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为汪道涵访台两岸两会对话谈判定调。随着两岸关系的发展,两岸人员往来与交流日益密切,涉及两岸人员的纠纷犯罪活动等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以及衍生种种其他具体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妥善解决,这使得两岸事务性商谈不可避免。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海峡两岸分别成立了旨在处理两岸事务性工作的民间机构。1990年11月21日,台湾方面成立了“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为辜振甫。1991年12月16日,大陆成立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汪道涵。经过两会人士多次磋商,汪道涵会长与辜振甫董事长于1993年4月27日至29日在新加坡举行第一次会谈,并达成了四项协议。此后不久,江泽民主席就解决台湾问题发表了八项政治主张,两岸关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缓和气氛。与此同时,两岸两会也在积极筹备举行第二次汪辜会谈。然而两岸关系的良好势头被李登辉1995年6月的访美行动所破坏,使两岸关系再度进入低谷。为了捍卫“一个中国”的原则,维护祖国主权的完整与尊严,击退“台独”势力与美国反华势力的猖狂进攻,中国共产党决定对美和对台在政治、军事和外交等方面进行坚决的斗争。经过1995年至1996年的激烈动荡之后,中国共产党为了实现祖国统一,呼吁两岸尽快就正式结束敌对状态举行谈判,并提出:“在‘一个中国’原则下,两岸进行政治谈判时机已经成熟”。大陆对台的积极政策在岛内引起回应,最终促成了汪辜在大陆的第二次会晤,并达成四项协议,其中第四条内容是辜振甫邀请汪道涵“在适当的时候访问台湾”。随着香港和澳门的顺利回归,“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越来越显示出她的生命力。这一切对李登辉与台湾当局构成了巨大的压力,他深深认识到两岸政治谈判已不可避免,必须想办法因应港澳回归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趋势。两会初步商定,汪道涵于1999年秋季访台。汪辜再度会晤必将深化两岸对话的议题。李登辉选择在汪道涵访台之前抛出“两国论”,其用意就是用“国”与“国”谈判的主张来对应祖国大陆在“一个中国”原则下进行政治谈判的主张。如果汪辜在台如期会晤,就将造成两会商谈即是两个“国家”之间商谈的事实,其结果是日后两岸政治谈判自然也就是“国”与“国”的谈判,所达成的协议当然是“国际协议”,那么两岸的分离状态也就由此固定化、永久化了。若汪道涵因“两国论”而取消访台,恰好符合李登辉拖延谈判的愿望,而且还能将拖延谈判的罪责强加在大陆头上。
第三,确立台湾未来“总统”大选后的路线走势。李登辉还想在2000年台湾“总统”大选中一显身手,无奈美国表示不支持李竟选,李只好在“总统”大选后的路线走势上大做文章。当时台湾“总统”大选格局已呈宋楚瑜、连战、陈水扁三强鼎立的态势,选情复杂胶着。由于宋在岛内的民意支持一直居高不下,为了打宋保连挺扁,李抛出“两国论”,以凸现宋的“两岸观”与国民党主流阵营与陈水扁理念的区别。很显然,李挑起“统”、“独”之争的分裂言行,在客观上自然支持了陈水扁。当然,李登辉也深知,能够继承他“台独”路线的人只有号称“台湾之子”的陈水扁,在这一点上,陈的确与要做“台湾共和国之父”的李登辉心有灵犀一点通。陈称“两国论”是李送给他的“大礼”。岛内有舆论称李要把“政权”交给陈水扁以实现政党轮替的传言,李与民进党的暗中勾结始终不断,李否定“连宋配”打宋,制造国民党的分裂,明显帮陈水扁的忙,使陈从中渔利。陈一旦上台,至少会在执政初期继续沿着李登辉的“两国论”路线走下去,且最终会走向李登辉梦寐以求的“台湾独立”。
第四,企图挟洋自重。李登辉之所以在1999年7月抛出“两国论”,主要是基于此时国际形势发生了一些变化,李登辉错误地估计形势,认为可以挟洋自重。此时国际形势变化的新特点之一就是,美国欲把中国作为他下世纪的最大对手,中美关系面临新的挑战。具体表现为:中美关系因考克斯报告出现摩擦,美国反华声浪再度抬头。与此同时,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组织空袭南联盟,并轰炸我驻南联盟大使馆,激起我国人民的强烈反美浪潮,中美关系到了最低点。美国还策动日本国会通过《新日美共同防御指针》的相关法案,把台湾海峡纳入“周边事态”范围。这种新情况在李登辉看来都是有利于他大搞分裂活动的因素,尤其是中美关系的恶化,使李感到有机可乘,明确打出“两国论”的旗号,寄希望于美国的默许与国际社会的认同,以便于扩大被压缩了的制造“两个中国”的空间。