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岚回去卧室后,我惊魂未定的把面几口吃完溜回自己房间。一看表凌晨两点,我躺在床上寻思,深夜绝不能在客厅逗留,太危险了。
躺了一会困意上来,我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毕竟是在一个陌生的房间,第一晚我睡的不踏实,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就醒了。我在床上躺了一会,再也睡不着了。呆在房间里也无事可做,于是打算出去跑跑步。
我换上一身运动服,轻手轻脚的走出卧室,看到对面林岚的卧室门关着,里面静悄悄没有一丝声音,她此时应该在熟睡中。我轻轻的开门下楼,白天的时候林岚已经给了房门的钥匙,所以不用担心回来的时候她还没起床。
我慢慢跑出小区,跑进Z大,往操场的方向跑。
Z大的操场旁边是两排八个篮球场,一道长长的看台把操场和篮球场隔开。看台只有两米多高,分成****,看台之上是一列走廊,被绿色的藤蔓覆盖着。
我跑过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操场的红色塑胶跑道上有七八个人在跑步,篮球场上人更多,有几个场子已经分拨玩起来了。
其中一个靠近看台的场子上打得尤其激烈,场上大都是三四十的中年人,也有一两个年纪更大的。双方五对五打半场,大声吆喝着你来我往打得好不热闹,时常为了一个球是否犯规争得面红耳赤。我坐在看台上看的津津有味,一个小老头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他约莫50多将近60,皮肤黝黑,鬓角已生白发,但是精神熠熠,虽然身高只有一米六多,却是满场飞奔,两条小短腿跑起来居然也有飞快的感觉。
我的注意力被小老头吸引的原因是他几乎一直在扯着嗓子大叫。让队友喂球时大叫,抢球时大叫,被犯规时大叫,对别人犯规时也大叫。双方有争议球的时候他更必然是哇哇大叫着冲在最前面的那个。球场上几乎有一半的声音是他发出来的。
他的对手很无奈,队友却更无奈,因为他的投篮实在很糟糕,弧线平而且直,每次都打得篮筐咣咣作响,就是不进球。可他偏偏还是要球最积极的那个,队友传他也不是,不传也不是,十分为难。而且他非常在意胜负,赢一局就得意洋洋趾高气扬,输一局则满脸不忿地碎碎念,所以做他的队友实在是个考验。
双方打10球一局,在我观看的时间里,小老头一方赢了两局输了五局,两边都没力了这才散场。因为输的多了,小老头脸色难看,嘴里犹自愤愤的与人讨论几个球的得失,我看的好笑不已。
双方散场后,我也站起来往回走。今天看球的时候勾起了球瘾,我决定第二天一早也来打。
回到家时七点出头,房间里还是静悄悄的,林岚还没起床。
我去冲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开始做早餐。
再彪悍的美女,她的胃也是有极限的。林岚昨晚把菜都吃光了,但是米饭却没怎么动,我正好可以用来做蛋炒饭。
我把炒好的蛋炒饭放在餐桌上的时候,林岚无声的飘出来了。我看着她飘过客厅,飘进洗手间又飘出来,再次飘过客厅的时候她又停下了。我提心吊胆的看着她,只见她抽动着鼻子像小狗一样伸头嗅了嗅,声音木木的说:“好香啊!”说完就飘回卧室去了。
这次有惊无险,我长出一口气,我刚要坐下吃饭,林岚又从卧室飘出来了,这次她戴上了那副大黑眼睛,走到餐桌旁坐下,拿起勺子就吃,含糊的说:“太好吃了。”
她还睡得迷迷糊糊的不清醒,却知道往嘴里不停的送吃的。我好笑的看了她一会,来到厨房把锅里的另一半蛋炒饭盛到盘里,端上桌准,然后开始热牛奶。当我把两杯牛奶端上桌时,林岚已经把自己的那一盘蛋炒饭吃光了,还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我把另一盘蛋炒饭推到她面前,她又小狗一样的用鼻子闻了闻,发现是与刚才同样的食物,于是又拿起勺子吃了起来。
我边喝牛奶边看她吃。因为她此时还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拿勺子吃饭的动作显得笨笨的,但是吃到嘴里的时候脸上立刻就浮现一种享受的神情,看起来十分可爱。
林岚不出所料的又吃光了那盘蛋炒饭,然后端起牛奶一饮而尽。我递给她一张餐巾纸,她木然的接过去擦了擦嘴,随即把纸一扔,又飘回卧室了。
过了一会没动静,我奇怪的走进卧室门口,只见林岚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又睡着了,被子蹬到了地上,床上有一只大毛绒玩具,造型正是我最爱的功夫熊猫阿宝。林岚雪白的大腿压着阿宝的肚子,手抓着它的耳朵,小嘴不时的蠕动一下,似乎还在回味蛋炒饭的美味。
