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草莓回到起居室,看到李先生已在开放式的厨房里忙碌了。李先生的太太回香港探亲去了,所以这个星期他全职陪草莓。
那他老婆打电话到家里,怎么办?我替她精神紧张。
这有什么难的?他把电话设定好了,所有打到家里的电话,都自动转到他的手机上。
乖乖,高科技就是酷,我又学了一招。北北说。
我向北北挥挥小拳头,骗老婆的招儿,你不许学!
他老婆要是知道了,打上门来,毁你的容,你怎么办?我问。当二奶的,最大恐惧难道不是被正妻毁容吗?
草莓翻翻白眼球,她家的水土自己要往外流失,我可没主动去招惹。
李先生煎炒烹炸完毕,替我们摆好了一大桌子的菜。我和北北大大方方地享用,谁说世上没有免费的晚餐?李先生的手艺真不错,想必是他老婆调教出来的。我有点替他老婆悲哀。草莓对李先生的成长没做出任何贡献,不过及时下山摘了桃子。当然,话又说回来,草莓这么水灵灵的,自己也被李先生摘了桃子。总之,这是一笔糊涂账。
草莓在席间免不了撒娇,撒得风生水起,随后又满地落英。李先生自然应和,摆出宠爱,摆出做作的无奈……任他们风情万种,我和北北只埋头吃饭。美酒佳肴是硬道理。
晚餐后离开草莓的公寓,我和北北沉默地走了一段路。起风了,街道霎时就冷落了下来。不远处,安大略湖水荡动,一波波推过来,前赴后继。
羡慕她吗?北北问。我知道,“她”指的是草莓。我摇摇头。北北说,我不可能像李先生那么有钱,买不起这样的房子。我停下来,踮起脚,把手插入他的头发里,不过,你有浓密的头发!他微笑了,显然对我的答案满意。草莓做出了她的选择。我无话可说。女孩子在异国他乡活着不容易。难道不就是活一个“求”字吗?求安定、求温暖、求疼爱……但这些一定要等男人给予吗?
后来我无聊时打过几个电话给草莓,不是听到她的录音,就被她匆匆挂断。她总神神秘秘地说自己忙得半死。我在电视上看到她参加北美亚裔小姐的选美活动,才揭开谜底。在机智问答比赛中,她的表现实在太不俗,让我几次喷饭。不过她最终还是得了个“最佳上镜小姐奖”。
我还没腾出时间给她打电话向她祝贺,她倒先露面了。那天我在超级市场快要收工了,她花蝴蝶般飞进来,叫嚷着请我当伴娘,我惊讶得差点儿背过气去。她说李先生的老婆发现她养二奶,一怒之下就把他告上法庭,提出离婚,结果很快就被批准了。李先生虽然被老婆分了一半财产,财产缩水不少,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草莓真的要嫁给“骆驼”了!她还伸出右手,让我欣赏李先生给她买的卡地亚订婚钻戒。钻石在灯下闪光,刺得我眼睛直疼。李先生不想大办婚礼。他人到老年,二婚,大张旗鼓,岂不让人笑话?但草莓不肯,她是初婚,今生要是连纯白婚纱都没穿一回,死都不能瞑目。争论来争论去,他当然要顺从草莓。老男人就这么没脊梁骨,对美女言听计从。我勉强答应,但摆明要李先生为我的伴娘服买单。我才不会用血汗钱去换一件美丽的礼服,去装点他的婚礼。草莓大拍胸脯,一件礼服算什么?
我回家后恳求北北陪我参加草莓的婚礼,我可不想当寂寞伴娘。我答应为他提供“特殊服务”,他露出得意坏笑,仍然摇头。我进一步妥协,发誓连洗七天碗,他才很倨傲很勉强地答应了,还反复说其实草莓嫁“甜爹”,用不着他去捧场。
我说你是不是打翻了个醋罐子?一直暗恋草莓?我质问。
草莓怎么能和你比?你是清水芙蓉!他这一句话让我的心立即绽放成芙蓉。
李先生和草莓的婚礼有点不土不洋,在西式酒店办的,菜单上却有一半中餐。草莓先穿白色婚纱出场,后来换了红色旗袍,算把中西方都照顾到了。宾客来了两百多人,出乎我的意料,连政府官员、社区名流,甚至过气的电影明星、歌星都来捧场了。李先生脸上挂着笑,和来宾们应酬。据说他和许多人并不认识,但是接到他的请柬的人都会到场。这是富豪的号召力。尤其他一向低调,这一次偶尔张扬,引动了公众的好奇心,再说谁不想找机会到大树底下乘凉?
草莓似乎有些紧张,紧张了就难免呆板。我倒觉得她当二奶时还快活些。她坐在我身旁,问了我几次,你看我脸上的妆怎么样?我有点儿不耐烦地说,你不化妆,都比李先生漂亮十倍!瞎担心什么?她接着嘀咕,男人不漂亮没有关系,女人不漂亮就艰难了,在中国,连经济都是美女经济了,不美的女人只有靠全裸拼上位。有些女人过了三十五,就面临失业危机。看来美女活得也累。美女之外有大美女,大美女之外还有绝色人工美女。一旦攀比起来,没有哪个美女能活得开心。我说你人在加拿大,就不要和国内美女竞争了,安静地活着吧。你就整天灰头土脸,也没人笑话你。在国内简朴等于穷酸,在这儿,简朴是风格!
