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国更俗
明清两代是我国历史上的近世时期。明清之际是一个大动荡,大分化,大改组的年代,有的史家称之为“天崩地裂”的时代。
明代张居正的改革、清代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是我国封建社会末期的一缕彩霞。改革浪潮中各派力量对现实的态度与主张,说明了变革与反变革的矛盾一直存在着。
不过,追论成功与失败,他们却为今天的改革者们提供了经验与教训,让这些不畏艰难的后来人,沿着漫漫的变革之路继续前行。
张居正是明代政治家和改革家,办事勤勉,讲求效率,为缓和社会矛盾,从维持明王朝的长远统治出发,在政治、经济、国防等各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这次改革,成为明代走向沉暮历程中的一道亮光,使十分腐败的明代政治有了转机。通过改革,强化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机器,基本上实现了“法之必行”、“言之必效”,使明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社会经济恢复和发展,国库充盈,仓库粮食可支用十年,并且在国防上增强了反侵略的能力。
张居正出身于寒门。但他自幼聪颖绝伦,早年得志,16岁中举,23岁就以二甲进士及第的身份,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从此,他跻身政坛,开始了坎坷而又辉煌的政治生涯。
在数十年的宦海生涯中,张居正一向注意观察和思考社会现实中的诸多难题,悉心探究历代盛衰兴亡的经验教训。他曾于1568年向明穆宗上了一封《陈六事疏》,试图革除嘉靖以来的各种弊端。
张居正提出的改革主张主要有禁绝空言、讲究实际,整肃风纪、严明法律,令行禁止、提高效率,严明考课、选拔人才,轻徭薄赋、安抚民众,训练军队、严守边防等。虽然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些主张还未能付诸实施,但我们从中可以窥探出张居正改革的最初蓝本,可以说,这是张居正全面改革的前奏。
1572年,穆宗驾崩,太子朱翊钧继位,改元“万历”,即明神宗。明穆宗在位时,十分信任张居正,因此他遗命张居正等3个大臣辅政。由于明神宗年幼,于是一切军政大事都由张居正裁决。
张居正改革首先从整顿吏治开始。他认为当时朝野政治腐败、民不聊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吏治不清”。为了整顿吏治,以达到为官清廉,治政清平,让人民生活安定,从而使封建政权长治久安的目的,张居正于1573年推行“考成法”。
考成法提高了办事效率,减少了各部门的相互推诿、扯皮,为精简机构、节省政府开支提供了可能。稍后,张居正便下令裁减部院诸司冗官和各省司、府、州、县官,以提高官吏的素质和行政效率。这些,都为此后张居正推行的各项改革奠定了基础。
通过整顿吏治和精简机构,张居正获得了一个效率较高、得心应手的行政班子,为推动经济改革做了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
张居正对嘉靖、隆庆时期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的社会状况深恶痛绝。因此,在整顿吏治的过程中,他果断采取措施,整治腐败,决心扭转政风士习,令出必行,有罪必罚,以重振往日的辉煌。
张居正在惩治腐败的过程中,清洗了一批奸邪庸碌之人。这些果敢严厉的措施,表现了张居正惩治腐败、“廓清浊氛”的决心和魄力。明神宗曾经屡次严令惩贪追赃,张居正也就提出,对违法犯赃者,“不问官职崇卑,出身资格,一律惩治,必定罪而毫无赦免。”
在张居正柄国的10年间,据《国榷》记载,关于惩贪的叙述有16处,涉及各级官吏、军官以及扰民的宦官。
在惩贪的同时,张居正竭力倡廉举能。他认为,选拔官吏应该“以操守为先”,廉洁且有能力者为最佳人选。他还主张不循资格,不惑浮誉,官吏黜陟皆绳之以品行与才能,并向明神宗建议恢复中断已久的皇帝面奖廉能的制度。
奢风与贪风相长,惩贪必须抑奢崇俭。封建时代,帝王之举动,为万民所瞻,士大夫所效。因此,张居正一直谏说明神宗恤财节用人,在他的坚决抵制下,宫中许多不该浪费的钱财,较前有所减少。
在整顿吏治的同时,张居正还大力开展开源节流的经济改革,对帝国财政大加整顿。在节流方面,他起用水利专家潘季驯治理黄河。潘季驯采用堵塞决口、加固堤防的办法,束水攻沙以使河道畅流,基本上缓解了困扰多年的水患,从而节省了巨额的河政开支。
