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复杂的经济现象与经济理论的逻辑关系充满了不确定性时,经济发展理论的探讨非常困难,这也是研究和探讨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相关理论问题的难点所在。
1.1 基本概念与特征
概念是对事物本质的概括和把握。由于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过程,很难在开始阶段就把握事物发展的本质和规律,因此,对概念的认识也是一个动态优化的过程。
目前对现代服务业概念的认识处于开始阶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释,这其实是一种新经济处于初级阶段最重要的表现。科学理解现代服务业,需要沿着服务、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的逻辑,把握事物发展的本质特征。
1.1.1 服务的含义及特征
1.服务的含义
关于服务的定义,最早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他从区分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角度对货物和服务加以区分。通常,生产物质的、有形的商品的劳动被视作生产性劳动,服务活动被视作非生产性劳动。从萨伊和马歇尔开始,许多学者从效用价值论的观点出发,认为凡是创造效用的活动,都是生产性的,并把创造无形产品的服务活动与创造有形产品的劳动等量齐观。霍尔(T.P.Hill)1977年提出的服务概念得到了大部分学者的认可:“服务是指人或隶属于一定经济单位的物在事先合意的前提下由于其他经济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变化”,这种变化包括服务给消费者带来的身体变化和心理变化。霍尔进一步指出,“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同时进行,即消费者单位的变化和生产者单位的变化同时发生,这种变化是同一的”。
对服务本身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早期,人们一般认为,服务产品的基本性质如下:非实物性(区别于一般物质产品)、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不可传递性或不可运输性)、不可储存性等(早期的定义中还有“不可贸易性”)。这种定义是建立在传统服务业研究基础上的。随着现代服务业,尤其是信息服务业的迅速发展,传统的服务概念表现出了越来越强烈的不适应性。①信息产品虽然是无形的,却可以积累,与传统定义的“不可储存性”矛盾。②在现代通信与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传统服务的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的特点也在改变。③传统定义认为,服务是不可运输或不可贸易的,但当今世界的“服务贸易”却日益发达。
④传统定义认为,无形是服务的主要特征,主要用“有形”和“无形”来区分服务和产品;但是,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实物与非实物的界限越来越模糊,“非实物产品”并不都是服务,如软件通常是无形的、非实物的,但它却并不是服务。
服务的概念可以通过将传统服务概念与现代服务概念相结合来界定:服务是一个经济主体使另一个经济主体增加价值,并主要以活动形式表现其使用价值。这一定义有三个要点:①服务首先具有使用价值,是一种无形产品;②服务是交易对象,应当反映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③服务是运动形态的客观使用价值,一般不表现为静态的客观对象。
2.服务的特征
(1)无形性。服务的无形性是服务最主要的特性。与有形的消费品或工农业产品比较,服务的空间形态基本上是不固定的,很多情况下,人们摸不到、看不见;有些服务的实用价值或效果短期内不易感受到,使用或享用服务的人通常要一段时间后才能感觉到服务所带来的利益,如教育服务、一种品牌作为无形资产的价值等。
(2)不可拥有性。服务与物品在经济关系上的主体在可拥有性方面存在差异。可以对物品确立所有关系,而对服务则不能,即无法脱离服务供给者而独立地拥有特定服务。例如,我们在餐馆一次性购买了食物及相关服务,但却无法对餐馆服务本身建立独立持有的所有关系。
(3)即时性。服务的即时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不可分离性,即服务的生产与消费通常是同时发生的,它不像有形产品在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一般要经过一系列中间环节,服务产品与其供应者大多无法分割;②不可储存性,多数服务无法像一般有形产品那样存放待售,消费者在大多数情况下也不能保存服务。
(4)异质性。服务具有高度的异质性,即使是同一种服务,受到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及人员等因素的影响很大。尤其是必须有人员接触的服务,其服务的品质异质性就相当大,通常会视服务人员、顾客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服务的构成成分及其质量水平变动较大。
(5)结合性。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特别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服务与物品存在一定的替代性和统一性。不少情况下,替代性表现在服务可以替代物品,如运输服务可以替代工农业生产者的自备运输工具;反过来,物品也可以替代一部分服务,如自动售货机等。另外,当前人们对于物品和服务的需求都是通过货币购买来实现的,而且一部分服务与物品已连为一体,不可分离,这充分体现了两者的统一性。
(6)知识性。近几年来,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产业结构呈现“由硬变软”的趋势,这实质是传统的以物质生产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向以新兴的服务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转换,即从物质经济到服务经济的转换。信息服务业已成为服务业中的主要产业,以至于有人把信息服务业称为第四产业,而信息服务业的主要特征就是知识性。
1.1.2 服务业的含义、特征及分类
1.服务业的含义
服务业在20世纪被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提出,并经过系统的理论研究。
服务业的判断标准一直是个存有争议的问题,服务业早期被称为第三产业。
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第三产业”这一概念起源于英国经济学家阿·费希尔1935年出版的《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一书。英国经济学家柯林·克拉克于1940年在《经济进步的条件》中正式运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概念,并在统计上采用三次产业分类方法。克拉克在该书第三版(1957年)中以“服务性行业”代替了“第三产业”,认为前者比后者更明确。克拉克认为,第三产业就是服务业,包括小规模的独立手工业生产、建筑、公用事业交通和贸易。它具有如下三个特点:产品是不可运输的;如与商品有关,则是小规模的和非资本密集的;不直接或间接依赖于自然资源。
