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是《孙子兵法》的第八篇,文字篇幅在全书中虽然属最短小的一篇,但思想十分深邃,文辞隽永优美,富有深刻的哲理,对于人们从事任何社会活动都富有重要的启示价值。其中心命题,是阐述了在作战过程中如何根据特殊的情况,灵活变换战术以赢得战争的胜利,集中体现了孙子随机应变、灵活机动的作战指挥思想。孙子主张将帅应该根据五种不同的地理条件实施灵活的指挥,并明确提出以“五不”为中心内容的随机应变处置军事问题的基本原则。要求将帅必须做到全面、辩证地看问题,见利思害,见害思利,从而趋利避害,防患于未然。孙子还深刻地阐述了有备无患的备战观点,指出不能寄希望于敌人“不来”、“不攻”,而应该立足于自己做好充分的准备,具备坚强的实力。为了真正贯彻“九变”的灵活作战指导原则,孙子特别重视将帅队伍的建设,所以在本篇的结尾处,孙子语重心长地叮嘱身为将帅的人:要防止自己性格上“必死”、“必生”、“忿速”、“廉洁”、“爱民”五种缺陷,避免导致“覆军杀将”。
《九变篇》重要军事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以“有所不由”等“五不”措施为基本内容的作战原则
这是“九变”问题的主旨之所在。灵活机动,应变自如,这是军事活动所应遵循的根本原则,是战场上夺取主动权、杀敌制胜的重要保障。整部《孙子兵法》都贯穿着这一精神,而《九变篇》则集中阐述了这方面的具体要求以及方法。
孙子认为将帅应该根据五种不同的地理条件实施灵活的指挥,并明确提出以“五不”为内容的随机应变处置军事行动的具体要求,即“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强调只有精通各种机变的方法,方能充分发挥军队的战斗力,才算是真正懂得和掌握了用兵之道。
应该指出的是,贯穿于整个“五不”原则的红线,乃是朴素辩证法的精神。它的实质含义,是要求战争指挥者透过现象看本质,综合比较,深入分析,权衡利弊,唯利是动。假如权衡后得出的结论有碍于实现战略目标,损害到根本利益,那就必须舍弃眼前的小利,不汲汲于一城一地的得失,暂时放过某些敌人,留待日后时机成熟后再去解决。如果国君的命令不符合实际情况,不利于军事行动的展开,那么就应该本着“进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而利合于主”的态度,拒绝执行。这样做表面上似乎是违背了常理,否定了成规,实际上相反,乃是更好地遵循了军事斗争的基本规律,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争取主动,夺取战争的胜利。因此应充分加以肯定。历史上夫差强争中原酿覆亡,马援误择险道致兵败,岑彭长驱入蜀击公孙,李渊不攻河东入关中,岳飞君命不受进中原,就从正反两个方面对孙子“五不”为中心的机变思想作出了具有说服力的实战诠释,对今天的军事家来说,仍不无一定的启示意义。
2.见利思害、见害思利的辩证思维方法
稍早于孙子的大哲学家老子曾讲过这么一句充满辩证哲理的话:“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所伏。”意思是事物之间具有普遍联系的特征,即使是在同一事物的内部,也存在着不同倾向相互对立、互为渗透的属性,利与害互为依存,互为转化,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对立统一。
军事斗争的性质也没有例外。孙子作为清醒的朴素唯物论者,对此有着深刻的认识。在他眼里,胜利和失败仅仅是一线之隔,胜利中往往隐藏着危机,而失败里也常常包含着制胜的因素。因此他要求战争指导者要善于保持清醒的头脑,尽可能做到全面辩证地观察问题,正确地处理战争中的利害得失,趋利避害,防患于未然,制胜于久远。
孙子讲“杂于利害”,除了辩证看待利害之外,还有一层重要的意思,这就是怎样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利有大利,有小利,有眼前之利,有长远之利,这是根本与枝节、实质与表面的关系问题。作为一个有哲学头脑的成熟战争指挥者,不能见了利便热血贲张,直奔主题,而应该先分清它的主次本末,再作主张。总之,“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是非常愚蠢的做法,只有设法加以避免,才算是取得了谈战略、论战法的进门资格。
孙子说:“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这里讲的正是争取掌握长远之利、根本之利的问题。有的战争,从表面战果统计来衡量,算是打胜了,可是在胜利表象的背后,孕育着新的危机,留下了无穷的后患:“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师劳民疲,祸不旋踵。所以孙子“杂于利害”的观点启迪所有战争指挥者: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要统一起来。两者发生冲突时,必须以长远利益为归宿,枝节服从根本,短期服从长期,眼前服从长远,局部服从全局,战术服从战略。