万万料想不到的是,就在李登辉抛出“两国论”的第四天,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鲁宾宣称:美国对李登辉发表“两国论”表示关切。他再度重申美国的“三不政策”(即美国不支持“台湾独立”,不支持“一中一台”或“两个中国”,不支持台湾以“国家”名义加入国际社会组织)。他还称:“一个中国”政策的根据是美国的国家利益所在,美国仍坚持三个联合公报(1972年上海公报、1979年1月中美建交公报、1982年八一七公报),同时重申坚守“与台湾关系法”。鲁宾要求海峡两岸化解“误会”,进行沟通,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7月18日,美国总统克林顿给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打来电话,说他打电话的目的:“是为了重申美国政府对一个中国政策的坚定承诺。”他强调:美国在台湾问题上的政策没有改变。他还认为“美中两国关系十分重要,不能受到破坏”。7月21日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亚太小组委员会就李登辉发表“两国论”后的两岸关系举行听证会。该会主席克雷格·托马斯发表声明称:李登辉的“两国论”“似乎表明台湾已抛弃其40年代末以来一直坚持的‘一个中国’政策”;他称海峡两岸仍需要接触,“没有接触就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他还称“不应把美国拖进去,这一问题完全应该由两岸自己用和平方式解决,不要把它变成涉及三方的问题”。他还警告台湾当局“不应在刺激大陆时躲在美国的裙子后面,指望美国会像老大哥那样去帮助他”。美国媒体对“两国论”也表示不满。《时代》周刊认为李登辉的“两国论”是极度鲁莽的挑衅,可能会给两岸及美国带来危机。《华尔街日报》刊文认为“台湾破坏了‘一个中国’的政策”。国际社会对“两国论”反应极为冷淡。日本政府重申坚:恃“一个中国”政策。俄罗斯政府宣布在美国“三不政策”基础上再加一条:不售台武器。加拿大、英国等国政府认为:“两国论”是台湾当局在出险棋,建议其面对全世界愤怒,应改变立场。国际社会的反映给了李登辉当头一棒。
以上是李登辉抛出“两国论”的真正用意之所在。他的上述做法,再一次暴露了他一贯蓄意分裂中国的领土和主权、妄图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政治本质;为刚刚得到修复的两岸关系乃至台湾前途投下了浓重的阴影;将台湾人民进一步推向战争的深渊,并将导致和平统一的前景越加难料。
其二,在“外交”政策上,李登辉宣称要扩大国际空间,大搞所谓“务实外交”。李登辉上台伊始,便在答记者会时宣称::台湾“外交”要注意实利,不图虚名,强调实施重返国际的“外交”计划。1988年7月国民党十三大上,李登辉进一步宣称要提升与突破以“实质外交”为主的对外关系,全力推行所谓“弹性外交”。19()1年6月上旬,国民党籍“立法委员”、“集思会”负责人黄主文发动连署提案,要求“行政院”申请重新加入联合国。黄宣称:台湾如果加入联合国,“可借此凸现我为独立实体的事实”,“凸现了‘我国’的国际问题,有助‘我国’重返国际社会”。此案得到国民党、民进党与无党派“立法委员”80余人的支持。李登辉对此案是鼓动者与支持者,但却怕引起大陆的强烈反弹与岛内民众对台湾当局宣称“一个中国”立场的误解,经反复思索,将黄的提案改为建议案,并在“立法院”予以通过。
7月8日,台湾“新闻局”又在李登辉纵容下在美国《纽约时报》上刊出了“双重承认”的政治性广告。此一广告题为《务实》,文字后附登一面青天白日旗和“今日的台湾”、“‘中华民国”’字眼。广告中的第六段内容为:“‘中华民国’对中国分裂问题已以较商业取向的处理方式代替以往的对骂叫嚣,比方说,‘中华民国’正式宣布接受其他国家的暂时性双重承认(尽管北京至今尚未接受……)”。台湾当局的这种做法是明目张胆的分裂行径。
1995年6月27日,李登辉为联合国宪章签署50周年纪念日发表专文,他宣称,“在冷战结束,国际新秩序重建之际,‘中华民国’积极寻求参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并要求国际社会支持台湾这一行动。同年12月31日,李登辉在一次讲话中称:冷战结束后,国际间传统主权观念的束缚逐渐被超越,新的秩序尚未建立,“‘中华民国’赶快跑出去占一个位子,新世纪成立后,‘中华民国’就有地位了”。
1997年12月26日,李登辉在“革命实践研究院”以“‘国家’,存在的意义所在”为题发表讲话称:如果不让国际间知道“中华民国”的存在,是会被人家“吞下去”的。他坚持“中华民国”要扩大“国际活动空间”。
1999年6月11日,李登辉在一次讲话中再次强调:“今天我们已有能力回馈国际社会,善尽国际社会一分子的责任,这也表示我们已走出过去的格局,对‘国家’尊严的提升,甚有助益”。
