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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爱计心出,策划孕出传世情(3)

杰奎琳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女子,肯尼迪对自己的有才智和时髦的妻子显然感到骄傲。作为总统他对妻子到处受到注意感到十分高兴。杰奎琳在随丈夫出访墨西哥和迈阿密时,用西班牙语向听众发表演说令人折服。1962年他们夫妇访问法国时受到了热烈欢迎,杰奎琳讲得一口流利的法语,使在场的法国人以及戴高乐将军都为之倾倒。在离开巴黎时,肯尼迪脸上带着一种讨人喜欢的爱尔兰式的微笑,以幽默的口吻对记者介绍说:“我就是陪伴杰奎琳·肯尼迪来巴黎的那个男人,我为此而感到十分荣幸。”杰奎琳不但在事业上支持丈夫,而且更不愧是丈夫的贤内助。她尽心竭力为丈夫抛开对世界事务的烦恼提供了一个轻松愉快的家庭生活环境。这种努力最终使杰奎琳成为美国的第一夫人。

1963年9月12日肯尼迪夫妇在新港哈默史密斯农场庆祝他们结婚10周年。至此,他们的婚姻虽说经历了许多风暴、牺牲、危机、姻亲纠葛、失望和肯尼迪的不专,但婚姻仍然完好无损。他们都很健康,有一对女子,经济空前的坚实,他们是世界上最有名望的夫妇。

三、爱情目标游移,邓丽君绣球难抛

没有目标的爱是最折磨人的。

--罗曼·罗兰台湾知名度极高的女歌星邓丽君一生唱过的情歌无限,她那如泣如诉的歌声哀婉动人,影响了整整一代人。在歌唱爱情的演艺事业中,邓丽君可谓达到了事业的巅峰,唱出了爱情的极致。但就是这位用歌声把爱情演绎得令人神魂颠倒,如痴如醉的女歌星,在自己真正的爱情生活中,却是相思难寄,老大未婚。

纵观邓丽君三十多岁前的几次恋爱,可以看出,其之所以相思难寄,老大未婚,固然有其客观原因。然而其自身在爱情策划上的诸多失误却是导致其情爱旅途坎坎坷坷、自己孤寂一人的主导因素。

其爱情策划失误之处首先在于缺乏充分的前期调研:少年时代的邓丽君在16岁时就曾萌发过爱情。一个当地的首富之子迷恋她动人的歌喉而狂热地爱上她,而她也动心于他的热情和痴心。但邓丽君对这一首富之子尤其是对对方家庭背景缺乏了解,不知道对方家庭讲究的是“门当户对”,从心眼里看不起歌女;而邓丽君也不知道首富之子是否能够背叛传统家庭而真正倾心于自己,其结果当然只能以失败而告终。还有后来邓丽君在18岁时遇上的巨商郭孔丞,也是由于她的知己不知彼,对30岁的郭孔丞的身体状况缺乏了解,以至于在准备结婚时,郭却死于突发性心脏病。

其次,其失误之处还在于邓丽君对爱情目标定位不够明确:成名后的邓丽君究竟要找一个什么样的终身伴侣,她自己心中也时时没谱。诚如其弟所言:“一会儿要戴眼镜的,一会儿不要戴眼镜的,一会儿要嘴巴大的,一会儿又不要,搞得咱家人都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可见,爱情目标的游移不定也是邓丽君爱情难获成功的主要原因。

由此可见,茫茫人海中你究竟要找一个什么样的人做你的爱情目标,心中一定要有谱,这样才可能有备而发,使你的爱情生活更有把握,成功的机率也更高一点。

歌声哀怨婉转,如泣如诉。这位知名度极高的台湾女歌星--邓丽君正经历着“阵阵秋雨打树梢”的磨难。是的,30多岁还没结婚,人们不免褒来贬去,猜测纷纷,甚至越传越玄,以至于带上一层神秘的色彩。

