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那么,保持一个朋友的距离就足够了,这样可以一辈子,千万不要奢望靠近,人,一旦有了贪欲,就注定要失去。
西门雪由神风营担负护卫工作一路护送到天朝与吴国的边界,在吴国丞相接应之后,亦步亦趋的乘着马车返回吴国都城,身边的侍女小雯看着自己的主子三步一回头的望着界碑,也禁不住唏嘘起来。
贴身侍女小雯一边紧跟着雪公主的步伐,一边暗自揣摩着:这位吴国皇帝的独女,未来的吴国女王,在战场上看到南宫风疯了一样的冲入军阵中,胯下的白色骏马也被溅起的血染的斑斑灼灼,南宫风的头盔早都不知去向,散落的发髻混着血水,滴滴答答,盔甲上的血迹映着阳光,眼神里透出的决绝与坚毅,一瞬间,如战神般,那个画面深深印在了西门雪的脑海里,同样也鼓舞着身后的天朝士兵,各个如癫狂与疯执一样拼命厮杀,而自家公主明显怕伤着南宫公子,在关键时刻明显放水,最终束手就擒。虽说在天朝国都一直被礼遇,可是好不容易盼到可以平安归国,却放佛眷恋地一步三回首,小丫头心里很清楚,她的公主心里一直住着一个人,那就是南宫世家的独子,这位被坊间传言文武全才,英俊倜傥的少爷,却没有丝毫纨绔子弟的浮夸,难怪公主会倾心,犹记得公主幼时陪吴国皇帝曾来天朝为天朝太后祝寿,那时候公主才16岁,筵席上18岁的南宫风所表现出的风度,气质,绛紫色长袍下挺拔却略显瘦削的身材,深邃的眸子比少女的都要灵动,与公主目光不经意的交互间那嘴角略有略无的弧度与迷人的微笑,都像附着魔力一样让雪公主内心澎湃,更记得筵席上宁王的世子酒后觊觎雪公主的美貌想要菲薄公主,也是南宫风有礼有节的替公主挡下,彼时在公主心中就已经将情根深种,日积月累至今,怎能不让人唏嘘。
“公主莫要叹气,奴婢看了心疼的紧”小雯懦懦的说道。
“小雯,你自幼跟我,又岂不知我的心意,我终于可以回到吴国,可是在天朝的日子我竟然感到莫名的快乐,能跟他在一片天空下呼吸,能看到他,阳光好的日子里,可以看到他眸子里我的样子,奈何他已为人夫,我只是。罢了。”
“既如此,当初他夜闯大营之时,何不押解回国,好生待他,实在不行就逼他与您成亲也未尝不可,只是为何公主要放了他?还在两军对峙之时故意让他?”
“我自是不愿逼迫于他,纵然背负骂名让吴国百姓怨我,恨我,只要他平安,他建功立业成就功名,我不后悔。况且缚了他回国,南宫大人怎么办,南宫府大小家眷怎么办?我堂堂吴国王储,岂能如此做?”
“公主。诶。”
主仆二人在马车里低语,车队渐行渐远。
三日后,高府中,神机营副营主向营主高齐复命,高齐听完汇报后,缓缓的端起雨前龙井,咂了一口,望着南边细不可闻的喃喃:“风弟,这也算为你结了桩善缘,为兄只能做到如此,你好自为之吧。”
副营主走后,屏风后面闪出一个人,头戴斗笠,身佩短剑,一身侠客打扮,对高齐双手一拱道:“都说神机营主侠客剑心,坦荡磊落,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在下佩服。”
“耿兄谬赞了。在下只不过为了天朝与吴国百姓的福祉,不愿战火继续,不忍生灵涂炭,至于为义弟结善缘,也是顺理成章的事罢了。”
“如果在下没记错的话,齐兄也中意锦绣公主的吧?”那位姓耿的男子灌了一口酒,闲适的坐着,满眼玩味的望着高齐。
“耿兄休要再提此事,莫说公主下嫁的是我义弟,即便是别的世家子弟,也只怪在下无福罢了,莫要再将此事提起。哼”高齐一挥衣袖,背向后面那道充满戏虐的目光。
“玩笑罢了,也罢,齐兄不愿再提,我耿忠便将此事烂在肚子里,只是耿兄,这里没外人,能否告诉在下,你真的甘心吗?”
“你。我说了,驸马是我义弟,况且他出身世家,而我只是从父亲这辈才得展宏图,他文武双修,容貌亦是不俗,也就是他最适合公主,而我,不恨他,我祝福他们。”
“罢了,罢了,齐兄,来,这是京城有名的‘离人醉’,可是在下高价弄来的,今日我们便痛饮此酒,其余之事暂且休提吧”
“这就是传说中一壶佰金的‘离人醉’?我倒要看看这酒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