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然,你要一直在我身边,做我的阳光好不好?”
“好。”
。。
那一年,林初晴12岁,跟着父母从加拿大回到姥姥家。
A市郊区一高档别墅区内。
“妈咪,我带这只东西去花园遛弯啊。”
那时的于然也才15岁,继承了父母所有的优点,精致的五官,白皙的肤质,干净利落的黑发,漆黑而清澈的眼眸,正是青春洋溢的年纪,只让人看一眼,就觉得天气尚好,而他也在。
就是在这刻,车刚好从花园边路过,林初晴便看到一幅她终身都不舍得忘记也不会忘记的画面。
春天的花园里各色的鲜花嫩草春意怏然,他就站在中央。
手里牵着一根绳子,绳子系着的是一只刚出生没多久胖嘟嘟的哈士奇,明明胖的快走不动的样子,却还是亦步亦趋的在他身边围着跑着。
偶尔看它跌倒,也不禁失笑,然后抱它起来拍拍身上的灰。
“你这个东西,再弄得脏兮兮的一会儿别跟着我回家!”
然后还是仍由着它在草地上闹,他也不说话,坐在一旁,偶尔笑笑。
“~~~~~~~~~~~~”
银铃般的笑声从后面传来,吸引了于然的注意力,转过头看着一个洋娃娃般的小女孩儿。
阳光下,她长长黑黑的头发被映成了淡淡的金色,微微卷曲,象牙白的皮肤,小巧的嘴唇有淡淡的蜜色,弯着嘴角,连带着大大的眼睛也笑的弯了起来,眼中像是有星辰,让人舍不得移开视线。
她穿着粉色的公主裙,跑得快了,就好似随时会踩到裙角跌倒下来,让后面的保姆心惊胆战。
“大哥哥,这是你家的狗狗吗,好可爱,我可以抱抱它吗”
于然看着低他一个半头的小女孩儿,眼里带着乞求,嘟着嘴唇,好似他不答应,立马就会哭出来的样子,扯了扯嘴角,轻轻地点了下头。
“耶~~~~~!!大哥哥你真好,你太可爱了!”
“唔~~小可爱,姐姐来抱抱你”
“你有名字吗?”
“看你那么胖,就叫你嘟嘟好不好?”
“咦~~你没有反对哦,那你就是答应咯?”
“嘻嘻!大哥哥你说好不好呀?”
小小的林初晴只顾着抱着小狗自言自语,压根没有发现,身后的于然因为她的一句“你好可爱”便失了神。
从小他便被家里还是将军的爷爷教训着,要稳重,不能给于家丢脸。所以甚至很少出去和朋友交际,因为他是家里独子,于家在A市的地位独一无二,所有人都把他捧起来,开始还会和仆人的孩子嬉笑打闹,从后来他发现他的亲近害了那些家境不好的人被迫带着孩子离开另找工作,渐渐地他也不再和人接触了,也就习惯了大家把他捧起来,他也变得孤傲起来。
可爱。这个词好像不会出现在他于然的身上。
可是眼前这个小女孩儿,虽然天真的话,却让他的心怦然。
从此,他就活跃了起来,真正去享受自己这个年纪的青春激动。
待他缓过神来,林初晴已经被赶来的仆人牵着往家的方向走了。
“大哥哥!!你要经常来这儿玩,我会来看你和嘟嘟的?好不好!”
林初晴一步一回头的看着发呆的于然,不舍却也因为听话只能由着仆人带回家。
看了几眼发现于然没动,便失落的低着头,咬着嘴唇也不再说话,一步步的走开。
耳边却传来一个淡淡佯装稳重的声音“好。”
林初晴听见,也顾不得爸妈在不远处等着她,甩开仆人的手,笑着回头,跑了几步,站在隔于然不远的地方,笑着说道:
“大哥哥你真可爱!我叫林初晴,记住喔~~~~”
(作者有话说:我刚开始写小说,很多地方写的不好,文笔没有那么好,写作过程也不是很顺利,所以更新比那些资深的作者是差了很多,我以前也是经常看小说,每日更新没有十章我是压根不看的,现在才理解了作者们的不易。。如果你觉得我这本小说构思挺好,值得看看,你可以收藏一下,一个月后再来看我的书,这样你就能看个过瘾,我也写顺了,更新自然就快了。不知道现在有没有人在看,但是,我会加油的,迟早会有属于自己的观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