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那口缸就在眼前,可是身体上的煎熬却让元锦寸步难行,面对这样的窘况,元锦只有咬牙隐忍,毕竟在这里,没有任何的依靠,全部都要依靠自己,今天是生是死全部都看造化了。
不知不觉中,元锦觉得自己似乎出现了幻觉,眼前一道白色的身影闪过,自己便昏死过去了,只记得鼻端留有一缕残香,似乎是一位姑娘留下的,可是元锦知道,这里怎么会有姑娘?一定是幻觉!元锦不知道自己昏过去多久了,只知道醒来的时候,自己已经安然的躺在缸里,药水浸泡着全身,那灼热感早已消散了,原本浑浊的药水也变得清澈起来,似乎是被身体吸收了一样。元锦试着活动了一下,周身的骨骼变得更加精壮了,力气也是原来的三倍,似乎眼神也变得好使了,难道是洗髓丹的原因?
元锦看了一眼心法的第一重,需要冲破周身的穴位,共计一百零八处,每冲破打通一处则意味着修为精进一层。但是最重要的是,元锦看到了一排很小的字,写在开篇第一行,元锦差点被气吐血!
洗髓丹切记要在合欢散药水中使用,药力相抵,将身体的潜力发挥至最大化,而后三月不得修炼,浸泡三月合欢散后方可开启第一重冲穴,成功的可能性将被增强,若是不幸失败,请将本书销毁,剩余合欢散放于箱子底部,一次放半包足矣。
合欢散!元锦一看到这三个字当然知道这是什么样的药水,合欢散是修仙之人最为鄙夷的药物,曾经被各大门派禁止使用,但是有一个门派属于特殊,不得不使用,那就是药王谷,药王谷内是炼丹师的天堂,在谷内是各种药材应有尽有,是各大门派向往的地方,同时也是各大门派最痛恨的地方,药王谷的弟子因为炼丹的原因,修为低下,不得不用合欢散来引诱其他门派女弟子,将其占为己有,但其中大部分还是各门派自愿派遣女弟子上门进行药物服用。药王谷弟子说来也惭愧,若不使用合欢散,众多弟子完全不懂得何为情?
虽然药王谷弟子修为地下,但毕竟是炼丹师,也是个大门派争相结交的,若是门派内有一名药王谷弟子,则说明该门派将会飞黄腾达,凭借丹药便可以直接精进大半的修为,可是偏偏玉剑门不信这个邪,一直将药王谷视为邪门左道,不能纳入修仙门派,所以元锦看着眼前的合欢散也不知该如何是好?若是师傅知道自己将玉剑门心法以及功法全部抛弃,修炼了这该死的心法岂不是要吹胡子瞪眼?更加上这洗髓丹也已经服用了,不学也不行了!
“真他娘的被坑了!”元锦只能照做,将合欢散倒入水中,看样子要跑上个三个月了,关键这三个月不知道师兄和赤云师叔还有安儿会怎么样了,以及外面这一群八王寨的人会不会认为自己跑了?现在想要放弃看样子也是不可能了,只有老老实实的待在这里度过这三个月吧。
还好三个月不算特别无聊,元锦利用这三个月看了看《乾坤寅》上所记载的炼丹和阵法,并且将这些已经牢记在脑中了,甚至已经在脑子里开始演练。而将这些看完的元锦也在不知不觉中度过了三个月,这三个月以来,虽然合欢散的药效他是清楚的,但是奇怪的是并没有发作,甚至只是让自己的身体变得更加强壮而已,经脉也变得十分的粗壮,若是说他以前是一只弱鸡,现在就是肯德基的巨无霸!
元锦擦干身上的水渍,那套衣服早已无法穿了,光着身子盘坐在地上开始进行冲穴,虽说三个月未进水米,但是因为有药效在,倒也没有饥渴的征兆。这些对冲穴的渴望完全没有任何影响,此时的元锦只是一心想要尝试冲穴成功离开这个鬼地方。
元锦感受着全身上下的每一处经脉,似乎都特别的活跃,而在丹田处似乎有一团白色的光芒开始凝聚,而它所凝聚的就是身体周围的灵气,这些灵气被凝聚后化为液体在身体里流淌,元锦要做的就是将这些灵气所化作的液体灌输进入各个穴位,当灵气灌满穴位后,穴位将会被冲破,意味着可以进行下一个穴位的冲击越往后的穴位需要的灵气也就越多,而灵气的聚集也会随着修为的精进增加。
元锦全身心的投入了进去,江林萧则是一直在一旁观察他的变化,如果元锦可以看到自己的话,就可以看见随着他的穴位依次被冲破,身体的变化也十分的强大,不仅皮肤变得白皙,身体也有所增长,就算三个月未进行头发的梳理,显得十分的乱,但是依然可以看得出他的变化巨大。
元锦在不知不觉中一次完成了七个穴位的冲击,在冲击第八个穴位的时候感到了灵气的匮乏,索性放弃了。第七个穴位意味着他完成了《乾坤寅》的前三重,元锦收工后,吐出一口浑浊之气,闻到了身上的一股恶臭味,差点被自己熏死,赶紧跳入缸中再次洗了个澡。
元锦此时发现自己的听力、视力都比之前要好的太多了,能够感受到周围五百米的鸟虫鸣叫,能够感受到露水从树叶上滴落,这变化是前所未有的,看样子这《乾坤寅》果然是变态级的,仅仅是第三重便已经达到了这般修为,往后更是强大的无言以对。
这《乾坤寅》的每一重都有相对的功法修炼,前三重分别是最为基本的《乾坤剑法》、《乳燕归巢》以及《浩世当空》,这《乾坤剑法》毋庸置疑是剑术了,《乳燕归巢》则是身法,而《浩世当空》则是内气外放的防御行功法了。元锦看着这三个功法一阵陶醉,若是将这三个功法修炼完成,岂不是随心所欲了?能打能抗能跑,谁能奈我何?
但是元锦并没有选择马上进行修炼,想到的第一件事则是赶紧离开这里,回到万叶城找到师兄要紧,既然这传送阵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不如毁了为好,想到这里,元锦则是直接破墙而出。
刚出墙,这阳光照耀下,元锦感觉眼前一闪,显然是在黑暗中呆的太久,突然这么强烈的阳光有些不适应,立即将眼睛闭上,缓缓的睁开。他造成的这么大动静,早就惊动了四周,八王寨的暗哨全部聚集了过来,看到眼前出现一个****男子一阵慌乱,莫不是野人?
看着元锦这胡子拉碴的主,也难怪别人把他当野人,这样子不是野人是什么?什么都没穿,胡子和头发一团糟,简直就是多年之前就已经在地底下没有出现的野人。暗哨早已通报八王寨的尼玛了,尼玛也是一路飞奔过来,听到手下人说有野人出没,顿时来了兴趣,自从上次被一个毛头小子打了一顿,心里一直不舒服,现在来了个野人让自己撒撒气,简直是再妙不过了。不过说起来,那毛头小子自己都认了他做老大,竟然说走就走了,连招呼都没有打,难道是觉得寨子太穷?
元锦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了许多人包围着自己,没想到连尼玛都赶了过来,这下好了,自己****的面对着他们,正好要件衣服穿穿,自己记得在仓库里似乎有一身白锦袍,正好适合自己。
“喂,你会说人话吗?”尼玛看到身前的野人倒也不害怕,这家伙不知道有没有暴力倾向,不过再暴力能有那大哥更暴力?
“怎么?几个月不见不认识你大哥我了?”元锦撩起头发,看向尼玛,一脸的微笑,可是此时的尼玛早已经呆住了。我勒个去啊,怎么又是这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