春秋历史上晋楚争霸的鄢陵之战,就是在这方面具有极强说服力的例子,而晋国大臣范文子洞察入微,参悟长远战略利益与眼前战术得失之间的关系,更在中国军事学术发展史上写下了浓彩重墨的一笔。
众所周知,晋楚争霸是整个春秋历史的关键节目。而在晋楚争霸战争史上,城濮之战、邲之战、鄢陵之战又各具里程碑式的意义:城濮之战使得晋文公“取威定霸”,一跃而成为中原地区的霸主,“口含天宪”,号令诸侯,使楚国在很长时间里北进中原的势头受到遏制。而邲地之战的结果是楚庄王“一鸣惊人”,兵进中原,陈师周疆,问鼎之轻重,俨然取代晋国而为诸侯之伯。鄢陵之战则是晋、楚这两个“超级大国”争霸战的第三次,也是两国军队最后一次主力大会战。是役晋胜楚败的结局标志着楚国对中原的争夺从此走向颓势,晋国卷土重来,再一次对老对手楚国形成明显的优势,其霸业发展到了鼎盛的阶段。
按常理说,范文子作为晋国统治集团核心成员之一,应该对自己国家的大获全胜感到由衷的欢欣鼓舞才对。的确,把多年的劲敌楚国杀得大败亏输、溃不成军,使郑、宋等中小诸侯国纷纷叛楚附晋,改换门庭,实实在在是一件扬眉吐气、极有面子的事情!然而,实际上的情况完全不是这样,范文子从一开始就反对晋国从事这场战争,而战争的高奏凯歌,也同样不能激起他的兴奋和快感。
早在进行鄢陵之战战略决策之时,范文子就明确表示不赞成己方向楚国开战。他的主要理由是,晋国的忧患在内部而不在外部:“我伪逃楚,可以纡忧……我若群臣辑睦以事君,多矣。”(《左传·成公十六年》。)指出晋国现在之所以还能保持内部团结,上下齐心,就是因为有强敌楚国的存在,既然如此,那么还不如保留楚国这个外患来为晋国造福,“唯圣人能外内无患。自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盍释楚以为外惧乎!”(《左传·成公十六年》。)反之,一旦打败了楚国,大家觉得去了外患就会高枕无忧,内部迟早会争权夺利闹分裂。所以,他一再主张避免和楚军进行正面交锋。应该说,他的这个认识与后来孟子“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的见解相一致,也与晋国当时的社会政治生态局面相符合。遗憾的是,晋国当时的执政者(领导核心)、中军主帅栾书却是战略目光短视而又自我感觉良好、自以为是的庸人,他只看到表面上对晋军有利的作战形势,认为同楚军打仗有胜出的把握,坚决主张早打,大打,一仗决出雌雄。战略意识同样平庸的晋厉公采纳了栾书的意见,于是大举兴师,与楚军在鄢陵地区摆开阵势,杀个昏天黑地,日月无光。
从表面上看,鄢陵一战如栾书之流所料是晋军打赢了。这当然使得晋国上下雀跃欢腾,载歌载舞,把酒庆祝,论功行赏。然而头脑异常冷静的范文子并不为这种胜利的表象所迷惑,仍然坚持自己的初衷,面对着晋军自鄢陵凯旋而归的热闹场面,他不但没有感到丝毫高兴,反而更加忧心忡忡、寝食不安,认为内乱就要爆发,大祸就要临头,甚至希望自己快点离开这个人世,以躲避这场劫难。他说:“君骄侈而克敌,是天益其疾也。难将作矣!爱我者唯祝我,使我速死,无及于难,范氏之福也。”(《左传·成公十七年》。)
形势的发展果真证实了范文子的战略远见。晋国的霸业达到辉煌顶点之时,也正是晋国衰落的命运萌芽之始。晋厉公取得鄢陵之战大捷后,认为已没有外患对自己构成威胁,于是就掉转矛头,集中精力对付国内的强卿大宗,“晋厉公侈,多外嬖,反自鄢陵,欲尽去群大夫,而立其左右”。诛杀“三郤”,剥夺栾氏、中行氏的权力。由于这些举措严重触犯了强卿大宗的既得利益,于是晋国内部各种矛盾迅速激化,政治****随之爆发,晋厉公的亲信胥童等人丧命刀下,厉公本人也最终走上人生不归路,呜呼哀哉!这场残酷血腥的内部****,使得晋国在鄢陵之战后所取得的相对战略优势很快化为乌有,也导致晋国的政局长期处于动荡不安之中。日后虽然也曾短暂出现过“晋悼公复霸”的历史场面,但毕竟是强弩之末,回光返照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后来齐、晋盟国关系破裂,晋公室一蹶不振,乃至最终导致“三家分晋”格局的形成,都可以从鄢陵之战看出端倪。由此可见,范文子有关鄢陵之战的认识,的确是极其宝贵的战略远见,所谓“知彼知己,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不穷”,可惜的是,他的战略远见未能为战略决策者所重视,“有意栽花花不发”,枉费了他的一番良苦用心。否则,整个春秋战国的历史或许可以重写。
这里,范文子看到的是长远利益,其观察问题的角度是“杂于利害”;而晋厉公和中军帅栾书看到的是眼前利益,思维方式是单向、直观的,结果让暂时的表面的利益遮蒙了自己的理智,做出极其错误的战略抉择,损害了根本的战略利益。由此可见,脱离长远的利益去追求一时的成功,是多么的危险,是何等的愚蠢!
