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路的经历,可以当做是枯燥行程里面的调味品。
三千多公里,横跨半个中国,历时四天。总的来说,还算非常顺利。
我注意到,秋邱连虎的情绪似乎波动的很厉害。这很反常。
有的时候,他会忽然眼神闪烁,透着激动的情绪。有的时候,情绪变成了伤怀。
除此之外,他总在每天晚上休息的时候,捧着那本《山海经》认真的阅读。
事实上,我不了解他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就算这本古籍对于我们的行动再有指导意义,其中的文字在熟读了多遍之后,也应该索然无味了吧?
我发现了这些,但从没有提及。大哥失踪了,邱连虎就是我的尊长。我敬重他。
他的话,在进入自治区境内之后,就变得很少。只有在做行动决定的时候,才会开口。
因为路上其他事情的耽搁,所以多用去了一天时间,在第五天的午后,我们的车队进入了湖区。
浩浩荡荡的车队,皮卡加上越野车,再加上集装箱,远比当地的旅游包车,壮观许多。引得很多车辆都停了下来,车上的人探头向我们望去。
见到这样的情景,我心中暗暗叫苦。这个季节是最适合行动的,但同样也是旅游旺季。这时间段,湖区一定会有很多游客。我们在这里做得事情却是个隐秘,当然希望越低调越好。
但现在看来,这种预期似乎成为了一种奢侈。
不过,我们的队伍之中,有人根本没有拿这个当回事,而是将自己的身子也从车窗里面探出来,和外面不管当地人也好游客也好,老外也好,打着招呼。
商芷羽,还有秦朵朵。
青春美貌,果然无敌了。她们的露面,引来了无数口哨声,在我听起来,快要赶上海啸的强度了。
不过这样也好,我们的车队呼啸而过,只让旁人留下两个姑娘的小脸,也算是转移注意力了吧。
进入湖区之后,商芷羽继续通过对讲机指挥。这里她似乎很熟悉的样子。
前方的路越来越窄,到达了一片村落区域。
“这里就是喀纳斯村了,这里居民是长久以来居住在这里的少数民族图瓦人。”商芷羽字正腔圆,就好像当地导游。我很怀疑我们在成都练习潜水的时候,她是不是跑去顺便考了导游证。
“注意了,当地人有所禁忌的。千万别谈关于民族的事儿!首先,我要向着大家介绍一位图瓦人朋友,也是我们此行的向导和助手——塔布斯!”
车队停在了一长串尖顶的圆木屋附近,一个穿着白体恤衫,长得十分帅气的短发大男孩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朋友们好,我是塔布斯,欢迎大家的到来。”小伙子大概只有二十岁的年纪,普通话说得相对标准。
之后,我们住进了当地有很特色的长条木屋。晚上,吃新疆特色的拉条子和烤羊肉,美得很。
吃饭的时候,我偷偷问商芷羽:“你的手段真厉害,在距京城是十万八千里远的地方,都找到了帮手?说吧,这小伙子要给多少酬劳?”
“这个是我友情赞助你的,之前送给塔布斯了一部手机,所以,这里的一切,都有人安排。费用跟旅游一样给就可以了。”
我心中一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才喝了一杯伊利老窖,冒出了一句话。
“谢谢啊,为什么是友情赞助,不是亲情赞助,不是爱情赞助?”
“去你的吧!”商芷羽好像有些生气了:“你这么开我玩笑,信不信我一个越洋电话把你那洋妞找来,治治你的酒疯?你以为还是两年前咱俩刚认识那时候?”
没等我在说话,她已经把话翻过去了。
“你少喝点,明天全是正经事儿。塔布斯要带我们去租船,还要看地形。这趟买卖,你是龙头,别忘了。”
我是龙头?
心中这样问自己,我怎么可以是龙头?我有什么本事做龙头?