其实,邓丽君也是个普普通通的人,普普通通的女性。作为“人”,作为“女人”普遍所具有的东西,她也不例外,其中,也包括恋爱。

还在少年时代,邓丽君早熟的心田里就曾萌发过爱情,那时她才16岁,刚刚到一些小歌厅演唱,同学们都非常喜爱她那甜润的歌喉,就派代表请她来唱歌,这位代表,是当地的首富之子,也是学校的风云人物。

邓丽君接受了邀请,来唱了歌,还唱了情歌,她那动人的歌喉,一下子迷住了同学们,也迷住了那位代表,他狂热地爱上了她。

这个男孩千方百计地接近她,废寝忘食地追她,他的热情、痴情深深打动了她,她动心了。

正当邓丽君在初恋的门槛上举步徘徊、决心难定的时候,传来了一个她意想不到的消息:男方家长不同意,理由是一个首富之子怎么能和一个歌女相爱呢?

这无情的严霜,把她刚刚燃烧起来的心一下子冻得冰冷。她委屈、气愤。这种观点,不仅是熄灭了她的爱情之火,而且玷污了她最心爱、最高尚的歌唱事业。

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爱,总要找到宣泄的渠道。邓丽君从此埋头事业,一心要在歌坛上大显身手。

果然,苍天不负有心人,邓丽君的刻苦努力,很快就收到了回报,不久,她就唱红了。

邓丽君18岁的时候,认识了马来西亚糖业巨商郭孔丞,他不仅不轻视唱歌,而且全力支持她的事业,两人交往甚密。邓丽君为了事业,为了求学,去了日本、欧美。一去五年,在这漫长的五年中,郭孔丞一直痴情地等待她、支持她。至于长途电话更是不计其数。邓丽君父亲邓枢因心脏病在台北住院时,郭孔丞曾以“准女婿”的身份前往照护,嘘寒问暖,深得二老欢心。他俩相恋八年,邓丽君26岁时,已经名成业就,也到了成婚年龄。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他们连房子、家具都已备好正准备结婚的时候,30岁的郭孔丞突发心脏病,猝然去世。这对邓丽君是一个残酷的打击,从此,她把自己的爱完完全全献给了歌唱事业。

十多年来,邓丽君的许多甜润歌声,是歌唱男女之爱的。她唱得那样真挚,那样动人心弦。

“一片芳心,万千爱意,想想你,相思难寄。”“一楼青丝垂肩上,相思缕缕比发长,为谁立尽黄昏里,已经忘记晚风凉……”听着那歌,望着那人,谁不动情!

她的“相思”确实是“难寄”。

邓丽君30多岁未嫁,猜测、诘问纷至沓来,不胜其苦。邓丽君为了摆脱窘境,干脆来了个先下手为强。一次在曼谷,邓丽君面对许多新闻记者公开谈择偶条件。

条件共有三个:

(一)不一定要英俊,但起码站出来要像样;(二)不一定要大富翁,但起码有足够维持下半生的生活积累;(三)年龄太大和太小都不行,最好比她大8岁左右。

邓丽君在香港生日聚会上,本来玩得很高兴,后来,不知为什么又突然哭了。有人说是见会上成双成对的情侣有了感触。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与她的爱情多磨不无关系。俗话说:“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她能不懂吗?

