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改革君主的雍正帝,为加强皇权,采取许多措施,如惩治贪官,整肃吏治,清查仓库,摊丁入亩,改土归流,秘密立储等。其中,建立了一项前无古人的重要机构——军机处。
军机处是雍正设立并直接指挥的重要机构,图为军机大臣值房
为什么要设立军机处呢?雍正四年(1726年),因西北用兵,为紧急处理军务,考虑“以内阁在太和门外儤(bào)直(官吏连日值宿)者多虑泄漏事机,始设军需房于隆宗门内”,选内阁中书之谨密者入直缮写,以期“入直承旨,办事速密”。以怡亲王允祥、张廷玉、蒋廷锡入值。后改名军机房,再改名军机处。军机处有官无吏,收发文件,登记档案,都由军机章京处理。皇帝召见军机大臣,太监不得在侧。他们办事的值房,严密防范,即使是诸王大臣,没有皇帝“特旨”也不准到军机处值房。值房的帘前、窗外、阶下,均不许闲人窥视。
张廷玉受命定军机处规制:诸臣陈奏,常事用疏,自通政司上,下内阁拟旨;要事用折,自奏事处上,下军机处拟旨,以朱笔批发。从此,内阁大权移到军机处,大学士必兼军机大臣,才能参与政事,日必召入对,承旨,平章政事,参与机密。(《清史稿·张廷玉传》卷二百八十八)因此,利用军机处,清朝皇帝得以轻而易举地控制中枢机要,不使皇权旁落,也杜绝了明朝宦官专权的弊端。
军机处是多大的机构呢?军机处设首席军机大臣一人,军机大臣一般5至7人,少时2人,多时9人。召见时,首席军机大臣以后,不分满汉,而按入值时序为先后。据《清代职官年表》统计,清朝军机大臣,共有147名,其中满63人,蒙古11人,汉73人。在内阁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等中挑选。下设军机章京,规定满员16人、汉员20人,共36人,不设书吏等具体办事人员,以保证办事的机密。
军机处值房在隆宗门内迤北,俗称军机房,军机大臣在此办公。军机章京值房在隆宗门内迤南,满汉两班,同署办公,分居左右。每日寅(寅正4时)时,军机大臣及章京等依次入直。辰(辰正8时)刻,军机大臣始入见,或不待辰刻而先召见,每日一次或数次,军机章京随入。军机大臣到帝前,赐坐。承旨毕,退出,授军机章京书写。述旨完毕,内奏事太监传旨下达。军机处银印藏大内,印盒钥匙由领班军机大臣佩挂着。
军机处与内阁有什么不同呢?军机处与内阁,既有联系,又有区别。(1)军机处主管重大机密事务,内阁则办理日常行政事务。(2)内阁有衙门,下设六部,各置官署。军机处则为“四不”——不设衙门,不颁发关防,不独立发文,不直接指挥各级军政部门。(3)军机大臣兼大学士掌握军政实权。(4)清制,皇帝谕旨下达,分明寄和暗寄两种:明降谕旨,交内阁办,由内阁通过行政系统下达;暗降谕旨,如朱批奏折,由军机处密封后交兵部,传递到当事官员手里,不经中间环节,一竿子插到底。(5)军机处是一个行动的机构,皇帝走到哪里,军机处就跟到哪里。
明清两朝中枢机构有什么区别呢?明朝政府运作,皇帝之下,设立内阁。清朝皇帝之下,中枢机构,主要有三:
一是王大臣会议。始于清入关之前,有“八大贝勒共议国政”的制度。明藩王在外地,不预政。清诸王“内襄政本,外领师干”,所以清朝“亲贵用事,以摄政始,以摄政终”。(《清史稿·诸王传》卷二百十五)
二是内阁。皇太极借鉴明朝内阁制度,诸王议政与内阁制度并存,入关之后,延续下来,但王大臣议政逐渐淡化。清朝内阁,沿袭明制。设内阁大学士,一般5至7人,多兼六部尚书。官品屡有变化,一般为正一品。下设内阁学士(相当副部或司局级),编制12人,中书(相当于处级),编制为143人。内阁下有:分管不同文字的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本房等。
三是军机处。清代大学士249人,军机大臣147人,大学士兼军机大臣73人,实际为359人。军机处是一个力求准确贯彻皇帝旨意的御前机要处、秘书处。
