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比较喜欢接受长期资金的投资委托,然而若是当时没有适合从事长期投资的机会时,巴菲特发现,若运用现金资产进行套利,会比其他短期投资给他提供更大的获利空间。
1.运用现金资产进行套利
“我们有时把从事套利交易作为持有短期货币市场证券的一种替代。当然,我们会优先考虑做一些重要的长期交易。但是除了这些好的交易之外,我们经常还有一些剩余的资金。在这样的情况下,套利交易经常会获得高于国库券的收益。”
——沃伦·巴菲特
套利,就是在市场上购买证券,同时又马上在其他市场上卖出相同的证券,其目的在赚取市场差价。比如说,如果某公司的股票在伦敦市场每股是20美元,在东京市场中每股是20.01美元,则套利者可以同时购买伦敦股市的股票,然后将相同的股票在东京股市销售,借此获益。在这个个案中,没有任何资金的风险。套利者只是利用各地市场之间的无效率,从中获利。因为这些交易并未承受风险,所以被称为无风险的套利。另一方面,有风险的套利,是希望以公开的价钱买卖证券而获得利润。
最典型的风险套利是,以低于公司未来价值的价钱购买股票。这个未来价值通常基于公司的购并、清算、股票收购或改组。套利者所面对的风险是未来股票价格的不确定性。
巴菲特比较喜欢接受长期资金的投资委托,然而若是当时没有适合从事长期投资的机会时,巴菲特发现,若运用现金资产进行套利,会比其他短期投资给他提供更大的获利空间。他说:“实际上,任何投资者都可以通过套利活动获取类似的、能够在股市中胜出的收益。”事实上,在过去30多年来,巴菲特活跃地投资在各种类型的套利行为中,他估计年平均税前报酬在25%。这些都是真实且可以查证的。
早期时,巴菲特合伙公司每年以将近40%的公司资金投资于套利行为。而在1962年最黑暗的年代,整个市场都下跌的情况下,巴菲特合伙公司就是靠套利方式获利度过黑暗时期的。他们让公司获利13.9%,而当时道·琼斯指数曾悲惨地下跌了7.6%。巴菲特合伙公司于1962年在一般操作上的投资确实曾遭受了损失,之后借着套利获利而扭转乾坤。
虽然有各种套利类型,但巴菲特已相当熟悉格雷厄姆所称的现金交易或清算。这种套利行为,就是一家公司将整个企业卖断给其他企业或打算清算,并将所得分配给持股人。
1988年,当RJR纳比斯科管理部门宣布出卖这家公司时,巴菲特以2.818亿美元购得RJR纳比斯科3342000股的股票,就是一个足以说明将整个公司销售给其他企业的好例子。收购通用动力的股票,就是巴菲特在该公司发表将对特定事业财产进行清算,并分配给股东们之后才做的决定。
投资机会的产生,是由于套利者趁机赚取,公司宣布出售或清算的价格与公司股票在宣布出售或清算前的市价价差。举例来说,X公司宣布将在未来的某一天,以每股120美元的价格卖出所有的股票给Y公司。但套利者有办法在接近移转日前,以每股100美元买入股票,如此一来套利者就能够每股获利20美元,即市场价格100美元与售出价格120美元间的价差(120美元-100美元=20美元)。问题是,套利者如何掌握接近移转的时机,而能够以120美元的价格卖出并每股获利20美元?
