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周五,齐鲁省,烟山市。
蔚蓝的天空中,划过一道流光,似是流星一般带着火红的尾巴,以肉眼看不清的轨迹,消失在天边——那是一把飞剑!
与此同时,数个奇装异服,像是古装剧里走出来的身影进了城。
烟山市,有市民看到了一头比成年人还高的狗,头上长了一根独角,上面还坐着一个老头。
还有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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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初秋季节仍然炙热,只是多了几分‘泛白’的寂寥。下午,人民医院站点,秋见仙无精打采的上了三十三路公交车,车上座无虚席,更立着不少乘客。热浪席卷着每一处狭小的角落,淹没所有人。
秋见仙站在后门处,手里紧紧握着医院的复诊检验单,望着窗外飞速倒掠的风景怔怔出神。
“十六岁,正是无忧无虑享受年少时光,四处玩耍,谈一场懵懂恋爱的大好年纪,而我……却快要死了!”
“骨死坏血病?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我还能做些什么?”秋见仙将手里的单据揉成一团,狠狠的握紧了拳头。
“连女人是什么滋味我都不知道呢,呵呵。”秋见仙自嘲,心有所向般,余光突然看到身边正站着一个女孩,约莫二十岁左右的年纪,一米七的个头,穿了一身白色连衣裙,清纯、温婉、漂亮。
顿时,秋见仙死灰的眸子一亮,心下发狠,也可以说是临死前的心血来潮,他鬼使神差的伸出手,在女孩臀部狠狠抓了一把。
手感自然不必多说,秋见仙也未来得及回味,便见那女孩转头愤怒的看了过来,俏脸通红,不知道是气的还是羞的。
秋见仙心生悔意,暗怪自己冲动。又生怕她在大庭广众之下大骂自己‘流氓’,急中生智,抢先说道:“老婆,我们该下车了。”
随即,女孩一怔的时候,秋见仙又凑到她耳边小声道:“小心小偷。”
顿时,女孩眼中的怒火消失殆尽,反而转变成了惊疑,四下环顾。恰在这时,公交车到站,秋见仙趁机下了车。
刚走出去没多远,便听身后传来一声清脆的呼喊:“喂,等等。”
秋见仙伫足,转身一看,那被自己耍流氓的女孩竟然追了上来。
“你好,我叫张诗意,谢谢你刚才出声提醒我。”女孩浅笑着打量秋见仙,见他年纪不大,模样清秀稚嫩,应该还是个初高中的学生,不禁诧异于他的机智与胆量。
秋见仙自然不知道张诗意心中所想,而且心中有鬼,尴尬的点点头:“举手之劳不足挂齿,那个,我叫秋见仙,咱们有缘再见。”
话罢,秋见仙便转身匆匆离去,留下张诗意在原地摇头失笑,以为是他害羞从而落荒而逃。
一段段小小的插曲,令秋见仙阴郁的心情有所好转。
“想不到前世网上看到的小段子今天竟然派上了用场。”秋见仙自言自语的往家里走着,望着街道上的车水马龙,以及熙熙囔囔的人流,眸中满是眷恋。“反正死过一次了,今生重活十六年也是白赚,死就死了吧!不亏!”
“家里有姐姐在,而且姐姐那么优秀,肯定可以照顾好爸妈。我呢,早死早超生,希望下辈子不要重生了,带着前世那点屁用没有的知识,屁事也干不成,还得整天精神慌慌的。”秋见仙自嘲,随意踢着脚下石子,不知不觉间就到了家门口。
秋见仙命不好,来到这个平行空间,没有重生成富二代,更不是什么豪门子弟。父母只是普通工人,姐姐还在读高中,住的房子也是拆迁分配的小楼房。由于秋见仙初中顺利毕业,为了他能在高中时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并且因为工作调配原因,父母已经下定决心,几天后一家人将搬回老家。
父母期望传宗接代的儿子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却殊不知他已时日无多。
来到家中,秋见仙将绝症诊断单藏好,拿起一把旧吉他,便又一次出了门。
要离开烟山市了,也要离开人世了,秋见仙打算在这里留下点什么。
烈日炎炎,热浪扑面,衣服黏黏的贴在身上。
“原来炎热也是一种享受啊!想必这就是临死前的不舍与眷恋吧!”