张居正还规定官员非奉公差不许轻扰驿递,违者参究,内外各官丁忧、起复、升转、改调、到任等项,均不得动用驿传,以厘革驿递冗费之弊。为了开辟财源,增加财政收入,张居正还重新丈量土地,改革税制。他选派精明强悍的官员严行督责,在全国重新丈量土地,清查漏税的田产。
他任用张学颜制定《会计录》和《清丈条例》,颁行天下,限令3年内各地要把清理溢额、脱漏、诡寄等项工作办妥。至1580年,据统计,全国查实征粮田地达四千多万公顷,朝廷的赋税收入也因而剧增,国库充盈。
为了进一步改变严重的赋役不均,减轻无地或少地的农民的浮税,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张居正在清丈土地的基础上,实行了赋役制度改革。
1581年,张居正通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这是自唐朝行“两税法”以来,我国赋税史上的又一次重大的改革。
“一条鞭法”又称“条编法”,其主要内容有:
统一役法,并部分地“摊丁入地”。主要是把原来的里甲、均徭、杂泛等项徭役合并为一,不再区别银差和力役,一律征银。
一般民人不再亲自出力役,官府需要的力役,则拿钱雇人应差。向百姓征收的役银也不再像过去按照户、丁来出,而是按照丁数和地亩来出,即把丁役部分地摊到土地里征收,这就是所谓“摊丁入地”。
田赋及其他土页方物一律征银;以县为单位计算赋役数目;赋役银由地方官直接征收,以减少各种弊病。
一条鞭法的实行,在我国赋役制度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第一,简化了赋役的项目和征收上的手续,大大限制了地方胥吏从中的营私舞弊;第二,赋役折银的办法,有利于雇役制度的发展;第三,从当时的社会实际来说,一条鞭法的实行,也有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进一步发展。
张居正在进行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改革时,重视整饬军备,加强边防。在蓟州一带,他任用戚继光镇守,练就守边的精兵,修筑了沿边防线的“空心敌台”,还因地制宜地练习车战战术,保卫了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长城一带沿线的边防。
历史学家则称赞戚继光镇守蓟州十六年,“边备修饬,蓟门晏然”,戚继光也深得人民的拥护和爱戴。
在辽东,张居正重用李成梁。李成梁作战能力高强,善于指挥御敌,威望甚高。在他镇守辽东期间,曾多次平息东北少数民族的进犯,保卫了东北边境的安宁。
张居正还在东南沿海地区分段设寨,修整兵船,严申海禁。在他当政的万历初年,基本上肃清了多年以来一直困扰明廷的“南倭北虏”的边患。
张居正的改革犹如昙花一现,旋即凋谢。张居正离世后,保守势力得势,进行了迅猛的反扑,张居正的长子不胜刑罚而自缢,次子和支持改革的官员如吏部尚书梁梦龙、兵部尚书张学颜、刑部尚书潘季驯、蓟镇总兵戚继光、宁远伯李成梁等,均遭到排挤迫害;而从前遭到张居正打击的人,大都被重新起用,以致朝政发生重大变化,其他几个孙子充军远方,家属因被查抄饿死10余人。
考成法、一条鞭法被废止,张居正改革在其身后惨遭失败的厄运。
张居正改革是在明代中叶以来社会危机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实行的政治变革。在张居正秉政期间,对明王朝的政治、经济、军事等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整顿了吏治,巩固了边防,国家财政收入也有明显的好转。
据记载,万历初年太仓的积粟可支用10年,国库的储蓄多达400余万,国泰民安,国力臻于极盛。从这些方面来看,张居正改革确实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因此,他被明代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李贽誉为“宰相之杰”。
总之,张居正以超人的胆识,尽量利用了历史舞台所能给他提供的条件,去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活动,并取得了比商鞅、王安石变法所取得的更大的成果,其中有若干历史经验,值得后人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