所以说,最大的症结就在于时间。收购的日期与转移日期间相距愈久,套利者的年回报率就愈小。
假设你每股支付了100美元,而该公司将在12个月内以每股120美元卖出,则你的获利是每股20美元,同时税前年回报率将为20%。但若是因为某些复杂的因素,致使移转迟迟不发生,比方说拖延了两年,那么你的税前年回报率将会降为10%。同样地,如果你够幸运,移转发生在6个月内而不是12个月,那么你的税前年复利报酬率将激增为40%。
2.最有利可图的套利方式
在可能的范围内,我将继续投资于某些交易,这种交易至少会部分地免除股市整体走势所带来的影响。
——沃伦·巴菲特
格雷厄姆指出,在套利的个案中,假设该证券是在正式公告前买入者,将可获致较高的利润。格雷厄姆同时指出,若是在正式公告后但完成承销前,则利润的差价会介于股票市场的价格以及公告的卖出价格之间。巴菲特认为这种类型的套利是最有利可图的。
有鉴于投资的复杂性以及套利中可能产生的各种变数,格雷厄姆发展出一套通用的公式来计算个别移转个案中的潜在利润。他将这套公式教授给巴菲特,而这套公式就是:
年度报酬=CG—L(100%—C)YP
其中G为事件成功时可预期的利益;L为事件失败时可预期的损失;C为可预期的成功机会,以百分比表示;Y为该期握有股票的时间,以年为单位;P为该证券目前的价格。
这个公式可以计算出损失的可能性,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移转。
1982年2月13日,贝耶克雪茄公司(Bayuk Cigars Inc)宣布已获得法院核准,将该公司雪茄的经营业务以1450万美元,也就是每股将近7.78美元的价格卖给美国梅兹生产公司。同时声明将会进行清算,并将其中卖出所得分配给股东。声明发表后不久,巴菲特以572907美元,也就是每股5.44美元的价格购得贝耶克雪茄公司5.71%的问题股票。巴菲特就是以当时市价的每股5.44美元,套取将来贝耶克公司出售后分配给股东股价间的差额,该股价预估为每股7.87美元。
将格雷厄姆方程式套用在这次的套利情况上,首先巴菲特得估算他所预估的每股收益。这项收益仅可能来自出售后分配到的股价,也就是每股7.87美元,而巴菲特支付出去的市场价格是每股5.44美元,因此巴菲特的预期利益就是每股2.43美元(7.87美元—5.44美元=2.43美元)。
接着将预期利益2.43美元乘以预期的成功概率。在这个案例中,因为已经正式发表,同时经过法院核准,所以发生意外的概率微乎其微,也就是说,巴菲特可以将成功率或者说是交易将会进行的机会设定为90%。巴菲特若将他所预期的利益——每股2.43美元乘以90%,会得到2.18美元,实际结果看成功的几率而定。
巴菲特也计算出万一移转未发生时将会损失的金额。若该项出售计划取消,那么每股的价格将可能会跌回公告出售前的价格。若出售计划未执行,则贝耶克雪茄公司的股价将回跌至每股4.50美元,这个价格是发表出售和清算声明前的市场价格。换句话说,巴菲特以每股5.44美元买进的股票,跌到4.50美元,巴菲特每股将亏损0.94美元。
请记住,巴菲特同时也要计算出亏损的概率。这只将100%减去成功率的90%就可算出,也就是该项移转计划将会有10%的概率不会发生。现在,将估计的损失0.94美元乘以10%,则估算出巴菲特的亏损为0.09美元。
紧接着巴菲特要算出移转进行所需的时间,该公司必须在会计年度当中完成资本清算的动作,否则将有增值税的问题。因此巴菲特可以估算何时发生、何时出售,同时这项程序将在当年度内完成。因为巴菲特设定一年内将会出售且清算。
以下就是将格雷厄姆公式运用在贝耶克雪茄的情形:
G=2.43美元,事件成功时可预期的利益;
L=0.94美元,事件失败时可预期的损失;
C=90%,可预期的成功机会,以百分比表示;
Y=1年,预期持有股票的时间,以年为单位表示;
P=5.44美元,该证券目前的价格;
年度报酬=90%×2.43—0.94(100%—90%)1×5.44×100%=38%
如果贝耶克公司的移转和清算按照原定计划进行的话,巴菲特可由此计算出他的年回报率为38%。就短期信托资金投资而言,报酬率可算相当的优厚。
巴菲特操控过各种不同类型的套利机会。除了贝耶克与RJR交易外,在套利的前提下,他还购买过诸如德州国家石油、艾勒吉斯、克劳福等多家公司。有时他在一年内可能同时有20多件不同的套利个案,有时候却可能一件也没有。
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巴菲特发现,在套利的范围中,要先明了真正的财富会产生于移转的日期。这项投资会在这个特定的日期达到最佳利益。
3.巴菲特的6条套利原则
套利交易的特殊性,决定了投资者在“套利”时应当遵守一定的原则,在这些原则的指引下,投资者可以更加熟练、放心地用“套利”的方法获取利润。
——沃伦·巴菲特
巴菲特说:“不要把利润过分寄托在套利交易上。市场一般会对一支股票做出同正确定价一样多的错误定价。”根据他的套利经验,我们总结出以下原则。
1.投资于“现价”交易而不是“股权交易”,并且只有在消息正式公布后才进行交易。一个现金形式的50美元报价是应当优先考虑的。因为这时交易具有固定的交换比率。这就可以限定目标股票下降的可能。一定要避免有可能使你的最终收益低于原始报价的交易。假定一家股票市值为50美元的公司准备交付1.5份股票,如果到交易结束时股价降到30美元,那么你最终只能得到45美元。
2.确定你的预期收益率的下限。在介入一次并购交易之前,要计算出潜在的利润和亏损以及它们各自发生的概率。然后确定完成交易所需要的时间以及你的潜在的年度收益。避免那些无法提供20%—30%或者更高年度收益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