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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人的生存能力是练出来,不是谁生出来就可以吃苦耐劳,谁天生就只能荣华富贵。

避开了大山里的多次搜捕,罗大福依然没选择向以前那么逃亡,他知道自己逃不掉,所有车站,码头,机场,一定是被警察重点的把关要点,他可以想象,那些地方,肯定都下了他的通缉令,甚至复制了无数张他的头像,发布到各个部门,甚至张贴在周围,他的头像很可能是龟山最火暴的亮点,甚至赛过明星照,所以,他不能离开葫芦山这座大山,他没别的路可以选择了,要活命只能呆在这座山里了。

罗大福回想起来,人生真像一个故事,联系起来,又是那么多的巧合,被葫芦山的老人挽救了一条命,就是说,自己的第二条命是在葫芦生出来的,莫非最终也只能死在葫芦山?应验了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一说。

警方落足人力,搜查了一段时间,未成功,毕竟不能持续地把经历全部放在搜捕任务中,毕竟葫芦山延绵伸展无数里,浩瀚缥缈万里山颠,还有许多案件等待警察猛侦破,之后就停止搜山。

从此,罗大福就在山里过着野人生活。

饥饿无情袭击着他,他只能踩野果,打猎。

整日在山颠奔走,看着头顶上,时而是白云朵朵,蓝天万里晴,时而是乱云飞渡,乌云密布。时而青幽幽的山脉,仿佛是一绿色的墙,时而岩石赤壁,万里白茫茫大地。

对于一个赤手空拳的他,你想象得出他是用什么方式猎物的呢?

多日未进食肉类事物,丝毫没点滴油水的肚子,被饿魔捉弄的仿佛翻江倒海,他实在想吃肉,不然大肠蠕动得令人难受,眼冒青光,配上滥偻的衣衫,和满脸不剃的胡子,你完全没办法辨认出他原来的模样,要是偶然被猎人看见,会把猎人吓出一身冷汗,还以为是野人之类的怪物。

一日,他看见一只灰色毛戎戎的仿似老鼠模样的小动物,停顿在一个地方,没乱蹿动,饥饿激起他眼睛里冒出残暴的凶光,他要扼杀掉这东西,把它变成自己的美味佳肴,就像猛虎猎食一般,他检起一快石头,用力砸去,也许因为那小东西没防备,也许因为身体状态不佳,被他击中。

哈哈!击中!他狂欢般箭步过去,抓住了拿只垂死的猎物,仿佛生怕它逃走。

回到洞里,他点着了干树枝,将猎物连皮带毛剥去,剩下赤裸裸的肉体,放在火上烧考,慢慢一股肉烤的香味飘起,他深深吸了一口,闭上眼睛,仿佛陶醉在鲜肉的烤香味中,他即将饱食一顿,这是他在大山里第一次进食肉类,对于正常人,这根本就不算什么奢望和梦想,只是轻而一举,而对他这种深山逃犯,简直就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奢望。

“香!太香了,要是有盐就更香了。”

觉得有点腥,要是发生在从前,他根本就吃不进,可是如今,却变成美味佳肴。

那以后,他开始着磨打猎。

他想起人们做灭鼠夹的方法,也实验做了那种夹子,去一些靠吃野果某生的动物,然后用他做的夹子夹住它们。

夹子是靠石头压住,动物一走过,动了夹子上的绳索,石头落下,压住动物,可是试了几次,猎物都没被夹住,成功脱逃。

他发现是因为石头的压力不够,就算压住动物,也会逃跑掉,他试着用更重的石头,结果成功。

从此他就靠这种捕猎方法存活着。

现在,罗大福实实在在成了穷光蛋,他的存折全给了叶子,那一次,他是彻底打算最后一次,彻底打算不成功变成人,结果沦落成现在的样子。

几个月的山林生活,活生生把他变成了一个野人。

满脸长长的胡子,褴偻单薄的衣衫,整日攀爬在群山峻岭中,仿佛练就了一付更加精悍的身骨,仿佛更加适应天当被地当床的野人生活,仿佛猿猴驰骋在无边的苍茫绿野中。

那天,他听见树林落叶哗哗的声响,一只野狐从树杆上落下,接着发现一猎人,寻着声音找猎物,他机警地闪到大树后,好奇地观察着猎人所为。

猎人拿着那把长枪在草堆里扒拉着,忽然露出喜悦的神情,弯腰捡起野狐,在空中掂量了几下,然后蹲下,用刀在颈部割开个口,两手猛拉,将野狐的皮剥下,身体放入一袋中,皮毛放在另一袋中。

罗大福偷偷跟在其后,发现猎人将一袋埋如一原先就有的小坑内,然后放些草在上面虚掩,自己背着猎枪和另一布袋下山。

猎人走后,罗大福如猴人跳过去,扒开坑,看个究竟,原来袋子里放着是狐皮,还不只一张。

“为什么他把狐皮埋在这里?”罗大福想起以前就听说过,有种野兽属于稀有动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珍贵,所以皮毛很值钱,一张可以卖出几万元,他这才明白,猎人为什么把皮埋藏在山里。

