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杀了幻影猞猁之后,今天就算是赚大了,而且苏不语身上挂了彩,所以两人没有继续狩猎。刚过中午,他们就回到了营地。
出乎意料的是,一大群佣兵已经回来了,个个身上都有不轻的伤势,坐在那里骂骂咧咧,“该死的血狼王,居然咬断了爷爷的胳膊。”
“那一爪子真他娘的狠,差点把我肠子给刨出来。”
“明天我们再去吧,铲除这只混账东西,把它给扒皮抽筋。”
“你是有病吧?今天你打不过,明天你就能打得过了?你一夜时间能连升五级?”
“就算连升五级,他也才十六级,在血狼王面前还是垃圾。”
苏不语和花四郎十分惊讶,这群佣兵遇到血狼王了?血狼王是二十级的魂兽,速度快,力量强,最大的特点是记仇!谁要是稍微让它吃一点亏,它就能追着你跑上百十里地。这群佣兵能逃脱血狼王的追杀,也算是很有本事!
“哥哥,你们回来了?”小丫头潇儿迎上来,“你们今天收成怎么样?”
杨彪也走过来,“哎呦,你受了不轻的伤啊。”
苏不语的绷带都绑在衣服里面,潇儿看不出来,却瞒不过杨彪的眼睛。
苏不语笑道;“没事的。今天我们抓到一只大家伙,今晚有好吃的了。”说着就从包裹中拿出幻影猞猁的肉。
看到这块肉,杨彪眼前一亮,“这个不错,来来来,到里面来,让你们尝尝我的手艺。”说完便拉着苏不语等人来到内墙里面。
杨彪低声问道:“这是幻影猞猁的肉?还是荆棘猪王的肉?”
苏不语十分惊讶,“团长,你怎么能认识这块肉?”
虽然说各种魂兽之间存在巨大的形体差异,但是魂兽肉却没有太大区别。杨彪一眼认出这块肉,让苏不语惊诧不已。
杨彪嘿嘿一笑,架起一口大锅,拿出各种调料,“肉和肉之间,也是有很大区别的。今天我就让你们见识见识老佣兵的厨艺。”
虽然他表现得淡定,但心中早已翻起惊涛骇浪。这个等级就能猎杀二十级魂兽,相当不简单啊!
半个小时之后,一大锅香喷喷的猞猁肉煮熟了,醇厚的肉香味飘出来,让苏不语等人垂涎三尺。小丫头潇儿已经迫不及待,“好香啊,好想吃呢!”
杨彪拿出一沓碗,给每个人都乘上。
潇儿喝了一口肉汤,小脸上满是幸福,“真香啊。对了,哥哥,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发在通天网上的文章,已经赚到一万五千个魂币了呢!”
苏不语点点头,赞叹道:“真的很不错,人在家中坐,魂币自然来啊。”
潇儿放下手中的碗,小声说道,“哥哥,幻影猞猁很值钱吧?既然都猎到了这种东西,就干脆不要再出营地了呗,每天在营地里打坐冥想,慢慢等到回程就好了。你看你都受伤了,狩猎太危险了。”
苏不语笑着摇摇头。魂师本身就气血旺盛,他体内更是有独草丹带来的强大生机,这点伤势一夜时间就可以恢复。
至于在营地里等到回程,那简直是开玩笑!他此行的目的可不是赚钱,而是在生死边缘领悟以太之鞘。如今连以太之鞘的边都没摸着,当然要继续去猎杀魂兽了!
突然外面传来一阵喧哗,苏不语循声看去,发现是龙枪会的人回来了。这一次,他们没有带回任何猎物,脸上却都带着满意的笑容。
苏不语当即感觉有些奇怪,猛然间发现哪里不对劲,再仔细一看营地中的佣兵,昨天的麻子脸佣兵居然不见了!
“被杀人越货了么?”他喃喃自语,“是龙枪会做的?还是佣兵们做的?这落日森林中还真是挺乱的啊!”
吃过饭之后,苏不语和花四郎回到帐篷里。苏不语突然问道:“吸收晶石需要多长时间?会不会有很大的动静?”
花四郎思索片刻,“用不了太长时间,也没有很大动静。”
“那就现在吸收吧。这种环境下,能增强实力总是好的。”
看着苏不语认真的脸,花四郎沉默片刻,重重地点头,随即掏出晶石,开始吸收。桃红色光芒一闪,桃花瘴出现在他的手中,桃红色火焰中有片片桃花飞舞,梦幻而华丽。
每次看到花四郎的武魂,苏不语就会想到,如果不是学了一个猥琐的春|药魂技,花四郎会不会成为一个翩翩佳公子?或者成为一个专职哄骗少女的花样美少年?
