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中世纪基督教这种极端的禁欲主义思想,因有违背人性的一面,从文艺复兴起便受到人文主义者的理性批判。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对基督宗教的隐修制有较大的冲击,以马丁·路德为代表的新教神职人员亦开始了可以结婚的生活。但禁欲主义在传统天主教和应运而生的新教中并没有消失,而是发生了一些重大改变。就新教而言,加尔文宗等虽然反对天主教“遁世禁欲”之举,却主张在现实社会、实际生活中推行禁欲精神,达到一种“主动性自我克制”的现世苦行和禁欲,引导人们在从事世俗职业中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从中寻求蒙恩得救的可能性。于是,世俗的职业被看作“神召”和“天职”。与此同时,倡导吃苦耐劳、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反对贵族的穷奢极欲与新贵的大肆挥霍,清教禁欲主义竭尽全力反对的只有一样东西——无节制地享受人生及它能提供的一切,“任何无节制的人生享乐,无论它表现为贵族的体育活动还是平民百姓在舞场或酒店里的纵情狂欢,都会驱使人舍弃职守,背离宗教,因此理应成为理性禁欲主义的仇敌”[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万俊人主编《20世纪西方伦理学经典》(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8页。禁欲主义“严厉地斥责把追求财富作为自身目的的行为;但是,如果财富是从事一项职业而获得的劳动果实,那么财富的获得便又是上帝祝福的标志了”同上,第30页。他们认为“那些尽最大可能去获取、去节俭的人,也应该是能够奉献一切的人,这样才能获得更多的恩宠,在天国备下一笔资财”[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万俊人主编《20世纪西方伦理学经典》(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2页。他们把劳动视为一种天职,认为劳动是最善的,归根到底常常是获得恩宠确实性的惟一手段。英国的“清教徒”是遵行加尔文教规的典范。美国自由意志浸礼会“严禁吃烟、喝酒、看戏、打牌,并实行什一捐,甚至实行彼此洗脚”《美国自由意志浸礼会信仰论文》(1871年),《历代基督教信条》,汤清编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5版,第660页。那些虔信的清教徒将自己孜孜不倦的职业劳动和主动的自我克制视为宗教上洁身自好的理想生活方式,并把这种劳动所得的成果理解为上帝对自己的恩惠和拣选。这种“现世”的禁欲主义观念有助于当时资本主义的发展。“清教徒的职业观以及它对禁欲主义行为的赞扬必然会直接影响到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发展。”[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万俊人主编《20世纪西方伦理学经典》(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7页。
现世的禁欲生活成为新教伦理的重要特征。著名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Weber,1864-1920)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韦伯的结论是:“这种世俗的新教禁欲主义与自发的财产享受强烈地对抗着;它束缚着消费,尤其是奢侈品的消费。而另一方面它又有着把获取财产从传统伦理的禁锢中解脱出来的心理效果。它不仅使获利冲动合法化,而且(在我们所讨论的意义上)将其看作上帝的直接意愿。”同上,第29页。
加尔文的禁欲道德要求是与他的“预定论”相联系的,这种禁欲主义的目的是使人能够过一种警觉而又理智的生活,即要清除自发的、出于冲动的享乐,而是去努力工作。反过来说,努力工作并不是为了享乐,而只是要获得是否被上帝拯救的信心。
于是,在加尔文宗看来,接受上帝的安排,服务于上帝的荣耀与最高权威,是唯一的生存意义。人们无法知道自己究竟被上帝安排在哪一类,但是人们可以肯定,凡被选召的信徒,一定笃信上帝,处处体现出上帝的荣耀;而被罚入地狱的人肯定不会笃信上帝。他们提出了“有效的信仰”这一命题,即真正的信仰必须是能够为上帝增加荣耀的,“整个尘世的存在只是为了上帝的荣耀而服务。被选召的基督徒在尘世中惟一的任务就是尽最大可能地服从上帝的圣诫,从而增加上帝的荣耀。与此宗旨相吻合,上帝要求基督徒取得社会成就”[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万俊人主编《20世纪西方伦理学经典》(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0页。“加尔文教的上帝要求他的信徒的不是个别的善行,而是一辈子的善行,并且还要结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同上,第15页。这样,形成了新教颇具特色的世俗禁欲主义。在责任的问题上,加尔文宗与传统基督教伦理一脉相承。