下一个节目是扔花儿,西方婚礼的习俗。新娘背对众多女宾抛出手中花束,抢到花束的女子,便是下一个结婚的人。草莓转过身去,狠命一甩手中的花束。那束花居然不知轻重地向我飞来,我下意识地慌忙躲避,结果砸到了我身边的一位香港老姑娘头上。那老姑娘发出兴奋尖叫,喜极而泣。
我离婚姻实在太遥远了。我用不安的目光在人群中寻找,担心刚才那一幕被北北看到,被他看穿我的心思。我终于找到了他。他坐在酒吧旁的高背椅上,低着头,专心地用手机玩游戏,似乎对周围人群的激动浑然不觉。我放下心来,甚至有些开心。我和北北,真是不折不扣的partner(伙伴)!
不过伙伴常有内讧的时候。那天我下工回家,北北正玩网络游戏。他显然一天没吃没喝没洗澡没去上学。头发翘得像刺猬,两眼猩红,像输光的赌鬼。见到我,他的两眼突然发出可怕的光,哑着嗓子兴奋地喊一声:刚上市的!酷极了!快和我一起打!他嘴里呼出的气味堪比超级市场里的臭鱼烂虾。我推开窗户,放进些新鲜空气。北北立即叫道,神经病呀,你!大冬天开什么窗户?!
我坐到沙发上,突然非常想念一个人:我妈。如果在家等待的是我妈,就一定有热菜热汤。家里永远是整齐的、清洁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比狗窝还邋遢。饿,可没有力气煮饭;累,可睡不着觉,就坐着。从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老,感觉白发从头顶蹿出来,皱纹从眼角爬出来,眼神越来越呆滞……
北北终于意识到我的失常,走过来,问我怎么不开心。
我说,我不想见到你!
我招你惹你啦?
不招不惹,是不够的,你得给我一点体谅,我摇摇头,你最好出去,我不想见到你这副样子!
北北惊讶地看了我一眼,明白我是认真的,嘟囔道,你喜欢我,就要接受我的一切。我替自己解释,因为喜欢你,我才想改变你。这是感情中永恒的矛盾。改变对方的尝试,是匕首,刺伤过许多男女,现在轮到了我和北北。
他竟然穿上羽绒服,离开了家。
不到半小时,我就开始后悔。天花板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滴水。我找出一个饭盆,放到地板上接水。房间里静极了,我能听见的只有单调的滴水声音。我开始打北北的手机,手机铃声立即在房间里响起。铃声还是我替他选的,JonasBrother的歌:“Lovebug(爱的病毒)”。北北把手机忘在沙发上了。我扑过去,抓起手机,有些绝望。想到不能再和北北取得联系,我害怕起来。我开始给北北的熟人打电话,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但大家都说他很快就会回来。冰天雪地的,他不会跑远。我想给我妈打电话,犹豫了很久,却忍住了。我和北北过家家,是我自己选择的,打碎了牙,我得往自己的肚子里咽。我妈会说什么呢?让北北彻底搬出去?我自己付得起房租吗?我必须再找一个同居者,也许下一个还不如北北。北北有疼我的时候。他竭力想长大,也带给过我快乐,但藏不住孩子气,还喜怒无常。
我犹豫再三,穿上了羽绒服,出门去找他。路上也许会遇上杀人犯、抢劫犯、强奸犯……我想到了种种最坏的可能,但心存三分侥幸,也许我没那么倒霉,何况人人都说多伦多是一座安全的城市。对永远失去北北的恐惧,超过了其他恐惧。
已过了午夜,北北能去哪里呢?我在雪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像个醉酒的人。街上几乎所有的店铺都关门了。走过了两条街,我看到一家出租录像带的店铺还亮着灯,便闯进去。一个年长的男店员和两个来自中东的男顾客,不约而同地转过脸来看我,眼睛鼓起来,与其说惊讶,不如说兴奋。店员带副黑框眼镜,长得极像美国电视剧《法律与秩序》中一个罪犯。那个罪犯在电脑中存了几千幅少女的裸体照片,下流得要命。他问,可以帮你做点什么吗?我急忙摇头,转身跑出录像店,另一个男人在我背后喊道,嗨,要不要我请你喝一杯?
我跑出几条街区,心还在狂跳,但在一座老式建筑的门楼下,我看到了北北!他和一个流浪汉坐在一起!我嚷道:北北!我扑过去,不由分说地搂住他,哭起来。北北也开始哭。
你怎么待在这里?为什么不回家?我问。
你赶我走的。他委屈万分。
你会冻死的!我疼惜地用手捂住他冻僵了的脸。
不要这么夸张吧。流浪汉嘟嘟囔囔地说,我在这儿住了几个冬天了,还活得好好的,没准备去见上帝呢。
我把北北拉回到了家。我把浴缸里放满水,洒进香草味儿的浴液,乳白色的泡沫立即开满了浴缸。他脱掉了所有的衣服,坐进浴缸里,还不停地瑟瑟发抖。我点燃了蜡烛,给他唱英文歌曲“Baby,itiscoldoutside(宝贝,外面很冷)”。我脱光衣服,坐进浴缸,用我的身体温暖他。我们彼此喃喃地说了很多话,互相道歉,不厌其烦地用中英文交替着说“我爱你”,就差海誓山盟了。吵架过后的性爱总比日常的性爱更激动人心……
正常的日子对北北来说是不正常的。过了没几天,他的行为又古怪起来。他常连夜不睡,两眼发亮,像森林中的小狼。他把电视的声音开得很响,惹得邻家女孩敲门抗议,他竟然光着身子去开门,吓得女孩大声惊叫、抱头鼠窜……我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躲在被子里发抖。他敲我的门,我不理他,他就开始摔东西。我睡不着觉,担心早晨起不来床无法去上学,越担心越睡不着,整个一恶性循环。有人说爱情是牢狱,这座牢狱可是我一砖一瓦搭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