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展党内民主是对其他国家执政党丧失政权教训的深刻反思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纵观世界政党政治舞台,风云变幻,跌宕起伏,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后来又有一些长期执政的大党老党纷纷失去执政地位,有的甚至完全瓦解。尽管原因十分复杂,各个政党的情况也很不相同,但究其根源,无一不是与没有解决党的自身建设问题有关,是其弊端与错误逐步积累、由量变发展到质变的结果。一个普遍的原因,是因为这些执政党高度集权,党内民主氛围窒息,上级决策、下级无条件执行的单向运作机制,党内形成高度集权的行政命令体制,党的干部实行任命制或变相任命制,党内民主机制严重不健全,久而久之,逐步失去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与拥护。由此可见,长期忽视提升自己的党内民主发展水平,以个人领导取代集体领导,导致党的领导体制僵化,党内民主和国家民主退步,执政党日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失去了党心、民心,最终失去了政权,有的甚至完全瓦解。原苏联东欧国家共产党丧失政权的沉痛教训告诉我们:在历史演进的步伐中,坚持**********,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已经成为执政党合法性的必要条件;任何政党要实现长期执政、永久执政、有效执政,都必须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都必须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竭力通过民主渠道获得社会大多数民众的信任与支持。
二、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努力提高党的权利整合能力
所谓党内民主,是指党内全体成员一律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享有参与党内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党内民主不仅包括民主意识、民主作风,而且还包括民主原则、民主制度等。当前,扩大和推进党内民主,要以增强党员民主意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重点,以党内民主权利的整合带动社会民主权利的整合。
(一)增强党员民主意识,肃清封建主义影响
党员的民主意识是在党内民主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对党内民主的自觉认识、看法与评价,是影响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因素。广大党员是党的主体,党员本身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直接影响其在党内民主生活中的行为和表现,并最终影响党内民主的质量与水平。因此,从教育入手,提高党员的民主意识,培养党员的民主作风,使其养成自觉遵守民主程序的习惯,才能为扩大和推进党内民主打造坚实的基础。
封建****主义在我国延续了两千多年,封建****主义的治国方式与政治制度形成一种历史的传统并转化成政治文化心理,它不会随封建王朝的覆灭而一下子退出人们的思想领域。这种封建****主义的政治文化,经过长期的演进与延续,已构成一种社会习俗,渗透到人们的价值取向、思想观念、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等方方面面,也体现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这对于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的发展是一种无形的束缚与巨大的堕力,严重影响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生活的正常开展。因此,要扩大党内民主,增强民主意识,就必须把反对封建主义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具体而言:第一,消除特权思想,确立党内平等观念。******指出:“我们今天所反对的特权,就是政治上经济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权利。搞特权,这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191]当前,特权思想在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还有一定的市场。应该强调这样的观念: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民主最基本的原则与精神,平等是民主的首要前提和内在要求。第二,消除家长制的思想,强化党内主体观念。党内家长制有两大特点:一是搞人身依附关系,把正常的同志关系、上下级关系异化为“君臣关系”和宗派关系,奉行“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的用人之道,党员的主体地位被严重削弱;二是搞一言堂,领导个人说了算,别人只能随声附和,不允许有不同的声音,更不能充分表达党员个人的意愿和意见,讨论则是走形式。对此,我们必须花大力气将这种家长制的思想予以清除。第三,消除“为民做主”的思想影响,增强党内权利主体意识。帝王将相是“明君”来“为民做主”,人民都是“阿斗”,自己做不了主。这种旧思想的残余使一些党员的权利主体意识不强,在党内生活中缺乏热情和积极主动精神。由此可见,消除这种畸形的“为民做主”观念,增强党内权利主体的政治责任感和参与感显得尤其重要和势在必行。[192]
(二)改善党内选举制度,促进党内民主建设
制度具有长期性、根本性、全局性和稳定性。加强和改进党内选举制度是实现党内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的内在要求,是党内民主走向成熟的必然选择。推进和发展党内民主,如果没有可靠的党内选举制度作保障,就会因人而异,因事而变,是靠不住的。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思想原则到位而制度建设缺位的情况随处可见。扩大和推进党内民主,必须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
第一,扩大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实行竞争性选举。与等额选举相比,差额选举的突出特点在于,它为选举人行使选举权提供了较大的选择性,使他们能够比较充分地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也为候选人当选增加了竞争性。为此,首先,进一步扩大差额选举的范围。应坚持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逐步扩大、有序推进。其次,切实扩大差额选举比例。目前,尽管各级党代会代表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都已实行差额选举,但是差额比例还比较低,往后的任务是逐步实现由较低比例的差额选举向较高比例的差额选举转变。最后,逐步在党内选举中建立竞争性选举制度,改革和完善候选人的介绍方式,增进党员或党员代表对候选人的了解。竞选方式应当实行党组织介绍和候选人自我介绍相结合的方式,并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也可以运用新闻媒体介绍候选人的情况,让他们公开亮相,讲自己的能力、条件、当选前的承诺和当选后的打算,或者通过答记者问的形式对候选人进行宣传、介绍和比较。扩大差额选举的范围与比例,实行竞争性选举,一方面,能让党员更直接、更全面地了解候选人,以选出最优秀、最合适的人担任领导职务;另一方面,可以扩大党员的政治参与,充分尊重和反映选举人的意见和权利。
第二,正确处理选举制与委派制的关系,逐步扩大选举制的比重。能否正确处理选举制与委派制的关系并逐步扩大选举制的比重,事关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目前,在我们党内政治生活中,选举与委派并存。党的地方各级领导干部主要是上级委派的,选举制在党的政治生活中还受到一定限制和影响,实践中的选举通常是变相的委派,是对上级委派人选的确认。扩大党内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就应努力树立选举制的权威,逐步实现从委派制向选举制的过渡,切实维护选举结果的稳定。其中,需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一是确实因特殊情况出现书记、副书记或常委职务的变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
