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互联网一个联动的世界,新生代的新学说日新月异,不前进就必将被淘汰。在这个充满竞争的信息社会里,无论是校园学子,还是走出校园,继续追求理想者,我们除了像干渴的枯枝不停地吸吮水分、养料、阳光外,我们别无选择!所以,阅读是我们一生要做的功课,书籍是我们终身的伴侣。
当你拿到一本书之后,你该如何阅读,如何吸取其中的养分呢?“会学”是“学会”的捷径,世人走任何一条漫长的弯弯曲曲的求学之路,都是有捷径可循的,这尤其是崇尚实用主义的当代人的聪明之处。
读书最重要的是看带不带脑子读书,读书不是为了记忆,或者说不单单是为了记忆,记忆就像我们储备冬粮,是为了应付不时之需,而我们种粮食其实还不是为了储藏冬粮那么简单,如果是那样和松鼠藏松果有什么区别?人类还能进化到今天吗?那么我们种粮食是为了什么,不用说,是为了更加丰富和壮大我们的人类社会。读书也是如此,不单是为了记忆,也是为了丰富和壮大我们的头脑和思想。读书最根本的是思考,而且是带着联想的思考。
所以,我们在平时的学习中,切忌两种读书倾向:一是死啃书本而不结合实际,不能把书本上的知识转化成自己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至于成为高分低能的“痴秀才”,甚至有的连高分都得不到,公式能倒背如流,解题时却不知道用哪一个。这都属于“读书死、死读书”的典型。另一种是不注意基础知识的学习,尽管是博览众书,什么“言情、武打、演义、大话”的书看了一大堆,只是看了热闹,不会也不可能在这样休闲类书籍里学到什么真学问。到头来而荒废了自己的学业。总之,学习一定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切实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再多做习题,二者不可偏废。
每天坚持10分钟阅读
春天不是读书天,
夏日炎炎正好眠。
秋多蚊虫冬太冷,
收拾书包去过年。
小的时候,也许不读书就没多少事可做的了,长大了,工作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而且网络和越来越多的娱乐生活已经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面对外界的娱乐诱惑和巨大的工作压力,你是否还在坚持每天读书呢?
名牌大学毕业的张某,如今是企业的中级管理人员。他感慨道: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开始不读书了,和书籍成为陌路。我去看我中学的恩师,我对文学的喜爱就源于他当年的指引。他问我最近在看什么书,我说许久不读书了。我的老师竟然狠狠批了我一顿,并且说不相信曾经那么爱读书的学生怎么也不读书了——曾经我可是嗜书如命啊。
我辩解说:“没时间。”我老师狠狠啐我一口:“呸,借口!”我恍然大悟,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人无论怎样忙,一天之中,十分二十分钟的时间总还是可以抽得出来的。问题是当我们闲下来的时候,往往太懒。
老师说:“虽然生活是现实的,也是无奈的,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为生活而奔波忙碌,忙碌的日子让很多人发出‘没有时间读书’的感慨。但是一个人说他忙得没有工夫读书,实在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我连连点头。
老师继续说:“古人‘三更有梦书当枕’。实在忙碌没有时间,就在枕边放本书,临睡觉之前,看10分钟,一周,一月,一年下来,就积累了不少。在一直下雨的周日,在无法排遣的假日,都能读很多书。”
后来,我照着去做,惊奇地发现,一部大块头的书两个月就被我“消灭”了。每天晚上读几页书,第二天忍不住和同事、网友交流,谈谈心得,心情竟有说不出的美好。
古人云:“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林语堂在《生活的艺术》中劝人们找到“文学上的爱人”。他说:“世上原有所谓性情相近的事,所以一个人必须从古今中外的作家中找寻出和自己性情相近者。”
是的,每天读一点书,就像和一位与自己精神领域接近的作家在聊天谈心。他所说的就是你想说的话,他的喜怒哀乐就是你的喜怒哀乐;而且他给你一些启示,叫你认识你自己狭小天地以外的世界。这时,你就可以得到如同交到知己朋友一般的快乐,你就不会像现代都市那么多的宅男宅女一样埋怨生活的无聊。
我国有一位获得重大科学发明奖的青年科学家,在谈到阅读经验时,他道出了一个秘密:他说,他今天的成功来源于孩提时代每天坚持的10分钟阅读。