根据服务业的排他式定义,凡不能划入农业和工业的产业部门全部划归服务部门,即农业和工业之外的产业都属于服务业。因此,服务业与第三产业在范围上大致相同。在我国,从1985年起,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核算中一直是服务业的同义语。我国的第三产业包括四个层次:流通部门(含交通运输仓储业、邮电通信业、批零贸易和餐饮业等)、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含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和地质勘探业等)、为提高居民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服务的部门(含文教艺术业、广播电影电视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等)和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含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等)。
2.服务业的特征
服务业的基本特征是以服务形式提供满足社会生产需要和人们消费需要的各种使用价值。
3.服务业的分类
服务业包含的行业最多,不同的服务业理论对服务业分类采用的方法也不尽相同。这一方面反映了服务业作为一个大的产业类别确实十分庞杂,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不同的研究者在服务经济理论观点上的差异。
从国内外研究来看,经济学家辛格曼(Joachim Singlemann)按照服务的功能分类的方法获得了较一致的认可,这反映了经济发展过程中服务业内部结构的变化。辛格曼把服务业分为四类。
(1)流通服务,指通信业、运输业,以及商业的批发和零售业。流通服务是从生产到消费的最后一个阶段,它们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加起来就是商品从原始自然资源经过提炼、加工、制造、销售,最后到消费者这一整个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完整过程。流通服务业至今仍是最大的服务业,占总就业人口的1/5还多,大约是生产服务业的两倍。
(2)生产者服务,指那些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服务。生产者服务业的特征是被企业用作生产商品与其他服务的投入。生产者服务被认为是新兴经济的关键服务,为生产者提供信息和知识,提高公司的生产率和员工的工作效率,它的扩张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复杂。
(3)社会服务。社会服务和个人服务的需求主要来自消费者对它们的直接需要,它们的发展也主要为最终需求所推动。社会服务被很多学者认为是发达社会的重要特征,于工业化后期显着发展。社会服务具有公共需求的特性,这种需求是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产物,必须借助于高度发达的物质生产条件实现,因此,社会服务的发展建立在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上。
(4)个人服务,指与个人消费相关的服务。个人服务主要来自最终需求,一般具有规模小、经营分散、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投入少、技术含量低等特点。个人服务与社会服务都属于最终需求型服务,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个人服务有不断下降、社会服务有不断上升的趋势。
1.1.3 现代服务业的含义、特征及分类
1.现代服务业的含义
(1)现代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是我国特有的提法,在国外尚不多见。在我国,现代服务业一词最早出现在1997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然而,目前理论界还未对现代服务业的准确概念和范围取得一致认识。现有文献对现代服务业有以下两种代表性的观点。
狭义论。按照广义论观点,狭义论分两类:第一类认为现代服务业主要指依托信息技术、现代化科学技术和技能发展起来的,信息、知识和技能相对密集的服务业(刘重,2005),即依托信息技术发展起来的新兴服务业;第二类认为现代服务业又称“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是从传统制造业的部分环节中分化而来的,是为现代生产过程服务的生产者服务业。生产者服务业指为生产、商务活动和政府管理而非直接为最终消费提供的服务(郑吉昌,夏晴,2004)。
广义论。现代服务业是在工业化比较发达的阶段产生的,主要指依托信息技术和现代化理念发展起来的信息和知识相对密集的服务业。它与传统服务业相比,更突出了高科技知识和技术密集的特点(胡启恒,2004)。现代服务业既包括新兴服务业,也包括对传统服务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其本质是实现服务业的现代化(孙晓峰,2004;周振华,2005;常修泽,2005)。
(2)类似概念的研究。
国外并无现代服务业这一术语,但有对应的其他概念;同时,国内也有学者采用其他对应的相关概念。
美国学者倾向于使用“知识型服务业”(Knowledge‐based Service Industry)来描述现代服务业。美国商务部对知识型服务业的定义为:知识型服务业指的是提供服务时,融入科学、工程、技术等的产业或协助科学、工程、技术推动的服务业。该定义偏重以技术服务为特征的知识服务。
我国台湾学者也有使用“知识产业”的概念,如王健全将知识产业定义为知识经济时代衍生出来的新兴技术服务业,包括制造业的延伸活动(如物流、专利权管理与全球运筹管理等)、大公司内部资讯、技术中介、知识设计服务、技术资产评估等。这个界定更具体,但仍然偏重以技术服务为特征的硬知识服务,未反映出该产业的全貌。
欧洲学者倾向于使用“知识密集型服务业”( Knowledge‐intensive Business Service,KIBS),并尝试给予描述性的定义,认为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最主要的特征为:以知识为基础、R&;D高度密集、高知识附加值。这种一般性定义难以反映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形式和活动的多样性。Baark 从工程咨询业的创新特点出发,认为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是创新型的服务业,它的主要特点是高技术密集、高R&;D投入和高专利申请活动。Fiocca 从创新网络角度出发,认为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指其主要的投入和产出要素是知识的服务,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中的人员、知识、关系、经验和能力是其重要的无形资产。Kong‐Rae Lee 从创新系统的角度出发,认为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在许多方面同普通服务业存在差异,特别是在R&;D和创新绩效方面,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主要特点就是高R&;D、高创新效率、高速增长和高就业,按其来源可分为企业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和公共知识密集型服务业。
(3)现代服务业概念的界定与理解。
综上所述,“现代服务业”的概念在理论和实践中尚存在不同的认识和解释。
本书关于现代服务业的概念仍沿用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对现代服务业所作的定义,即:现代服务业是在工业化比较发达的阶段产生的,主要依托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发展起来的信息和知识相对密集的服务业。
由此得出,对现代服务业概念的理解需要从对信息技术(或现代管理)的依赖程度和工业化发展水平这两个维度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