有人问她:“是不是因为你成了名,反而成了寻找伴侣的绊脚石?是不是因为自己知名度高,要求别人也高,使求婚者望而却步?”邓丽君笑着回答:“不是,不是。所谓成就,那是身外之物,根本不影响我选择对象。”有一次在香港,有人问:“很多女孩子都希望嫁入豪门,你不想吗?”邓丽君说:“嫁给谁,这是缘分。我从来也不羡慕豪门。如果碰上一个好男子的话,有没有钱倒没关系,只要大家在一起觉得开心就可以在一起了。”她常常还以她的“单身”作为她可以飘来荡去、像车轮一样飞转地生活的理由。她说:“好在是单身,否则,有了家,嫁了老公,怕也由不得自由来去了。”邓丽君是不是因为爱情受挫,想抱独身主义呢?这倒也不是。她说:“我觉得自己心理成熟,有信心教育好新一代。”有位女记者单刀直入地问她:“那么,是不是因为你是红歌星,结婚要比普通女子难,你到底要遇到什么样的男士才肯与他结婚呢?”邓丽君想了想坦然地说:“这很难说,大家认识之后,多些了解,看看两人可不可以在一起。可以,便行;不可以,便不行了。”对于邓丽君这种模棱两可的回答,女记者仍穷追不舍,一再想“掏”出邓丽君的“底”来。

一问再问,终于把邓丽君问哭了。这件事在香港成了一大新闻。

邓丽君的恋爱,像世间许多事情一样是很难预料的,对于要找一个什么样的如意郎君,邓丽君自己也是难以敲定,哪里会有什么“底”呢?

事业和婚姻,有没有矛盾呢?邓丽君坦率地说:“现在事业不错。说真的,我并不急着想结婚。尤其是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完全放下事业过一种由绚烂转入平淡的生活。但是有时候又想,难道要等到事业不好再急急地去嫁一个人吗?”爱情,从来都是没有笼头的马。

邓丽君的恋爱,既简单明了又一言难尽。诚如她自己所唱的那样:沉默的嘴唇,还留着泪痕,这不是胭脂红粉可掩饰的伤痕。

……爱的心路旅程,只能够你我两个人,不可能是我独自徘徊,也不可能三人同行……

四、独展魅力,沃里斯赢得王子舍位葆情

真正的爱情是不能用语言表达的,行动是忠心的最好说明。

--莎士比亚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最动人的爱情”发生于40岁的英国未婚国王与一位有夫之妇之间。

伟大与否,众人褒贬不一。但时间证明,他们之间的爱情是真实、稳定、和谐、美满的。这位英国国王的震惊海内外的逊位决定,成了本国著名诗人白朗宁的情诗“你的爱情使我那样富有,纵使用王位交换我也不肯屈就”的绝佳注脚。而作为罗敷有夫的辛普森夫人究竟魅力何在,让爱德华八世甘心放弃王位而选择爱情呢?应该说,这得力于辛普森夫人对爱情的成功策划。

其成功之处首先在于她对自己的定位明确,树立个人独特的魅力优势。试想,爱德华八世从年轻时代就广有社交,接触过许多才貌俱佳的小姐和夫人。而辛普森深知自己的资色并不出众,只是一个中等身材、长相清秀的女人。要想引起爱德华的注目,就必须展示自己独具的魅力。因此在与爱德华八世的交往中,她不断展示于他面前的是许多别的女人身上都没有的东西,有别于当时贵族女子在举止方面过于注重礼节的程式化,而辛普森夫人的举止却高雅优美,显得率直自然,又有恰如其分的温存,加上她谈吐不凡,风趣幽默,王子完全被她那潇洒文雅的仪态、富有谈吐的魅力迷住了。

其次辛普森夫人对爱德华八世的心理分析准确,她知道王子作为一个男人,需要一个全职能的女人:有母亲般的慈爱,大姐般的厚爱,有情人的温柔抚爱,有小妹的娇稚憨爱。因此,辛普森夫人总是能够体察入微地理解王子的苦怒哀乐,给他分忧,为他解闷;这种投其所好的结果是王子感觉再也离不开她了,而最终选择了与王位水火不相容的婚姻。

由此可见,在爱情策划中,分析一下自己和其他竞争对手之间的优势和不足,根据他的心理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找出自己对他最具杀伤力的吸引点,树立起自己独特而鲜明的魅力形象,确实可以使自己在爱情生活中更加从容,也更有把握。

