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哈尔滨的酒吧一条街,后来我才发现,在这里上网的很多女生都是“小姐”。
一次我的旁边坐着一个很漂亮的女生,然后我就偷看了她的QQ号,把她加为好友,和她在网上聊天,还给了她一张我的名片。后来,她才告诉我她是小姐,她今天不工作。
我突然想到某篇小说中的一个情节:一个人给小姐留了名片,后来因为小姐犯了事,警察通过小姐保存的名片又把那个人抓了起来——给小姐留名片是最傻不过的一件事情。
过了一会儿,这个小姐在QQ上告诉我,她总想自杀。
我对她说,你想自杀的时候,可以给我打电话。
我聊过的女生不算多,但也算各种各样。
我遇到过被包养的女孩,她告诉我她现在特别讨厌那个男人,她要离开他,为此她所付出的代价是她要出去找工作。
本来,我以为女人被人包养的都会在这段时间攒下一些钱,最起码在短期内也会衣食无忧,而事实上,那个男人除了租了一个房子,偶尔给她买些东西,支付一下生活费外,并没有再给她什么,所以此时,她没有丝毫积蓄。
我觉得她有点可怜,是一个傻姑娘,实在没什么心计,不能为自己做一个谋划。
客观来讲这个女生只是一般傻,至少后来她到底是离开了那个男人重新住回了自己家中,并且找了一份服装导购的工作。
我还遇到过更傻的。
那个女生刚从大庆到哈尔滨上学,视频里看着不算漂亮但还算可爱,然后我约她出来见面一起吃KFC。也许是我吃饭的时候不小心打翻了我的可乐,让她误以为我是因为跟她一见钟情而导致内心紧张,双手发抖。在吃完汉堡喝完可乐之后,我找她去我家她居然答应了,当我在我家把她搂入怀里时,她居然愤怒的把我推开,然后问我见网友就是为了这些么?我当然毫不隐瞒,如实回答,并且想进一步动作的时候,被她挣脱的站起来。我觉得可笑,她不想和我做爱干嘛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来我家,幸好我这个人不喜欢强人所难,还告诉她出门怎么走能到公共汽车站。我想,也许我在我们KFC之后找她看电影会比较好,在漆黑的影院里我可以来些小的动作,撩拨她一下没准就从了,可惜我实在没那个耐心。
人世间的事就是这么莫名其妙,我居然在网吧里遇到一个长得很像娃娃的女生——稍微比娃娃高一点,不过没娃娃白。
她和我一样,总去同一个网吧,终于有一天,我等到了机会,坐到了她的旁边,偷看了QQ号,然后加为好友。
她的网名叫“别和我磨即”,正如这个名字一样,和她聊天的时候,只能简单说几句,然后她就没了耐心,不愿再多说。为了能和她认识,我开通了QQ的上线提醒功能,我发现,她上网的时间经常在晚上12点以后。
她告诉我,她晚上总失眠。
理论上讲,晚上睡不着觉并不是很可怕,关键是要看白天能否睡着,如果白天能睡着那么很可能只是生物钟的关系,可怕的是晚上睡不着,白天也睡不着这种情况。而她不幸就是后者。
我的努力没有白费,一天,我约她去蹦迪,她同意了,不过还有她的一个室友。我们去了巴娜娜,她有点拘谨,不好意思点什么,我给她俩要了可乐,自己是啤酒。
在迪厅的吵闹声中,我了解到,她属猪,比我小一岁,佳木斯人,以前在哈尔滨一所专科学校上学,上了几年之后,不想再上,现在在一所电脑学校学计算机,就在果戈里街和同学租房子住,不过现在这个电脑学校她也很少去上课。
蹦迪的时候,我越看她越觉得她长得像娃娃,不过气质上到底还是比不上。文化多少可以表现在外在,读书的确是有美容的功效。
那次蹦迪之后,本以为可以进一步深入,但事实上我们之间的关系没有得到任何进展,依然只局限于在网上聊天的程度。
过了一段时间,她和同学租的房子要到期了,她同学不打算再续租,她要自己出去找房子。
再过了一段时间,她告诉我她有男朋友了,那男的三十多,已经结婚,她的房租就是那个人给付的。他每周去她那一两天,据说是在网上认识的。
“我开始有点喜欢他了。”她在网上这样说道,她指的是那个三十多岁的男性。
“你还失眠么?”我问她。
“还行,换个环境就好了。”
我问她对未来有什么打算。
她说没有。
大概在两三个月后,她和那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分了手,究竟是谁甩谁的我并不清楚,我只知道她又经常在12点以后上网,她的网名改成了叫“变态”,她还说她很想喝酒。
在此以后关于她的事情我就不再知道,她的QQ也淹没在我QQ上的四百多个好友中,无法再找到。
到底是各有各的青春。
后来,一个女网友见到我之后喜欢上了我,我不喜欢她,我只是想找个性伙伴,不想自己****而已。一次做爱的时候,她居然在我的耳边对我说——她爱我。
当时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丝毫也没有被人喜欢的虚荣感觉,反而觉得有点恶心。
以前上学的时候,咖啡总念叨那句篡改的鲁迅名言——其实世界上本没有爱,“做”得多了,也便成了爱。
那时候,这句话听起来好像还挺有道理的,对于一个刚上大学的小男孩来说,性爱的大门刚刚打开,充满了新奇与未知,很容易就受到迷惑。不过现在我已经知道,这基本上是纯属瞎扯,没有爱就是没有爱,再怎么“做”也出不来。
我喜欢晴晴,我经常这样告诉我自己,虽然和网友发生关系,但我这样不算对不起她,因为我们还只是普通朋友,并没有确定恋爱关系……
一天半夜,我去网吧上网,在我旁边一个漂亮女生正在视频,我加了她的QQ。
和她聊天的时候,她告诉我,她这么晚来上网是因为和家里吵架了。我说,你有地方睡觉么,没有地方去,可以去我家。
然后她问我,你知道我多大么?
我看了她一眼说,不知道。
她说她十五岁。
说实话,我没看出来,她长得挺成熟。
我知道法律有规定,和不满14岁的女生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与否,都算强奸,十五岁大于十四,小于十六,这该怎么算,我还真不清楚。
她告诉我,她现在男朋友21岁,她曾经有过四个男朋友。
我说,我22岁,差不太多。
过了一会,她视频中的男朋友带了一帮人来接她。可能是他在视频中看到了坐在那个女生旁边的我,然后问了那个女生我有没有勾引她,而她又说了实话,所以那个男生出去之后又重新回来,叫我出去谈点事,我知道要发生什么,不过我还是跟着去了。
出去之后我就觉得一个拳头重重的砸到我的脸上,脑袋嗡的响了一声,他们动手了,当时那个女生拉了一下她的男朋友想制止,但是没有拉住。我没还手,也没跑,任由他们打,打完之后,他们带着那个女生开车走了。
这一次,我真的成了鼻青脸肿。
那是周五晚上发生的事,而在周日,我居然带着青眼圈去和晴晴见面,陪她逛街,她问我眼睛怎么了?我骗她说,不小心撞到了门框上。晴晴好像相信了我的说法,没有太在意。
那一刻,我突然对自己觉得很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