我走进去,房间里充满女性的气息。我感觉心脏不由加速了跳动,不敢久留,忙捡起被子给她盖上后返身出来,轻轻把门带上。
我站在门口,竟然觉得面皮微微有些发烫。深吸一口气,平复加速跳动的心脏频率,然后我就发现了一个问题,林岚吃光了所有的蛋炒饭,我没有早饭吃了。
我也懒得再做,便来到步行街上,早晨的步行街路两旁都是各式各样的早点摊。我在一个馄饨摊上吃了一碗馄饨两个烧饼,又在一家小超市超市买了闹钟用的电池,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家。
回家后,我把笔记本电脑放在茶几上开始处理北京的工作。期间接了两个电话,第一个是林枫打来的,问我和林岚相处的怎样,我回答说相当不错,他嘿嘿笑着让我再接再厉;第二个电话是老妈的,问我住的习不习惯,我说住的非常好,已经在驾校报了名,又捡好听的说了几句,老妈这才挂了电话。我没敢告诉她是和女的一起住,而且这个女的还是林岚,我老妈对女的敏感,是女的就想拉回家做儿媳妇,如果知道了我和林岚同住,恐怕老妈立刻去林叔叔家提亲的可能性都有。
九点多的时候,林岚终于起床了,她在洗手间待了半小时之久才返回卧室,再出来的时候睡衣已经换成一身休闲套装,脚上还是踩着那双木屐,嘎达嘎达的走过来打招呼,看起来已经完全清醒了。
看到林岚的木屐我这才想到她昨晚和今早飘出卧室时都是光着脚的,由此我对这个时而发飙时而发呆的宅式美女有了一个初步的判断:当她光着脚又没带眼镜时——随时发飙,极度危险;当她光着脚带着眼镜的时候——很呆,危险系数不高;当她穿着木屐又带着眼镜的时候——清醒状态,安全。
林岚坐在我旁边,刚洗完澡的身体发出阵阵香味。我不禁又有些紧张,轻轻的往外挪动了一下身体。林岚却并没看出我紧张,只是冲我着笑笑,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我奇怪的看了她一眼,问道:“怎么了?”
“那个,早餐的时候是不是把你的那份也吃掉了?害你没有早餐吃。”林岚不好意思的说。
看来她吃早餐的时候也不是完全迷糊的,让我意外的是她居然会不好意思,在我看来这种情绪是不应该在彪悍美女身上出现的。
我说:“没关系,我吃过馄饨了。”
“因为蛋炒饭太好吃了,所以我•••呵呵。”林岚继续不好意思着。
“谢谢夸奖,明早再做给你吃!”
林岚立刻欢呼:“太好了,我爱蛋炒饭!”
对了,这个样子才是彪悍美女应该有的形象。
想起昨晚她发飙的那一幕,我心有余悸的问:“昨晚的事你还记得吗?”
“什么事?”林岚眨着眼说,表情天真而无害。
“没事,我昨晚饿了,就起来泡了碗方便面!没有吵到你吧。”
林岚笑道:“放心,我睡觉很死的,打雷都不会醒。”
看来昨晚发飙的事她完全不记得了,应该是还没熟悉与人同住的原因吧,她睡的太沉忘记了家里多了一个人才会这样。我自我安慰着,默默地叹息一声,什么追杀、什么跳桌子,就让它成为天边的浮云吧。
第二天早上五点十分。
“ILOVEKONGFU~~~”蹲在床头柜上的闹钟阿宝发出长长的怪叫,这铃声的创意来自电影里的一处情节,这也是我非常喜爱这个闹钟的原因。
我关掉闹铃,从床上爬起,洗了把脸就出门了。昨天被勾起了球瘾,我特意算准了时间早起去打球。
我一路小跑着来到Z大篮球场,此时天色刚稍微亮了一些,球场上已经有四五个人在投篮了。昨日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小老头也在。
我加入他们一起投篮,几人看到是个从没一起打过球的年轻人,不由多看了几眼,也没说什么。打野球就是这样,球友间不必认识,直接加入即可。没过了一会又来了几人,凑够了十人就分成两拨开打,小老头与我分到了一拨。
当第一次和一群生人打球的时候,不管球技多好,一定要表现的很无私,这样才能快速的融入其中。我在野球场混迹多年,自然深谙此道。开始的时候我很少投篮,只给队友传球。因为小老头给我的印象深刻,所以我拿球的时候比较注意他的跑位,给他传了好几个好球,今天他的手感居然也不错,接到我的传球后投进了好几个。
头三局我们赢了两局,第四局我已经与队友们有了一定默契,于是开始加强攻击,同时也不时的传出好球,其中受益最大的就是小老头,我们默契十足,他的手感也越来越好,到了后来竟然每球必进,有如神助。如此一来对方更加不敌,后面又打了几局,我们都轻松获胜。
散场后,小老头非常高兴,他难得有发挥这么好的时候,笑呵呵的拉着我聊天,说小伙子打得不错,明天还来吗?
我出了一身汗,也觉得畅快无比,笑着回答:“当然来,以后天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