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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以一当十:巨鹿之战(公元前207年)

项羽,战国时楚国名将项梁之侄。陈胜起义后,他与叔父项梁杀死秦会稽郡守殷通,率8千精兵起兵,共同拥立楚怀王。项梁战死后,楚军与秦军相峙,楚军主将宋义令楚军屯驻安阳,不进。项羽怒杀宋义,取而代之,率军破釜沉舟,与秦军大战于巨鹿,斩杀秦军主将苏角,继降章邯所部秦军20余万,令秦政权土崩瓦解,四方诸侯归服。毛泽东称此战中楚军“以一当十”,称项羽为“楚霸王”。

【毛泽东评点巨鹿之战】

军事平均主义者到一九三三年,有所谓“两个拳头打人”的说法,把红军主力分割为二,企图在两个战略方向同时求胜。那时的结果是一个拳头置于无用,一个拳头打得很疲劳,而且没有当时可能取得的最大胜利。照我的意见,在有强大敌军存在的条件下,无论自己有多少军队,在一个时间内,主要的使用方向只应有一个,不应有两个。我不反对作战方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但主要的方向,在同一时间内,只应有一个。中国红军以弱小者的姿态出现于内战的战场,其迭挫强敌震惊世界的战绩,依赖于兵力集中使用者甚大。无论哪一个大胜仗,都可以证明这一点。“以一当十,以十当百”,是战略的说法,是对整个战争整个敌我对比而言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确实是如此。不是对战役和战术而言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决不应如此。……我们的战略是“以一当十”,我们的战术是“以十当一”,这是我们制胜敌人的根本法则之一。

——摘自毛泽东的《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1936年12月),见《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08—209页,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

【巨鹿之战概要】

巨鹿之战的出处,详见《史记·项羽本纪》。

秦二世三年(公元前207年),秦将章邯率军进攻赵国,派大将王离、涉间率军围赵王于巨鹿(今河北省平乡县西南)。

章邯是秦朝著名将领,任少府。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他率军镇压陈胜、项梁领导的农民起义军。他向秦二世建议,武装30万刑徒剿杀义军,得到了秦二世的同意。这支部队由章邯亲自统领,击败义军周文所率之部众,连破陈胜大军。翌年九月,章邯夜袭定陶(今属山东),打败项梁义军。然后,章邯挥师北上,进攻赵国。

众所周知,陈胜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的领袖。陈胜,字涉,阳城(今河南登封)人,出身雇农。一日,他在农田耕地时,抬头仰望天空飞过的大雁,叹息道:“小麻雀哪里知道大雁的志向啊!”此话表明,陈胜是一个有着雄心壮志的人。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陈胜被征屯戍渔阳(今北京密云西南)。当他们走到蕲县大泽乡(今安徽宿州东南)时,天降大雨,路被淹没,无法按期抵达。依秦律,误期当斩。陈胜就与吴广等人策划谋反,他斩木为兵,揭竿为旗,率领戍卒900人起义。

项梁也是秦末农民起义军的重要首领,下相(今江苏宿迁西)人,楚国贵族出身,是楚国名将项燕之子。陈胜举起义旗之后,他与侄儿项羽杀死秦会稽郡守殷通,率精兵8000人,在吴(会稽郡治,今江苏苏州)起义。翌年,陈胜部将召平伪造陈胜命令,任项梁为张楚政权的上柱国,率兵渡江西进。陈胜败亡之后,项梁与英布等部义军共7万人,在薛(今山东薛城北)与刘邦义军会师。他们共同拥立孙熊心为楚怀王,项梁自号武信君,继续进行推翻秦朝的武装斗争,后因轻敌,在章邯夜袭定陶时英勇战死。

为了联赵抗秦,楚怀王任宋义为上将军,项羽为次将,范增为末将,领兵直趋巨鹿。

宋义,一称卿子冠军,是楚国的令尹。他作为主将,胆小怕事,令楚军在安阳(今山东曹县)驻守,不想前进与章邯交战。

项羽气愤之极,冲入宋义的主将营帐,质问为何不赶赴前线杀敌。

宋义眼睛抬也不抬,哼了一声,说:

“我是上将军,部队的进退由我说了算。你也得服从我的指挥,否则就取消你的指挥权……”

宋义继续晃着脑袋在说话,项羽气得大叫一声,一个箭步上前,挥剑刺死了宋义。宋义的卫队吓得目瞪口呆,一起跪下,请项羽饶命。项羽乘势夺取了军权。从此,项羽的声威震动楚国,也令所有的诸侯国为之侧目。

项羽是项梁的侄子,此人力大无穷,胸怀大志,是顶天立地的男儿。项梁死于秦军之手,对项羽刺激很大。他发下誓言:不报此仇,决不罢休。于是,项羽派遣英布、蒲将军领兵2万,浩浩荡荡,渡过漳河,赶往巨鹿。

