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原文
蔡女为桓公妻①,桓公与之乘舟,夫人荡舟,桓公大惧,禁之不止,怒而出②之。乃且复召③之,因复更嫁之。桓公大怒,将伐蔡。仲父④谏曰:“夫以寝席之戏⑤,不足以伐人之国,功业不可冀⑥也,请无以此为稽⑦也。”桓公不听。仲父曰:“必不得已,楚之菁茅不贡于天子三年矣⑧,君不如举兵为天子伐楚。楚服,因还袭蔡,曰:‘余为天子伐楚,而蔡不以兵听从⑨,遂灭之。’此义于名而利于实,故必有为天子诛之名,而有报仇之实。”(《外储说左上》)
注释
①蔡女为桓公妻:蔡女,蔡,春秋时的一个诸侯国,蔡女,蔡诸侯国君主的女儿。桓公,齐桓公,春秋五霸霸主之一,参见本书故事9注①、34注②。“蔡女为桓公妻”是说,蔡侯的女儿嫁给齐桓公为妻。
②出:休,休却。
③复召:重新召回。
④仲父:仲,管仲。父,是一种尊称,尊如父亲。仲父,管仲为齐国的相,业绩有功,齐桓公尊管仲为仲父。参见本书故事9注⑤。
⑤寝席之戏:夫妻间的亲密嬉戏。
⑥冀:冀求,期望。
⑦稽:计较。
⑧楚之菁茅不贡于天子三年矣:楚国已有三年不向周天子进贡菁茅了。菁茅,是一种草,供滤酒用。
⑨不以兵听从:不服从调兵命令。
故事大意
蔡侯的女儿嫁给齐桓公为妻。齐桓公与其夫人泛舟,夫人荡舟,夫害怕,制止之,妻不理,齐桓公一气之下休了这位妻子。后桓公想与妻子恢复关系,此刻蔡侯却把女儿再嫁了。为此,齐桓公大怒,决定讨伐蔡国。管仲劝桓公:“因为夫妻嬉戏小事去讨伐蔡国,理由是不充足的,打仗也不可能获得成功。”桓公不听劝告。管仲说:“你坚持要打这个仗,那只能这样:楚已有三年时间不向周天子进贡菁茅了,您何不以此为由,为周天子发兵伐楚,待楚服,继之以蔡不听从调配兵力为由攻打蔡,使蔡灭。这样做法,既师出正义,又取得了自己的实际好处。所以,您必须先持有为天子去讨伐他人的正义之名,然后才有可能取得报个人私仇的效果。”
读后感
打仗是要讲师出有名的。齐桓公要与蔡宣战了,讨伐的理由实在荒唐,只是因为夫妻嬉戏吵架。齐桓公和妻蔡侯之女一起泛舟,妻荡舟,夫惊,夫休妻,后夫又想与妻再好,妻父却把女儿再嫁了,为此齐桓公生气欲伐蔡。
多亏管仲劝说桓公,免却了这场荒唐之战。管仲出的主意是这样的,以周天子的名义伐楚,理由是楚三年不向周进贡菁茅,再以蔡不听从调遣兵力为由伐蔡。以此达到“义于名而利于实”的战争效果,名义上打的是正义的仗,实际却是报私仇。细想,管仲出主意所打的仗,也不是很有理由,楚不向周进贡,与你齐有什么关系,人家不进贡难道就可以去讨伐他人?伐蔡更是无理找理。
不过,管仲讲打仗要讲正义性,这个观点却是对的。唯此,打仗才能动员人,才能达到“得道多助”的效果,才能取得“多助得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