而道教对于人生持现实主义态度,不主张禁欲,只赞成节欲,向往尘世幸福。认为禁欲违反了自然之道。但是,随着道教的发展,道教全真道从长生成仙出发,也主张禁欲,尤其是要断酒、色、财、气,实行出家修道。全真道创教人王重阳以识心见性为长生成仙的基础,把绝对禁欲作为识心的首要条件。为了达到心空性见之目的,全真道要求道士们过一种禁欲主义的生活,把物质需要的满足抑制到最低水平。全真道要求信徒:不得穿好衣,不得吃好饭、唱歌打令,“饥则餐一钵粥,睡来铺一束草,褴褴缕缕,以度朝夕,正是道人活计”《丹阳真人语录》,《道藏》第23册,第704页。全真“七真”及其弟子,都以坚持苦行禁欲著称。因为全真道认为顺从人的物质需要而生活,将妨碍修道生活的成功。“七真”之一马钰力行禁欲,苦居残垣,“早晨则一碗粥,午间一钵面,过此已往,果茹不经口”《丹阳真人语录》,《道藏》第23册,第702页。全真道把禁欲作为修心内炼的第一级阶梯。王重阳对马钰说:“凡人修道,先须依此一十二个字:断酒色财气、攀缘爱念、忧愁思虑。”《重阳教化集》卷二,《道藏》第25册,第780页。虽然全真道厉行禁欲,并建立起出家制度,但与中世纪基督教的极端禁欲主义修道观是有很大区别的。道教徒遁入山林,并未禁绝世俗忠孝之事,道教要求它的信仰者们必须先修“人道”,再修“仙道”。因此它的信徒尽管已遁入山林,但他的伦理义务已先行务尽;而对于那些身处世俗的信仰者,则继续要求他们务行善事、积德立功;即使是避离世俗,隐居山中修道,亦得不忘父母养育之恩。因此,全真道这种禁欲主义的出家修道观与基督教的禁欲主义看起来相似,实际上不仅其出发点和终极目标有别,而且其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也是不同的。
当今,面对全球性的生态环境问题,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强调:今日生态危机已成为每一个人的责任。为了有效解决生态危机,个人生活方式的调整是必要的。以向上主负责的态度使用自然资源。的确,人类已无别的选择,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是每一个人和团体的道德责任。
三、婚姻、生育与人口生态伦理
现代文明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福祉,也给人类带来了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便是人口与资源的矛盾。人口问题成为了当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中心问题,也是当代重要的全球性问题。一方面,自然界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时空资源和物质资源;另一方面,资源的时空分布、资源的有限性又制约着人类的发展。因此随着人口过分增长而对资源的过度消耗,必然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压力,最终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西方深层生态学认为“人口的大量降低与人的生命和文化的繁荣并不矛盾。其他生命的繁荣需要人口的这种降低”转引自何怀宏:《生态伦理——精神资源与哲学基础》,河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92页。
(一)道教与基督教的婚姻观
基督教主张禁欲主义,但和道教一样,都肯定男女两性的婚姻关系。道教以道法自然、阴阳平衡为理论基础,主张男女两性结合,组成家庭,生儿育女,是“天之道”,是人类社会得以延续的基本前提,强调“饮食阴阳不可绝,绝之天下无人,不可治也”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44页。基于此,《太平经》反对独身,主张男女适时婚嫁,适时生育。汉晋道教不提倡独身,道教创始人张陵就结婚生子,其天师之位代代相传,直至现代。葛洪将儒家伦理引入道教,认为夫妇之道是人伦的基本。葛洪自己也有妻室,后世道教典籍中描写葛洪夫妻双双修成神仙。
基督教《圣经》认为婚姻是上帝配合的,因而是神圣的。《圣经》记载了上帝创造亚当、夏娃,繁衍子孙,使人类生命延续的故事。基督教认为,男女结合出自天然本性,“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圣经·马太福音》19:5。保罗进一步认为婚姻是一项伟大的奥秘,它象征着基督与教会的结合和互爱。“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圣经·以弗所书》5:22-25。不过,这种爱并不完全平等,仍带有男主女从的色彩。“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圣经·哥林多前书》11:8-9。天主教和东正教都认为婚姻圣事是耶稣亲定。在神父主持下结成的婚姻,是蒙上帝的恩惠结合的永不破裂的关系。天主教和东正教视婚姻为圣礼,如近代俄国正教最有代表性、最有权威的信条《非拉热的大问答》就说:“在婚姻礼中人接受一种使结婚生活和养育儿女得以成圣的恩典。”