在巨鹿,英布、蒲将军率楚军与秦军展开了血战。由于秦军兵强马壮,战斗打得非常艰难,双方互有伤亡。

眼见楚军没有取得大的进展,巨鹿形势仍然危急,赵将陈余再次请求楚国增派援兵。消息传来,项羽圆瞪双目,大骂英布、蒲将军是草包,辱没了楚军的名声。他飞身上马,带领全部将士渡过漳河,前去迎战章邯。

过河后,项羽看见楚军辎重及粮草太多,影响行军的速度。为了火速赶赴前线,也为了鼓励士气,他下令凿沉渡船,打破锅甑,烧毁营房,只携带三天的干粮,以表示与秦军血战到底的决心。

将士们看见项羽骑在马上,挥动宝剑,一派气吞山河的英雄气概,无不斗志昂扬,视死如归。

项羽率大军马不停蹄地赶到巨鹿,迅速包围了秦军王离的部队。

王离是秦军著名的将领,是名将王翦的孙子。此人英勇善战,绝非寻常之人。因为这个缘故,楚军与秦军之战打得十分激烈。

这一天,项羽精选数十名斗士,随他直奔王离的中军军帐。只见项羽一马当先,马似离弦之箭,所到之处,秦军无不望风而逃。

项羽杀开一条血路,挥剑冲入王离的帐中。王离正在睡觉,他万万没有想到项羽会冒险杀向自己的军帐。项羽斩杀王离的侍卫后,活捉了王离,一把火烧了王离的营垒。

这时,秦军将领苏角率兵救援,与项羽撞个正着。

项羽让苏角下马受降,不料苏角冷笑一声,跃马冲过来。苏角惯使三节鞭,这根铁鞭打死了无数的敌人。项羽与苏角相斗,战了不下数十回合。苏角渐渐有些疲软,项羽却是越战越勇。趁苏角露出破绽,项羽一剑直取苏角的咽喉,苏角翻身落马。

主将被杀,苏角的部队不敢恋战,纷纷缴械投降。

经过多次战斗,项羽截断了秦军的补给线。秦军粮草所剩无多,军心动摇。项羽率军对秦军发起总攻,把秦军打得落花流水。

战斗中,项羽本想活捉秦军另一位重要将领涉闲,但涉闲宁死不屈。涉闲是秦国的名将,久经沙场,勇不可挡。项羽的士兵拼命冲向涉闲的军营,秦兵也负隅顽抗。只见涉闲手握大刀,坐在大帐前面,神闲气定,毫无惊慌之色。他督军奋战,直到楚军从四面八方杀将过来。见大势已去,涉闲昂首踱步,进入军帐之中,他面朝秦都方向,引火自焚而死。

巨鹿之战打得正酣之际,项羽所率楚军的声威已经雄冠诸侯。当时,前来巨鹿增援秦军的各国诸侯军队,扎下了十余个大营盘,但都不敢出战。

当项羽率楚军攻击秦军时,这些诸侯军队的将领们都爬在各自的营垒围墙上观看。他们看到,楚军的将士以一当十,个个都是英雄好汉,杀敌的喊叫声惊天动地。这种场面,让诸侯国的军队吓得胆战心惊。眼睁睁地看着秦军败于项羽之手,各路诸侯援军动也不敢一动,只等战役早日打完。

项羽消灭了秦军,便传令召见各路诸侯、将领。这些将领进入辕门之际,没有一个不是跪着向前行进的。来到项羽面前,他们头也不敢抬一下。他们只听见项羽的朗朗笑声在耳边回荡……

项羽从此成为诸侯军队的上将军,各路人马纷纷归附于他。不久,章邯率20余万秦军向项羽投诚,后随项羽入关,被封为雍王,据咸阳(今属陕西)以西地区,都废丘(今陕西兴平东南)。数年后,汉军围攻废丘,章邯兵败自杀。

巨鹿之战,是扭转抗秦战争整个战局的决定性战役。这次战役,使秦军元气大伤,加速了秦王朝的覆灭。

【作者点评】

司马迁的如椽大笔,把巨鹿之战的波澜壮阔描写得栩栩如生。尤其是,楚霸王项羽的万丈豪情,楚军以一当十的英雄气概以一当十,原文作“一以当十”。《史记·项羽本纪》记载:“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楚兵呼声动天,诸侯军无不人人惴恐。”,跃然如在眼前。

像巨鹿之战这样影响全局的战役,自然会受到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毛泽东的青睐。

毛泽东从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高度,对巨鹿之战的以一当十的战略作了如下的点评:

