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斯和我搭检察官的车回家了,马克汉随后回到了办公室。当晚7点,我们三个人便在史泰微桑俱乐部碰头,吃了晚饭。到了8点半左右,我们就去马克汉非常喜欢的休息室抽烟喝咖啡。
吃饭时,我们中没有一个人提起案子。晚报上用简短的文字报道了罗宾的死讯。显然,希兹已经成功地满足了记者们的好奇心,阻止了他们的想象力。因为马克汉今天休息,办公室上了锁,所以记者们烦不到他,新闻内容也就不够充实了。另外,警官加强了迪拉特家的警戒,因此记者们根本没有办法接近这些当事人。
当马克汉从餐厅走出来的时候,他的手里拿着一份太阳晚报。一边啜着咖啡,一边浏览着上面的新闻。
“这仅仅是最初的反应而已。”马克汉恨恨地说:“真不知道明天的晚报上又会登出什么内容来!”
“他们愿意怎么写就让他们写去吧,我们也没有办法。”万斯满不在乎地笑着说:“啊,不知道是哪位聪明的新闻记者,竟然会想到知更鸟、麻雀、弓这三件事。这将成为明天全国所有报纸的头版头条啊。”
此时,马克汉感到十分沮丧,他重重地摧了一下椅把。
“万斯,我现在已经没有丝毫兴趣去想你说的那首天真的儿歌了。”马克汉带着一种愤怒的感情接着说道:“这就是一个巧合。根本没有意义。”
万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这是你的违心之论。因为你想说服自己,所以你一直说它是个巧合。换句话说就是,你和管家有着相同的意见!”说着万斯将手插进了口袋,从中取出一张纸。“这是我在吃饭前拟好的时间表,你看一看吧,也许有帮助……”
马克汉花了数分钟,认真地看着那张纸条,纸条上写着:
上午9点。亚乃逊出去,到大学的图书馆去来。
上午9点15分。蓓儿·迪拉特出门去了网球场。
上午9点30分。德拉卡来找亚乃逊。
上午9点50分。德拉卡下楼去了射箭室。
上午10点。罗宾和史柏林来访,他们在客厅待了30分钟。
上午10点30分。罗宾和史柏林下楼,去了射箭室。
上午10点32分。德拉卡从墙边的门出去,散步。
上午10点35分。碧杜儿出门去买东西。
上午10点55分。德拉卡说他回到了家里。
上午11点15分。史柏林从墙边的门回去。
上午11点30分。德拉卡说在母亲的房里听到了叫声。
上午11点35分。迪拉特教授去了亚乃逊房里的阳台。
上午11点40分。迪拉特教授看见了射箭场上罗宾的尸体。
上午11点45分。迪拉特教授给地方检查局打电话。
中午12点25分。蓓儿·迪拉特打完网球回来了。
中午12点30分。警官抵达迪拉特家。
中午12点35分。碧杜儿买菜回来了。
下午二点。亚乃逊从学校回来。
罗宾是从11点15分——也就是史柏林走后,到11点40分——也就是迪拉特教授发现罗宾的尸体,这段时间内遇害的。
而在上面这段时间内,只有派因和迪拉特教授在家。
所有有关人物在案发时所在的地点如下(根据目前为止的供词以及证据整理所得):
1.亚乃逊从上午9点一直到下午两点都在学校图书馆里。
2.蓓儿·迪拉特从上午9点15分到下午12点25分都在网球场里。
3.德拉卡至上午10点32分到上午10点55分间都在公园里散步,然后从上午十点五十五分往后就一直在书房里。
4.帕第整个上午都在自己的家里。
5.德拉卡夫人整个上午也都呆在了自己的房里。
6.碧杜儿上午10点35分起至中午12点35分,一直在外面买东西。
7.史柏林上午11点15分至上午11点40分之间,正在去往中央车站停车场的路上。他是11点40分搭上开往史考斯帕的火车。
结论:如果这7名关系人都能拿出自己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明的话,那么派因和迪拉特两个人的嫌疑就最重,真正的凶手可能就是其中一个。
马克汉看完这张纸条之后,对这个结论并不赞同。
“你的推论是没有依据的。”他焦躁地说:“对于你的这张时间表,它必须是在罗宾死亡的时间已经被确定之后,才能成立;而现在就推论哪一个人是凶手,是否操之过急吧!其中你完全没有考虑外人涉案的情况,即使不进入屋子,外面的人仍然可以选择三条路经向罗宾射箭,它们分别是:通道75号街的墙门、通到76号街的另一扇墙门,以及两栋公寓之间的那条通往河岸大道的巷子。”
“噢,你说得对呀!这三条入口真的不容忽视。”万斯回应着说,“可是,在这三条通路中,有一条通路是最不容易被人发现、最好利用的就是那条巷子,但是我们不能忘了那扇门是上了锁的;而且迪拉特家里任何人都没有这扇门的钥匙。对于另外两条通路,我认为凶手也太会选择另两条路,而进入射箭场,因为这样做太容易暴露自己!”