“他一定会找买主来这里取货。”罗大福想着自己洞里留着许多动物皮,其中有一张就跟眼前的一样,这时候他又得意地发现了捞钱的办法,他实在需要一笔钱,去增添一点生活用品,添置棉袄来过冬,添置棉被,添置盐来补充人体需要的盐份。

守猎在那坑附近几天后,果真有人来取物。

还是那个猎人,身后还跟着另一个人,猎人把坑扒开,拿出布袋,将里面的一张狐皮递给身后的人,那人看了看,然后,把袋里的几张都拿出来看了看,点了点头,算是成交。

猎人从那人手里接过一达钱,吐了一把口水在手指上,旁若无人地数起钞票来。

罗大福躲在树后,认真地看着他点数,点完,他心中也有数了,知道一张狐皮可以值2万。

那两人正准备下山,罗大福叫住他们,两人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回头句更吓得魂飞魄散,两腿发抖。

“别怕,又不是鬼!”

会说人话,两人惊呆了,定神看见,的确是个人,只不过头发胡子仿佛漫山变野的乱草,铺盖住脸和头,显得吓人而已。

“饶命!”猎人惊恐地说。

罗大福说:“我又不会怎么你们,怕啥?”

“大哥!你想做啥?”另一人说。

罗大福说:“我有狐皮,一张买多少钱?”

两人惊奇股起眼睛。

罗大福说:“我有狐皮,你要不要?”

“要,要,要”

罗大福说:“多少钱一张?”

那人转溜着眼珠说;“1千”

“2万,要不要,不要就算。”罗大福扭身走了。

“要,要,2万也要,大哥!问题是货一定要对版,不是这种,值不了那么多钱。”

罗大福说:“明天来这里交钱交货,货肯定一样,你们自己也会验货的。”

“好,好,好”

就这样罗大福成交了他第一笔买卖国家保护动物皮的生意。

之后,他发现了山谷里的一些野谷.究竟是什么时候,风将种子吹到了山谷里无人踩踏的寸土上,使他们年复一年地生长。

野谷成为罗大福生活的来源之一。

野山羊的小羊仔,也成为他放养的牲口,而且会慢慢繁衍增多。

渐渐他开始适应丛林生活,与世无争,与群山共存,与日月同起同落。

尽管生存已经不成问题,但是精神是一片空白,除了想起叶子外,那斑驳的记忆,让能让他感觉自己曾经在尘世里度过了许多年外,剩下的他,仿佛是飘荡在云雾里的山峦和石窟。

对于他这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来说,起初是一种折磨,他曾经是那么痛恨共产党,使他沦落成一个无处躲藏的怪兽,他知道,个人的痛恨也只能是痛恨,仿佛茫茫沙漠中的一个颗粒,成就不了风暴,仇恨在他心中酝酿了许久,变成了叫不出名字的怪味物。

随着岁月的流淌,他每天在树上刻出一道痕迹,用来计算光阴的飞逝,直到一天,他怎么也数不清自己过了多少天,多少月,多少年,后来变成一只麻木的鸟,相思鸟,除了会相思之外,什么都仿佛忘却。

那天,决定去看看叶子,他已经变得不在乎一切。

他徘徊到了叶子家的楼下,那个他记忆中的地方,等待着叶子出现。

叶子终于出现,还是从前那个门口,步履跚跚,模样还像从前那么美丽,只是眼睛略微带着一丝忧伤,皮肤微微粗造了以点,面部少许松弛了一些,但不明显,只是不易察觉的一点点,腰围明显变得广阔,显然是怀孕了。

罗大福看见叶子的时候,藏在杂乱毛发中的瞳仁陡然放大,正想扑上去的时候,他看见了叶子凸起的肚子,“她结婚了!”跳出的念头让他哗然止步。

他悲伤地想:“她已经嫁人,已经忘记自己,自己已经没能力使她幸福,那就不要打搅她了,就让她幸福着吧。”

他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目送着她消失。

他默默地想:“真像自己编织的故事一样,自己孤独等待着心爱的女人成了别人的老婆,孤独等到自己老去时,孤独地窥视自己心爱的女人幸福着,孤独地流着沧凉的泪。这就是我的人生吗?就这么谢幕了?”

从那以后,他仿佛沉醉于那种勾当中,乐此不疲,经常在叶子的楼下等待,就为看见叶子。

叶子也不可能认出他来,胡子满脸,皮肤被风洗刷得十分粗慥,原先光滑平整的脸多了许多线条沟坎,还衣杉滥偻,仿佛是逃出家门的精神病人,根本就不会引起别人想多看一眼的欲望,叶子就更没想看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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