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修在金泰一再护送下,出了傀儡作坊,乘坐傀儡作坊专用马车朝着金辉大酒店行进而去。
金辉大酒店距离傀儡作坊不远,一拐弯就到了,这一间所谓的金辉大酒店看样子也是魔云宗麾下的产业,掌柜的就叫金辉,这座大酒楼就是他所建立的。
对于魔云宗,杨修大致有所了解,魔云宗说起来是一个宗派,实际上是由三个家族组成,金家便是其中之一,这也是杨修自信自己能够得到。
“杨先生,是你。”
杨修转过身来,放眼望去,此人正是和他一起来到魔云大世界江津城星韵和虎丘一行人。
“额,原来是星韵小姐和虎丘长老,怎么你们也住在这里。”
星韵走到杨修的面前,说道:“杨先生,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这里是金辉大酒店,只有只有魔云宗的客人,才有资格居住在这家酒楼,而你却能够入住。”
杨修当即一愣,一摊手说道:“说实话我也想知道我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杨修微笑着在服务人员的带领下,上楼而去。”
一天的时间过得很快,一晃眼就过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杨修起床稍微洗漱了以下,便打开房门出门而去,刚一打开房门正巧不巧撞见了星韵打开房门正准备出门而去。
“星韵小姐,你也出门。”
“杨先生好巧啊!”
“既然这样,那就同路吧!我正准备好好的逛一逛这江津城,看星韵小姐的样子应该不是第一次来江津城,我正缺一个向导,不知道星韵小姐可否答应。”杨修当即对着星韵邀请道。
“杨先生想邀,星韵求之不得。”星韵直接点头承认了。
杨修,来自神秘势力黄金宫的内门弟子,这对于星韵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谜团,一个他想尽办法也要揭开的谜团。
什么样的男人最吸引人,满身充满谜一样的人,才是最吸引人,杨修此时此刻就是这样一个满身充满无尽谜团一样的男人。
星韵自己不知道,自己正一步一步的被杨修身上的谜团给吸引住了。
“天器阁,天器宗的天器阁什么时候也开到了江津城来了。”
两人刚走过几条街道一栋占地面积及其庞大的建筑顿时引起了他们注意,走近一看,竟然是天器阁。
天器阁在整个混沌宇宙之中都闻名遐迩,天器阁是三千大世界排名第十天器大世界的最大宗派,以炼器之术响切整个混沌宇宙。
在三千大世界之中半数大千世界都拥有天器阁的分阁,天器阁正因为他以炼器为主的特殊地位,各大势力基本上都与天器阁由合作关系,正因为如此天器阁地位相当特殊。
星韵说着便大步朝着天器阁之内走去。
“老板,这件圣器怎么卖。”杨修一进入天器阁一下子就看到悬挂在大厅正重要位置一把关公大刀。
关公大刀又被成为青龙偃月刀,属于战场兵器,个人对战很少能够使用的上,不过炼体者除外。
天器阁的老板是一位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听到杨修问道这一把大刀,明显眼睛一亮,对着杨修竖起大拇指说道:“客人真是好眼力,这把大刀叫做青龙偃月刀,重达七千多公斤,用天外玄铁炼制而成,特地加入了具有上古青龙血脉的靑蛟的鲜血浇灌,成功之时,青龙吼叫之声,响切整个大地。”
“这一把刀的上一任主人名叫关兴,是一位半神级别的超级强者,硬是凭借这一把刀,连斩三位半神强者,从此尊定了他半神榜强者地位,后来这位被称为大刀关兴的强者陨落之后,这一把青龙偃月刀也因此被毁,我天器阁一位长老无意之中得到这一把残刀,花费七七四十九天重新锻造,这才恢复了这一把青龙偃月刀的无上威能。”
“这把大刀我要了。”
老板刚把大刀介绍完,他身后立马有一个嚣张跋扈的声音传了过来。
“原来是明公子,明公子要是看上了这一把刀,我就给明公子打个八折,就要八千万上品灵石,你看...。”掌柜的一看到来人立马迎了上去。
“八千万上品灵石我要了,把他打包送到我明府去。”来人一挥手当即说道。
“慢着。”
这一下杨修看不下去,当即打断了两人的话,很是不悦的说道:“老板你什么意思,好像是我先来,这把刀也是我先看上的吧!怎么一来就成为他的了。”
老板对于杨修突然打断他的话,稍微有点不瞒,很是不悦的说道:“你知道这位是谁吗?明公子是江津城城主府的大公子,魔云宗的副宗主明月天之子,魔云宗的核心弟子。”
“那又怎么样。”杨修毫不在意的说道。
“怎样,这就意味着,只要我明楼一句话,你就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明楼也就是老板口中的明月天之子,站了出来,面对着面对着杨修说道。
“是吗?我倒要看看明公子如何让我看不到明天的太阳。”杨修一下子脾气也出来了,这样跟明公子杠上了。
“找死。”
明楼一下子火了,抬手就准备狠狠的给杨修一下子。
“咳咳咳,明公子,这里是天器阁,天器阁的规矩是不可能动武的,我不管你是什么人?”明楼刚准备动手,突然之间有一个声音幽怨而又带有无尽威压的声音传了过来。
明楼当即浑身一颤,心中顿时想到自己父亲一再叮嘱自己的话,今后进入天器阁无论如何都不要惹事生非,要是得罪了天器阁的人,怪罪下来,就算是为父也保不了你。”
明楼一想到这里,深吸一口,狠狠的盯着杨修说道:“要想要青龙偃月刀就跟我出来,有本事就到我手里来抢。”
“八千万的青龙偃月刀,算了,我还是不要了,对我来说,废物一个,你要是喜欢你还是自己留着玩吧!”
杨修对于这些纨绔子弟见多了,到了他这个年龄,这个境界,如果在依理不饶人,就显得有点以大欺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