万斯一本正经地向前倾了一下身子,十分认真地说道:“马克汉,我可以告诉你使我必须排除凶手就是陌生人或者是一般盗贼的理由。这个杀死罗宾的人一定是十分清楚地知道,迪拉特一家在今天早上11点15分至12点20分之间,所有人的作息和出行情况,而且知道在这段时间里只有派因和教授两人在家。这名凶手知道碧杜儿会在这段时间出门,因此他也就不担心自己会被别人看到或听到任何声音。而最主要的就是,凶手知道在这段时间里,史柏林已经走了,只有罗宾留了下来。这名凶手对现场状况也一定是了如指掌的——例如射箭的情形。所以说罗宾一定是在那里被杀害的。能够所有情况都十分了解,又敢乘机大胆杀人的人,一定是熟人。马克汉,你想一想,这名凶手一定是迪拉特家非常熟悉的人,像这样了解情形的人除了熟人,还会有谁呢?”
“那么你怎么解释德拉卡夫人的叫声呢?”
“啊?该怎么解释?大概是德拉卡夫人看到了这场凶杀案的经过吧!德拉卡夫人应该知道真相,但是她怕危及自己的生命,所以不敢声张。当然,德拉卡听到的叫声究竟是不是夫人的尖叫,现在还没有人能确定。这两个人都有我们所不知道的动机。德拉卡说他是在11点到12点之间听到叫声,他之所以这样说,也许只是要证明他当时在家而已。但是德拉卡夫人却极力地否认这一点,我想主要就是因为害怕她儿子当时不在。那么我现在所要讲的重点为是,如果我们了解迪拉特家的内幕,那么我们能够立刻查出那个恶魔是谁。”
“但是目前我们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的这番结论。”马克汉说:“我还是认为这是一种偶然罢了!”
“你都说了些什么呀?这种偶然怎么可能接二连三地发生呢?如果是偶然,那么信箱里的纸条又该怎么解释?凶手怎么会知道罗宾的叫名呢。”
“但是你的这种说法的前提就是,这张纸条是凶手写的。”
“我知道你心里一定在想:怎么会有这么笨的人,会把自己犯罪的行为用打字机打好,然后再放到案发现场。这未免太危险了吧?”
马克汉还没来得及回答他的话,希兹便走进了休息室。他匆忙地走到我们所在的角落。他的眼睛里充满了被什么事情困扰的眼神。他没和任何人打招呼便匆忙地递给马克汉一封信。
“我在下午送来的邮包中,看到了这份《世界日报》,世界日报中的一个叫奇南的警政记者,刚刚来找过我,把这个东西交给了我。奇南说,《时代》和《亚尔道日报》也收到了相同内容的信。而且每一封信的信封上盖的邮戳都显示的是今天下午一点。所以说这些信是被人在11点至12点之间投的。而且,这些信都是投进了迪拉特家附近的邮筒里。处理这些信件的也一定是西69号街的N邮局。”
马克汉打开信,突然瞪大眼睛,嘴角微微抽动了几下。然后头也不抬地将信递给了万斯。信封里装的是一张打字纸,而上面的内容竟然和在迪拉特家发现的那张纸条一样。上面写着:
约瑟夫·寇克·罗宾死了。
谁杀害了知更鸟?
史柏林就是麻雀。
万斯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纸条。
“这太不合情理啦!”他无精打采地说。“这个可恶的家伙难道担心自己的伟大作为不会得到世人的重视吗?竟然特地写信给报社。”
“万斯不要激动,他这么做一定是自鸣得意。”希兹苦着脸说:“看来,这个家伙并不是等闲之辈,事情越来越麻烦了……”
“说的没错!警官,那个人就是疯子!”
这时,一个身穿制服的男服务员走到马克汉的身边,恭敬地弯下腰在他的耳朵私语了一阵。
“马上把他带进来。”马克汉以命令的口吻说道。然后他转过头,对着我们说:“是亚乃逊。我想他是来送打字机的样本的。”
马克汉的脸上浮现出了一层阴影。他再次看了一眼希兹拿来的那张纸条。“万斯,”马克汉低声说:“现在,我相信你所说的话了,它的确是一起十分可怕的谋杀案。如果这上面的字体也吻合的话……”
但是,当他们将这两张纸条进行比对之后,他们发现,希兹送来的这张纸条和那张在信箱里发现的纸条并不一样。帕第和德拉卡的打字机,无论在字体或色带上都和这张纸条上的不同,而且那张纸条的纸质却和亚乃逊拿来的样本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