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章重点:
1.乡镇事业单位会计各会计要素的主要内容
2.乡镇事业单位会计具体业务的核算方法
3.乡镇事业单位会计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章难点:
1.乡镇事业单位会计各项收入支出的核算方法
2.乡镇事业单位会计年终各项收支结转方法
3.乡镇事业单位会计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第一节概述
一、乡镇事业单位会计的概念
乡镇事业单位是一种公立的非营利组织,是指接受国家机关领导,一般不具有社会生产职能和国家管理职能,直接或间接为社会经济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服务的单位。它包括农技站、经管站、农机站、畜牧站等。乡镇事业单位会计,就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一系列的会计方法,反映和监督乡镇事业单位预算资金和经营资金的增减变化及其结果的一种专业会计。
二、乡镇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
乡镇事业单位会计由于会计主体的特殊性,其会计核算表现出既与企业会计不同,又与预算会计中的其他会计有所不同的特点。
(一)核算对象包括预算资金和经营资金运动
乡镇事业单位为了完成自身的任务,需要拥有一定资金,这些资金主要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家拨给并按批准的预算来支用,一般称为预算资金。乡镇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收支运动就是乡镇事业单位会计的对象,但是乡镇事业单位还可以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资金的收支运动也构成了乡镇事业单位会计的对象。
(二)同时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基础
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这是因为乡镇事业单位包括事业和经营两类业务活动,需要根据业务类型选择会计确认基础。乡镇事业单位的事业业务,要求准确反映收入和支出情况,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乡镇事业单位的经营业务,要求合理反映一定时期的收入与费用,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
(二)乡镇事业单位会计实务具有特殊性
乡镇事业单位的同定资产一般应与同定基金相对应,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对外投资一般与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相对应;对专用基金专款专用实行专款专用办法;一般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有成本核算,也是内部成本核算;从总体上讲,不以营利为目的,没有利润及利润分配的核算等。
三、乡镇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为了规范乡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乡镇事业单位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要的会计科目可以不用。其中,收入类、支出类科目要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设置明细科目。实行成本核算的乡镇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设或合并使用某些会计科目;不实行成本核算的乡镇事业单位,可选择适合经费核算的有关科目。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第二节资产的核算
一、资产概述
(一)资产的基本特征
资产是乡镇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乡镇事业单位的资产除了具有资产的共性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1)具有非经营性。乡镇事业单位是为社会服务的,从事的是非经营性的活动,乡镇事业单位的资产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事业活动,当然也有部分是属于经营性的,乡镇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转为经营性资产需要经过批准。
(2)取得的手段和方式上具有无偿性。乡镇事业单位的资产来源主要是国家拨款,不是强制性,而是无偿的。
(3)资产必须通过已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乡镇事业单位所取得。乡镇事业单位对其拥有所有权,或者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拥有其使用权。
(4)资产只限于经济资源,其存在形态有有形的(如存货等),也有无形的(如专利权等)。
(二)资产的分类
乡镇事业单位的资产一般根据其变现能力强弱分为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二、资产的核算内容
乡镇事业单位资产的核算内容包括流动资产的核算、对外投资的核算、同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核算。
三、流动资产的核算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是乡镇事业单位开展经济活动的重要条件。
(一)现金的核算
现金是指乡镇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乡镇事业单位的现金核算及管理制度与乡镇行政单位的有关规定相同,这里不再复述。
为了总括地反映和监督乡镇事业单位库存现金的收支结存情况,应设置“现金”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单位收到现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相关科目,贷记“现金”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库存现金数额。
(二)银行存款的核算
银行存款是指乡镇事业单位存放在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银行存款的管理规定与乡镇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相同,这里不再复述。
为了总括地反映和监督乡镇事业单位银行存款的收支结存情况,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单位将款项存人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单位银行存款实有数额。
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情况下,乡镇事业单位的“银行存款”科目核算的内容改变为单位的自筹资金收入以及年度结余和各种往来款项等,而没有财政性资金的内容。
(三)零余额账户使用管理与用款额度的核算
乡镇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是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账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条件。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账户体系包括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特设专户和清算备付金账户。这几类账户相互联系,构成财政资金存储、支付和清算的基础。乡镇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资金以预算或账户额度形式存在,实际的资金存在于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中,而没有以现金或银行存款的形式存在。
1.乡镇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乡镇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是乡镇事业单位用于财政授权支付的账户,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乡镇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乡镇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现金支出的管理,不得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提取现金;代理银行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受理乡镇事业单位的现金结算业务。
实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乡镇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向财政部门提出设立零余额账户的申请,经财政部门批准后,由乡镇事业单位在代理银行办理开户申请并预留印鉴。