“军事平均主义者到一九三三年,有所谓‘两个拳头打人’的说法,把红军主力分割为二,企图在两个战略方向同时求胜。那时的结果是一个拳头置于无用,一个拳头打得很疲劳,而且没有当时可能取得的最大胜利。照我的意见,在有强大敌军存在的条件下,无论自己有多少军队,在一个时间内,主要的使用方向只应有一个,不应有两个。我不反对作战方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但主要的方向,在同一时间内,只应有一个。中国红军以弱小者的姿态出现于内战的战场,其迭挫强敌震惊世界的战绩,依赖于兵力集中使用者甚大。无论哪一个大胜仗,都可以证明这一点。‘以一当十,以十当百’,是战略的说法,是对整个战争整个敌我对比而言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确实是如此。不是对战役和战术而言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决不应如此。……我们的战略是‘以一当十’,我们的战术是‘以十当一’,这是我们制胜敌人的根本法则之一。”

这个问题毛泽东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1936年)一文中有所论述。

在红军时期,党内出现了各种错误的军事思想,军事平均主义就是其中的一种。从1932年开始,党内有人提出“全线出击”的口号,要求红军从根据地的东西南北四面出击。这不但在战略防御上不对,就是在战略进攻时也不对。当时,红军在总的兵力上处于劣势。因此,在整个敌我对比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的时候,无论战略或战术,都有防御和进攻、钳制和突击两方面,没有所谓的“全线出击”。这种军事思想,是伴随军事冒险主义的军事平均主义。

“以一当十”和“以十当一”的战略战术应该互相配合、交替运用。毛泽东固然肯定项羽军队“以一当十”的气概,但却把它作为革命战争的战略方针。在具体的作战方式上,毛泽东强调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这就是所谓“以十当一”。

1931年1月红军在江西宁都县东韶地区打谭道源的作战,同年8月在江西兴国县高兴圩地区打十九路军的作战,1932年7月在广东南雄县水口圩打陈济棠的作战,1934年3月在江西黎川县团村地区打陈诚的作战,红军都吃了兵力分散的亏。说到底,是吃了军事平均主义的亏。在毛泽东看来,像水口圩和团村这一类的作战,本来可以视为打了胜仗,而且还算是大胜仗。因为水口圩之战击败陈济棠20个团,团村之战击败陈诚12个团。然而,毛泽东却说:“我们历来就不欢迎这种胜仗,在某种意义上简直还可以说它是败仗。因为没有缴获或缴获不超过消耗,在我们看来是很少意义的。”

到1934年第五次反“围剿”时,军事平均主义发展到了极致。军事平均主义者提出“六路分兵”、“全线抵御”,以为可以制敌,结果为敌所制。

毛泽东说,这种错误指挥的原因,在于惧怕丧失土地。正确的反“围剿”方针,应该是集中优势兵力。“集中主力于一个方向,其他方向剩下了钳制力量,自然不免使土地受到损失。然而这是暂时的局部的损失。其代价是突击方向取得了胜利。突击方向胜利了,钳制方向的损失就可以恢复了。敌人的第一、二、三、四次‘围剿’都使我们遭受了土地的损失,特别是在敌人第三次‘围剿’时江西红军根据地几乎全部丧失了,然而结果我们的土地不但都恢复了,而且还扩大了。”

毛泽东进一步指出,对于强敌或关系紧要的战场作战,应以绝对优势兵力临之,如1930年12月30日第一次反“围剿”的第一仗,红军集中4万人打张辉瓒部的9千人。对于弱敌或无关紧要的战场作战,临之以相对优势的兵力也就够了,如1931年5月29日第二次反“围剿”的最后一仗,对付敌人刘和鼎部的7千人,红军只用了1万多人。

“以一当十”或“以十当一”,极富辩证法的意味。所以毛泽东又强调,也不是说每次作战都要集中优势兵力,在某种情况下,也可以用相对劣势或绝对劣势的兵力出现于战场,以击其一翼。

那么,何为相对劣势?何为绝对劣势?毛泽东作了明确的讲解:

“相对劣势,例如某一区域仅仅有一支不大的红军(不是有兵而不集中),为着打破某一优势敌人的进攻,在人民、地形或气候等条件能给我们以大的援助时,以游击队或小支队钳制其正面及一翼,红军集中全力突然袭击其另一翼的一部分,当然也是必要的,并且是可以胜利的。当我袭击其一翼的一部分时,兵力的对比仍适用以优势对劣势、以多胜少的原则。绝对劣势,例如游击队袭击白军大队伍,仅仅是袭击其一小部分,同样适用上述的原则。”

在遵义会议后红军由毛泽东指挥,打了无数个胜仗,所以在总结红军的战略战术时,毛泽东自豪地说:

“我们是以少胜多的——我们向整个中国统治者这样说。我们又是以多胜少的——我们向战场上作战的各个局部的敌人这样说。这件事情已经不是什么秘密,敌人一般地都摸熟我们的脾气了。然而敌人不能取消我们的胜利,也不能避免他们的损失,因为何时何地我们这样做,他们不晓得。这一点我们是保守秘密的。红军的作战一般是奇袭。”

这就是毛泽东的伟人风范。在如此轻松的语言里,我们却看出了伟大人物头脑中历史智慧的积淀,看出了杰出统帅的人格魅力。

(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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