轻轻的对我说:“你是上帝派来的救兵吗。”
我黑着脸说道:“NO,我是猴子派来的救兵,你们安全了,本侠士要走了。”
“请允许,我以保加利亚部落名义邀请您,让我们能感谢您。”神官非常诚恳。
难道这是支线任务吗,我这人就这一个好处,实在,管他客气还是真的去了再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保加利亚,是地球原来一个国家,后来更加落寞,人口稀少,慢慢形成一个仅有百人的小型部落,他们本来是狩猎的不想遇见落单的哥布林,以为能胜,结果还是高估自己,他们要将哥布林最珍贵的首饰袋给我,我当然谢绝了,君子不夺人所好,区区哥布林的礼物我怎么能入眼。
保加利亚的部落非常具有传统型,他们部落地处四面环山的索非亚盆地内。部落跨伊斯克尔河及其支流,部落内修建着许多教堂,当然这些教堂的不是很高大,因为生产力有限,科技力也不足,最高建筑也仅仅是两层。这里到处都是玫瑰花,听说这里人喜欢玫瑰,所以专门种植了许多玫瑰里,这里四季如春,所以花期很长,洪荒界很奇怪,这里面十里不同天,也许之前是一个天气,或者一个气候,这里就是另外一种气候天气。
我们这五人热情的招呼着,听说这里葡萄酒最出名,因为红海地区的地中海式气候和土壤,最适合葡萄种植,这里也成了红海附近小有名气部落,周边许多冒险者都要在这留宿,所以这里一把半收入也是靠旅游业。
“尊敬侠士,还未请教你的姓名”迪亚斯问道。
“我叫拓拔宇,大禹部落的人,很高兴认识你们。”
“我们也很高兴认识你,没想到你居然连猎人和盗贼的武技都会,你们侠士真的很厉害。”
“哪里哪里,你谬赞拖某了,我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已,试问我天下人族羸弱,有谁会不帮呢。”我一番正气豪情顿时真瞎他们眼睛,立刻感觉到我思想和人格都高大上了起来。
迪亚斯与莱米两个慢慢,对我充满崇拜,莱米是个活泼开放的女孩子,她一下扑了过来,对我亲热道:“亲,你真的好厉害,可不可留在我们队伍中。”
此时迪亚斯拉了一把莱米,她非常矜持道:“感谢你,我们都是穷苦人家,洪荒界生活不易,我们无以回报,希望这个你能收下。”
我一看,居然是两颗鸡蛋,再看看他们打扮,出了迪亚斯看起来还算端庄一些,其他人衣衫破烂,就连莱米这个可爱活泼的女孩子都裤腿烂了好几个洞。
我看着他们的房子,四下大量,看见厨房一地的萝卜,一股水煮萝卜的味道扑面而来,然后走进他们的卧室,全都是茅草铺的草铺,没有被子就拿茅草当被褥,布鲁克的盔甲破损不堪,但依旧大大咧咧的,我曾经在归来路跟他说,一个战士防御很重要,是他的第二生命,然而他只是呵呵一笑。
他们的生活比我还要穷,我们是氏族社会,同吃同住,同劳动,所以大家贫富差不多,而他们好像是奴隶社会给人感觉,当我一询问的他们的社会制度,果然是比我先进,居然依旧是君主立宪制,这里的部落没有首领,只有叫君主,人民名义上平等,但实际上皇权贵族掌握重要资源,还不如我们氏公社制度。
我坐下他们的床铺上,冰冷坚硬,居然没有枕头,就拿一个别人剩下麻布包凑活,我心中酸楚无比问道:“你们就这样生活?”
迪亚斯内心终于忍不住了,她含泪道:“我们都是孤儿,只有我一个人考进部落里的神官工会,他们父母都因为救我的父母在开荒时死去,我所以我不能舍弃他们,他们武技都是我花钱买的,而且我也因为交不起会费,被神官工会给退会,我们现在是流浪者,所以被迫生计,这才冒险组建佣兵团冒险。”
我低头不语片刻我忽然发现一个商机,我华夏先祖有个白圭的商人有句名言,“人弃我取,人取我与”的理念。
洪荒界自然条件这么恶劣,佣兵团是一直就有的,而且很多掌握大资源的也是从冒险团队组建的,所以我应该可以利用一二。
“不要说了,听到你们这个情况我十分心痛,想不到我堂堂人族在这种环境下,依然不能同心同德,这样吧,我组建个工作室,你们都进入我的工作室吧,包吃包住。”
迪亚斯和其他伙伴一听说包吃包住顿时眼睛亮了起来。
“你可要想好了,我们战斗力不强,可是吃饭能力很强的。”迪亚斯羞红道。
面对这样的诱惑迪亚斯这么矜持的女孩也激动的不行,温饱问题是一个多么现实和严峻的问题。
她们似乎年龄也不大,在地球的时候也就六一儿童,最多算少年,她们应该天真浪漫绝对不会因为吃而烦恼哦。
“我们侠士说话一言九鼎,虽然我的战斗力也不强,但是我有信心帮助你们。”
“哦对了,我们正好有个任务,狩猎云兔,雇主给我们五颗火鸡蛋。”
云兔?我脑子迅速翻阅,云兔,食草吞灵型动物,脾气爆裂,体型庞大,一只成年云兔,体格大约在七八米,它们因为脾气暴躁也叫雷云兔,它们擅长速度,居然成精的云兔可以穿云飞行。
“雇佣真的很少啊,不过好在危险小,云兔不会主动攻击,即使打不过,你只要逃走它就不会追。”
“是的所以佣金少的可怜,但那是我们的晚饭啊。”皮特无奈道。
“我半年没吃过鸡蛋了,好像尝尝蛋清的味道。”布鲁克向往的说道。
“好,全体听我的,猎杀云兔,为晚饭。”
“好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