二是经过党内选举产生的各级委员会和领导成员都要有严格的任期规定,除了非常特殊的情况外,当选干部在任期届满前,基本不得随意委派、调动和交流,以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委派制对选举制的冲击和代替。由此可见,正确处理选举制与委派制的关系并逐步扩大选举制的比重,需要经历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探索的过程。
第三,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是不断改进和加强党内选举制度的必由之路,是扩大和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一环。党内候选人的提名,要严格经过民主推荐,由各级党员代表大会自下而上地民主提名。坚决防止和避免“当然代表”、“特殊代表”、“内定代表”等现象的发生,没有获得足够数量的党员提名的,绝不能作为党代表的候选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应当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和党员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候选人,进一步实施和推广“公推直选”和“两推一选”的做法。所谓“公推直选”,就是指在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党员群众公开推荐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党员直接选举党组织成员;所谓“两推”,就是指群众推荐和党员推荐候选人;所谓“一选”,就是指组织考核确定正式候选人。这种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不但较好地营造了民主氛围、锻炼了民主能力,而且创新了选人用人机制、扩宽了选人用人渠道,还有助于实现当选干部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193]
(三)推进决策民主化,健全党的决策机制
民主决策是党内民主的价值核心,也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在经济社会呈现多元性特点、利益关系呈现多样性特点、主体意识增强、价值多元的情况下,更需要中国共产党把决策建立在民主化的基础上。为此,首先,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作为决策的制定者,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作出决策之前,一定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系统周密的调查研究,使主观符合客观,思想符合实际;把调查研究真正纳入决策程序,成为决策的重要一环。其次,加强和改善决策项目的预告制度和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员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事先和广大党员群众通气,要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形式多样的讨论。要将中国共产党的决策方案与程序等公开,将决策行为公开给党员群众,使党的重大决策置于党员群众的制约和监督之下,这有利于推进党内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再次,改进和完善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使广大党员群众有反映问题的途径与方式。对处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意见和建议,采取信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最后,不断完善决策的议事规则和程序。“要实行决策前的论证制、决策中的票决制和决策后的责任制。要把科学论证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防止决策的随意性。”[194]建立不受部门利益影响的独立研究机构和咨询机构,大力提倡“专家型”决策,谋求专门人才对决策的支持,保证专家参与决策的全过程;特别是重大决策方案出台前,必须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科学论证,实行专家否决制。要明确规定决策的权利和责任,做到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特别是要对那些搞形式主义而劳民伤财的作秀者,对“拍头决策”造成重大失误的渎职者,要有相应的制度加以追究,使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与法律责任。[195]
综上所述,在社会转型期,面对社会变革,作为执政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只有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不断加强自身民主建设,才能更好地强化和发挥党的权利整合功能。
第三节创新思想理论,夯实价值整合能力
思想理论创新是引导社会发展、夯实价值整合的内在需要和重要保证。一个国家、民族、政党如果没有先进的科学的思想理论作指导,就等于没有灵魂。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对思想理论创新有着更为迫切的要求,以此才能不断夯实党的价值整合能力。
一、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思想理论创新是执政党永葆生机的根本条件,对执政党价值整合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那么,怎样才能不断推进思想理论创新呢?
一方面,坚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一直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强调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同时强调,必须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地把这一理论推向前进,丰富马克思主义的内涵,增强马克思主义的魅力。[196]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既不是停滞不前的,又不是自我封闭的,而是随着实践的发展与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充实、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的。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政党,然而,我们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片面强调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其他理论相互矛盾、完全对立的一面,好像只有这样,才叫做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结果造成马克思主义的一些概念被弄得极其狭窄,被弄成了僵死的教条,不是提高而是降低了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力,不是扩大而是缩小了马克思主义的阵地。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曾反复强调:“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197]******也多次指出,不应当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而应当看作行动的指南。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从变化了的实际出发,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概括新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