但事实就是如此,大哥失踪,我在找他。之后我遇到了白虎将军,经历了一次次可能以往做梦都不会遇到的事件。
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无形中有一只手,将我推到了这个位置,让我不得不将这个谜团追踪下去。我在路上,不能回头。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睡着了,也不知道是谁将我扶到了床上。
睡醒的时候,天还没有亮。
我有些想要方便——昨晚酒不大不小,但也喝了不少。
然而一推开门,外面还是非常冷的,冷的让人直哆嗦。要知道,现在可是一年里面最热七月份啊。
外面黑洞洞的,我随便找了个就近的地方方便,却好像听到了不远处有动静。
“呜,呜呜……”
听起来,像是什么动物在哼哼。
黑灯瞎火的,我也没在意,拉上裤子就会木屋了。
其实不是我睡得少,是因为经度的原因,自治区和内地有一些时差,天黑的晚,亮的也完一些,差不多有两三个小时的差距。
解决完防水的问题,我又睡了一觉,之后是被人吵醒的。
木屋之外,似乎有什么人,正在言语激烈的说着话。
我出屋的时候,其他人也差不多出来了。只见一个五十来岁的当地中年妇女,正在拉着塔布斯说话,不断的比划。这名阿姨脸上的表情也很激动,像是非常焦急。
“帅哥,发生了什么事?”商芷羽看到这一幕,主动上前询问:“是不是我们的车队,碍着阿姨家了?”
毕竟车队浩浩荡荡,在村子里面停着,不但招摇,还占地方。
“不是,大姐,你不要瞎想,没有!”塔布斯连忙摇头,指着中年妇女说道:“她是我的姨妈,昨天晚上,丢了一头牛。这头牛是配种用的公牛,值钱的,所以姨妈很着急。”
“丢了一头牛?”我们众人面面相觑,这事儿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
但这件事如果是真的,肯定跟我们没关系,我们要吃也吃烤熟的,不吃整只的。更何况,我们就算偷了,也没地方藏。
同样的道理,如果是游客的话,没人会偷一只体格硕大的公牛。
但如果是村子里面自己人偷的,都是一个村的,这么点地方,可能吗?
“我说,您看呐……”秦八爷也凑了过来:“是不是这牛没拴住,跑到了别处?只要没丢,在附近的话,一准儿能找回来!”
“是,让大家费心了。”塔布斯满脸通红,对于将我们大家吵起来,感到抱歉。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十一二岁、脸蛋通红的男孩,喘着粗气跑了过来,见到了那中年妇女,就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这阿姨的儿子说啥?”我下意识的问道。
“这是,姨妈的孙子……”塔布斯先是尴尬的笑了笑,紧接着却大吃一惊:“吉玛说,在湖边看到了一条后腿,是牛的!”
中年妇女听到孙子的话之后,又是一阵激动,拉着塔布斯就朝西边奔去。
我们众人看着好奇,反正早上起来也没有别的事,多半都跟了过去。
村子距离一处湖岸并不远,走了不到十分钟就到了。
“哗,哗哗!”清晨的阳光照着水面,远处是蓝色,近处是白色的水花,不断闪烁,给人清新的美感。
然而,就在每一道浅浪冲刷的泥石岸边,却有几点白色。
见到这些白色,我心中不由的狂跳起来,下意识的想要后退。
这些白色,带给我了太多难以磨灭的恐怖记忆。那是——白骨!
散乱的白骨,显然属于一些牲畜或者其他野生动物,而且,看起来也有些时间了。
这些尸体自然腐烂,然后就留在湖岸边,被冲刷,变成了这副模样。
不得不说,兽骨有些大煞风景,但却也是自然景观的一部分。
再往远处看,便不那么自然了。
有一处不算深的浅坑里面,横躺着一具硕大的尸体,这尸体没有了头,只有躯干和一条腿。其中躯干的部分不剩什么血肉了,只有脊椎骨那里连着一点被水浸泡过的黑黄色的皮毛。
那条腿,却得以相对完整的保留,还剩下不少的皮肉,露出水面在那里触目惊心。