清朝中枢机构演变轨迹表明:皇权在逐渐强化,满洲贵族权力实际也在强化——决策与执政体系日益闭塞僵化,这种体制可用于维持稳定,但用于创新以应对西方列强挑战,则是弊多利少。此期,一些西方国家在走向议会制,重民权,轻君权。清朝却在强化君权,弱化民权,这是清朝覆亡一个体制上的原因。
三、解放贱民
雍正帝在养心殿理政,推行多项改革,其中一项是“废除贱籍”,就是解放贱民。
什么是“贱籍”呢?明清户籍一般分为四种:士、农、工、商。正常户籍之外,还有社会地位低下、受到社会歧视的人,被称为“贱籍”,就是下贱的、被歧视的社会群体。这种社会现象,古代印度也有。
古印度有四种等级,就是四大种姓——(1)婆罗门,是神职人员;(2)刹帝利,是国家保卫者;(3)吠舍,商人;(4)首陀罗,是工农劳动者。种姓之外,还有贱民,又称“不可接触者”。种姓之间,各种姓和贱民之间,等级森严,职业世袭,内部通婚,永不改变,甚至于不得交往、共食、并坐、同行。近代才宣布废除。
当时清朝存在历史遗留的“贱民”,包括乐户、堕民、伴当、世仆、蜑(dàn)户等。他们从事卑贱职业,不许参加科举考试,不许同外面人通婚,不许购置土地产业,不许改变世袭身份,是永无翻身之日的可怜人。
一说乐籍。乐籍是明朱棣起兵时,山、陕不肯附顺百姓的子女,编为乐籍,也称乐户,世世子孙,娶妇生女,被逼为娼,地方豪绅,凡有呼召,不敢不来,喝酒淫乐,百般贱辱。雍正元年(1723年)三月二十日,监察御史年熙上奏折,请销除乐籍。朱批:“此奏甚善,该部议奏。”经礼部议覆,命销除乐籍,准其为良民。
二说堕民。浙江绍兴等地,有宋朝将领焦光瓒部众因叛宋被斥为堕民,后裔子孙,身份不变,他们穿的衣服、戴的帽子,妇女穿的裙子等,都不能同常人一样。他们以捕龟、捉蛙、逐鬼、演戏、抬轿等为业。这些人“丑秽不堪,辱贱已极”。废除乐籍三个月后,两浙御史噶尔泰也上奏折,请求废除绍兴地方堕民丐籍,但经礼部议驳。雍正帝认为给堕民丐户销籍,“此亦系好事”——这也是好事,命“将原本发回,著再议具奏”。随后就批准执行。
三说伴当。安徽省徽州府(今黄山市)有“伴当”,宁国府(今宣城)有“世仆”。经安徽巡抚魏廷珍调查,对年代久远,没有文契,或已赎身的伴当等,命将其身份改为良民。
雍正帝受到佛家“众生平等”和儒家“仁爱”理念的影响,图为其学佛时编印的《御选语录》
四说丐户。江苏常熟等的丐户,闽赣的棚户等,也都被视为贱籍。雍正帝都下谕准许他们列入编户,恢复为良民。
五说蜑户。主要在广东等地方,《岭外代答》记载:“以舟为室,视水为陆,浮生江海者,蜑也。”他们被视为贱民,不许登岸居住。雍正帝指出,蜑户本属良民,不可轻贱摒弃,而且蜑户输纳渔课,与齐民一体,不得使之飘荡靡宁。因此,雍正帝令广东督抚通行晓谕,凡无力之蜑户,听其在船自便,不必强令登岸。如有力能建造房屋及搭棚栖身者,准其在近水村庄居住,与齐民一同编列甲户,不得借端欺凌驱逐,并令有司劝谕蜑户,开垦荒地,播种力田,共为务本之人。
雍正帝把乐籍、堕民、伴当、丐户、蜑户等,看作是良民。这说明雍正帝关怀社会弱势群体,有生民平等的观念。他为什么会有“生民平等”观念呢?因他在做雍亲王时,学过佛经,并编印《御选语录》,就是他学习和摘选的佛经语录,受了佛家“众生平等”理念的影响,也深受儒家“仁爱”理念的影响。
但是,贱民主要是受土豪劣绅控制与践踏的对象,雍正帝革除贱民贱籍,损害了不法豪绅的利益,他们中有人暗中阻挠,也有人公然反抗。雍正十二年(1734年)有个名叫葛遇的世仆,带领十多人到北京鸣冤告状,请求开户为民,在政府干预下,他们实现了心愿。
后来又规定,贱民入籍后,准其入学,入籍二十年以上,有田庐坟墓者,应准其各在居住州县一体考试。
雍正帝为什么要废除贱民呢?
一、雍正帝认为贱民存在是前朝弊政,他做出改革,显示新政新风,表明他是一位行“仁政”的君主。
二、贱民与豪强是对立的,雍正帝废除贱籍,让贱民感恩,也借以抑制乡绅豪强势力。
三、贱民因备受欺凌,有不满情绪,易引发社会问题,而不编保甲的贱民又不便稽查,雍正帝让他们成为编齐良民,利于社会治安。
雍正新政,雷厉风行。成绩显然,气象一新。前朝积弊,受到清刷。但是,八旗痼疾,未能改革,日积月累,汇成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