《非拉热的大问答》(1839年),《历代基督教信条》,汤清编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5版,第474页。通过圣事,“夫妇间所有的爱,亲密关系,温情、互助、劝勉等等都成了恩宠与基督临在的渠道与源泉。另外,婚姻圣事也赋予夫妇一种照料上主赐予的孩子的神圣职责”[德]卡尔·白舍客:《基督教伦理学》第2卷,静也、常宏等译,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550页。婚姻是为着夫妻间彼此帮助,增加人类的合法子孙和教会的圣洁后裔,并为防止淫乱而设立的。“夫妻既是一生的伴侣,他们应当彼此亲爱、忠实、合作。”《加拿大联合教会问答》(1944年),《历代基督教信条》,汤清编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5版,第741页。婚姻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互相帮助与爱内完善。但在对待神职人员的婚姻问题上,天主教规定一切神职人员不能结婚,强调独身主义和禁欲主义;东正教准许主教以下的神职人员可以结婚。
从上帝造人的本意来看,是指向一夫一妻制的,对此《圣经》中多有记载。如上帝创造人类时只造了一男一女,从中可窥出上帝的旨意。在价值取向上,《圣经》也是赞颂一夫一妻制的,而且对婚姻提出了一系列的限制,如原则上不可离婚,但妇女犯奸淫,可以休妻。《马太福音》说:“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他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圣经·马太福音》5:32。《哥林多前书》第7章说:“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圣经·哥林多前书》7:39-40。耶稣把婚姻建立在心灵信仰的基础上,使丈夫与妻子不仅为彼此负责,而且为生命之源负责。“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圣经·马可福音》10:9。在这里,耶稣不仅试图解释他对于离婚的不赞成,而且把婚姻的承诺提到了神的命令的高度。
早期基督教会特别强调性生活方面的自我控制和约束。放纵性欲被说成是人们达到终极目标的一种威胁。根据《帖撒罗尼迦前书》,上主要求的圣化需要戒除淫荡的行为,并过纯洁的婚姻生活。在《哥林多前书》列出的恶行中,保罗警告说: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圣经·哥林多前书》6:9-10。
基督教并不反对独身生活,但上帝要人们尊重婚姻,凡不宜于守童身的,无论何人,或嫁或娶,都是合理的。上帝的命令是:“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圣经·哥林多前书》7:2。
在罗马帝国时期,随着许多富人加入基督教,教会对于财富由鄙视转为崇尚,导致了社会生活的堕落腐败。自3世纪以来,一些愤于基督教蜕变但又无可奈何的信徒,开始接受修道主义的出世与自我苦行观念,为求得精神上的洁净而离开家庭,脱离凡俗,来到荒无人烟的旷野、山林、沙漠等生活条件极差的地方,过着物质上极其简朴的苦修生活。基督教的禁欲精神在其教会实践中演化出一种禁欲苦行、遁世独修的主张和制度,此即后来的“隐修制”。随着4世纪亚大纳亚将隐修制传入西方,意大利、法国、英国等地先后兴建起修道院。至6世纪,意大利人本尼狄克(又译为本笃)在罗马郊区卡西诺山创立“本尼狄克修会”,制定“本尼狄克会规”,让隐修士发绝财、绝色、绝意“三愿”,这一制度遂逐渐完善。隐修制促成了基督教各种修会的产生,并导致了天主教等有关神职人员不准结婚的规定。
(二)生育观与人口控制
对于生育问题,道教与基督教的看法是不同的。李鹏飞《三元延寿参赞书》就反对早婚早育。认为“合男女,必当其年……合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壮”。强调妊娠有忌,并认为母乳喂养与婴儿的健康状况密切相关《三元延寿参赞书》卷一,《道藏》第18册,第532-533页。道教的这种生育观至今依然不失其借鉴意义。面对过去无节制生育、人口过分膨胀而引起的一系列社会、环境问题,实行计划生育,坚持“适度人口”原则,使人口再生产同社会生产增长率、资源环境之间保持最恰当的比例,从而实现人、社会、环境的和谐统一已成为人类的明智选择。
《圣经》将繁衍生命视为婚姻的一个基本目的。在创世故事中,上帝降福给第一对人类夫妇,要他们“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圣经·创世记》1:28。因而将生育能力赐给了所有时代的婚姻。因此,相信孩子是天主的恩赐,另外还相信在天主的计划中,婚姻应该传播繁衍人类。《圣经》认为,人若有众多的孩子,那是上主的恩赐,也是喜乐的原因之一。
基督教认为“婚姻代表男人与女人之间最为亲密的结合关系”,也与“生育和教育孩子”这一目的紧密相联。因此,主张从开始“夫妇就有一种维护与加强婚姻的严正责任。他们有绝对责任不使婚姻分崩离析,不使婚姻死亡”[德]卡尔·白舍客:《基督教伦理学》第2卷,静也、常宏等译,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5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