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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虽然还没进入正式改稿阶段,研修班的学员们却已纷纷把精力向改稿转移。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听取了两周多极有针对性的讲座课后,学员们收获很大,理论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重新审视自己的作品时,便会自觉发现一些问题,急于纠正之。二是许多学员相互交换阅读了各自的作品后,很自然地会相互交换阅读意见,尽管未必都有参考价值,但其中总有些对原作者的有益启发,使他们豁然顿悟后,产生难以抑制的修改冲动。

每天中午的休息时间是两个小时,绝大多数学员都抓紧时间睡一会儿午觉,只有极少数学员放弃午睡,汇聚在教室里改稿。这其中就有黑马和白小嫚。

黑马姓黑,人却长得白,多年的采煤工作也没能使他皮肤变黑,只不过他并非白里透红的那种福相之人,而是白得有些古老——看去像是存放多年的出版物那样白里透黄。这就有了病夫的嫌疑,以致二十八岁还没遇到愿嫁之人。但实际上恰恰相反,他从头到脚都结实得很,什么病都没有。不仅没病,而且精力异常充沛,每天早六点起床,每晚十二点休息,一天只睡六小时觉,却能在听课时做到精力高度集中,把笔记记得有条有理。同时,每晚改稿时,总是旁若无人,始终专心致志,埋头奋笔,直至午夜。

与他同桌的白小嫚就暗暗注意了他。

白小嫚是家中的“老小”,一个哥哥、两个姐姐,都“出飞”了。家中只剩下她和父母靠经营果园为生,平日便与山水林泉为伴,同蜂蝶虫鸟为邻。看不尽天上云聚云散,观不完地上花开花落。渐渐就陶冶成很内向的性格。来到研修班后,除了同指导老师林月嫦和同宿舍女学员们的有限接触外,很少与他人接触。对于同桌的黑马,她平时也只是眉目关注,不轻易开口说话。偏巧黑马也是个性情孤傲的人,对于没有交情者,一般不首先开口。特别是对于异性,对方若不主动和他说话,他绝不会主动“巴结”。所以,两个人一天到晚也说不了几句话。

嘴上不说话,不等于内心也冷漠。恰恰相反,从被按学号安排在同桌开始,两个人的眼角儿便充分发挥出极灵敏的扫描功能,无论表面看来怎样正襟危坐,一方稍有动静,便会被另一方及时扫描了去。这样,黑马那记得又快又好的笔记,就不能不引起总是因记录速度慢而丢三落四的白小嫚的注意。

注意的直接结果是让白小嫚心里暗吃一惊——一个满面病容的普通煤矿工人,竟写得一手非常漂亮的好字!而且,对讲课人口才方面的种种遗憾,他都能在快而又好的记录中顺便加以弥补——把不准确的提法纠正过来,把不顺畅的病句理顺过来,让不精炼的句子精炼起来……使他的笔记不仅读起来比讲课人的口头表达内容更言简意赅,格式也更具条理性,更有逻辑。仅此一点,就使白小嫚对黑马不能不另眼相看。

如果说使白小嫚对黑马引起注意的诱因是他的听课笔记,那么,让白小嫚受到震动的则是黑马的作品《黑色娘子军》。这个见了女人就要绷脸的人,笔下描写的竟几乎都是女人。而且,个个形象鲜活,血肉丰满。整部作品生活气息极浓。许多细节也都相当具有特色。没有对这些人物的深刻了解与把握,是绝对写不出这种效果来的。当时,白小嫚是趁黑马去卫生间的机会,顺手翻了他放在桌上的书稿(这一翻,就翻开了她与他的一段“故事”),只匆匆看了一页就再也放不下。等黑马从卫生间回来时,她破天荒第一次主动问他说:“看看可以吗?”

