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上学时,就有几位语文老师讲述郑板桥改诗的故事,来说明锤炼语言的重要性。
故事很老了,现在许多报刊都有转载,但我还是再转述一遍。
话说有那么一天,郑板桥和老师外出赏景,漫步桥头,忽见一女子尸体漂于水中。老师诗兴大发,吟诗一首:“二八女多娇,风吹落小桥。三魂随波转,七魄翻浪涛。”郑板桥反问:“老师,你怎知道她是十六岁?又怎晓得是风吹到桥下?那‘三魂’随波‘七魄’翻浪你又如何看到?”老师问:“那你看怎样写为好?”郑板桥吟道:“谁家女多娇,何故落小桥?青丝随波转,粉面翻波涛。”老师赞道:“改得好啊!”
报刊上常说这是个“有趣”的故事,并以此赞美郑板桥的少年才气。今天,随着新课改浪潮的到来,又有教育工作者宣扬从这个故事得到了启示:1、教师要相信学生,鼓励学生思考;2、学生要善思质疑,不唯师,勇于创新。
但不知这位教育工作者,有没有想一想这个故事中的问题?我们现在的教育口口声声强调人文关怀,如果郑板桥改诗这是一件真事,那么从“人文关怀”这个角度来看,郑板桥是根本不值得学习的。
你看他面对一具女尸,竟能与他的老师轻松地吟诗自娱,酸文假醋地鉴赏“青丝”与“粉面”,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趣?
我很怀疑板桥的这则“佳话”是从八百多年前李白吟诗的故事幻化而来。
李白十九岁那年在彰明县做小吏,偏巧县令是个附庸风雅的人物,喜欢在李白这样的大诗人面前班门弄斧。
那天,两人一起去观潮,看见有一个女子被江水淹死了。县令诗兴又上来了,他摇头晃脑地吟道:“二八谁家女,漂来依岸芦。鸟窥眉上翠,鱼弄口旁朱。”
县令作为父母官,面对落水而死的子民,一没有报警,而没有悲痛,相反,倒兴致勃勃地欣赏起女尸的“翠眉”、“朱唇”,轻佻地想像“鸟窥”、“鱼弄”的情景,这份心态倒是和后来郑板桥师生很合拍。
李白愤怒地吟道:“绿发随波散,红颜逐浪无。何因逢伍相,应是怨秋胡!”
女子的青发已被洪水冲散,红颜被江水浸没。她为什么死得这样惨呢?
诗的后两句用两个典故回答了这个问题。“伍相”指伍子胥,吴王夫差听信太宰伯谗言,逼迫伍子胥自杀,将他的尸体投入大江。
而“秋胡”,则是春秋时期的鲁国大夫,他做了官,衣锦还乡,路过桑园,见一少妇,风姿绰约,就忍不住加以炫耀和调戏,说:“这位夫人,采桑这种体力活多辛苦啊,你看你白白的皮肤被紫外线晒黑了,一双玉手也起了茧,还不如跟我走,我给你很多钱把你养起来怎么样?”
少妇一看对方一脸二流子相,就一口回绝:“小女子只要挣点油盐钱,你有金山银山我也不稀罕!”
等到秋胡回家见了妻子,才知妻子就是桑园的少妇,秋胡连扇自己几个耳光:“我他妈这是什么记性啊!”当然秋胡妻当时也没认出来这个色鬼就是自己的丈夫,估计秋胡离开家的时间太长了,而又没画个相留在家里。秋胡妻痛斥秋胡,然后投河而亡。
李白分析,那女子肯定不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一定是像秋胡妻这样被人羞辱,跳河而死。
相比之下,李白的“绿发随波散,红颜逐浪无”比郑板桥的“青丝随波转,粉面翻波涛”人道多了,审美情趣也健康得多。
郑板桥作为一位傲骨铮铮、极具操守的文化名人,想其少年时代也应是极具正义感和同情心的,因此,我认为他改诗的“佳话”可能是后代文人的附会之作,他们本想给郑板桥“锦上添花”,没想到弄巧成拙,栽了“刺”。
而瞧瞧后人给李白怎么“添花”吧。
相传被女尸惊魂后的李白,整夜睡不着觉,他决定自发地充当一名民间侦探,找出杀死女子的凶手。他寻访了所有的目击证人,查出女子落水案的始末,原来是一个恶少企图占有一名少女,少女坚决不从,投河而死。早年苦练剑术的李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他喝了几杯闷酒后,找到恶少,挺剑刺去,杀死了恶少,这便是他“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事迹的由来。
典故:秋胡
又作:秋胡行
含义:喻对爱情不忠的丈夫
出处:西汉·刘向《列女传》
原文:
鲁秋胡纳妻五日而官于陈。五年乃归。未至家,见路旁有美妇人采桑,悦之,下车谓曰:“力田不如逢丰年,力桑不如见国卿。吾有金,愿以与夫人。”妇曰:“采桑力作,纺绩织紝,以供衣食,奉二亲,吾不愿金。”秋胡归至家,奉金遗母,使人唤妇至,乃向采桑者也。妇污其行,去而东走,自投于河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