上述事实表明,李登辉推行的“弹性外交”、“务实外交”,就是在背离蒋经国“一个中国”原则下企图在国际上突破现有的以非官方关系为主的“外交格局”,谋求台湾“独立的国际人格”,走上与大陆“分而两立”的道路。
其三,在“宪政改革”问题上,企图通过“修宪”承认“国家分裂的现实”,大搞所谓“政治实体”。
“宪政改革”是关系到台湾的权力再分配以及未来两岸关系的定位与走向,因而成为当前台湾各派政治势力斗争的一个焦点问题。按照台湾报刊的解释:“宪政改革”包括四方面的内容,即“国会改革”、“宪法修订”、“政府体制”、“地方制度”。总题目是“民主化问题”。根据这种解释,李登辉与蒋经国在“宪政改革”的政策与做法上有很大不同,特别是在“国会改革”与“宪法修订”上,可以说有质的区别。
众所周知,台湾当局宣布在台湾解除“戒严”之前,台湾的政治体制是军事“戒严”体制“动员戡乱体制”与“宪法体制”并行。事实表明前两者带有实质性,后者仅带有象征性。国民党为坚持所谓“法统”地位,将在大陆时期的一套“中央机构”统统搬到台湾来,建构起一套名义上的“宪政体制”。但因国民党长期实行“戒严”和“动员戡乱体制”,导致“宪法”遭到践踏,“民意机构”形同虚设,“地方自治”更是残缺不全,“总统”权力极度膨胀。更为严重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国民党的“法统”遇到两大挑战:一是原有“民意代表”凋零老化,没有民意基础;二是台湾中产阶级参政欲望升高,普遍要求全面改选。两项挑战导致国民党统治的“法统”危机。
为了挽救“法统”危机,台湾当局自1969年以来先后对“中央民意代表”进行了递补、增补、增额选举的工作。但这些应变措施既不能解决代表性问题,也不能满足台湾中产阶级的参政要求。
为了彻底解决在大陆时期选出的“中央民意代表”日益凋零的问题,蒋经国在十二届三中全会后推出的“政治革新案”中,将“充实中央民意代表机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之一。按照蒋经国的构想,这一改革目的在“灌注新的力量,扩大其代表性能,强化其职权功能”,俾“有效发挥‘民主宪政’制度的作用,达到‘革新国会’的目的”。但又“必须确切符合‘宪法’及‘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的精神和有关规定”。
透视蒋经国上述构想,可以看到它充满了自相矛盾的心态,诸如既要使充实方案有实质性的改善,又要保留旧体制。很显然,蒋构想的充实方案是非常不彻底的,带有很大的折衷性与渐进性。所谓折衷性,是指其试图在保留“老法统”的情况下提升“国会”在台湾地区的民意基础,激扬活力。所谓渐进性,是指其通过分期分批增加民选代表名额办法,逐步将其引上“民主宪政”的轨道,以确保其生前、身后台湾社会的“长治久安”与国民党永久的统治地位。
蒋经国为何死死守住旧的“法统”不放呢?据笔者分析:
第一,蒋经国背有沉重的“历史包袱”。1960年蒋介石在连任“行宪”以来第三届“总统”时,曾有人提出“违宪”说,蒋的部下以“修宪”应对,但蒋介石坚决反对,他称“‘宪法’不能修改,我要把它完整地带回大陆去”。蒋经国当然不愿违背其父的遗愿。
第二,蒋经国认为:“‘中华民国宪法’是一部全民的‘宪法’,其内涵及精神,不但确立了现代民主法治的‘国家’体制,也传承了中华文化和民族伦理的优美特质。”⑩他还称,“慎重制定和修正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已属‘宪法’的一部分,与‘宪法’具有同等的尊严、同等的效力”。因此,由“‘宪法’及其‘临时条款’构成的现行‘宪政’体制,自当绝对遵守与尊重”⑩。
第三,“老法统”均是蒋介石从大陆带去的“资产”,他们为维护国民党在台统治立下了汗马功劳。尽管有些人与蒋经国之间有矛盾,但从未来台湾“国民大会”在政党竟争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的角度考虑,蒋经国也不愿对“老法统”赶尽杀绝,落一个过河拆桥的骂名。
李登辉与蒋经国不同,在“宪政改革”问题上,很快突破了蒋经国不废除“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的框架。
1988年2月3日和1989年2月1日,李登辉主持的国民党中常会分别通过了“充实‘中央民意’机构方案”和“对增额‘中央民意代表’名额及其分配之建议案”。两议案的主要内容是在不设置“大陆代表”的情况下,订定“增额代表”总额,鼓励第一届“资深代表”自愿退职;停止“国代递补制”,废止“第一届国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递补补充条例”,修改“国民大会选举罢免法”和“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罢免法施行条例”等有关递补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