在炎炎红日下蹒跚步行一个小时,秋见仙终于进了一处高档小区。
在一湾人工湖旁,有一栋豪华别墅,别墅很大,很奢华,这是普通人一辈子也不敢奢望的住所。
秋见仙在别墅窗台下的草坪上站定,隐约听到了别墅内传出的莺歌笑语。
“我的女神,就住在这里。”
秋见仙长叹一口气,席地而坐,抱着旧吉他,屈指一弹。
‘叮’的一声,清澈的声音飘摇响起,在炎热天气下,像是一抹清风,甚是清凉。
这是秋见仙前世的歌声,在这个世界第一次被唱响。
今日我又来到你的窗外,
窗帘上你的影子是多么可爱。
悄悄的爱过你这么多年,
明天我就要离开。
多少回我来到你的窗外,
也曾想敲敲门叫你出来。
想一想你的美丽,我的平凡。
一次次默默走开。
秋见仙微闭着眼睛,动情的唱出了自己的心声。这是一首前世的歌曲,名叫《窗外》,但在今生却未曾有人唱过。
正如歌中所唱‘悄悄爱过你这么多年,明天我就要离开’。秋见仙用它,来与喜欢的那个女孩说再见,与这个世界告别。
此时,别墅里的人儿也听到了窗外的歌声,嬉笑打闹的场面不由一窒。
“是谁在外面唱歌?好好听。”
“是呀,这是谁的歌曲啊?我怎么从没听过?”
“声音有点耳熟哦。”
几个少女叽叽喳喳的猜测,随即纷纷转头看向了‘安晓雨’。
“声音的确有些耳熟,歌曲也很好听。”安晓雨微皱着眉头摇了摇头,心里渐渐浮现出一个少年的身影,却有些不敢相信。“但是我也不知道。”
“好像是.”几人中唯一一个男孩站了起来,目光中满是不悦之色。“秋见仙?”
“啊?不会吧?不记得他会唱歌啊?”
“不能吧?秋见仙平日里独来独往,沉默寡言的,哪有这么多才多艺?感觉不会是他。”
别墅外,窗台下,秋见仙眸中有些晶莹,心头一阵难受,但歌声未停,只是有了些许颤音。
再见了心爱的梦中女孩,
我将要去远方寻找未来。
假如有一天荣归故里,
再到你窗外诉说情怀。
再见了心爱的梦中女孩,
对着你的影子说声珍重。
假如我.
唱到此处,秋见仙的歌声不禁顿住,他仰首望天,见那夕阳西下,眸中泪光也映成了红色。
深吸一口气,又慢慢吐出,秋见仙唱完了最后一句:“假如我永远不再回来,就让月亮守在你窗外。”
到此,歌声戛然而止。
别墅中,沉浸在动听歌声中的数人渐渐回过神,脑海中浮现出一幕幕‘痴情人诉说衷肠,背负行囊远走他乡,感伤别离’的场景,不由大为感动。
蓦然,外面传来一声大喊,惊醒了众人。
“安晓雨,这是我为你写的歌。”
“安晓雨,我喜欢你!”
“安晓雨,再见!”
发泄一般的大吼出声,秋见仙不等别墅内的人儿走出来,便不再留恋,毅然转身离去。
别墅内,闻得这三句歇斯底里的嘶吼声,众人终于确定唱歌之人是谁了。
“是。。秋见仙!”
“还真是秋见仙!”
“想不到他竟然会写歌,而且这么好听,还是专为晓雨写的!”
“而且比很多歌星的歌曲也不遑多让吧?”