“当然可以。”黑马紧绷着脸答,心里却在暗道:你不是在看了嘛。其实,他把书稿放在桌面上(而不是桌格里),就是期待着白小嫚的好奇。平心说,从见到白小嫚的第一眼,他就很喜欢她。至于喜欢她什么,当时他也说不清,只觉得她长得很甜,是笑面。而两只大眼睛却又含着淡淡的忧伤,让人不免会产生研究欲望——产生破译那淡淡忧伤后面秘密的念头。进而解读她、了解她——一个大山的女儿。但是,由于在异性面前一贯的矜持,他没有主动去接近她。研修班学号把他们安排在同桌,让他喜出望外,却没有形于色,只在心里暗暗高兴。平日,一走进教室,他的心情便豁然开朗,一走出教室,就有些怅然若失。有时,他甚至希望最好永永远远别下课,以便让他与白小嫚永永远远坐在一条木椅上,闻着她身上散发出的洗涤用品与化妆品混合成的好闻气味儿。这就够了。因为全体学员中,只他一人有此特殊待遇——和班里唯一的一名“公主”同桌。所以,他有时甚至会产生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幸福感。仿佛她已经属于了他,他已经拥有了她。在这种心态下,发现白小嫚注视他的听课笔记时,他便会情不自禁兴奋起来。格外用心把字写得尽可能更漂亮些,把听课记录的修辞组织得更精确些。同时,不露痕迹地把笔记本向白小嫚一方稍稍移近些。那天,白小嫚提出要看他的作品,他当然喜出望外,不过,他不愿将这种心情让她看出来,所以,在嘴里说着“当然可以”时,目光却毫无道理地盯着桌面上的木纹,俨然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白小嫚当天夜里一口气读完了黑马的书稿,深受感染。印象最深的是语言非常富有哲理。这个平日沉默得有些怪兮兮的人,对人生思考之透彻,让她大为感叹。由此,心里也大受震动,便对黑马更加有了好感。但她也不想将这种心理让黑马看出来,所以,第二天把书稿还给黑马时,只是淡淡地说了句:“很好,很感人。”

“请提些意见。”黑马第一次正面望着白小嫚诚恳地说。

“很好,真的很好。”白小嫚也第一次与黑马对视着说,“我……提不出意见,只是很喜欢。”

这使黑马非常激动,按照他的理解,他觉得白小嫚所说的“很喜欢”,不一定仅仅指他的作品,很可能也包括他本人。所以,他的心跳蓦地加速,嘴也有些僵硬,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就没再进一步征求白小嫚的意见,而是说:“你的《大山的女儿》可以让我拜读一下吗?”

“看看可以,但必须提些意见。”白小嫚说,“我写的可不如你。”说这话时,眼皮垂垂的。

这样,黑马也像白小嫚一样,当晚一口气读完了三十万字的《大山的女儿》。他的第一感觉是非常有特色——语言极有个性,也很空灵,像野山枣一般有味道。尤其是细腻的心理描写很传神,别具一番生动,既呈现着一定的自然主义色彩,又不失理性的把握与艺术的裁剪,就构成了作品的独特魅力。但在人物形象的完整性和故事情节的合理性上,也都存在明显的不足,不过,他认为这都是可以在修改中加以弥补的。

为了不辜负白小嫚“必须提些意见”的期望,黑马索性彻底放弃了睡眠,以书面形式很认真地写了些修改建议,供白小嫚参考。

上午上课之前,黑马把书稿连同自己的书面建议一起给了白小嫚。白小嫚看了之后,深以为然,由衷感激黑马的认真精神与负责态度。那以后,两人每天午间和晚上都准时坐到教室里,分别修改各自的书稿。表面上虽依然没有太多语言交流,可不知不觉中,两颗心越来越贴近了。

黑马看白小嫚书稿那天,芦雁也顺手拿起书稿翻了翻,见是白小嫚的作品,便格外仔细地看了些片段。看完,连声称赞语言清新,有味儿。但因他当时正在忙于给一家杂志赶一篇小稿,顾不上多看就放下了。过几天,那篇小稿赶完了,就又想起白小嫚的作品,觉得大有文章可做,便向白小嫚讨来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正巧黑马的书面意见就夹在书稿中,他也顺便看了。

第二天,早饭后送还书稿时,芦雁坦言告诉白小嫚,他不赞成黑马的修改建议。他说白小嫚的长篇写得很好——语言极富特色,颇有俄国形式主义大师雅各布森的风范,也颇符合他重形式、不重内容的主张,是一次很有先锋意义的尝试。属于故乡话语文本范畴。不仅有磁性,有张力,也很破格。他说破格是文学的特权,应大大提倡,只有不断破除旧格,才能不断创新。并说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就是在语言——也即作品的表述方式方面大破旧格,大创新风的典型代表。而白小嫚作品中细腻的心理描写,则更符合当代先锋小说家们的创作主张。进而他又布道般对白小嫚说:生活物像也即客观事物演变成艺术形象的过程,是通过作家的主体心像也即意识态来完成的。而作家的主体心像也即意识态乃是其世界观、方法论、文学修养等素质因素的总体概括与表现态。主要分无意识、潜意识、前意识与显意识四个层面,无意识即意识的休眠状态,也可以称为自然状态。潜意识的表现形态则是微觉——一种尚不明确的发觉。而前意识乃是作家进入创作准备阶段,但对生活物像的提炼、发掘、剪裁与改造等等创作手段尚未做出明确安排与决定的朦胧期。显意识则是前意识经过作家的理性思考后,获得清晰顿悟、创作灵感骤然到来、创作激情猛然高涨、创作计划豁然明确的、动笔之前的意识态……

芦雁正讲得眉飞色舞的时候,上课铃声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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