2.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核算
为核算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乡镇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业务情况,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单位收到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贷方反映单位授权支付的支出数和年终未用注销的额度,该科目年终资金结算后注销余额为零。收到授权支付额度时,单位根据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具的《财政资金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记账,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支用额度时,借记“事业支出”、“材料”、“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乡镇事业单位应收未收、暂时垫付或预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它是乡镇事业单位在结算过程中形成的流动资产,属于乡镇事业单位的短期性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此外,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还有财政应返还额度问题,即乡镇事业单位结存财政尚未支用的上年财政结余资金,形成乡镇事业单位的一项债权。
应收账款的核算
应收账款是指乡镇事业单位应收或待核销的结算款项,以及因对外销售产品、商品、材料,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等业务形成的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不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下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为了总括地反映和监督乡镇事业单位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账款的数额。本科目应按债务人的名称设置明细账。
由于某些客观和主观原因,乡镇事业单位的应收账款可能会有部分收不回来。
这种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称为坏账。因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为坏账损失。乡镇事业单位对于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一般采用直接转销法。即乡镇事业单位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确认为坏账时,所形成的坏账损失直接记人“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收回已转为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时,冲减“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
2.应收票据的核算
应收票据是指乡镇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如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按是否计息划分,可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为了正确地反映和监督乡镇事业单位因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结算而收到的商业汇票金额的发生、收回及结存情况,需设置“应收票据”科目。该科目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
乡镇事业单位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贴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经营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应收票据贴现的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计算票据到期价值。带息票据的到期价值为:票据到期值=面值X(1+利率X期数);不带息的到期价值即为面值。
第二,计算贴现息。贴现息=票据到期值X银行贴现率X贴现期数。其中:贴现期数=票据有效天数—单位持票天数。
第三,计算贴现实得金额。贴现实得金额二票据到期值—贴现息。
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银行账户不足支付票据金额及利息时,与贴现申请人无关,因为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票据金额及利息时,银行将向贴现申请人退回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并附支款通知从其存款账户收回款项。贴现单位在收到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和所附支款通知时,带息票据按本息,不带息票据按本金(面值),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预付账款的核算
预付账款是指乡镇事业单位凶采购商品或为取得劳务而按合同规定预付给供货单位的款项。
为了核算和反映乡镇事业单位预付货款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应设置“预付账款”科目。乡镇事业单位预付购货款时,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品或劳务结算时,根据票据账单等所列示的金额,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期末余额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预付账款,贷方余额则表示预付款小于收到的货款,即为应付账款。
预付账款业务不多的乡镇事业单位,可以将预付账款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
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其他应收款是乡镇事业单位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暂付款等。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款的发生、收回及结存情况,应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发生其他应收款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相关科目;收回其他应收款项时,借记相关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1)财政应返还额度的含义
财政应返还额度是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单位,在预算年度结束后存放在当年尚未使用的预算指标数,包括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和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在次年可以继续按计划使用的额度。这是在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下,乡镇事业单位在年度支出预算经批准后,分别构成乡镇事业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用款额度或预算指标和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或预算指标。
(2)财政应返还额度的核算
为核算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乡镇事业单位年终结余资金,应设置“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具体会计处理应以主管财政机关核定结果为依据。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核销时,借方登记单位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贷方登记下年度实际支出的冲减数;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核销时,借方登记单位零余额账户注销额度数,贷方登记下年度恢复额度数(如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借方需同时登记两者差额,贷方登记下年度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