“晓雨,还愣着干嘛?快出去啊!”
“是呀,是呀,别让人家等急了。”
在几个少女的簇拥拉拽下,安晓雨脚步凌乱的来到了门口。却见门口哪还有人,只有一个少年的背影,在夕阳余晖下,渐行渐远。
“哎呀,晓雨,快喊住他啊!”
“人家这是向你表白呢,还不吱声?”
安晓雨蹙着眉头摇了摇头,复又展颜一笑:“回去吧。”
几个女孩见此不由心急,不管不顾的便冲远处大喊道:“秋见仙,秋见仙!”
背着吉他,双手插兜的秋见仙浑身一颤,但他没有转身,也未回头,依然向前走着,只是背对众人抬起一只手臂,轻轻挥了挥。
夕阳西下,落日余晖映衬的少年背影落寞、孤单、迟暮。
或许,还有一丝丝潇洒。
这莫名感伤的画面,令诸人纷纷震撼,说不出的感觉,只觉胸口发堵。而这幅画面,也注定深深刻在几人脑海中,即使数年后回想起来,记忆中也有那么一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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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别墅中,几人还在热切的讨论着。
“想不到平日里默默无闻的秋见仙唱歌竟然这么好听。”
“是呀,是呀,原本只是觉得他长得挺好看,想不到唱歌也这么好。”
“我以前就说嘛,他喜欢咱们晓雨,以前就经常看到他偷偷望着晓雨出神。”
一旁的少年这时冷笑一声:“哗众取巧而已。”
“李玉,我知道你也喜欢晓雨,但也不能这么说人家嘛。”有人开始为秋见仙打抱不平。
“晓雨,动心没啊?”突然有人向一直默不作声的安晓雨问道。
“别开玩笑了。”安晓雨浅笑着摇了摇头。“不可能的,而且大家现在还小,应该以学习为重。”
“好吧,要是我,说不准可就答应咯。”
李玉在一旁自顾微笑,脸上挂着不屑的神情,他不想承认心中的那丝嫉妒,但不得不承认,秋见仙的歌曲的确好听。可是唱歌唱得好有什么用?就算你成为歌手一样是个戏子,以安晓雨的家室与眼光,怎么会看上你?
尤其是那故作潇洒离去的做法,更让李玉恼火,想必是不想自取其辱吧?
华灯初上,万家灯火。
“来过,爱过,争取过,虽然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是知足了。”秋见仙坐在路边,看着霓虹闪烁,独自喝着啤酒,脚边散落着五六个酒瓶子。“谁说重生穿越后会一帆风顺,俯瞰天下?谁说可以用前世知识出人头地,谁说可以赢取白富美,左拥右抱?都特么是骗人的!骗人的!”
酸涩的啤酒一口灌下,秋见仙将酒瓶子狠狠摔在地上,晃晃悠悠地走在街道上,醉醺醺的呵天骂地,脏话连篇。
“老子再也不想重生了!让老子痛痛快快的去死!”
“老子不想死啊!不,老子想死!想死!”
路人纷纷侧目,摇头叹息,现在的小孩子都怎么了?
不知不觉间,秋见仙走进了一处偏僻无人的胡同,迷离迷糊的看到不远处围了几个黑乎乎的身影,隐约还有声音传来。
“诗意,夜深人静,寂寞无聊,你就乖乖从了我吧。”
“是啊,是啊,张姐,吴哥陪你玩,绝对让你爽上天,而且还有我们几个兄弟在,九重天也能让你爽上去,想下都下不来。”
“张姐,走吧,去宾馆好好玩玩,你总不会想在这里打野战吧?”
“诗意,别给脸不要脸哦,你自己算算,我追你有半年了吧?你却一直不正眼看我,我也只能出此下策了!”
“啊。。啊.你们给我滚!救命,救命啊!”
醉酒之下,秋见仙隐约觉得那个女孩求救的声音有些耳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