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红-
我国加入 WTO的核心问题是在农产品市场准入方面作出让步和承诺,这对我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势必产生重大影响,加入WTO有利于改善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国际环境,更有效地利用国际农业资源,推动国内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但同时也会引起我国农产品生产减产,减少农民的就业机会,冲击国内农产品市场。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国农产品如何趋利避害,减弱冲击,这关系到处于经济转型的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健康发展。
(一)中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分析
1.要素禀赋优势比较。一国的生产要素禀赋状况直接影响其对外经贸活动的地位。从土地、资本和劳动力三大要素状况比较,中国劳动力资源具有明显优势,而人均资本和土地拥有量与欧美比较却处于绝对劣势。不仅如此,中国人均耕地还呈现加速下降的趋势。
2.出口商品类别优势比较。为了便于比较,我们将农产品分为土地密集型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其中,土地密集型产品主要指大宗农产品(如谷物、油籽、棉花、烟草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主要包括中间产品(如畜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和消费者导向产品(如肉菜加工品、水产加工品、食糖、谷物加工品、蔬菜与水果加工品、饮料等)。按出口商品类别比较,最具优势的出口产品是劳动密集型的中间产品,1995~1998 年,中间产品出口约325亿美元,占同期农产品出口的总额50%,呈现出明显的产品优势。其次为消费者导向产品,其出口总额稳定在30%左右。相比之下,大宗农产品是同期出口最少的产品,处于劣势地位。
3.出口商品品种优势比较。
(1)在谷物产品中,始终处于竞争力极差或较差的产品有小麦、其他谷物;始终处于竞争力较强或强的产品有高粱、谷物加工品;油籽的竞争力不断下降,由竞争力较强下降为竞争力较弱。
(2)园艺产品始终处于或接近较强竞争力水平,但具有竞争力总体下降的趋势。始终处于竞争力极强水平的产品有蔬菜、水果、咖啡及茶、水果制品,竞争力逐步下降的产品有水果、其他园艺产品,竞争力低的产品有虫胶、树胶、烟草。
(3)在畜产品中始终处于竞争力强或较强的产品有三类:活动物;肉及杂碎品、蛋品、天然蜂蜜;肉制品。其他食用动物产品基本上是竞争力较低。
(4)水产品竞争力基本稳定于较强的水平。其中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脊柱动物制品竞争力基本稳定在较强水平,鱼或海生动物油脂及其分离品的竞争力却处在极差水平。
4.出口商品价格优势比较。出口商品价格低廉一直是中国出口的一大优势。但近期变化较大,也不平衡。总体看,国内肉类产品具有显著的价格低廉优势,与国际市场的平均相比,牛肉低84%,羊肉低54%,猪肉低57%,但是,粮食的价格却普遍高于国际市场,大米高40%,玉米高60%,大豆高40%,食用植物油高50%。
5.出口商品地区优势比较。按出口产品地区分布比较,中国农产品最具有优势的是亚洲市场,对该地区出口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67%上下,其中对日本、香港等国家或地区的出口所占比重最大,占对亚洲市场出口总额的 73%。其次是欧洲市场,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20%左右。对拉丁美洲、北美洲和大洋洲的出口则明显处于劣势状态。
(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下降的原因分析
1.农业人均资源贫乏,耕地面积持续减少。据统计,50年代人均耕地2.7 亩,1964年为 1.9 亩,1979 年为 1.5 亩,1989 的为1.3亩,1999年进一步降为 1.2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 1/3,人均水资源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 1/4,现已被列为全球 13个贫水国之一;水利基础设施差,防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农业技术水平低下,劳动生产率提高缓慢,且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
2.农产品成本上升,价格优势削弱。在农产品贸易中,中国素以比较价格优势取胜,但近年来,由于多方面原因农产品成本上升,某些产品价格优势已不复存在。如粮棉产品,90 年代以前,国内价格水平均低于国际市场价格水平,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近10年来,粮食生产成本平均每年以10%速度递增,小麦、玉米、大米价格分别高于国际市场二至七成以上,失去了以往的竞争优势。与此同时,我国1990年开始取消了出口补贴,而发达国家仍在一定程度上使用出口补贴来提高其产品出口竞争力,致使中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3.农产品本身品质方面的原因。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越来越由价格竞争转为以品质为中心的非价格竞争。例如:新闻媒体多次报道,虽然中国农民生产的苹果售价不及美国售价的1/10,但国产苹果却卖不出去,农民不得不挥泪砍掉大批自己苦苦种植的苹果树。调查显示,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国产苹果品质远不如进口苹果。其他产品也有类似原因,花卉由于外观、包装等原因,茶叶、水稻、水产品由于质量、农药残留等原因,使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削弱。