爱德华八世生于1894年6月23日,父亲是英国国王乔治五世。母亲是玛丽王后。同胞四人,他是长子,英国也有传嫡传长的传统。在1910年5月6日,立为威尔士亲王,成为王位的继承人。即位时,称爱德华八世。

爱德华少年时在宫廷受家庭教育,后入皇家海关学校,毕业后入牛津大学。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被任命为近卫步兵团第一营的少尉军官。后到驻法远征军中任副官(将级军衔),他先后被派往意大利、法国、埃及服役。1936年晋升为海陆空三军上将。

他性格豪爽,喜欢骑马、狩猎、绣花、种花、打高尔夫球。他主张社会改革,在政治上谋求公平,同情贫困、失业者,深获人民的好感。他有一所专用行宫,每逢周末召集亲朋好友跳舞、宴会。通过这种方式和其他机缘,他认识了几个女子,谈过恋爱,但久未择定终身伴侣。母后年年催他成婚,他却不着急。

1930年的某一天,爱德华王子到他的女友弗内斯夫人家做客,见到了一位女宾。弗内斯夫人说:“阁下,请允许我介绍我的美国朋友辛普森夫人。”这位辛普森夫人(原名沃里斯),十年前在美国圣地亚哥的一次盛宴上与爱德华王子有过一面之交,她在王子面前行了一个屈膝礼,并未料到今生今世竟能与他重逢。她在大约五年前与前夫美国军官斯潘塞离婚,而后,在1928年,嫁给了在英国一家船舶事务所任职的美国人辛普森先生。辛普森夫人的风趣谈吐和动人举止立即使王子着了迷。从此以后,无论在贝尔维德雷堡,在圣詹斯宫,还是在高尔夫球场,在剧院,或者在别的什么地方,时常可以看到辛普森夫妇与爱德华王子在一起。爱德华王子经常赴法国度假,有时辛普森先生因生意上的事脱不出身,辛普森夫人就独自与他人一起陪伴王子。到1934年,爱德华王子已深深地爱上了辛普森夫人。

沃里斯的资色并不出众,中等身材,长相清秀,一双眼睛明亮幽深。人们认为这双眼睛富有多变的表情,由此可以看出她是一个情深意浓的女人,是一个很有心计的女人。她深知亲王爱她并非长相出众。“爱德华晓得,我的天赋不高,从来没有人称赞我漂亮,甚至连清秀也说不上。”“我一点不美,他满可以选择世界上任何一个美人。我也不年轻,在我国,像我这样的人早就被认为是黄脸婆了。”亲王喜爱她的理由是因为她有美国式的独立精神,爽直的性格、幽默感和乐观态度以及对他的国事的特别关心。当然,她举止大方,眉目传情,言谈风趣,是相当具有独特魅力的。在与爱德华八世的交往中,沃里斯不断展示于他面前的是许多别的女人身上都没有的东西。比如:她是彬彬有礼的,又是真挚亲切的。英国上流社会中的女人总是戴着手套和别人握手,而沃里斯却是赤手相握。有的贵族女子,在举止方面过于注重礼节的程式化,表现得矜持甚至有点傲慢,以显示自己的尊贵,而沃里斯的举止却是高雅优美的,显得率直自然,又有恰如其分的温存,给人一种友好的感觉。

沃里斯的谈吐不凡,不仅是流畅的英语说得温柔动听,善于动情,而且用语丰富,极有表现力,给人一种舒心惬意、难以形容的美感。她的谈吐的创造性在于她的风趣幽默,表明她是一个有文化教养、非常聪颖、智慧的女人,给人一种从未有过的新鲜感。王子只要和她在一起便会感到轻松愉快,好像时间也过得特别快。和她在一起就有一种幸福的享受感,不愿离去,不忍离去,他简直是完全被她那潇洒文雅的仪态,富有魅力的谈吐迷住了。王子从年轻时代就广有社交,接触过许多才貌俱佳的小姐和夫人,但还没有一个人能像沃里斯那样令他着迷入魔,这是情不由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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