“杂于利害”,还要求战略决策者妥善处理道德与功利的关系,即做到义与利的高度统一。我们知道,中国古代文化的核心是儒家文化,而儒家是非常讨厌谈论功利的,“耻于言利”。孟子见梁惠王,第一句话便是“王何必言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他的前辈孔老夫子也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宋朝那些理学家,像程颢、程颐、朱熹等辈,更进一步,开口闭口“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而兵家是不信这一套鬼话的,不但不信,还要奚落、挖苦。他们把追求功利放在第一位,“兵以利动”,这当然是对的,不像儒家那样“迂远而阔于事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义与利应该完全对立,水火不容,而是应该有机统一起来,见利思义,见义思利,这也是“杂于利害”的应有之义。否则打破了道德的最后底线,必然是为非作歹,百无禁忌,“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所有的掩饰都不要,所有的招牌都打碎,人欲横流,利令智昏,其实只会对赢得真正的利益造成障碍,到头来因小而失大,得不偿失。法家的沉沦就是典型。法家是最讲功利的,按他们的观点,人与人之间都是钩心斗角、彼此利用的势利关系,“君悬爵禄与臣市,臣鬻智力与君市”,可是以势利相交,必定是利尽而交随之中绝。然而恰恰是这种“算计之心”、“自为之心”的张扬,使得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极端紧张、冲突迭起,连法家内部也不得安生,师生反目,同门相残,韩非子被同窗好友李斯活活整死,便是证明。过于言“利”,结果不是别的,就是法家在后世学统不彰,声势消沉。可见“杂于利害”考虑问题,“利”与“义”就应该协调、统一,可以分出轩轾,区别主次,但不可以一笔抹杀其中的任何一个。像儒家那样做谦谦君子固然大可不必,但是“义”作为一种补充,一种价值观,也不可以彻底拒绝。
其实,即便是儒家,也不是不讲利,而是强调必须以仁义为统帅,利应服从于利,他们所反对的只是唯利是图,孔子说:“放于利多怨”,问题不是“利”,而出于“放”,过了度、超了限就不行。董仲舒讲:“修其理不急其功”,“功”是可以求的,关键是不要太热衷、太急切,即“不急”而已。由此可见,孙子的“杂于利害”观念与儒家思想方式是可以沟通的,优势互补是它们共同作用于中华文化发展的最佳选择。
真正有成就的军事思想家,都是具有深刻的辩证法思想的,也就是说,在认识事物、驾驭战争时都能“杂于利害”。中国如此,外国也一样。譬如近代普鲁士军事理论家克劳塞维茨,他在军事学术上的最大贡献,就在于他深深受到古典哲学大师黑格尔辩证法的影响,自觉地将联系、辩证的思想方法运用于对战争现象的研究,从而科学地揭示了战争的运动规律及其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因。克劳塞维茨关于进攻与防御相互关系的阐发,最集中地体现了这一特征。他这么讲:“如果两个概念真正构成了逻辑上的对立,也就是说其中的一个概念是另一个的补充,那么,实际上从一个概念就可以得出另一个概念来。”([普鲁士]克劳塞维茨:《战争论》(上、下卷),366页,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