4.贸易政策保护较弱。国际上常用名义保护率(NPC),实际保护率(ERP)以及生产者补贴值(PES)等指标来衡量农业的保护程度。数据资料显示,我国农业处于低水平的保护,有些农产品甚至处于负保护状态。1993 年中国小麦、大米和玉米的名义保护率都小于1.1995年和1996 年小麦、大米、玉米的名义保护率虽然大于1,但仍然比较接近1,这说明三种作物尽管有政策保护,但保护程度较低。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农业很发达,竞争力强,但仍对农业采取较高程度的保护措施,日本1991~1993 年对农业的名义直接援助率为187%,美国为 26%,欧盟为90%。这两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无疑也会削弱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三)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的政策措施
1.积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借助入世的机遇,我国应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农业资源,依照比较优势原则,合理配置土地、水、资金、技术等资源。从宏观上讲,要适当减少粮、棉、油、糖等土地资源密集型农产品生产,增加养殖及加工品的生产。从地区结构上讲,沿海地区经济实力强,外向型程度高,应发展一些资金和技术密集,附加价值高的农产品深加工业,以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中西部地区应抓住入世和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大力引进和借鉴国外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通过技术进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从品种结构上讲,我国应引进改造和推广优良品种,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同时,为了促进和加快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应该利用入世的过渡期,制定投资、技术、价格、税收等各种优惠政策措施,支持和帮助农民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2.构建新的农产品贸易保护体系,充分利用“绿箱政策”,合法保护和支持我国农业发展。积极参照农产品的国际环境和技术标准,加强国际绿色营销,增加对绿色农产品生产的投资,针对每一个国际目标市场对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动植物健康的需求,选择适宜的绿色营销策略,为从事农产品国际贸易的企业进行国际绿色营销创造良好条件,如通过投资等手段引导农民对国际绿色产品的开发和生产。在此基础上,帮助农民进行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如 ISO14000认证、绿色标志认证等,树立国际绿色营销观念,实施名牌战略,以质取胜战略和差别优势取胜战略,以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3.加强和完善农业支持政策,以适应 WTO框架下的农业发展需要,保护农民收入的稳定提高。
(1)有必要考虑通过国家财政再分配方式向加入 WTO后短期内收入影响较大的地区和农民进行适当的转移支付、补偿或在较大程度上抵消上述不利影响,当然我们不能把这种转移支付行为简单地理解为直接补贴的农民保护手段,而应把它和“绿箱政策”中所允许的诸如扩大农业教育投资、启动农村市场以及农产品结构调整等方面的要求结合起来。
(2)针对当前的分散的小农生产与加入 WTO后开放的大市场之间存在的矛盾,必须制定支持产前、产中和产后三领域有机结合政策措施,建立和发展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鼓励和扶持农民合作社、农协、公司或企业等农业生产专业化组织,推广应用契约制、合作制、股份制、会员制等多种一体化经营的利益分配机制,通过资本营运和资产重组,形成农产品经营专业公司,实现农产品产销一体化。
(3)加大国内农业发展政策对农产品生产销售的支持力度。根据 WTO框架的规定,采取并加大属于“绿箱政策”范围的农业支持措施,加强农业科技投入,短期内要特别加大对农业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促进农业技术推广,推动农业生产和生产组织方式的转变,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保护基本农田,继续在资金技术方面优先支持农产品基地建设,结束我国农业的负保护政策,按经济发展规律,实现经济利益流向的根本转移,通过强化收入支持和限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措施来有效保护国内农产品生产并提高农民收入。
(4)制定相关的农业保护政策和制度。政府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实施土地有偿耕作制度和农业生产信息化,以提高耕地质量,缓解部分农产品剩余的矛盾,使农业步入有序生产,合理确立农产品成本计算方法,把公益性成本从农产品经营总成本中剥离出去以突破农产品成本壁垒,通过制度创新来保护农民的基本利益。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经济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