据他回忆,在小学读书期间,他并不喜欢看书。后来在母亲的要求下,他渐渐对阅读课外图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母亲最先要求他每天只阅读10分钟时间,读完以后才允许去做其他的事情。
这样每天坚持10分钟,他逐渐养成了一种习惯,一天不看点什么,再干什么都不舒服。于是,一套《十万个为什么》在一种自觉不间断的阅读中,从头到尾看过了一遍。书中的科学知识和科学家的故事,也深深地在他的脑海里扎下了根。
就这样,每天10分钟的读书习惯,激发了他浓厚的求知兴趣。通过自觉阅读的好习惯的养成,他后来考上了中国科技大学,毕业后又赴美留学深造,毕业后回国从事科学研究,现在已经成长成为一名出色的青年科学家。
10分钟的时间,似乎微不足道,它稍纵即逝,但是,如果要是能坚持利用好10分钟时间,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就会造就一个未来的人才。
假定你是一个中等水平的读者,你可以以每分钟300字的速度读一本一般性的书籍。就多数小说、传记、游记以及有关个人爱好和兴趣方面的书而言,这个速度对于理解和欣赏是不成问题的。假如一个中等水平的读者读一本一般性的书,每分钟能读300字,每天读10分钟,一年就可以读20本书。这个数目是可观的,而这并不难实现。
没有任何一种普遍适用的公式。我们每个人必须找出自己的每天10分钟。最好是每天有固定时间,这样所有其他的空闲时间就都是额外的收获了,唯一需要的是读书的决心。有了决心,不管多忙,你一定能找到这10分钟。
要读书,就要手边有书。事先把要读的书准备好,穿衣服的时候就把书放在衣袋里,床头放上一本书,洗澡间放上一本,饭桌旁边也放上一本,都可以随时拿起来读。
养成随身携带一本书的习惯
随身带一本书,在闲暇的时候翻一翻、看一看,或抽出一些时间阅读一下,会给我们带来极大的益处。
在日本街头,经常看到一些上班族在地铁车厢内抓紧点滴时间阅读。人人都该养成这种充分利用时间阅读的好习惯。随身带一本书,只要有机会就拿出来翻阅。这样的书不要过厚、过重,以小开本、杂志为宜,内容也不必过于严肃。
不少学习英语的人都是随身带一本书,背背单字、看看文法、阅读短文之类的。真的是轻松学英语,潇洒背单词。
鲁迅写过一篇《随便翻翻》的短文,就说明了他这种独特的阅读习惯。所谓“随便翻翻”,是指工作和学习之余,随手拿起一本书浏览浏览。这种阅读比较自由和轻松,因此也觉得特别的有趣。
随便翻翻的时候所选的书籍要越杂越好,不喜欢的书也要翻。你不喜欢武侠小说,但至少要翻一本,知道世上还有这种类型的书。鲁迅甚至认为可以翻一些陈年旧账,起码了解当时的生活,青菜几文一斤,豆腐一块要几文。
随便翻翻不是翻过就忘。你总要有所收获,哪怕是百里挑一,也是收获。因此每次掩卷后要想一想,今天随便翻翻后,留下些什么。
要学会跟书对话。看书的时候,手中可以拿一支笔。笔的作用是在和书本“对话”。这是一种很好的习惯。
首先在翻开一本书的时候,先在书页的空白写下开始阅读的日期。为什么是开始阅读的日期,而非买书的日期?原因是一本书如果没有被翻阅,基本上就是不存在的,唯有被阅读,这本书才被赋予生命。
同样的,看完一本书以后,也要习惯注明看完这本书的日期。如果是一本较深奥难读的书,那么在书页上标识看这本书不同阶段的日期。
一支笔在手,读到有趣的或者是共鸣的字句就画下线来,有如念书时画重点。等下次看的时候,就可以只看重点的地方了。
也可以在旁边批注,有如与作者对话般,很有意思的,你可以试试看。“说得好!”“真妙,简直一模一样。”“不会吧!”“……同意。”……虽然这么对话几乎是多余的,却有助于身临其境,更能深入到书中,了解内容的真正意境。
英国作家与文艺批评家约翰·罗斯金说过一段有趣的话:“当你读一本好书时,一定要问问自己,‘我可以像一名澳洲的矿工那样胜任自己的工作吗?我的十字镐与铲子都就绪了吗?我自己准备妥当了吗?我的袖子是不是已经卷到双肘,我的呼吸是不是平稳,我的心情是不是正常?’这样多问问极有好处,因为既然你所要寻求的是作者的心灵与深意,那他的语言便是你所必须敲碎与冶炼的岩石。你的十字镐是你的专心、机智和学问;你的熔矿炉是你善于思考的灵魂。要是没有上述的工具和火,你就别想了解任何一位优秀作家的深意;在你可以取得一丁点金属之前,你常常需要先做最锐利而且最漂亮的开凿,加上耐心非凡的冶炼。”
把读书比作采矿是一个非常聪明的比喻。采矿的目的是要得到金属,读书的目的是要吸收思想内容与艺术的精华。因此不仅要随身带一本书,也要学会看书,要学会跟书对话,日积月累必能学到很多的知识。很多成功人士成功之处也在于随身带一本书。
成功学的鼻祖拿破仑·希尔才11岁就养成了身上随时带一本书的习惯,这样即使遇上交通阻塞也不会浪费时间。有了自己的事业以后,拿破仑·希尔也时常用汽车上的收音机。他的车上总有几十盒录音带,一边开车,一边听。汽车上还有一部电话与一台录音机,开车回家的路上,拿破仑·希尔还可以接电话,或口授信件,或把灵机一动的点子用录音机录下来以免事后忘了。事前有了准备,好好地利用偶发的延误,这样,你可以把本来会失去的时间转化为有用的时间。就像亨利·福特说的:“大多数人是在别人浪费掉的时间里取得成就的。”