花四郎拿出那块黄色的晶石,塞进了桃花瘴里面。桃花瘴的火焰猛然间跳跃起来,疯狂熔炼着那块晶石。半个小时之后,晶石被烧成黄色的絮状物,与桃花瘴融为一体。再过半个小时,黄色絮状物已经了无踪影,完全融入到武魂当中。
花四郎满脸喜色,“吸收完成了。”
苏不语问道:“是什么魂技么?”
“没有魂技,”花四郎摇摇头,“它为我的武魂增加了一个属性,穿透!”
“穿透?”苏不语有些迷糊,“这是什么意思?”
花四郎思考片刻,解释道:“有了这个属性之后,无论敌方用魂力护体或者用实体铠甲,我的第一魂技春|药,都将会更加容易渗透入敌人的体内,而且药效发挥的速度也会更快,药效也会变得更强烈。”
苏不语十分汗颜,“你这是要在春|药的道路上进行到底啊。”
花四郎哈哈一笑,不以为意,“老大,你这人真的很不错。你为什么愿意把晶石给我呢?被我感动了么?”
苏不语思量片刻,说道:“如果说感动的话,也有一些吧,但那不是主要原因。如果非要讲一个理由的话,那就是在我的价值观当中,朋友一定比魂币更加值钱。”
花四郎微微一愣,随即嘴角上扬,露出笑容,“好吧,老大,从今天开始,我是你永远的朋友了。”
……
桑树树洞内,小黑和他的三个小弟正坐在一起,一只小影鼠恭恭敬敬地站在桌子上,汇报自己刚刚看到的和听到的。
“魂币不如朋友值钱?”小黑慢慢品味这句话,摇头晃脑道:“很不错,这小家伙的境界还是可以的。”
金毛猩猩好奇地问道:“黑哥,魂币是什么?”
红色鳄鱼却不关心魂币的问题,“黑哥,您的意思是这小家伙通过考核了么?落日森林里面挺乱的,别让他出什么意外就不好了。我明天就去当他的坐骑吧?”
金毛猩猩和巨型仓鼠瞬间被激怒,“鳄鱼,你不能这么无耻!小主人的坐骑,只能由小主人自己决定,我们三个公平竞争!”
转眼之间,苏不语就成了他们口中的“小主人”!他们心中都明白,君主的弟子是一定会进入天宫的,当了君主弟子的坐骑,岂不是也能进入天宫?他们一点也不傻,谁也不肯放过这一步登天的机会。
小黑清了清嗓子,“好了,你们不用争了。这孩子来到落日森林,是为了在生死之间领悟以太之道,是为了修炼魂技来的,还要再待上一段时间呢。我们继续观察。”
金毛猩猩微微一愣,“黑哥,不对啊,你不是说君主还在考察他么?怎么连以太都教给他了?”
红色鳄鱼也反应过来,“是啊黑哥,你不能坑小弟们呐,万一他在落日森林出了事,我们可承受不起君主的怒火啊。”
小黑有些汗颜,但是也没法解释,只好装作生气的样子,大声吼道:“混账!黑哥什么时候坑过你们?黑哥说什么,你们乖乖听着就是了,哪来那么多毛病?”
三个家伙立刻噤若寒蝉,不敢再说一句话。虽然他们一口一个“黑哥”叫得亲热,但是黑哥的性子他们可清楚得很,这家伙可以说喜怒无常,相当混账,做事从来不按道理出牌。把它惹毛了,可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
金毛猩猩到现在还记得五十年前的那一天,黑哥被一个白白胖胖的老头儿带走,他高兴极了,在森林里跳了整整一天的舞来庆祝这件事!
红色鳄鱼小心翼翼地开口道:“黑哥,要不要给底下那些不长眼的东西们打个招呼?今天有一只猞猁,居然伤了小主人,差点让它惹出大事。”
小黑摆摆翅膀,“不必。毕竟他是来进行生死磨练的,而且君主选定的徒弟,不可能太菜。你们只需要好好监视他。”
思索片刻,小黑补充道:“坐骑这种事情,你们还是不要想了。他才只有十级,君主不可能允许他有你们这样的坐骑。”
三个家伙一脸失望,“黑哥……”
“可是……”
“我们……”
小黑话锋一转,“最近君主总是抱怨天宫少个门房,很多事情都不方便,到时候我可以找个机会,介绍一个过去。至于具体是谁,就要看你们的表现了。”
三个家伙顿时喜出望外,“是,黑哥,我们明白了,我们一定好好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