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你的轮椅自己当心点,我怕晨晨已经怀疑这当中另有玄机了。”裴红芬提醒自己的丈夫,喜欢叶晨归喜欢,有些事,她终究还是不想让她知道。
这张轮椅,是凌漠为保护李叔特制的,里面大概有数十种机关,那个小黑色按钮,就是启动机关的开关。
李叔,全名李建国,十多年前,是上一任“狂世”老大,一个名叫佳的男人的左右手,风光得意的很。
能被选拔上当佳的得力助手,可想他的身手有多了得。
或许真是应了那句话,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
报应很快来了,在一次和其他帮派发生斗时,他被内奸出卖,被人砍了十多刀,当场倒在地上,血流满身。
这不是最惨的,因为,他被一起的兄弟救了回去。
等他疗好伤回到家,才发现,他中年才得到的,唯一的独子,被人砍死在了床上。
血已经凝结成块,看样子,他受伤倒地那天,他的独子就被人砍死了。
那一刻,他仿佛是被五雷轰顶,浑身乏力的朝地上瘫了去。
也是那一天,等他从地上站起来,已经一天一夜过去了,一天一夜水米未进,他却感觉不到任何饥饿。
他拿出打火机,点燃床上被自己儿子的鲜血染红的棉被,他抱起自己已经干掉的儿子,坐在床中央,安安静静的等待着最后时刻的到来。
他没被火烧死,因为,就在他被火苗吞噬的瞬间,有人撞门进来了。
这个人,他认识,是佳已经定好的下一代“狂世”接班人,他虽然年纪还没到,但是每次重要会议,佳都会带着他一起出席。
“你来干什么?”他秉着最后一丝神智,训斥冲到床边的少年。
“李叔,我来救你出去!”少年的声音还没完全长开,带着点嫩稚的声音,那时那刻,却仿佛成年男子的嗓音般铿锵有力。
“你走,我不要你管!”他闭上眼,用最后一点力气去推已经走到他身边的男孩。
“李叔,如果我说我能为你,为你儿子报仇呢!”少年一把拉住他伸过来的手,目光很坚定的看着他,“你跟不跟我走?”
那一刻,他动摇了,也犹豫了,他身上的这点伤,真的不足为道,可怜的是他的孩子,他今年才六岁,刚上大班,前几天还嚷嚷着说这个月末一定要让爸爸去参加家长会。
那么个活蹦乱跳,有血有肉,聪明又天真的孩子,转眼就这么没了,他能不伤心吗?他简直想拿把刀杀了自己。
早知道报应会应在儿子身上,他李建国甘愿一辈子在农村当个农民,也不愿为了什么所谓的出人头地加入黑社会。
“李叔,你相信我,总有一天,我会带着‘狂世’走向白天,走向日出!”看他还摇摆不定,少年咬着牙,又嘶吼了这么一句。
就这样,他在少年凌漠的帮助下,突围出了火海,人是活了,但是,他的脸被毁容了,手上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也没一块是好的。
他本就不大在乎自己的相貌,毁了就毁了,何况,有这些消不去的疤痕在,更能时刻提醒他为小海报仇。
当时的“狂世”,除了凌漠和裴红芬没人知道他李建国还活着。
自从出了火场后,他就一直藏在凌漠的公寓里,还算好的是,凌漠的父亲,虽然从不来看他,每月给的生活费却是很富足。
那个老管家,也是个极安分守己的人,从不追问他的来历,只是每顿给他做好吃的送上楼。
因为想抓出那个内奸是谁,一直在“狂世”做饭的裴红芬并没走,她要多探听消息,为自己儿子报仇。
终于,在等了将近快一年时,凌漠给他带来了两个好消息:一个是,他找了个借口,很顺利的把裴红芬安的“赶”出了“狂世”;另外一个,终于查到当年那个内奸是谁。
当看到那个害他被砍十多刀,害他儿子被杀,害他被毁容的内奸,他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
手,尽管已经很不着力,他还是抡起砍刀,他要亲自把这个人的手指一根根砍下,用他慢慢流出的血,祭奠儿子的在天之灵。
凌漠并没阻止,他站在一边冷冷看着,清俊绝尘的脸色露出和年纪不符的戾气。
于内奸叛徒,他同样的厌恶。
有句话叫,“心有余而力不足”,现在很多时候是用来形容男人和女人那个时,忽然间的不给力,当时,他因为手烧伤严重,已经影响到手筋,即便他想,手还是不由的颤抖起来。
凌漠走到他身边,对他说道:“李叔,我来。”
这是他第一次从这个少年眼睛里看到嗜血的寒光,既然他注定是“狂世”的新一代主人,就注定他的双手是要沾满鲜血的,他没阻止,把刀递给了他。
不得不说,这个少年,年轻轻轻,就很懂得打心理战,他拿过刀后,并没着急着去砍,而是有一下没一下的砍着边上的护栏。
铁护栏碰到铁制成的砍刀,飞溅出火花,在一直四溅乱飞的火花,以及咣咣荡荡的催命声中,本来还假装镇定的内奸,瞬间瘫倒在地,小便失禁。
凌漠皱着眉朝地上人走去,手起刀落,随之响起的一声凄厉的尖叫声。
大概是为了遂李建国的愿,凌漠真的是一根根手指去砍的。
就当他们两个以为内奸就这样要被解决了时,已经被砍到三根手指的男人忽然朝凌漠身后看去,垂死的的眼睛里发出类似回光返照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