“记住,时间就是金钱。一个每天能赚10个先令的人,玩了半天或躺在沙发上消磨了半天,他就失去了他本可以赚到的5个先令。要记住,金钱就其本性来说,绝对是可以生殖的。钱能生钱,而它的子孙会有更多的子孙。如果谁毁掉了5先令的钱,那就是毁掉了它所能产生的一切,也就毁掉了一座英镑之山。”这是美国着名思想家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言,他通俗而又直接地阐释了一个道理:如果想要成功,一定要重视时间的价值。
拿破仑与富兰克林的成功就在于他们能善用时间,一天的时间如果不好好规划一下,就会白白地浪费掉,我们也会一无所成。成功与失败的界限在于如何分配时间、如何安排时间。人们往往认为这里几分钟或者那里几小时,没什么用的,但是它们的作用却非常大。时间上的差别是特别微妙的,要过几十年才看得出来。但有时候这种差别又特别明显,贝尔就是个例子。贝尔在研制电话机时,另一个叫格雷的人也在进行这项试验,两个人几乎同时获得了突破,但是贝尔到达专利局比格雷早了两个小时(当然这两个人是不知道对方的),贝尔就因为这120分钟而捷足先登。
养成爱惜图书的习惯
对求知的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学习数据。学习数据不仅是为了当时所需,也是为了以后所需,一定要保留好各种学习数据以便日后用到,因为知识是无价之宝,也是永远学之不尽的。
凯勃斯曾说过:“书是随时在你身旁的顾问,随时都可以供给你所需要的知识,而且可以按照你的心意,重复使用这个顾问。”而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爱护书籍吧!它是知识的源泉。”凡是有所成就的人,都是有知识的人,也只有读书才能带来无穷无尽的知识,而他们也更懂得爱护图书。
现在有一部分青少年在求学时,买了各种学习图书,却不知爱惜,乱写、乱画、乱扔、乱撕。有些人则视公为私,入阅览室、图书馆必身藏刀剪,一遇己之所需,便毫不犹豫地挖之、剪之。若是偶尔忘了带工具,则整页撕下,或干脆将整本书刊占为己有,使得公用报刊、书籍变得不乏“天窗”,多有“残疾”。
读书而不爱惜书的人固然很多,但自古以来,惜书者也不乏其人。
大家都知道古代书籍装订技术落后,通常都用线装书,线很容易就会断掉,可是爱惜书的人无论藏书还是读书,都能把它保存完好。而今,一本书如果不被肆意蹂躏的话,通常不会像线装书那么容易线断页散。像古人那样年年将书搬到屋外去曝晒,已无必要。但现实生活中,爱惜书的人总会将藏书置于通风、干燥处,以防发霉;有的人还在书橱中放入樟脑丸之类,以防虫蛀。惜书于开卷之时,虽不能像司马光那样铺褥捧版,但总是要注意一下书桌的卫生,有的人还会在书下面垫上一张纸,或是套上牛皮纸封皮,以防书的封面受到磨损。而折卷涂抹,随手乱丢,更非惜书者所为。古人读圣贤书,往往要焚香净手,这样做除了以示虔诚之外,恐怕还有使书保持洁净的用意。现代人读书,焚香已无必要,但净手还是有必要的。因为人的工作与日常生活大多要靠手来完成,难免沾染油渍、尘垢,由于爱惜书,于是读书之前大多不厌洗手之烦,鲁迅便是一例。
鲁迅先生把书称为良师益友、精神食粮,所以也爱书如命。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专心致志地阅读。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时若是看到破损,会很不高兴。鲁迅还主动把书借给朋友,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
当然,爱惜书是为了能够长久地读到完好、洁净的书,也是为了更好地读书。如果爱惜到根本不读,只为装点门面,也就失去了爱惜书的本意,还不如去爱惜自己的珍玩宠物或行头首饰呢!
但究竟怎样才算是真正的爱书,却不可只看表面。司马光的藏书,“虽数十年,皆新如未手触者”,是主人爱书的象征。然而有些人,书买了很久但始终崭新如故,究其原因却是从未读过,买来只是装饰门面而已;有些人,也像司马光一样,每逢读书,正襟危坐,翻动书页时小心翼翼,可是究竟读进去多少,只有他自己清楚;还有些人,书读得极多,也读懂了,却有“食书不化”之病,空装了一肚子书而被别人讥为“两脚书橱”。因此爱书绝不在表面与形式,而在于内在。
徐天说:“书把人类从泥泞的沼泽中拯救了出来。要成才,必读书。书是天才的必经之路。相信书,热爱书,把书视为自己的一切。书是地球最珍贵的财产,没有了书,人类就等于灭亡。爱书如同爱惜自己的生命。”
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爱惜、保护好各种学习数据,当然也不要失去保留好各种学习数据的本意。
养成知新闻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