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见很多人都走了,还有很多人、都老掉了。
我很伤心,怕他们丢下我。
我叫着子媛的名字,我问她,你是不是不要我了?
然后我们两个抱在一起掉眼泪。
早上我是被我的电话闹醒的,然后我转过头,发现枕头很湿,浸满了泪水还有汗水混合的东西。
我揉了一下头发然后起来接电话。
那是子媛打来的。
电话里她少有的伤心。
她声音颤抖着,我知道她在哭:“程争,布丁它快死了。”
那时候我有一种大脑缺氧的感觉,只是感到鼻子很酸,很难受。
我找不到任何安慰她的话,因为我和她一样,感到从未有过的伤心。
我重复着一句话:“你别哭,我这就过来。”
我随便抓了一件外套,非常着急的去找她。
我要告诉她,那些死去的人、都去了一个很美的地方,这个地方叫天堂。
她给我开门的时候眼睛很红,我一把抱住她,然后我们靠在门口的镜子上,沉默了很久。
“程争对不起我白天不该开空调的,我不知道晚上会那么热,我不知道它会适应不过来温度。”她说话的声音很轻,头发散在我肩上。
然后她的眼泪顺着侧脸滴到衣服上,迅速蒸发,没剩下一点痕迹。
“我可不可以再看它一眼?”我转过头,陪她一起哭。
她说可以。
我和她一起进去,我看到我们的布丁安静地躺在笼子里,眼睛睁得很大,很难受的样子。
她盘着腿坐在木地板上,安静地看着布丁流眼泪。
“程争我对不起它,我没想那么多,我不知道会这样啊......你知道吗,它走之前腿还在抖,我很心疼但我什么都做不了,我除了哭我什么都不会。”
我抱着她,一直那样抱着。
我说,所有死去的人都会去一个很美的地方,那个地方叫天堂。
她红着眼,安静地看着我。
她说她舍不得它......
她说她最恨自己想做什么事,但是却无能为力......
她说她突然很想我们的布丁,就是突然想起了我们刚把它买回来的样子。
我们喜欢看它玩滑梯,喜欢听它跑滚轮发出来的摩擦的声音,喜欢看它研究水壶,喜欢看它身上沾满木屑的样子。
它吃东西的样子很专注,这时候我和子媛十分放肆的去摸它的头。
它真的很聪明,有一次我和子媛把它放到盆子里,我们俩谁都没想到那货居然从盆子里面跳了出来。
于是我俩热火朝天的关上卫生间的门,开始到处“逮捕”它。
知道吗,它跑的很快的,我俩谁都追不上它。
但是它是个吃货,跑到一半儿突然停了下来,开始“翻”放在地板上的鼠粮。
那时候子媛对我狡猾的一笑,于是我蹲到布丁的后面,看着她一脸坏笑着把布丁抱回笼子里,然后戳着它的后背假情假意的教育布丁:“出来散步是不对的!”偶凑这都是一些个什么逻辑!
布丁最喜欢吃鱼肝油和燕麦片。
布丁其实长得很漂亮的,毛色很亮,有一双很大很好看的眼睛。
我跟你们说,也许是你们没见过它,所以你们不知道我有多喜欢它。
我看着那个笼子,当然,现在已经空了......
我特别想它。
我甚至想起了我的奶片,想起了我的小呆。
奶片走丢了,我的小呆、死在了我家的客厅里。
当时我很心疼,我跟陆展窝在一起掉眼泪。
现在呢,我跟子媛窝在一起掉眼泪。
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些美丽的东西要以各种的形式如此残忍的离开我。
我的爸妈,我的奶片、小呆,还有布丁。
我哭了,我问子媛有一天,你会不会也不要我了。
然后她一把抱住我:“你个笨蛋!完全受不了你!”
但是,我完全受得了你呢。
子媛,子媛,我好喜欢你。
所以,拜托你别走,永远都不能离开我。
请你一定要记住,对于我来说,有你的地方才是天堂。
嗯嗯嗯我再不说陆展那货该打我了!
咳咳咳,陆展,展展,我这辈子的好兄弟,好哥们。
算了勉强夸夸他吧,他,长得很帅(但是从科学方面来讲,他跟我比还差一点。)
他是个好人,把所有好的东西都留给了我。
就像蛋糕上的草莓,鸭蛋里的蛋黄,一点都不心疼的全都送给我。
我们初一的时候一起升到了天中,我见到了那个让我一见钟情,也让他一见钟情的女孩,她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子媛,菀子媛。
但是这次他是真的难过了,每次我看他眼睛的时候,都会让我感到心疼。
那天我俩在他的病房里,他红着眼睛对我说:“程争你要对她好,我希望你俩幸福,永远都不分开。”
然后我坐到他旁边,温柔的对他笑:“你放心,我会照顾好她的。”
他轻轻地笑了,很美:“你们俩,加上蓝诀,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人。”
最后说说蓝诀吧,我对这个女孩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只是觉得她跟陆展是两种人,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她跟子媛一样,都是聪明的人。
但是有一点本质的区别,子媛她是有感情的。
蓝诀,如果不招惹她,她就是个好人;但是相反的,她绝对要比子媛狠太多了。
就像如果我的脸脸被人招惹了,她会毫不犹豫的换上10厘米的细高跟鞋,然后轻蔑的踩到那个人脸上,优雅的跳完一支华尔兹。
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蓝诀的身上,我敢保证她一定会讽刺性的一笑,然后默默地从身后掏出手枪,对准那个人的太阳穴冷漠的射出一颗子弹。
她会看着那个人倒在地上,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
这就是蓝诀,连他哥也不能真正看清她的、蓝诀。
好吧我就那么比较了一下,还是我的脸脸最可爱。
怎么你们问我脸脸和展展哪个更重要?
不我说这两个人怎么能比呢?!
你们认为展展是我对象???
哈哈哈逗我呢,我又不是gay!
还有我最后最后再说一句哈!
亲亲耐耐滴读者们,我叫程争,我跟你们保证,迷城是本好书,曹天宇是我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作家!
所以那些喜欢我的美女们一定要继续读哦,我们不是平凡的人,我们的故事,当然就更不平凡了。
(“喂曹天宇啊我都这么夸你了,你一会儿可要多写我一点,不能总写展展总写展展!毕竟我才是男一号。”
“好的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