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关系下,这才成为资本,如果离开了这个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客观也正是如此,物化劳动永远是物化劳动,而且不断地改进与发展。资本就不同,在我国,解放前私有制叫资本,解放后公有制叫资金,改革开放,公有制私有制都有,财会部门改称资本金,表明它兼收资本和资金两种不同的内涵。
讲物化劳动不创造价值,障碍了人们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深化认识,这仅仅是人为关卡所导致的一个方面,实际上还导致马克思基本经济理论的种种是非,大致包括:
1.否定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科技是生产力,第一生产力就不能成立。
2.否定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相对剩余价值包括超额剩余价值就无从得来。
3.否定物化劳动创造价值,商品二因素与劳动二重性的理论就不能存在。
对于这几方面矛盾和是非,拙文“否认物化劳动创造价值,就等于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对此作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和阐明。
(二)三种剩余价值理论,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重大发展和巨大创新
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石,马克思把剩余价值率定为剥削率,指出“剩余价值理论是劳动力受资本剥削的程度或工人受资本剥削程度的准确表现”。党的十五大通过决议,确定按资分配的合理合法地位,引起了人们的广泛议论,主要有下面理论中的前两种理论。
1.坚持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但因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按资分配是暂时容忍剥削。这无法对现实做出解释,原因有多个方面,即使从时间逻辑来说,暂时容忍,权宜之计,时间肯定不会太长。“十五大”报告指出,建成社会主义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这需要几百年上千年的时间,远比现有资本主义建立的时间长得多。加上,“十四大”通过将市场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市场经济如果离开按资分配,离开作为剩余价值转化的利息率,根本就谈不上市场经济。因此暂时容忍之说,对现实根本不能做出有效的解释。
2.接受或默认三要素理论,按资分配是因为资本创造价值。近年来,我国学者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方法提出要素价值论,认为资本、土地和劳动共同创造价值是符合当前情况的。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资本的作用大大的增加了,应该承认资本创造价值。既然资本创造价值,那按资分配就理所应当了。笔者对此持否定态度。认为中央不可能是接受或默认,因为使用价值是价值的承担者,没有使用价值就没有价值,初生婴儿可以有资本,卧床老人更可以有资本,委托代管,持有巨额的股票和存单。资本作为一种货币购买力,讲资本或资本持有者,包括婴儿、老人能制造产品,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这岂不是天方夜谭,异想天开吗?
3.中国改革开放,对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和创新。上述两种剩余价值理论,第一个是马克思的理论,认为不能按资分配,按资分配就是剥削,因为资本不创造价值;第二个是三要素理论,认为必须按资分配,因为资本能创造价值。根据笔者的学习理解,“十五大”确定允许和鼓励按资分配,但决不会认可资本创造价值。创造价值永远是劳动———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归根结底是社会活劳动。资本对生产有贡献,应该论功行赏,进行按资分配。“分取”一部分社会劳动成果,但“分取”不能太多,有一个合理的数量区间,过了量就称为剥削,应从数量上加以规定和控制。虽然“十五大”报告和其他文件没有提到“分取”这个名词,但“十五大”报告针对经济实践中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提出要努力完善税率和征收制度,例如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遗产税等新税种,规范收入分配,取缔非法收入,防止两极分化,走先富后富、共同富裕的道路。所以中国的按资分配,是有它独特的理论依据的,可以说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重大发展和巨大创新。
(三)深化劳动价值认识的逻辑思考,作如下五点归结
1.只有创造使用价值,才能创造价值。价值指抽象劳动或社会必要劳动,是商品二因素的一个因素。使用价值是价值的承担者,只有制造产品(含劳务)创造使用价值,才能说创造价值,否则,就谈不上创造价值。
2.相对剩余劳动时间主要来源于机器设备的投入靠物化劳动,也需要人,故称物活劳动共同创造相对剩余价值。剩余劳动时间是指剩余产品的生产时间,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时间的物化。剩余劳动时间来源于何方,就可以认定何方创造了剩余价值。相对剩余劳动时间主要来源于机器设备(包括材料和工艺),提高劳动生产率,压缩必要劳动时间形成的,但离不开人,故称物活劳动共同创造剩余价值。
在同等必要产品的条件下,剩余产品越多,剩余价值越大,则社会财富越多,表明经济越发达,越能提高各方面的收入水平。
3.物化劳动来源于活劳动,并且是本期的活劳动。所以讲物活劳动共同创造剩余价值,活劳动是本期的,物化劳动 c又来自本期的活劳动,故归根结底是活劳动创造价值,表明讲物活劳动共同创造价值,还是劳动价值论的一元论。善其事,利其器,有无物化劳动———先进的设备材料和工艺,劳动生产效率和结果会大不一样。高科技、高效率,正通过机器设备等物化劳动体现出来。
4.须严格区别物化劳动与资本物化劳动———先进的设备材料和工艺,是人们劳动特别是科技劳动的成果,但必须有资本,才能买进来,形成现实生产力。表明资本(资金)对生产很重要,非它不可。但是资本作为一种货币购买力,决不能创造价值,必须加以肯定。为此,必须严格区分物化劳动与资本,才能有力地批判资产阶级三要素理论。
5.既然物化劳动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巨额的剩余产品、剩余价值,那就为深化劳动价值论认识的两个方面提供充分的论证和条件。一个是必要性,一个是可能性。
从可能性看,物化劳动———设备材料和工艺,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巨额的剩余产品、剩余价值,那就有了财源,可以论功行赏,实行按资本、按技术要素分配。如果按照传统的理论,物化劳动只能转移价值,不能创造剩余产品、剩余价值,那按资本、按技术要素分配,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也就失去了它必要的理论依据,这个逻辑就永远存在。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表现为一个无法攻进的根本关卡。
从必要性看,对于技术要素来说,现代化生产设施主要靠科技,并且是高科技,科技作用越来越显要,必须千方百计调动科技人员(包括经营人员)的积极性,加大科研的力度和深度,不断推出新技术。对于高科技设施,需要大的资本投入,实行按资分配,可以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从而使科技成果能够很快形成现实生产力,进一步创造更多的剩余产品、剩余价值,发展国民经济提高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水平。
可能性与必要性二者相辅相成,如果在经济生活中切实加以贯彻,形成良性循环,相互促进,否则就会引起种种矛盾和是非,我国经济实践曾为此付出重大代价。改革开放,进行制度创新,作了巨大改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绩。制度创新必然要求理论创新,现在提出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无疑,这具有十分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
———兼论劳动同质性、劳动价值论与人力资本
-冯子标 焦斌龙-
(一)劳动价值论是建立在劳动同质性假设上的
所谓劳动同质性是指,尽管现实中形形色色的不同质劳动在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劳动成果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别,但是它们都是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在价值创造方面是相同的,在相同的劳动时间内创造相同的价值,即,等量劳动创造等量价值。
劳动价值论中的劳动同质性的假设贯穿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和马克思对价值的研究之中。
威廉·配第在《赋税论》中就已经有了劳动同质性的萌芽。亚当·斯密眼中的劳动一方面是指“购买或能支配的劳动”;另一方面又指生产时耗费的劳动,出现了商品价值决定二元论。这二元论反映了斯密已经觉察到决定价值的劳动并非完全同质,他比威廉·配第大大进了一步。但是,他将能购买和支配的劳动作为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作为价值的外在衡量标准,生产耗费的劳动量是商品的真实价格,是商品价值的内在决定因素,从而实现了价值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